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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21-02-2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PENYA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1 年 2 月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结合募集资金到账时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顺应国家发展战略,紧抓行业发展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
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多。党的十九
大报告为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环保行业出现新的发展机
遇。

       2015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4]69 号),明确对可经营性好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采取特
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资产租赁、转让产权、资产证券化
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采取打捆方式引
入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
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鼓励地方政府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开展综合环境服务。上述
政策将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促进包括水处理行业在内
的环境服务业发展。

       2015 年 4 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又
称“水十条”),提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 年底
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
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85%、95%左右。

    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加快完善
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清
污混流污水管网改造,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
纳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现象。到 2020 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
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和 85%左右,地
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018 年 6 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
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
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
和不达标水体。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好长
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2018 年 7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
价格机制的意见》,指出要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
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
服务费用。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
制;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

    2019 年 4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城镇污
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年)》,提出主要目标为:经过 3
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
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
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2020 年 3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
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
正式施行,新《固废法》增加了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医疗
废物处理等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
置全过程提出更高的防治要求,因此也被称为“史上最严固废法”。新《固废法》
的实施将导致产废企业的违法成本上升,从而提升企业配置固废相关环保设备、
固废处置服务的需求,有效打开固废处置行业成长空间。

    鼓励政策的不断出台和美好生活对环保需求的不断提升等因素将驱动环保
行业进入战略发展机遇期,为环保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2、国家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合法合
规参与市政公用领域项目

    2015 年 4 月,财政部、生态环保部发布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 号),指出逐步将水污染防治领域
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推广运用 PPP 模式,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湖
泊水体保育、河流环境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湖滨河滨缓冲带建设、湿地建设、
水源涵养林建设、地下水环境修复、污染场地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河
口海湾环境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含工业废水毒性减排)、城
镇污水处理(含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及管网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
环境监测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为重点。鼓励对项目有效整合,打包实施
PPP 模式,提升整体收益能力,扩展外部效益。

    2016 年 9 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
等部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
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建城[2016]208 号),意见明
确将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规范直接投资,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PPP)模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鼓励间接投资,鼓励民间资本通
过依法合规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
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处理、
垃圾处理项目“打包”投资和运营,实施统一招标、建设和运行,探索市政公用
设施建设运营以城带乡模式。

    2016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 号),指出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
务领域,项目一般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PPP 模式运用较为广泛,操作相
对成熟,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 PPP 模式,中央财政将逐步减少并取消专项
建设资金补助。在其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
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 PPP 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 PPP 模式,
注重项目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2017 年 7 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和生态环保部发布了《关
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 PPP 模式的通知》,指出大力支持
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 PPP 模式工作,未有效落实全面实施 PPP 模式政
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相关预算支出。各级地方财政要积极推进污水、垃圾
处理领域财政资金转型,以运营补贴作为财政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式,也可从财政
资金中安排前期费用奖励予以支持,逐步减少资本金投入和投资补助。加大对各
类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涉农资金整合中充分统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相关支持
资金,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形成资金政策合力,优先支持民营资本参
与的项目。

    2018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
导意见》,提出在作为重点任务的生态环保领域,支持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加快黑臭水体治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包括城镇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项目。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
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对经核查符合规定的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加大推进力度,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
尽快落实建设条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操作,构建合理、清晰的
权责利关系,发挥社会资本管理、运营优势,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2020 年 3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
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

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


       PPP 模式(包括 BOT、TOT 等)将得到各地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鼓励民间
资本越来越多地进入环保等相关设施的建设中去。环保基础设施的竞争格局将发
生变化,逐渐成为企业在产品、技术、商业模式、人才、资金实力等综合实力的
竞争,领先企业利用技术、规模、资金等优势并不断通过产业整合逐渐在全国范
围建设标准化的环保设施,从而推动行业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提升实际控制人控股比例,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王氏兄弟通过鹏鹞投资持有发行人 21,670.215 万股,王
洪春配偶陈宜萍持有发行人 413.708 万股,王氏兄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洪春配
偶陈宜萍)合计持有 22,083.9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9%。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将进一步提升王氏兄弟持股比例,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有助于公司
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2、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公司所处环保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主要以 PPP、BOT、TOT 等形式
开展业务,同时公司还承接环境工程 EPC 业务,具有一次性投资规模大、投资
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公司在做好原有环保水处理相关业务的同时,还进一步拓展
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治理与服务、高端环境技术与装备制造等
业务领域,并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的投资并购,持续完善对环保产业链的多元化布
局。

