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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洪春)2021-02-2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证券代码:300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洪春

住所:宜兴市高塍镇人民西路

通讯地址:宜兴市高塍镇塞特大道 25 号

股权变动性质:拟股份增加(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2 月 23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鹏鹞环保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3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洪春

上市公司、公司、 指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鹏鹞环保、发行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协议、本协议、《股 指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洪春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
份认购协议》           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洪春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塞特大道 2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情况
一致行动人姓名:王春林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塞特大道 2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兄长


一致行动人姓名:陈宜萍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塞特大道 2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配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鹏鹞环保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提升实际控制人控股比例,保障控制
权稳定性,同时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
构,降低财务风险,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认购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最终股份数量以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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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持有鹏鹞环保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兄长王春林通过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共同间接持有鹏鹞环保无限售流通股
216,702,15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配偶陈宜萍持有鹏鹞环保无限售流通股 4,137,08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春林、陈宜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0,839,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9%。
    本 次 权 益 变动 后 , 信息 披 露 义务 人 及 其一 致 行 动人 将 合 计持 有 不 超 过
327,033,920 股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9.83%。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宜兴
鹏鹞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洪春、王春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
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一)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及比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714,844,800 股的 30%,
即不超过 214,453,440 股(含本数)。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按募集资金为 60,000
万元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不超过 106,194,690 股,占发行完成后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93%,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
集资金为准。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5.65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8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四)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认购方式:发行对象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
购资金来源为发行对象自有或自筹资金。
    支付方式: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发行人聘请的
主承销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向认购人发出书面《缴
款通知书》,认购人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所载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
将本次认购的认购价款足额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
立的账户中,前述认购价款将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
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五)限售期
    王洪春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其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的减持需遵守除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之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
期、减持规定等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
售期限、减持规则等。
    (六)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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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重大交易的计
划或其他安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 日,信息 披露义 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 人合计 持有公司 股份
220,839,230 股,其中 138,28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鹏鹞环保股份的比
例为 62.62%,占鹏鹞环保总股本的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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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鹏鹞环保股票的情
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人的一致行动人陈宜萍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按预先披露的
增持计划增持鹏鹞环保股份,具体如下:
                                      成交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股数
  姓名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增持比例
                                      (元)        (元)      (股)
         2020 年 10 月
                           集中竞价     9.76     9,954,918    1,020,000    0.14%
             30 日
 陈宜    2020 年 11 月 2
                           集中竞价     9.57     4,974,216     520,000     0.07%
   萍         日
         2020 年 12 月 2
                           集中竞价     9.25     4,997,020     540,000     0.08%
              日
                       合计                      19,926,154   2,080,000    0.29%

    信息披露人的一致行动人王春林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鹏
鹞环保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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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信息。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王洪春


                                            签署日期:2021 年 2 月 23 日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证明文件;
2、《股份认购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10-88560335
3、联系人:夏淑芬、朱耘志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股票简称                  鹏鹞环保                      股票代码              300664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 宜兴市高塍镇人民西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洪春
                                                        住所                  路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是 否 为 上市 公 司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220,839,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不超过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327,033,920 股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数量及变动比例            39.83%,变动比例为+8.94%。
在 上 市 公司 中拥 有 权益 时间:2021 年 2 月 22 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王洪春
                                                   日期:2021 年 2 月 23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