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股票简称:大烨智能 股票代码:30067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对方 姓名 住所/通讯地址 吴国栋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新华园****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蔡兴隆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大窑路**** 买资产交易对方 王 骏 江苏省苏州市木渎镇天伦随园****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及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 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 诺:如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 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 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 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若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及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承诺 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1、本人保证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 等文件的签署人系本人或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所提供信息和文 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保 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本人保证对所提供的上述信息、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本人对由此而发生 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的上述相关各方及投资者的全部损失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中介机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快速 发展》及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问题与解答》中 的规定,本次大烨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介机 构”)保证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目录 声明与承诺 ....................................................................................................... 2 一、上市公司声明 ...................................................................................... 2 二、交易对方承诺 ...................................................................................... 2 三、中介机构承诺 ...................................................................................... 4 释义................................................................................................................ 10 一、一般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1 重大事项提示 ................................................................................................. 13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 13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3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4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14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 15 六、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简要介绍 ............................................. 19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9 八、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21 九、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2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24 十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31 十二、过渡期损益安排 ............................................................................. 41 十三、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 43 十四、交易合同生效条件 ......................................................................... 43 十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43 十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44 十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 45 十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业务资格 ....................................................... 45 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重大风险提示 ................................................................................................. 46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46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49 三、其他风险 ........................................................................................... 52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53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 53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57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59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5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7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68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68 第二节 交易各方情况 ..................................................................................... 69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9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81 第三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94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 94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 94 三、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 100 四、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及差 异合理性说明 ......................................................................................... 102 五、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103 六、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 106 七、主营业务情况 .................................................................................. 113 八、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的 说明 ....................................................................................................... 151 九、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 说明 ....................................................................................................... 151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151 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十一、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 151 十二、主要财务数据 .............................................................................. 152 十三、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154 十四、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156 第四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61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61 二、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 165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166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68 一、标的公司评估的基本情况 ................................................................ 168 二、评估主要假设 .................................................................................. 170 三、评估方法选择和重要评估参数及相关依据 ....................................... 172 四、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特殊类别资产相关第三方专业鉴定资料的 情况 ....................................................................................................... 218 五、评估特殊事项说明 ........................................................................... 218 六、评估基准日以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 219 七、标的公司下属企业评估情况............................................................. 219 八、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和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219 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31 第六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 232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主要内容........................... 233 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 247 第七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251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251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256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256 四、上市公司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 259 五、上市公司不存在《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情形 ............................................................................................. 260 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的问题与解答》相关要求的情形............................................................. 260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发表的明确意见 ............................ 261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64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264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69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 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 323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30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330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334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340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34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342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 35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50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353 三、其他风险 ......................................................................................... 356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57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57 二、标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标的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 357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况 .................................................................................. 357 四、关于本次交易选聘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性的说明 ............................ 358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 358 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六、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资产交易 ........................................ 358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59 八、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62 九、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 .............................................. 363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364 十一、保护股东权益的措施安排............................................................. 367 第十三节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370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70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71 三、法律顾问意见 .................................................................................. 372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 374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74 二、法律顾问 ......................................................................................... 374 三、审计机构 ......................................................................................... 374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74 第十五节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376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77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78 三、法律顾问声明 .................................................................................. 379 四、审计机构声明 .................................................................................. 380 五、评估机构声明 .................................................................................. 381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 382 一、备查文件 ......................................................................................... 382 二、备查方式 ......................................................................................... 382 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释义 一、一般术语 大烨智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苏州国宇、标的公司 指 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大烨智能拟收购的交易对方所持有的苏州国宇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70.00%股权 交易对方、补偿义务人、业 本次大烨智能拟收购的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即吴 指 绩承诺方 国栋、蔡兴隆、王骏 大烨智能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有的标的资产 本次大烨智能拟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交易价格、交易对价 指 的方式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格 承诺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即 2018 年 5 月 31 日 大烨智能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 定价基准日 指 宜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标的资产交割日、股权交割 上市公司成为持有标的公司 70.00%股权的股东的工 指 日 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股份交割日 指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之日 过渡期 指 自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京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同仁、律师 指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本次交易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天衡会计师 指 伙) 天健兴业、评估师 指 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 1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订)》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重组若干规定》 指 (2016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第 26 号》 指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 《备忘录第 13 号》 指 重组相关事项(2016 年修订)》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 《备忘录第 14 号》 指 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kV 指 千伏、电压单位 根据《GB/T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 高压设备、低压设备 指 电》,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分为高压和低压,对地电 压 1kV 及以上为高压,对地电压 1kV 以下为低压 额定电压是用以规定电气设备额定工作条件的电 压,标称电压是用以标志或识别系统电压的给定电 额定电压、标称电压 指 压值。一般为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额定电压高 于系统标称电压 在电力网中主要起分配电能作用的网络,可分为高 配网、配电网 指 压配电网(35-110kV)、中压配电网(3-20kV)和低 压配电网(0.4kV) 型式试验须在被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指为了 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 型式试验 指 验,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 过型式试验,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 中 国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制 度 , 英 文 名 称 为 China CCC 认证、“3C”认证 指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其英文缩写为“CCC”,故 又简称“3C”认证 聚乙烯(Polyethylene,简称 PE),是乙烯经聚合制 PE 指 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简称 PVC),是氯乙 烯单体(Vinyl Chloride Monomer,简称 VCM)在过 PVC 指 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 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成的聚合物 氯化聚氯乙烯(Chlorinated Polyvinyl Chloride,简称 CPVC,又称 PVC-C),由聚氯乙烯树脂氯化改性制 CPVC 指 得,为白色或淡黄色无味、无臭、无毒的疏松颗粒 或粉末 1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聚丙烯(Polypropylene,简称 PP),是一种半结晶的 PP 指 热塑性塑料,具有较高的耐冲击性、机械性质强韧、 抗多种有机溶剂和酸碱腐蚀等特点 改 性 聚 丙 烯 ( Modified Propylene Polymer , 简 称 MPP),又称改性环氧树脂,是由聚丙烯及多种有机、 MPP 指 无机材料,经特殊的复合技术精制而成,系基于聚 丙烯原料对其性能和其他方面的一些改进,具有阻 燃、高抗冲、拉伸强度大等性能 CPVC 电缆保护管 指 氯化聚氯乙烯电缆保护管 MPP 电缆保护管 指 非开挖用改性聚丙烯塑料电缆导管 380V 及以下电压等级中使用的成套设备,主要包括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指 JP 柜、低压开关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等电 气设备 环网是指环形配电网,即供电干线形成一个闭合的 环网柜 指 环形以提高供电可靠性;环网柜则是指安装在配电 线路上实现环网配电功能的高压开关柜的总称 一种安装于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的综合配电箱,集配 JP 柜 指 电、计量、保护和无功补偿功能于一体 一种广泛应用于发电厂、石油、化工、冶金、纺织、 低压开关柜 指 高层建筑等行业,作为输电、配电及电能转换之用 的电气设备 一个电缆分接成一根或多根电缆的接线箱,主要起 电缆分支箱 指 电缆分接作用和电缆转接作用 电能计量箱 指 一种用于电能计量的设备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吴国栋、蔡兴隆、王骏持有的 苏州国宇70.00%股权。