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3-02-22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7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
在公司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
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