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2332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000.00 万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8.8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10,400,000.00 元。扣除承 销 费等 发行费 用( 不含本 次公 开发行 股票发 行费 用可 抵扣增 值税进 项税 额) 人民币 45,650,499.99 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4,749,500.0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 民币 8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584,749,500.01 元。2018 年 1 月 2 日,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 35,520,000.00 元(不含税 33,509,433.96 元) 后的余额 674,880,000.00 元分别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2018 年 1 月 2 日,公司已将被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的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税额 2,010,566.04 元从自有资金账 户汇入交通银行丁蜀支行账户(账号 394000691018018012508)。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8)0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备注 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 21910188000136535 35,272.06 不适用 2018 年 3 月销户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 510902483310202 11,202.89 不适用 2018 年 3 月销户 交通银行丁蜀支行 394000691018018012508 21,013.05 不适用 2018 年 3 月销户 合 计 67,488.00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 第1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 2018 年 1 月 1 日余额 - 加:2018 年度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67,488.00 加:自有资金补充扣除的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税额 201.06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6,474.95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1,214.1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6.17 减: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096.1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12月 31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474.95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报 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90009号)。公司已用于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6,474.95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总投 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置 项目名称 号 资额 资金 先投入额 换金额 1 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扩建工程(BT 项目) 79,872.79 35,272.06 66,730.25 35,272.06 2 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提标改造工程(BT 项目) 25,368.68 11,202.89 21,618.44 11,202.89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 合 计 125,241.47 66,474.95 88,348.69 46,474.95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除“(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 第2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全部注销,资金无剩余,不存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九)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 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无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报出。 报告 第3页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08 日 报告 第4页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6,474.9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6,474.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6,474.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8 年度 [注 1] 66,474.95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1 年度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资金额 资金额 完工程度) 长春市第一净 长春市第一净 1 水厂改扩建工 水厂改扩建工 35,272.06 35,272.06 35,272.06 35,272.06 35,272.06 35,272.06 - 2015 年 6 月 30 日 程(BT 项目) 程(BT 项目) 长春市第三净 长春市第三净 2 水厂改扩建工 水厂改扩建工 11,202.89 11,202.89 11,202.89 11,202.89 11,202.89 11,202.89 - 2015 年 12 月 29 日 程(BT 项目) 程(BT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2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20,000.00 - -- 合 -- -- 46,474.95 46,474.95 66,474.95 46,474.95 46,474.95 66,474.95 - -- 计 注 1:“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8 年度”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报告 第5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内部收益率)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1 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扩建工程(BT 项目) 不适用 18.83% - - - 8,841.22 是 2 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改扩建工程(BT 项目) 不适用 18.17% - - - 4,466.60 是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注: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扩建工程(BT 项目)、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改扩建工程(BT 项目)于 2017 年通过竣工验收。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改扩建工程(BT 项目)2017 年度实际效益为-746.26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7 年竣工时累计实际建造成本高于预计总成本,使得该项目当年营业成本高于营业收入。 报告 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