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第0743号”《资 产评估报告》:苏州国宇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100.00%股权的评估 价值为45,251.29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应交易价格 为31,500.00万元,其中,交易价格的80.00%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 格为15.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共计发行16,481,360股;交易价格的20.00%以现金方式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持 有 苏 支付方式 序 股东名册 州国宇股 交易对价 股份 股份支付数 股份支 现金 现金支 号 权比例 对价 量(股) 付比例 对价 付比例 1 吴国栋 65.71% 20,700.00 16,560.00 10,830,608 80.00% 4,140.00 20.00% 2 蔡兴隆 20.00% 6,300.00 5,040.00 3,296,272 80.00% 1,260.00 20.00% 3 王骏 14.29% 4,500.00 3,600.00 2,354,480 80.00% 900.00 20.00% 合计 100.00% 31,500.00 25,200.00 16,481,360 80.00% 6,300.00 20.00% 注:上市公司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 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大烨智能、苏州国宇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的情 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大烨智能 苏州国宇 占比 资产总额及交易价格孰高 73,622.29 31,500.00 42.79% 营业收入 33,981.05 20,285.54 59.70% 1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归属母公司资产净额及交易作价孰高 57,358.03 31,500.00 54.92% 注:1、资产总额及交易作价孰高:本次交易作价较标的公司2017年资产总额更高,因 此采用本次交易作价进行测算; 2、营业收入:采用标的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进行测算; 3、归属母公司资产净额及交易作价孰高:本次交易作价较标的公司2017年归属母公司 资产净额更高,因此采用本次交易作价进行测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2017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截至2017年12月31 日的归属母公司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孰高的金额占上市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中的吴国栋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成 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前,陈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6,878,000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55%,通过持有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3,92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1%,直接和间 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1.86%。因此,陈杰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1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后,陈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降为36.46%,通过南 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降为11.34%,直接和间接控 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为47.80%,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一)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吴国栋、 蔡兴隆、王骏持有的苏州国宇70%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日、60日、120日股票均价情况如下: 项目 均价(元/股) 均价的 90%(元/股) 20 日均价 32.25 29.03 60 日均价 30.81 27.73 120 日均价 29.14 26.23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27.7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1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股。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27.73元/股调整为15.2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 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本次发行的最终每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相关法律或中国证监会对 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随之相应调整。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苏州国宇70%股权的股 份及现金支付对价共计31,500.00万元,其中现金对价金额为6,300.00万元,其余 部分金额为股份对价。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中每一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 行计算: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中每一方拟转让的股权占标的 公司股权比例×该交易对方所获股份支付比例÷每股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收购苏州国宇70%股权的对价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1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标的 发行股份方式 序 在标的公司 拟出售标的 支付现金 交易对方 公司权益 交易价格 发行股份数 股份支付 号 的出资额 公司出资额 方式 比例 (股) 金额 1 吴国栋 4,600.00 3,220.00 46.00% 20,700.00 10,830,608 16,560.00 4,140.00 2 蔡兴隆 1,400.00 980.00 14.00% 6,300.00 3,296,272 5,040.00 1,260.00 3 王骏 1,000.00 700.00 10.00% 4,500.00 2,354,480 3,600.00 900.00 合计 7,000.00 4,900.00 70.00% 31,500.00 16,481,360 25,200.00 6,300.00 注:上市公司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 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上市公司本次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6,481,360股,但最终股份 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交易对方中每一方发行数量为准。 如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 而调整的,交易对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每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股份限售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 易对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 转让;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 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相应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下简称“《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取 得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1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吴国栋、蔡兴隆和王骏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业绩承诺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并不能立即解除锁定,而应按以下规则分三次解除锁定: (1)第一次解锁:苏州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 露。若苏州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完成业绩符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的约定,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的30%;若苏州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未满足《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的约定,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应按如下公式确定:可解锁的股 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30%-业绩承诺方当 年应补偿股份数。本次解锁的起始日为锁定期届满之日和苏州国宇2019年度业绩 《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之日中的较晚日期。 (2)第二次解锁:苏州国宇2020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若苏州 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完成业绩符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的约定,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 股份的60%;若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未满足《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应按如下公式确定:业绩 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全部上市公 司股份的60%-业绩承诺方已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应补偿股份数。本次 解锁的起始日为苏州国宇2020年度业绩《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之日。 (3)第三次解锁:苏州国宇2021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业绩承 诺方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如涉及)后,其因本次交易 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仍未解锁的部分可一次性解除锁定。 业绩承诺方承诺:如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扣减后当期实际可解除锁 定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其当期实际可解除锁定的上市公司股 1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份数为0,并且在计算其后续年度可解除锁定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时应扣减前述 小于0数值的绝对值。 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孳生的大烨 智能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要求。 如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应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有关交易对方 股份限售期的,则交易对方将自愿无条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六、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简要介绍 天健兴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苏州国宇100%股权进行 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苏州国宇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第0743号”《资产评估报告》:苏州国 宇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12,753.42万元,评估价值45,251.29万元,评估 增值32,497.87万元,增值率254.82%。 综合考虑本次交易为大烨智能带来的产业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协商,苏州 国宇7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31,500.00万元,较苏州国宇7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 31,675.90万元,溢价-0.56%。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94,400,000股。按照本次交易方 案,交易标的作价31,500.00万元,上市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6,300.00 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剩余部分25,200.00万元。 按大烨智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发行价格15.29元/股计算,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6,481,360股。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陈杰 76,878,000 39.55% 76,878,000 36.46% 北京华康瑞宏投资中心 36,900,000 18.98% 36,900,000 17.50% (有限合伙)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 23,922,000 12.31% 23,922,000 11.34% 公司 杨晓渝 1,584,000 0.81% 1,584,000 0.75% 任长根 1,008,000 0.52% 1,008,000 0.48% 曾冶 900,000 0.46% 900,000 0.43% 其他小股东 53,208,000 27.37% 53,208,000 25.23% 吴国栋 - - 10,830,608 5.14% 蔡兴隆 - - 3,296,272 1.56% 王骏 - - 2,354,480 1.12% 合计 194,400,000 100.00% 210,881,36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专字【2018】00959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1-5月、2017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以下简称“《一 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大烨智能财务数据和 重要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736,954,643.42 1,206,977,136.07 736,222,907.01 1,209,273,383.84 总负债 175,425,538.60 325,240,365.61 162,642,651.97 327,334,32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61,529,104.82 836,384,953.21 573,580,255.04 840,067,561.34 的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12,726,843.53 203,806,359.11 339,810,515.98 539,046,218.09 利润总额 10,901,822.62 24,689,124.78 64,078,868.72 88,549,91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548,849.78 17,917,391.87 54,915,005.69 69,402,317.59 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每股) 0.05 0.09 0.32 0.37 2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17年1月1日完成,苏州国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各项财务指标均有所增加,本次交易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八、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交易对方对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8月15日,吴国栋、蔡兴隆、王骏同意大烨智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苏州国宇70.00%的股权,同意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综上,交易对方已对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二)标的公司对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6月20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吴国栋、蔡兴隆、王 骏3名股东将其持有的苏州国宇共计70.00%的股权转让给大烨智能。上述股东均 已明确表示放弃对该等股权转让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5月18日,上市公司发布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上市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程序。 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7 日和2018年6月14日披露了《大烨智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33、2018-034、2018-035、2018-036)。 2018年6月19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37),上市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 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延期复牌期间,上市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9日、2018年 2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7月5日和2018年7月12日披露了《大烨智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38、2018-040、2018-042、2018-043)。 2018年7月18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46),上市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 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延期复牌期间,上市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 8月2日和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大烨智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48、2018-051、2018-052、2018-054)。 2018年8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并同意签订《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书》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同日,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 意见,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上市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取得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九、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切实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 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 2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 报告书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标的公司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拟收 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对本次交易出具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股东大会安排及网络投票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 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将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 股东大会中,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上市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也将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明确意见。 (四)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性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上市公司已聘请境内具有专业 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 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均以独立的具有 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了 意见。 (五)本次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有所增加,预计上市公司 不会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将成为大烨智能的 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同时苏州国宇的净资产及经营业绩将 2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计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上市公 司战略布局,提高上市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虽然根据上述预计,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的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上 市公司拟采取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提升经营效率等措施。 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 聘请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 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 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 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公允、公平、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各方分别作出如下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 主要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及 1、承诺方保证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 其控股股东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及实际控制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 关于提供信 人、董事、 文件的签署人系承诺方或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承诺方所提供信息和 息真实性、 监事和高级 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 准确性和完 管理人员 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整性的承诺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承诺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 交易对方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2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3、承诺方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 前,承诺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 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承诺方保证对所提供的上述信息、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承诺方对由此而发生的 上述相关各方及投资者的全部损失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 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 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 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所,并独立于控股股东;保证承诺方 及承诺方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 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规范运 关于保证上 上市公司控 作;保证上市公司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生产经 市公司独立 股股东及实 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性的承诺函 际控制人 4、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 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保证除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外, 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关 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 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方及承诺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同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方及承诺方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得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 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得在承诺方及承诺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 关于与控股 股东、实际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杰先生。