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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方
式向公司全体 3 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101 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陈永平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
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
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
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岗位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职务
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2、2021 年度公司将继续采用年度经营目标与个人工作业绩、履职情况、所管
部门对公司业绩的贡献度相挂钩的考核办法,具体按公司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执
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
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1 名激励对象行权、63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2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
个行权期 460.2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 6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 629.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
量、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同意公司根据《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涉及的股票期权实施注销,并回购注销相
应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