       在国家政策扶持以及环保需求提升的背景下,环保行业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固废处置行业成长空间巨大,公司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遇及市场机会。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达 193,334.38 万元,同比增长 150.52%,其中工程承包业务收入同比
增长 546.16%,固废处置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71.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 27,432.16 万元,同比增长 82.82%。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数量、项目建设投入金额持续增加,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以 PPP、BOT、EPC 等形式投入的在建项目数量达 12 个;随着公
司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储备项目也在不断扩容。公司业务的持续开拓
需要更多的营运资金支持,若营运资金不足将一定程度上限制公司业务的快速发
展。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实力、补充业务发展所
需营运资金,抓住环保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
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盈利能力。

       3、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23,683.34 万元、71,905.05 万元、83,781.78 万元和 80,168.96 万元,应
收账款账面价值持续增长,对公司营运资金占用持续增加。2017 年末、2018 年
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
价值分别为 23,171.50 万元、66,303.00 万元、47,518.00 万元和 73,389.25 万元,
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增
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长期持续
稳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竞争实力

       公司所处环保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主要以 PPP、BOT、TOT 等形式
开展业务,同时公司还承接环境工程 EPC 业务,具有一次性投资规模大、投资
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公司在做好原有环保水处理相关业务的同时,还进一步拓展
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治理与服务、高端环境技术与装备制造等
业务领域,并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的投资并购,持续完善对环保产业链的多元化布
局。
    在国家政策扶持以及环保需求提升的背景下,环保行业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固废处置行业成长空间巨大,公司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遇及市场机会。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达 193,334.38 万元,同比增长 150.52%,其中工程承包业务收入同比
增长 546.16%,固废处置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71.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 27,432.16 万元,同比增长 82.82%。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数量、项目建设投入金额持续增加,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以PPP、BOT、EPC等形式投入的在建项目数量达 12 个;随着公司
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储备项目也在不断扩容。公司业务的持续开拓需
要更多的营运资金支持,若营运资金不足将一定程度上限制公司业务的快速发
展。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实力、补充业务发展所
需营运资金,抓住环保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
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盈利能力。

    2、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23,683.34 万元、71,905.05 万元、83,781.78 万元和 80,168.96 万元,应
收账款账面价值持续增长,对公司营运资金占用持续增加。2017 年末、2018 年
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
价值分别为 23,171.50 万元、66,303.00 万元、47,518.00 万元和 73,389.25 万元,
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增
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长期持续
稳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
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为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
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
策性文件,支持在环保行业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

       公司所处环保行业属于当前PPP模式重点投资领域,得到国家财政部和国家
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综合实力较强的环保企业可以利用PPP
模式推广的机会,充分发挥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大项目投资力
度,加快产业整合,促进行业集中度提升。

       2、丰富的环保水处理领域经验可以保障募集资金有效运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环保水处理领域,为客户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
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与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等一站式服
务,是环保水处理行业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提供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将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和升级
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仍将立足于环保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及运营业务,充分
发挥环保水处理领域的丰富经验,通过投资及运营拉动工程承包、设备产销等业
务的发展;同时,进一步拓展有机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治理与服务、
高端环境技术与装备制造等业务领域,将环保行业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做大做
强。

       3、公司已为募集资金使用建立完善的治理规范和内控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
用风险。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募集资金到账时公司
营运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募集资金到位,将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和
升级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
能力和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竞争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将有所增长,整体资产负债率
水平将得到降低,同时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到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将得
到增强。综上,本次发行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
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
偿还银行借款,符合公司的现实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
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在国内环保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将促进
公司主营业务做大做强,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有
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
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