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陈杰先生及其 控制人不存 上市公司 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 在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的承诺函 2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本次交易完成前,承诺方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 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承诺方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方 及承诺方所控制的企业将不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 务活动,如承诺方或承诺方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 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方将停止经营该等业务,或将该等业务纳入上市公司, 或者将该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如 上市公司控 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 股股东及实 机会,则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际控制人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承诺方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承诺方违反上述承 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及时、足额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 损失。 4、承诺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 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5、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承诺方不再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1、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吴国栋、 关于避免同 王骏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不得从标的公司离职,同时将确保标的公司董事、监事 业竞争的承 及现有高管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并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确保 诺函 标的公司业务平稳过渡。 2、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吴国栋、王骏承诺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 交易对方蔡兴隆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 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 合经营)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届 时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直接 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经济实体;不得在同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主营业务的公 交易对方 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以外的名义为标的公 司现有客户提供服务。如其附属企业仍存在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从事的业务相 同或相类似业务或拥有该等业务资产,应向上市公司如实披露该等同类营业的经 营状况、经营收益或业务资产的资产状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的决定,按照如下方 式分别处理: (1)如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决定收购该等企业股权或业务资产的,交易对方应按 照市场公允的价格,以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的方式将该等同类营业或资产转移至 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 (2)如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不予收购的,业绩承诺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清理、注 销该等同类营业或将资产转给其他非关联方,并将转让所得全部上缴至上市公司。 3、承诺方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方将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 时和足额的赔偿。 关于减少及 上市公司控 1、承诺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承诺方承诺,本次交易完 规范关联交 股股东及实 成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 易的承诺函 际控制人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公 2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开、公正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 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 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2、承诺方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 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 利益,承诺方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如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的,承诺 方同意赔偿全部损失。 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 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 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方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交易对方 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在任 何情况下,不会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 1、标的公司未发生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股东及其 标的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2、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控制或占用的情况。 1、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关于关联交 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易、关联方 2、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等 3、上市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侵占公 事项的承诺 上市公司 司资金、资产的情况;且本次交易完成后,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 函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4、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且承诺本次交易完 成后,亦不违规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 5、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委托贷款情况。 上市公司及 关于不存在 其控股股东 《关于加强 及实际控制 与上市公司 人、董事、 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重大资产重 监事和高级 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组相关股票 管理人员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 异常交易监 交易对方、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 管的暂行规 标的公司及 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定》第十三 其执行董事 条规定情形 兼总经理、 的承诺函 监事 2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关于不存在 违反《创业 上市公司及 板上市公司 其董事、监 承诺方承诺上市公司不存在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证券发行管 事和高级管 条规定的不得发行证券情形。 理暂行办 理人员 法》第十条 规定的承诺 上市公司及 1、承诺方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其利益。 其控股股东 2、承诺方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及实际控制 补偿责任,并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人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方所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承诺方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方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承诺方承诺对承诺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方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承诺方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或消费活 动。 5、承诺方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应对本次交易完成当年每股收益可能下降的 关于填补被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 摊薄即期回 票(如有表决权)。 报措施的承 上市公司董 6、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方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 诺函 事、监事和 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应对本次交易完成当年每股 高级管理人 收益可能下降的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 员 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7、承诺方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方承诺严格履行承诺方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相关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方违反承诺方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方 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 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1、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工商、环保、 土地、税收、社保及公积金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上市公司及 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 关于诚信状 其控股股东 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况及无违法 及实际控制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违规行为的 人、董事、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 承诺函 监事和高级 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管理人员 3、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 2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证券市场禁入或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产品质量和 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有违诚信或 不诚信的情况。 承诺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关于最近五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 年的诚信情 交易对方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况的承诺 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有违诚信或不诚信的情况。 关于交易对 方之间,与 上市公司及 1、承诺方及承诺方的关联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 其控股股 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东、持股 2、承诺方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本次交易前不存 5% 以 上 股 交易对方 在一致行动安排。 东之间的关 3、针对本次交易事项,承诺方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方不与其他交易对方 联关系及一 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 致行动安排 协议、安排,不谋求一致行动关系。 情况的说明 与承诺 1、经自查,承诺方及承诺方直系亲属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关于不存在 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 泄露内幕信 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 息及进行内 交易对方 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幕交易情形 2、承诺方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承诺函 的情形。 3、承诺方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1、承诺方对标的公司的出资真实且已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承诺方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承诺方依法拥 有上述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权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情形。 关于已经合 2、标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股本变动事项均真实、合法、有效,且均已经办理完 法拥有标的 毕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资产的完整 3、承诺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优先权、第三方 权利及不存 权益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扣押、拍 交易对方 在限制或禁 卖的情形,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的公司章程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 止转让的情 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诉讼或仲裁。若因标的公司历次股权 形的说明与 转让及股本变动所涉及的事项或标的资产权属争议或瑕疵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承诺 的,由承诺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诺方承诺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过户或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若因此给上 市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承诺方承担责任。 5、如因标的公司历史上的出资、股权转让及股本变动事项发生争议或纠纷,或因 标的公司股权权属问题而给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承诺方承担全部责 2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任,承诺方将及时、足额赔偿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承诺方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知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标的公司 关于放弃优 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利。 先购买权的 交易对方 2、承诺方同意吴国栋、蔡兴隆、王骏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本次重组事项,并自愿放 声明 弃对其他交易对方拟转让予上市公司的相应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1、承诺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本次重组信息公 开前,承诺方保证不存在泄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或者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 交易对方关 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的情形。 于合法合规 交易对方 2、承诺方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的承诺 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3、承诺方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1、承诺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业绩承诺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并不能立即解除锁定,而应按以下规则分三次解除锁定: (1)第一次解锁:苏州国宇 2018 年度、2019 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 若苏州国宇 2018 年度、2019 年度累计完成业绩符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 定,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 30%;若苏州国宇 2018 年度、2019 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未满足《业绩承诺补偿协 议》的约定,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应按如下公式确定:可解锁的股份 数量=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 30%-业绩承诺方当年应 补偿股份数。本次解锁的起始日为锁定期届满之日和苏州国宇 2019 年度业绩《专 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之日中的较晚日期。 (2)第二次解锁:苏州国宇 2020 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若苏州国宇 关于股份锁 交易对方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累计完成业绩符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 定的承诺 定,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的 60%;若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未满足《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的约定,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应按如下公式确定:业绩承 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全部上市公司 股份的 60%-业绩承诺方已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应补偿股份数。本次解 锁的起始日为苏州国宇 2020 年度业绩《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之日。 (3)第三次解锁:苏州国宇 2021 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业绩承诺方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如涉及)后,其因本次交易获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中仍未解锁的部分可一次性解除锁定。 业绩承诺方承诺:如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扣减后当期实际可解除锁定的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其当期实际可解除锁定的上市公司股份数 为 0,并且在计算其后续年度可解除锁定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时应扣减前述小于 0 数值的绝对值。 3、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孳生的大烨智 3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能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要求。 4、如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应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有关交易对方股 份限售期的,则交易对方将自愿无条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1、标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负债、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若日后发现标 的公司在本承诺出具日前尚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负债、担保及其它或有事项, 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同意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关于标的公 2、标的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潜在纠纷的情况,不会对本次 司负债、担 标的公司及 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权属转移构成法律障碍。 保及其他或 交易对方 3、标的公司最近 36 个月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有事项之承 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未受到工商、土地、环保、税收、社保及公积金等 诺函 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4、上述承诺对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标的公司及本次 交易的交易对方愿意就前述承诺内容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 业南京明昭 关于自本次 投资管理有 重组复牌之 限公司,以 1、承诺方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日起至实施 及持有上市 2、自本承诺出具日起即对承诺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方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 完毕期间的 公司股票的 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股份减持计 部分董事、 划 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即曾治、 杨晓渝和任 长根) 十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期间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 2、承诺业绩数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3,500.00万元、4,200.00 万元、4,800.00万元、5,500.00万元。 