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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23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
及即时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 5 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在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 110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鹏鹞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因所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鹏鹞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
经 2022 年 9 月 20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
获配股数的程序和原则,确定了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为 4.66 元/股,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胡健                      19,313,304       89,999,996.64
 2                史介慈                        17,167,381    79,999,995.46
 3                钱建忠                        15,021,459    69,999,998.94
 4                沃九华                        10,729,613    49,999,996.58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45,925    10,000,010.50
                合计                            64,377,682   299,999,998.12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鹏鹞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以及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
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胡健签署《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与史介慈签署《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与钱建忠签署《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与沃九华签署《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宜,公司更新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宜,公司更新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宜,公司更新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更新,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非
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2]D-1000 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D-0479 号)、《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
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D-0480 号)。上述报告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无
差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