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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0-11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8),公司控股股东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陈宜萍
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0 年 6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含该次公告披露前已增持的 2,057,080
股在内,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5%,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增持股份价格区
间为不超过 12.00 元/股(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对应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自增持计划披露日至本公告日,陈宜萍女士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加上增持计划
披露前已购入的 2,057,080 股份,陈宜萍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4,137,08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58%,已达到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比例下限。
    截止本公告日,陈宜萍女士增持计划设定的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增持情
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陈宜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王洪春先生之妻,为公司控股股
东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陈宜萍女士在增持计划披露后增持股份情况
                                          成交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股数
 姓名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增持比例
                                          (元)         (元)          (股)
           2020 年 10 月
                              集中竞价      9.76        9,954,918      1,020,000       0.14%
              30 日
         2020 年 11 月 2
陈宜萍                        集中竞价      9.57        4,974,216       520,000        0.07%
              日
         2020 年 12 月 2
                              集中竞价      9.25        4,997,020       540,000        0.08%
              日
                          合计                          19,926,154     2,080,000       0.29%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增持计划披露前已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宜兴鹏鹞投资有
                     216,702,150           30.31%           216,702,150             30.31%
    限公司
   陈宜萍                2,057,080          0.29%            4,137,080               0.58%
    合计             218,759,230           30.60%           220,839,230             30.8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内幕交
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3、陈宜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本次增持计划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
    4、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未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