3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的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净利润实现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与 相应年度所承诺的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并出具专项核查意 见。 3、承诺业绩较历史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已签订的合同、标的公司 最近一期业绩等说明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1)承诺业绩较历史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 ①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标的公司主要为国家电网建设配套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电力行 业是标的公司下游应用的主要领域。因此,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会对标的公司主 营业务产生直接且显著的影响。目前,我国电力行业呈现平稳增长趋势,为标的 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具体表现如下: I从行业规模来看,输配电设备销售收入由2009年的1.26万亿元,增长至2017 年的3.58万亿元,实现了近3倍的规模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6%,市场规模 大。近年来,我国电网投资市场发展趋势向好,投资规模持续增加。国家能源局 于《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中提出,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 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 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公里,中压公用线路长 度达到404万公里。据统计,2016年度全国电网投资5,431亿元,同比增长17.06 %, 其中配电网投资规模占比超过60%;2017年度全国电网投资5,315亿元,较上年度 略有下降。为了保障配电网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的落实,预计2018-2020年 三年时间累计配电网投资仍有万亿元空间。因此,随着配电业务改革的持续推进, 配电网建设势必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II2017年度,中国GDP增长6.9%。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 长7.2%,其中工业领域作为我国电力用量最大的部门,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达到 了3.2%。在我国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背景下,社会用电需求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持 续增长,将带动配电设施建设及开关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 3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III《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中国“常住人 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 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8.80%,距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60%的目标已非常 接近,预计将加速提前完成。相比发达国家80%以上的城镇化率,我国城镇化仍 有20%多的提升空间。城市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将进一步带动对于社会生活及工 业生产不可或缺的配电设施建设,这将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带来巨 大的市场空间。 IV伴随新一轮农网、城网改造的开始,一是对西部及贫困地区农网改造,二 是推进中东部地区为主的区域城乡电网建设一体化。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指引, 自2016年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正式启动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持续加大对农网 改造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国网公司计划投资5,222亿元,南方电网计划 投资1,300亿元,“两网”合计投资达6,522亿元。 V我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经过几十年发展,将进入设备更新换代周期,产品 升级换代的需求旺盛;“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的化解以及新能源发电并网问 题,将进一步推动特高压电网建设。 输配电设备市场需求取决于产业链下游电力市场的发展,伴随着电网投资规 模增加、农网及智能电网建设、输配电设备升级改造、“三弃”问题化解、新能 源发电并网、“一带一路”战略以及城市轨道交通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等都将为输配电设备市场带来极大的市场空间,据估计,未来我国输配电行业市 场规模将以15%-2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23年销售规模有望超过6万亿。 综合来看,我国电力行业整体呈现平稳增长趋势,为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提 供了良好机遇,同时,标的公司产品的最终客户基本为国网公司,该类客户对于 行业经验、企业资质、品牌形象、产品质量等要求较为苛刻,且一般均通过严格 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和招投标程序,在入选合格供应商名录后,可以有效保障 标的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的快速稳步增长。 ②标的公司已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3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为应用于电力相关行业的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 成套设备。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已逐步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资源,并建立起稳 定的合作关系,在行业经验、核心技术、客户资源、企业资质、品牌形象、管理 团队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可以有效保障标的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 业绩的快速稳步增长。具体如下: I 团队技术创新机制和持续自主创新能力 作为专注于生产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标 的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之一。通过对内外部的资源整合,标的 公司组建了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并取得多项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逐步实现将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标的公司依托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不断提升在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具体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i 优秀的研发团队 标的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作风严谨、创新能力强、行业技术领先的研发 团队,确立了以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的企业核心发展思路。同时形成以研发部为技 术开发平台并与其他各部门相结合的研发体系,组建了完整的产品研发、设计、 工艺、质量控制的人才队伍。目前,标的公司聚集各个层级的专业研发人员,组 建了专业研发队伍。团队大部分成员都从业多年,积累有丰富的设计、开发、运 行经验。 ii 高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为激励员工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标的公司建立了高效的技术创新 机制,制定了研发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技术人才中长期培养方案及各类科技创新 激励措施。标的公司根据研发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技术创新工作取得的成绩同员 工的薪酬福利、职位晋升等挂钩。标的公司通过对技术创新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极大的鼓舞员工的创新热情,同时,通过对员工采取各 种途径的中长期培训,保证了技术创新的持续进行。 iii 积累了多项知识产权成果 3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标的公司有深入的研究和应用经验,在产品研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 在部分关键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18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拥有47 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5项,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 能力较强,技术优势明显。 II 深厚的行业从业经验 标的公司管理层集聚了行业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营销和管理人才, 能前瞻性的把握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行业的发展方向。在电缆保护管 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品质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 管理经验,创建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规律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系,保证标 的公司有序高效的运行。标的公司主要核心管理成员都具有创业者和股东的双重 身份,对苏州国宇有很高的忠诚度,核心管理团队稳定性强。 凭借成熟的管理团队,标的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信等级AAA级企 业,并通过了GB/T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随着企业规模的 持续扩大,标的公司逐步建立起高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不断提升标的公 司的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III 良好的品牌形象 由于电网公司对于设备的安全与稳定性、供电可靠性、配电网自动化水平有 着较高的要求,故对于设备制造商而言,其产品性能与服务质量是业务拓展的关 键。自成立以来,标的公司凭借着先进的管理体系、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 务,逐步成为国家电网各级电力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近三年,在江苏省电力公司、 山东省电力公司等客户的设备招标中持续获得良好的市场占有率。 IV 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标的公司主营产品已通过了GB/T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标的公司结合自身产品特点和实际管理需要,确立了企业运营质量方针及目 标,对所有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标的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及成品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均实施严格的 质量控制管理程序。在原材料采购环节,标的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供应 3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能力、质量控制手段、质量稳定性、供货及时性进行评审,并依据原材料检验标 准进行验收。 在生产管理环节,标的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工序管理制度,通过质量跟踪卡、 质量看板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在成品质量控制环节,标的公司建立了成品质量水平评价机制,除严格按照 成品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外,还定期综合评估分析成品质量水平的趋势变 化,并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成品质量稳定性。 综上所述,中国电力行业整体发展情况,为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 机遇,同时,标的公司在行业经验、核心技术、企业资质、客户资源、企业资质、 品牌形象、管理团队等方面已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可以有效保障标的公 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的快速稳步增长,标的公司承诺业绩具备可实现性,较历 史业绩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2、结合已签订的合同、标的公司最近一期业绩等说明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1)已签订的合同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业务特点,标的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级电力公司及 电力公司下辖设备采购单位,标的公司与各级电力公司的合作均通过招投标程 序,与电力公司下辖设备采购单位的合作通过签署框架采购协议或订单,根据上 述业务特点,标的公司的在手订单主要包括:①已中标的电力公司合同;②签署 框架采购协议客户已中标的电力公司合同;③与电力公司下辖设备采购单位签订 的合同或订单。因而本次收益法评估对标的公司在手订单或合同进行逐项分析, 截至2018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在手合同或订单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合同金额(不含税) 已中标的电力公司合同 2,417.75 签署框架采购协议客户已中标的电力公司合同 5,408.04 已签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或订单 5,615.10 合同或订单金额合计 13,440.89 3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018 年 6-8 月已实现的销售收入 6,224.97 合计 19,665.86 2018 年 6-12 月预测收入 17,918.09 覆盖比例 109.75% 如上表所示,截至2018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在手订单合计不含税金额为 13,440.89万元,标的公司2018年6-8月已实现的销售收入为6,224.97万元,2018 年6-12月的预测收入覆盖比例为109.75%。 考虑经审计后的2018年1-5月营业收入实现数,则2018年度预测收入覆盖比 例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合同金额(不含税) 经审计后的 2018 年 1-5 月营业收入实现数 9,107.95 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在手订单金额合计 13,440.89 2018 年 6-8 月已实现的营业收入 6,224.97 合计 28,773.81 2018 年 6-12 月预测收入 17,918.09 经审计后的 2018 年 1-5 月营业收入实现数 9,107.95 2018 年度预测收入 27,026.04 2018 年度预测收入覆盖比例 106.47% 如上表所示,若考虑2018年1-5月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则2018全年预测营 业收入的覆盖比例为106.47%。同时,基于行业特点,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历来有 季节性特征,下半年明显优于上半年,标的公司2018全年销售情况相对乐观。因 此,2018年6-12月营业收入的预测谨慎、合理,具备可实现性。 由于标的公司所处的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行业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各级电力 公司及其指定的设备采购单位。两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省级电力公司工程建 设项目均按年度安排,建设项目从项目申报与审批、招投标组织到项目施工、设 备供货等在年度内依序展开。一般来说,从一季度开始,各批次物资招投标陆续 展开;项目施工一般会避开寒冷冬季和春节假期,设备采购和供货主要集中在第 3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三、第四季度。因此,行业内企业的销售实现一般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下半年的 销售收入明显高于上半年。各级电力公司及其指定的设备采购单位根据项目进度 和供货安排与供应商结算货款,设备验收合格到付款一般需要60天时间,这使得 行业内企业回笼货款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三、四季度。综合以上因素,本行业企 业经营的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 综上所述,受季节性影响,标的公司已中标或已签署的业务合同的履行一般 集中下半年,标的公司2018年6-8月已确认收入金额为6,224.97万元,占2018年 6-12月年预测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74%,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和季节性特 征,具备合理性。 (2)标的公司最近一期业绩情况 如前所述,受季节性影响,下半年通常为标的公司销售旺季,标的公司在下 半年实现的净利润占比相对较高。而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8 年 6-8月,标的公司已实现净利润717.90万元,考虑2018年1-5月经审计后的净 利润1,160.11万元,两者合计净利润金额为1,878.01万元,占2018年度承诺业绩 的53.66%,考虑在手订单情况,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具备可实现性。 综上所述,结合在手订单及已签订的合同情况、最近一期业绩情况分析,标 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具备可实现性。 (二)业绩补偿安排 1、业绩补偿的条件 业绩承诺方承诺,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所确认的结果,如在业 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 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 十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 2、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 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 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 3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3、业绩补偿的方式 如业绩承诺方当期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 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补偿。具体方式如下: (1)由业绩承诺方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 调整为: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 偿股份数量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若上市公司上述 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 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业绩承诺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两个月内,将 该等股份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补偿,除业绩承诺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 量占扣除业绩承诺方持有的股份数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2)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股份数量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业 绩承诺方以现金补偿,具体如下: 若在需现金补偿时,尚有未向业绩承诺方支付完毕的现金对价,则先行冲抵 所需支付现金对价的金额。 在各年计算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 回。 3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业绩承诺方补偿金额以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包括 转增或送股的股份)。 业绩承诺方内部各自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的计算方式为: 业绩承诺方各自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方合计因本次交易 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方相互之间对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承诺方之间进行业绩补偿的分摊比例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业绩承诺方各自因本次 业绩承诺方合计因本次 业绩补偿 序号 承诺方 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 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 分摊比例 1 吴国栋 20,700.00 31,500.00 65.71% 2 蔡兴隆 6,300.00 31,500.00 20.00% 3 王骏 4,500.00 31,500.00 14.29%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承诺方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对业绩补偿的分摊比例进行了明确约定,协议内容真实、有效。 (三)减值测试 1、本次交易之交易双方确认,在补偿测算期间届满时,上市公司应聘请合 格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中以收益法评估为作价依据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 专项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 金,则业绩承诺方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业绩承诺方应当于减值测试报告在指 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充。补偿方式及计算金额如下: 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期间内已补偿现金总金额) 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增 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业绩承诺方按照下列顺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4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作为补偿,用于补偿部分的股份由 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进行回购,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方式为: 应补偿股份数=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补偿期间上市公司股票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上市公司股份的总数将作相应调整,补 偿的股份数量也相应进行调整。 (2)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股份数量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业 绩承诺方以现金补偿。 2、业绩承诺方内部各自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的计算方式为:业绩承诺方各 自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方合计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 业绩承诺方相互之间对本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过渡期损益安排 (一)交易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 (含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 (二)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 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甲方、乙方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比例享有;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 方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其中吴国栋、蔡兴隆、王骏应按其持有标的公司 的股权比例对应承担补偿义务。 交易双方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指定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以交割完成日作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公司在过 渡期的损益进行审计;交易对方应在相应亏损数额经审计确定之日起(即上述审 计报告出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过渡期内亏损金额的补偿支付工作。 (三)交易对方同意,在过渡期内应遵守如下特别约定: 1、不会改变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保证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属清晰; 4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标的公司持续根据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其自身的资产及 相关业务,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不会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3、标的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分配利润或做出利润分配的决议或回购股份, 也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易或产生异常债务; 4、对标的公司恪守职责,履行诚信及勤勉尽责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正常 方式经营运作标的资产,保持标的资产处于良好的经营运行状态,保持标的资产 现有的结构、核心人员基本不变,继续维持与客户的关系),不作出任何有损标 的公司利益和标的资产价值的行为; 5、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标的公司因正常经营所产生的在单一项目上对 同一供应商的应付款项当月发生额不超出500万元; 6、及时将有关对标的资产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交割 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上市公司; 7、根据本次交易之相关协议的约定,签署并提交办理转让标的资产的过户 或变更登记所需的所有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过户或变更登记手续; 8、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将标的资产转让、赠予给 任何第三方,不进行第三方资产或业务之收购,或进行重大资产的处置; 9、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增资或其他形式引入其他投资者; 10、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产生任何新的非经营性负债,不得自行放 弃任何因标的资产形成的债权,或以标的资产承担其自身债务,或以标的资产、 标的公司资产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第三者权益; 11、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 12、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对标的资产进行除日常生 产经营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增加重大债务、资产处置、重组、合并或收 购交易; 13、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分配标的资产利润或对标 的资产进行其他形式的权益分配; 4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4、不得从事任何拖欠标的公司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违反 劳动权益保障事宜的行为; 15、如标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提前提出辞职要求,交易对方 应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并促使标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的安排处理; 16、交易对方如在过渡期内得知任何与上市公司在交割完成日后(含交割完 成日)与标的公司业务有直接关系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会和潜在的 客户),应首先尽快向上市公司提供该等商业信息; 17、在过渡期内,不得协商或签订与标的股权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 制标的股权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十三、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书》,本次交易不设置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十四、交易合同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协议签署前,苏州国宇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本次交易的议案。本 次交易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经交易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 获得满足后生效: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十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杰对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4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具备可操作性。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相 关规范文件的规定。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 机构的审计和评估,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 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 中小投资者利益。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利于加快公司的战略部署,充分 发挥各项业务的协同作用,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和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5、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 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十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 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杰及其控制的企业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即曾治、杨晓 渝和任长根)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所持上市 公司股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 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十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0,881,360股。在排除持有上市 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 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十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南京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业务资格。 4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 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及苏州国宇股东 会审议通过,尚需履行的批准或核准程序包括: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 提,未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 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审批 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 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 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累计涨跌幅为21.61%。同期创业板综指(399102.SZ)、证监会行业电气设备指 数(882210.WI)累计涨跌幅分别为2.30%、0.00%。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 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公司股票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达 到19.31%、21.6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 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4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条件; 此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 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或修改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 或修改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 (三)交易标的评估作价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第0743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苏州国宇在评估基准日 的全部股东权益12,753.42万元,评估价值45,251.29万元,评估增值32,497.87 万元,增值率254.82%。综合考虑本次交易为大烨智能带来的产业协同效应,经 交易各方协商,苏州国宇70.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31,500.00万元,较苏州国宇 70.0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31,675.90万元溢价-0.56%。交易标的评估情况详见本 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 前景较好,综合竞争力强,预计未来业绩增长明显。评估机构主要使用基于未来 盈利预测而进行估值的收益法,导致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相较于对应的 净资产增值较高。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 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 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不到 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 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评估增 值较大及溢价交易的风险。 (四)商誉减值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 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 4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的商誉为 232,695,708.64元,如果出现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行情恶化,客户需求变化,行 业竞争加剧,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经 营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那么购买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存在减值风险,从 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和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 度以及2021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3,500.00万元、 4,200.00万元、4,800.00万元和5,500.00万元。同时,在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上 市公司应当在每年的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标的公司的净利润实现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与上述相应年度所承 诺的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在业绩承诺 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方需根据实际净 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比例,向上市公司作出业绩承诺补偿。 上述业绩承诺是交易对方根据标的公司经营所积累的竞争优势以及对行业 未来发展前景预测基础上所作出的。交易对方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 业绩承诺实现。但是,盈利预测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可能 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上市公司提 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六)业绩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 易对方补偿金额以其在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 份),且交易对方之间对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当补偿义务发生时,交易对方 以其通过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方式不足补偿的部分 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由于现金补偿的可执行性较股份补偿低,在出 现交易对方需以现金进行业绩承诺补偿时,上市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对方自有资金 不足以履行相关补偿义务而导致的违约风险。 4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虽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较好,但是仍然不能排除出现未来标的公司 实现经营业绩与承诺情况差距较大从而导致交易对方不能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 可能,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予以 关注。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在原有 主营业务基础上增加了电缆保护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丰富了上市公司的产品 组合。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实现优势互补, 双方将在业务、客户、研发、采购、管理等方面实现协同,互利合作。然而,上 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还需在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群体 协同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实现协同效应。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 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整合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表现。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依赖电力行业投资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电力系统建设投资规模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国民经济的发展 对供电可靠性的依赖大大增强,我国仍需加大对配电网的建设力度。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专业从事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其生产的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销往国内电力系统的 客户,主营业务的增长高度依赖国内电力行业发展。如果国家宏观政策变化或电 力体制变革导致电力系统建设投资规模减少,标的公司未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 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家逐步加大电网投资和智能电网建设,我国智能配电网建设正迈入大 规模发展阶段。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是智能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其行业发展势必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该领域将吸引更多的 4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竞争对手进入,从业企业的数量预计将增加,加剧市场竞争。如果标的公司不能 迅速壮大自身综合实力,大力开拓全国市场,抢占更多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自 身业务规模,同时积极进行技术升级、产品创新,巩固和提升其技术领先地位, 则标的公司的产品价格和盈利水平有可能下降,导致其毛利率水平降低。因此, 标的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是保证自身发展壮大,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利 润增长的重要保障。目前,标的公司共拥有47项专利技术及多项非专利技术,这 些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多数已直接用于标的公司的主营产品。如果这些 知识产权受到非法侵害,将对标的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各级电力公司及电力公司下辖设备采购单 位。目前,标的公司业务市场的拓展主要集中于江苏、山东等区域市场,客户群 体相对集中。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5月,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实现的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17%、79.61%和65.99%,其中标的公司对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70%、 25.96%和18.1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积极布局上海、浙江、福建等区域市场, 客户结构改善明显,但集中度依然较高。 若未来江苏、山东等客户群体集中省份的电网投资力度降低,或者标的公司 产品的性能或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标的公司与上述区域的客户群体之 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则有可能会受到冲击,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 利影响。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采 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PP、PVC等化工原料,以及电器元件、电子元器件、金属 材料、钣金件以及线缆等辅材。 PP、PVC等化工原料与金属材料价格因受大宗商品价格变化传导,价格波 5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动较大,其它原材料同样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化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 波动直接造成标的公司采购成本的波动,从而引起标的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动。因 此,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变动,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产品质量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营产品为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上述产品主要应用 于电力行业,产品质量关系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 造成电力系统的严重事故,甚至对电网造成损害。因此,电力系统客户非常注重 相关产品的质量,通常会将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作为考核供应商的关 键指标之一。 标的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加以严格执行,且主营产品 通过了GB/T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能够按照《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等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及各项电气产品的国 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从事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在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及成品质量控制等方面实施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 程序,未曾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 政府部门的处罚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而承担过重大赔偿或损失。 但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产品数量将大幅增加,如果标的公司 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一旦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 仅会给客户带来损失,也将对其产品声誉及市场开拓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 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 (七)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2042号”《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 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苏州国宇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2,357,637.10元、114,641,740.60元和119,231,905.33 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60%、51.04%和53.64%。苏州国宇客户 主要为资信情况较好的国网各省级电力公司及为国网供货的其他行业内公司,最 终收入来源以各国网省级电力公司。客户信誉较好,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并且公 5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司已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较为充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但随着公司生产经营 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总额将逐步增加,若催收不力或控制不当,则可能 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八)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公司于2016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有 效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率15%优惠政策。 评估机构在对标的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时假设其未来将持续享受上述优 惠税率。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标的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其经营业绩以及标的公司的估值将受到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 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导致经营业绩以及估值下降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相互依存。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 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 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由于以上多种不确 定因素的存在,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脱离其本身价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 来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 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5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及配套产业前景广阔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苏州国宇是一家专业从事在电力行业中应用的电缆保护 管及电气产品的研发、生产、装配和销售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营产品为 MPP、CPVC电缆保护管,以及囊括低压开关柜、JP柜、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 箱等在内的一系列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 相关领域。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苏州国宇生产的电 缆保护管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属于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制 造业。 (1)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制造业行业前景广阔 我国电力行业投资一直存在着电网建设滞后于电源建设、配电网建设滞后于 主网建设问题,配电网自动化水平显著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在电源建设及输变 电网络已基本完善的情况下,我国电力投资重点正逐步转向电网智能化及配电网 建设。这一行业背景为公司业绩的增长提供了宝贵的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指出“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 力,满足多元用户供需互动。”智能电网的全面建设将带动本行业快速发展。 (2)橡胶和塑料制品在电力行业应用前景广阔 塑料制品有其独特的物理性能优势,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作为新型材料,得 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随着我国石油化工业迅速发展,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 烯等橡塑制品原材料的生产能力增长很快。相对于传统金属制品,塑料制品低廉 的价格及优异的物理性能使其在各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与传统的水泥、钢、玻璃钢、石棉水泥等材质的电缆保护管相比,塑料电缆 5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保护管具有节能节材、环保、轻质高强、耐腐蚀、内壁光滑不结垢、施工和维修 简便、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很好地解决了化学防腐蚀问题。塑料电缆保护管在电 力行业应用广泛。 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较快,随着市场对供电质量、效率、可靠性的要求逐渐提 高,近年来,我国电力投资逐步向电网建设倾斜,电网建设投资的力度明显加大。 电网建设对电缆保护管道需求日益增长,塑料管道的轻质、耐用等特点使其 在电网建设中得到大量应用,标的公司管道产品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标的公司智能配电网产品及塑料电缆保护管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 势 标的公司作为我国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 企业之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MPP电缆保护管、CPVC电缆保护管,以及低压开 关柜、JP柜、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箱等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运营,标的公司发展和维系了一定量的优质客户群,拥有国网江苏电 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电力有限公司等一批优质客户,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标的公司拥有研发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研发创新机 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拥有47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2项、 实用新型专利45项,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较强,技术优势明显。 同时,标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通过ISO9001:2008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主要产品性能已达到了国内同类产品技术较高水平,获得了广泛 的市场认同,具有较强的产品质量优势。 3、标的公司业务契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 上市公司多年来主要从事智能配电网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 内领先的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企业。上市公司确立了成为智能配电网系统解决方 案和设备的提供商这一战略目标,以智能中压开关设备、配电自动化终端、变电 站自动化系统、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为代表的智能配电网设备作为公司产品主要发 展方向。 5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 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是标的公司的核心产品,与上市公司的智能配电网 设备均应用于电力领域,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下属各省电力公司 的服务能力。此外,标的公司业务拓展方向也符合上市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并购 标的公司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战略发展方面能够形成显著的协同效应,为 上市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4、国家政策和资本市场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创造有利条件 2014年3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 见》(国发[2014]14号),提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政策环境,取消和下放 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2014年5月9 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 2015年8月31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 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61号),进一步 简政放权,提高并购效率,大力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 近来年,在一系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下,我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日趋活跃, 大量上市公司通过市场化的并购重组进行产业整合,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积极健 康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下,大烨智能成功上市并获得了市场化的收购手段,为公司 开展并购重组拓展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发挥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1)业务协同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智能配电网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而标的公 司主要产品则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 和标的公司均生产电气成套设备,在原材料构成、制造工艺等方面存在较多共同 点。上市公司产品与标的公司产品均应用于电力领域。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 将扩充产品线,丰富业务结构,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提高上市公 5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客户协同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各级电力公司及其指定的设备采购单 位,客户渠道互相补充,拥有良好的协同效应。通过本次收购,上市公司将迅速 获得标的公司的优质客户资源,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市场知名度和市场拓展能 力。 (3)研发协同 上市公司的智能配电网设备和标的公司的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产品在原理、结 构、原材料构成、制造工艺等方面拥有较多共同点。双方研发团队将相互交流、 相互借鉴,核心技术可以方便共享,取长补短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研 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 (4)采购协同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包括电子元器件、金属材 料、钣金件以及线缆等辅材,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通过本次 交易,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共享优质供应商资源,提升采购环节的话语权,控 制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5)管理协同 上市公司已建立严格有效的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公司内部权力机构、决策 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晰、相互协调与制衡的运行机制,为公司持 续高效、稳健的运营提供了有利保证。上市公司成熟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 内控运营经验可以提高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管理水平,保证并购后标的公司经营绩 效不断提升。 2、扩大业务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较强,拥有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先进的研发技术 水平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其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扩大,且未来发展空间较大。根据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营业收入分别 5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为18,661.95万元、20,285.54万元和9,107.95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035.27 万元、2,199.41万元和1,160.11万元。此外,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3,500.00万元、4,200.00万元、4,800.00万元和5,500.00 万元。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得以提升,业务规模将得以扩大,持续盈利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也将得以提高,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 价值,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1、交易对方对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8月15日,吴国栋、蔡兴隆、王骏同意大烨智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苏州国宇70.00%的股权,同意签订《发行股份及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书》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综上所述,交易对方已对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2、标的公司对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6月20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吴国栋、蔡兴隆、王 骏3名股东将其持有的苏州国宇共计70.00%的股权转让给大烨智能。上述股东均 已明确表示放弃对该等股权转让行使优先购买权。 3、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5月18日,上市公司发布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上市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程序。 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7 5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日和2018年6月14日披露了《大烨智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33、2018-034、2018-035、2018-036)。 2018年6月19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37),上市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 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延期复牌期间,上市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9日、2018年 7月5日和2018年7月12日披露了《大烨智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38、2018-040、2018-042、2018-043)。 2018年7月18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46),上市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 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 延期复牌期间,上市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 8月2日和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大烨智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48、2018-051、2018-052、2018-054)。 2018年8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并同意签订《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书》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同日,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 意见,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上市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取得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5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吴国栋、蔡兴隆、王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 有的苏州国宇70.00%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参考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 报字【2018】第0743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苏州国宇70.00%股份的 总对价确定为31,500.00万元。 (一)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 天健兴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苏州国宇100%股权进行 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苏州国宇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第0743号”《资产评估报告》:苏州国 宇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12,753.42万元,评估价值45,251.29万元,评估 增值32,497.87万元,增值率254.82%。上述资产的具体评估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 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综合考虑本次交易为大烨智能带来的产业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协商,苏州 国宇7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31,500.00万元,较苏州国宇7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 31,675.90万元,溢价-0.56%。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吴国栋、 蔡兴隆、王骏持有的苏州国宇70%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 5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日、60日、120日股票均价情况如下: 项目 均价(元/股) 均价的 90%(元/股) 20 日均价 32.25 29.03 60 日均价 30.81 27.73 120 日均价 29.14 26.23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27.73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股。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27.73元/股调整为15.2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 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6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发行的最终每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相关法律或中国证监会对 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随之相应调整。 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苏州国宇70%股权的股 份及现金支付对价共计31,500.00万元,其中现金对价金额为6,300.00万元,其余 部分金额为股份对价。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中每一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 行计算: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中每一方拟转让的股权占标的 公司股权比例×该交易对方所获股份支付比例÷每股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收购苏州国宇70%股权的对价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标的 发行股份方式 序 在标的公司 拟出售标的 支付现金 交易对方 公司权益 交易价格 发行股份数 股份支付 号 的出资额 公司出资额 方式 比例 (股) 金额 1 吴国栋 4,600.00 3,220.00 46.00% 20,700.00 10,830,608 16,560.00 4,140.00 2 蔡兴隆 1,400.00 980.00 14.00% 6,300.00 3,296,272 5,040.00 1,260.00 3 王骏 1,000.00 700.00 10.00% 4,500.00 2,354,480 3,600.00 900.00 合计 7,000.00 4,900.00 70.00% 31,500.00 16,481,360 25,200.00 6,300.00 注:上市公司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 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上市公司本次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6,481,360股,但最终股份 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交易对方中每一方发行数量为准。 如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 而调整的,交易对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每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6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4、股份限售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 易对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 转让;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 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相应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下简称“《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取 得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吴国栋、蔡兴隆和王骏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业绩承诺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并不能立即解除锁定,而应按以下规则分三次解除锁定: (1)第一次解锁:苏州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 露。若苏州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完成业绩符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的约定,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的30%;若苏州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未满足《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的约定,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应按如下公式确定:可解锁的股 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30%-业绩承诺方当 年应补偿股份数。本次解锁的起始日为锁定期届满之日和苏州国宇2019年度业绩 《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之日中的较晚日期。 (2)第二次解锁:苏州国宇2020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若苏州 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完成业绩符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6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的约定,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 股份的60%;若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未满足《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应按如下公式确定:业绩 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全部上市公 司股份的60%-业绩承诺方已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应补偿股份数。本次 解锁的起始日为苏州国宇2020年度业绩《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之日。 (3)第三次解锁:苏州国宇2021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业绩承 诺方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如涉及)后,其因本次交易 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仍未解锁的部分可一次性解除锁定。 业绩承诺方承诺:如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扣减后当期实际可解除锁 定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其当期实际可解除锁定的上市公司股 份数为0,并且在计算其后续年度可解除锁定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时应扣减前述 小于0数值的绝对值。 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孳生的大烨 智能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要求。 如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应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有关交易对方 股份限售期的,则交易对方将自愿无条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5、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1)业绩承诺 ①业绩承诺期间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 ②承诺业绩数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3,500.00万元、4,200.00万 元、4,800.00万元、5,500.00万元。 6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的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净利润实现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与 相应年度所承诺的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并出具专项核查意 见。 (2)业绩补偿措施 ①业绩补偿的条件 交易对方承诺,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所确认的结果,如在业绩 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 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当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 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 ②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 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 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③业绩补偿的方式 如交易对方当期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 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补偿。具体方式如下: A由交易对方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 调整为: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 6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偿股份数量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若上市公司上述 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 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交易对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两个月内,将该 等股份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市公司 其他股东补偿,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 扣除交易对方持有的股份数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B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股份数量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交易对 方以现金补偿,具体如下: 若在需现金补偿时,尚有未向交易对方支付完毕的现金对价,则先行冲抵所 需支付现金对价的金额。 在各年计算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 回。 交易对方补偿金额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包括转增 或送股的股份)。 交易对方内部各自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的计算方式为: 交易对方各自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交易对方合计因本次交易所获 得的交易对价。交易对方相互之间对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94,400,000股。按照本次交易方 案,交易标的作价31,500.00万元,上市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6,300.00 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剩余部分25,200.00万元。 按大烨智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发行价格15.29元/股计算,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6,481,360股。 6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杰 76,878,000 39.55% 76,878,000 36.46% 北京华康瑞宏投资中心 36,900,000 18.98% 36,900,000 17.50% (有限合伙)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 23,922,000 12.31% 23,922,000 11.34% 公司 杨晓渝 1,584,000 0.81% 1,584,000 0.75% 任长根 1,008,000 0.52% 1,008,000 0.48% 曾冶 900,000 0.46% 900,000 0.43% 其他小股东 53,208,000 27.37% 53,208,000 25.23% 吴国栋 - - 10,830,608 5.14% 蔡兴隆 - - 3,296,272 1.56% 王骏 - - 2,354,480 1.12% 合计 194,400,000 100.00% 210,881,36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0,881,360股。在排除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专字【2018】00959号”《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大烨智能财务数据和重要财务指标对比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6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736,954,643.42 1,206,977,136.07 736,222,907.01 1,209,273,383.84 总负债 175,425,538.60 325,240,365.61 162,642,651.97 327,334,32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61,529,104.82 836,384,953.21 573,580,255.04 840,067,561.34 的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12,726,843.53 203,806,359.11 339,810,515.98 539,046,218.09 利润总额 10,901,822.62 24,689,124.78 64,078,868.72 88,549,91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548,849.78 17,917,391.87 54,915,005.69 69,402,317.59 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每股) 0.05 0.09 0.32 0.37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17年1月1日完成,苏州国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各项财务指标均有所增加,本次交易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大烨智能、苏州国宇2017年度经审计的最近一年相应财务数据以及本次 交易作价的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大烨智能 苏州国宇 占比 资产总额及交易价格孰高 73,622.29 31,500.00 42.79% 营业收入 33,981.05 20,285.54 59.70% 归属母公司资产净额及交易作价孰高 57,358.03 31,500.00 54.92% 注:1、资产总额及交易作价孰高:本次交易作价较标的公司2017年资产总额更高,因 此采用本次交易作价进行测算; 2、营业收入:采用标的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进行测算; 3、归属母公司资产净额及交易作价孰高:本次交易作价较标的公司2017年归属母公司 资产净额更高,因此采用本次交易作价进行测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2017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截至2017年12月31 日的归属母公司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孰高的金额占上市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 6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中的吴国栋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成 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前,陈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6,878,000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55%,通过持有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3,92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1%,直接和间 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1.86%。因此,陈杰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陈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降为36.46%,通过南 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降为11.34%,直接和间接控 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为47.80%,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6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二节 交易各方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Daybright Intelligent Electric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588414609P 注册资本 19,44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杰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1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4 年 12 月 9 日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223 号 邮政编码 211106 联系电话 86-025-69931288,86-025-69931260 传真 86-025-69931289 互联网网址 www.daybright.cn 电子信箱 tzzgx@dayedq.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证券部 系部门 信息披露人 王跃进 电气设备、配电网自动化设备、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设备、继电保 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继电器、中压开关及开关柜、电力管理信息 系统、电力通信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计算机、 仪器仪表、电讯器材批发兼零售,电力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转让、建设、运营及管理服务,新 能源相关设备材料的销售,新能源系统设计、咨询、施工及集成, 储能设备技术、能源测控设备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和上市情况 1、上市公司设立情况和设立方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江苏大烨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 6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7日,大烨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根据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4】01316号)审 定的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人民币95,627,177.95元,按1:0.67972比 例折合股本人民币6,500万元,剩余部分30,627,177.95元计入资本公积,将大烨 有限整体变更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大烨智能本次整体变更事项, 并颁发了注册号为320000000104053的《营业执照》。 大烨智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杰 2,960.00 45.54% 2 北京华康瑞宏投资有限公司 1,950.00 30.00% 3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40.00 17.54% 4 王国华 168.00 2.58% 5 高明 88.00 1.355% 6 杨晓渝 88.00 1.355% 7 任长根 56.00 0.86% 8 曾治 50.00 0.77% 合计 6,500.00 100.00% 注:北京华康瑞宏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 准更名为“北京华康瑞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公司设立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的股份变动情况 2015年5月29日,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大烨智能增资至 8,100.00万元。其,陈杰以2,622.00万元增资款认购本次新增股份1,311.00万股, 北京华康瑞宏投资有限公司以200.00万元增资款认购本次新增股份100.00万股,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378.00万元增资款认购本次新增股份189.00万股。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烨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7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 陈杰 4,271.00 52.728% 2 北京华康瑞宏投资有限公司 2,050.00 25.309% 3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29.00 16.407% 4 王国华 168.00 2.074% 5 高明 88.00 1.086% 6 杨晓渝 88.00 1.086% 7 任长根 56.00 0.691% 8 曾治 50.00 0.617% 合计 8,100.00 100.00%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4号)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大烨智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00万股。 2017年8月15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大烨智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公司发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2018年5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权益分派,以截 至2018年7月9日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8股,共计86,400,000股,转增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94,400,000股。 (三)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1、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8年7月31日,大烨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7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5,800,000 75.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600,000 25.00% 总股本 194,400,000 100.00% 截至2018年7月31日,大烨智能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1 陈杰 76,878,000 39.55% 北京华康瑞宏投资中心(有限 2 36,900,000 18.98% 合伙) 3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922,000 12.31% 4 王国华 3,024,000 1.56% 5 杨晓渝 1,584,000 0.81% 6 高明 1,584,000 0.81% 7 任长根 1,008,000 0.52% 8 曾治 900,000 0.46% 9 罗明光 554,600 0.29% 10 孙艳 514,980 0.26% 合计 146,869,580 75.55%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最近三年,大烨智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直为陈杰。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陈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6,878,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55%, 通过持有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3,922,000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1%,直接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1.86%。陈杰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基本情况 住所 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南京市玄武区盛世 陈杰 董事长 身份证:32010319670513**** 华庭****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大烨智能股权外,陈杰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下: 7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直接或间接 公司名称 职务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847.00 63.74% 江苏利泰尔药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4,300.00 69.35% 南京泰亿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 1,020.00 51.00% 伙) 南京聚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0 1.14% 伙) 江苏仁杰血液病医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1,912.50 38.25% 江苏中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652.18 26.09% (1)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大明路 109 号 注册资本 1,329.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4679010626P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 年 09 月 04 日 营业期限 自 2008 年 09 月 04 日至 2028 年 09 月 03 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在大烨智能任职情况 任职时间 1 陈杰 847.00 63.74% 董事长 2011 年 12 月至今 2 王国华 100.80 7.58% - 2012 年 11 月至今 3 曾治 100.00 7.52% 董事、总经理 2013 年 6 月至今 4 徐爱余 60.00 4.51% - 2013 年 5 月至今 5 高明 52.80 3.97% 副总工程师 2012 年 11 月至今 6 杨晓渝 52.80 3.97% 副总经理 2012 年 11 月至今 7 任长根 33.60 2.53% 副总经理 2012 年 11 月至今 8 陈玉俐 28.00 2.11% - - 9 陈健 28.00 2.11% - - 7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监事会主席、采购部经 10 张文胜 4.00 0.30% 2013 年 5 月至今 理 11 严安业 4.00 0.30% 技术总监 2013 年 3 月至今 12 乔新忠 4.00 0.30% 财务部经理 2013 年 12 月至今 13 徐博 2.00 0.15% - - 14 胡庆 2.00 0.15% 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2015 年 3 月至今 15 江涛 2.00 0.15% 总经办主任 2013 年 11 月至今 16 黄斌斌 2.00 0.15% 售后服务部经理 2014 年 2 月至今 17 田承勇 2.00 0.15% 职工监事、营销部总监 2011 年 11 月至今 18 王杰 2.00 0.15% 高级软件工程师 2012 年 11 月至今 19 张志强 1.00 0.08% 市场营销一部副总监 2012 年 11 月至今 20 王祥 1.00 0.08% 质量部经理 2012 年 11 月至今 合计 1,329.00 100.00% - -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大烨智能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成立的持股平台, 与大烨智能从事的业务不存在上下游关联。 除陈玉俐和陈健分别为陈杰的姐姐和哥哥之外,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各出资人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等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利益 输送情形。 (2)江苏利泰尔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利泰尔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盛运路 6 号(江宁开发区) 注册资本 6,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053254725U 药品生产项目的建设,建设期内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09 月 04 日 营业期限 自 2012 年 09 月 04 日至 2032 年 09 月 03 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利泰尔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7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杰 4,300.00 69.35% 2 陈玉俐 900.00 14.52% 3 计筱 500.00 8.06% 4 范永春 200.00 3.23% 5 孙兵 200.00 3.23% 6 霍卫国 100.00 1.61% 合计 6,200.00 100.00% (3)南京泰亿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南京泰亿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302 号西华大厦 203 室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杰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4MA1TAPAD8X 电力投资;医疗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67 年 11 月 10 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利泰尔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杰 1,020.00 51.00% 2 陈玉俐 600.00 30.00% 3 陈健 380.00 19.00% 合计 2,000.00 100.00% (4)南京聚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南京聚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 179 号 5 层 G 座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杰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7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NDKBL7X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0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聚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杰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0 1.14% 2 曾治 有限合伙人 30.00 17.14% 3 姚蔚 有限合伙人 40.00 22.86% 4 朱宁 有限合伙人 30.00 17.14% 5 王跃进 有限合伙人 10.00 5.71% 6 陶文庸 有限合伙人 10.00 5.71% 7 白晓崧 有限合伙人 20.00 11.43% 8 张文胜 有限合伙人 5.00 2.86% 9 许小勇 有限合伙人 12.00 6.86% 10 芮晶 有限合伙人 8.00 4.57% 11 杨静 有限合伙人 8.00 4.57% 合计 175.00 100.00% (5)江苏仁杰血液病医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仁杰血液病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302 号西华大厦 203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UR9542D 血液病诊疗服务;医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仁杰血液病医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7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京泰亿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750.00 75.00% 2 沈雪英 1,000.00 20.00% 3 吴国栋 250.00 5.00% 合计 5,000.00 100.00% (6)江苏中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中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杰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8302731415E 电力工程设计、勘察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03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自 2015 年 03 月 11 日至 2045 年 03 月 10 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中孚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京泰亿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75.00 51.00% 2 南京聚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5.00 7.00% 3 熊俊 1,050.00 42.00% 合计 2,500.00 100.00% (四)最近六十个月上市公司控股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杰。最近六十个 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五)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概况 大烨智能是一家从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配电网的安全、稳定、自动化及信息化 等方面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生产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为用户提供配 电自动化终端、智能中压开关设备、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等产 7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品。目前公司已成功运用自有技术研制出多种达到国际水准的产品,公司产品广 泛应用于电网、石化、冶金、矿山、铁路等领域。 大烨智能所在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行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融合计算机 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及高性能的配电设备制造技术等,专 业性强。其产品在提高电网安全与稳定性、改善电能质量、提高电力企业自动化 和信息化水平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5月,上市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491.83万元、31,428.50万元、33,981.05万元和11,272.68万元(其中2018年 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625,315,014.98 636,440,147.92 291,354,519.90 非流动资产 111,639,628.44 99,782,759.09 95,417,318.83 资产合计 736,954,643.42 736,222,907.01 386,771,838.73 流动负债 168,953,183.46 155,997,176.01 132,233,589.24 非流动负债 6,472,355.14 6,645,475.96 7,061,914.17 负债合计 175,425,538.60 162,642,651.97 139,295,503.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61,529,104.82 573,580,255.04 247,476,335.32 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1,529,104.82 573,580,255.04 247,476,335.32 注:大烨智能2016年和2017年财务数据分别取自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7) 00136号】和【天衡审字(2018)00767号】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2018年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利润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12,726,843.53 339,810,515.98 314,284,992.04 营业利润 10,864,073.02 63,639,432.64 61,396,681.43 利润总额 10,901,822.62 64,078,868.72 63,424,749.99 净利润 9,548,849.78 54,915,005.69 54,394,439.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9,548,849.78 54,915,005.69 54,394,439.07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8,357,705.00 51,476,424.20 51,375,362.16 的净利润 注:大烨智能2016年和2017年财务数据分别取自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7) 00136号】和【天衡审字(2018)00767号】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2018年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1,796,877.40 8,028,434.82 38,743,200.48 流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7,598,972.63 -279,654,709.32 -21,216,547.47 流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 271,299,591.15 - 流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5,802,095.23 -326,683.35 17,526,653.01 增加额 注:大烨智能2016年和2017年财务数据分别取自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7) 00136号】和【天衡审字(2018)00767号】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2018年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32 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32 0.37 7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5 13.38 24.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5 12.54 23.32 (%) 资产负债率(%) 23.80 22.09 36.01 销售毛利率(%) 24.64 30.11 33.61 注:大烨智能2016年和2017年财务数据分别取自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7) 00136号】和【天衡审字(2018)00767号】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2018年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没有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 信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内亦未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 (九)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工商、环保、土地、税收、社保及公积金等主 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8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系吴国栋、蔡兴隆、王骏。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国栋 4,600.00 65.71% 2 蔡兴隆 1,400.00 20.00% 3 王骏 1,000.00 14.29% 合计 7,000.00 100.00% 1、吴国栋 (1)基本情况 姓名 吴国栋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8619811210****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天平村****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新华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2)最近三年专职(或兼职)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苏州国宇碳纤维科 是,直接持有其 1 2014 年 1 月至今 执行董事、总经理 技有限公司 65.71%股权 苏州新浒投资发展 2005 年 3 月至 2017 2 业务经理 否 有限公司 年2月 (3)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8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国栋直接持有标的公司65.71%的股权。此外,吴 国栋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万元) 吴法男(吴国栋父 生产、销售:饮水机、饮水机加热器、 苏州国润电 亲)持股 45.00%并 1 100.00 淋浴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器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栋持股 30.00% 许可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生产、 苏州华能碳 加工、销售:碳纤维石英电热管;自 吴 法 男 持 股 2 纤维应用有 100.00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40.00% 限公司 业务。 苏州市吴中 销售:钢管、钢材、有色金属、聚氯 区华能钢管 乙烯电缆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吴彩珍(吴国栋母 3 130.00 销售有限公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亲)持股 100.00% 司 动) 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及电缆护线管、 2017 年 8 月之前, 电力电气产品;销售:家具、家用电 苏州龙兴线 苏州市吴中区华能 4 3,000.00 器、工艺品。电力工程技术咨询。(依 缆有限公司 钢管销售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持股 100.00%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 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服 务;房屋租赁;产业园设计;企业营 王静(吴国栋配偶) 苏州亚秦企 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持股 50.00%,并担 5 业管理有限 30,000.00 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机电设备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公司 的销售;电子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 理;吴彩珍持股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力工程技术 50.00% 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 苏州亚秦企业管理 苏州锐纳基 及配件、精密机械零部件、工业机器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6 汽车科技有 25,000.00 人、智能制造设备。(依法须经批准 80.00%;王静担任 限公司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经营活动) 生产、加工、销售:高分子塑料材料, 严建亚(吴国栋岳 苏州华能高 电缆用塑料粒子、塑料管子、高低压 母)于 2016 年 1 月 7 分子材料有 1,500.00 成套电器设备、电力铁附件。(依法 至 2017 年 11 月持 限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股 86.67%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东宇电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 8 200.00 吴国栋持股 100% 力设计有限 电力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研发、技 8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公司 术转让、技术咨询 吴国栋持股 50%并 苏州国秀工 刺绣艺术品加工、销售;服饰、工艺 担任执行董事;吴 9 艺品有限公 40.00 品、办公用品销售。 彩珍(吴国栋母亲) 司 持股 50% 注:1.苏州国润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经清算完毕,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2.苏州华能 碳纤维应用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04月18日注销。3.苏州东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 11月28日注销。4.苏州国秀工艺品有限公司已吊销,暂未注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对外投资及关联企业情况外,吴国栋不 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或对其他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2、蔡兴隆 (1)基本情况 姓名 蔡兴隆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0319640406****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大窑路****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大窑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2)最近三年专职(或兼职)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梵迩佳智能电气有 是,直接持有其 1 2011 年 6 月至今 执行董事、总经理 限公司 10.00%股权 江苏通熙明电力检 是,直接持有其 2 2017 年 9 月至今 执行董事、总经理 测有限公司 51.00%股权 江苏奥诺电能科技 3 2009 年 12 月至今 总经理 否 有限公司 (3)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蔡兴隆直接持有标的公司20.00%的股权。此外,蔡 8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兴隆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万元) 蔡 兴 隆 持 股 电能质量检测(凭资质经营);电气 江苏通熙明 51.00%,并担任执 设备检测服务;电气设备检测技术研 1 电力检测有 1,000.00 行董事兼总经理; 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限公司 蔡兴南(蔡兴隆弟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弟)持股 49.00%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非标金属结构件 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输 变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 施工;电子元器件的加工、销售;通 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蔡 兴 隆 持 股 梵迩佳智能 设施和发射装置)及零部件的研发、 10.00%,并担任执 2 电气有限公 6,000.00 生产与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 行董事;蔡兴南持 司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股 90.00% 与销售;仪器仪表、橡塑制品、电缆 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能系统设备的研发;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能领域 软件的研发、技术服务、销售及技术 转让;输变电工程、电子及智能化工 蔡兴隆担任总经 程的设计、咨询、施工;售电业务; 理,蔡兴隆配偶刘 电能质量检测(凭资质经营);电气 春妹担任董事长; 设备检测服务;电气设备检测技术研 蔡荣根(蔡兴隆父 江苏奥诺电 发;电力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 亲)持股 70.40%; 3 能科技有限 5,000.00 赁)及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 蔡兴南、沈娟梅(蔡 公司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兴隆弟媳)夫妇通 及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 过江苏鑫南集团有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限公司间接持股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10.00%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煤炭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蔡荣根为执行董事 无锡市澳中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兼总经理,并持股 4 进出口贸易 1,300.00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52.00%;蔡兴南、 有限公司 外);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产品及 沈娟梅夫妇通过江 8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原料、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木 苏鑫南集团有限公 材、普通机械及配件、针纺织品及原 司 间 接 持 股 料、铜矿粉、铁矿粉、汽车(不含品 48.00% 牌汽车)及配件、仪器仪表、电子产 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和发射装置)、五金交电、摩托车及 配件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废 旧物资的回收及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道路货运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上海众益航 出口业务,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 蔡荣根持股 40%并 5 1,000.00 运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 担任董事长 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刘锡英(蔡兴隆母 亲)持股 90.00%, 通用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制品、汽车 并担任执行董事兼 江苏鑫南晔 配件、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经济 总经理;蔡兴南、 6 通机械有限 500.00 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沈娟梅夫妇通过江 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苏鑫南集团有限公 活动) 司 间 接 持 股 10.00% 无锡市烨通 机械零配件的生产、销售;五金的加 刘 锡 英 持 股 7 机械有限公 50.00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30.00% 司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受托资产管 理(不含国有资产);金属材料、金 属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 化学品)、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 蔡兴南、沈娟梅夫 料、木材、通用机械及配件、针纺织 妇合计直接持股 江苏鑫南集 品、铜矿粉、汽车配件、仪器仪表、 100.00% ; 蔡 兴 南 8 9,222.89 团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摩托车配件、 担任董事长兼总经 铁矿粉、针纺织品及原料(不含棉花、 理,沈娟梅担任董 蚕茧)、润滑油的销售;环境艺术设 事 计;贸易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 鄂尔多斯市 电力技术和工程的咨询、新能源开 江苏鑫南集团有限 苏国信鑫南 发、矿业设备的制造、租赁销售、矿 公司持股 49.00%; 9 100.00 能源发展有 业技术和工程的开发和咨询。(依法 蔡兴南担任副董事 限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长、总经理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销售:建辅建材、五金交电、日用品、 服装鞋帽、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不 蔡兴南持股 60%, 成都南银贸 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厨卫设备、针 10 100.00 担任执行董事兼总 易有限公司 纺织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经理 (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 止项目除外) 江苏奥诺电能科技 内蒙古铜冠 有色金属产业投资与管理。(依法须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11 有色金属有 13,000.00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23.08%;蔡兴南担 限公司 可开展经营活动) 任董事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酒店管理,资 产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 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会展服务,企业 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证券咨询(不 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商 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 (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民 蔡 兴 南 持 股 上海瑞颉投 意调查、民意测验),电子商务(不 12 10,000.00 40.00%;沈娟梅担 资有限公司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 任监事 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建筑装 潢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 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办公用 品、劳防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上海瑞颉投资有限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 宁波梅山保 公司为执行事务合 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税港区鑫骥 伙人(委派代表: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13 源投资合伙 3,000.00 蔡兴隆);蔡兴南、 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企业(有限合 沈娟梅夫妇合计持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伙) 有 66.00% 合 伙 份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额 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 李健(蔡兴隆女婿)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通信 持股 50.00%,并担 无锡二月红 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14 信息科技有 50.00 施及发射装置)、监控设备、五金产 理;蔡骏倩(蔡兴 限公司 品、办公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 隆 女 儿 ) 持 股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50.00% 展经营活动) 8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通讯器材(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 惠山区钱桥 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零售及维修服 李健的个体工商户 15 天悦通讯器 - 务;代办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企业 材经营部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化工产品 蔡兴隆兄弟的配偶 无锡市九美 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 沈娟梅持股 80%并 16 建材有限公 60.00 装饰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木材及木 担任执行董事兼总 司 制品、针纺织品、润滑油的销售。 经理 刘春芳(蔡兴隆的 安徽天目塑 配偶的妹妹)持股 17 胶科技有限 150.00 塑料助剂、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 33.33%,并担任执 公司 行董事 注:上海众益航运有限公司、成都南银贸易有限公司、无锡市九美建材有限公司均已吊 销,暂未注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对外投资及关联企业情况外,蔡兴隆不 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或对其他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3、王骏 (1)基本情况 姓名 王骏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0319821223****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花桥弄****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木渎镇天伦随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2)最近三年专职(或兼职)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 序号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 是,直接持有其 1 2015 年 12 月至今 销售部经理 有限公司 14.29%股权 苏州利佰电力物资有 2012 年 2 月至 2 监事 否 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8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百事通通信网络 2013 年 5 月至 3 执行董事、总经理 否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 2002 年 8 月至 4 销售部经理 否 司 2015 年 11 月 (3)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骏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4.29%的股权。此外,王骏 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万元) 王连民(王骏父 亲)、杨建英(王骏 苏州利佰电 生产、加工、销售:电力铁附件、水 母亲)合计直接持 1 力物资有限 1,000.00 泥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股 100.00%;王连 公司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民担任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杨建英为 监事 通信网络工程安装施工;网络集成; 苏州百事通 销售:通信设备、电线电缆、电子产 杨 建 英 持 股 通信网络安 品、机电设备、非危险化工产品、橡 2 100.00 90.00%,并担任执 装工程有限 胶制品、水泥制品、建筑材料、劳保 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 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对外投资及关联企业情况外,王骏不持 有其他公司股权,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或对其他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4、本次交易对手方吴国栋、蔡兴隆、王骏控制企业或关联企业的实际经营 业务范围是否与苏州国宇存在重合的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对手各自填写并签署的《尽职调查问卷》的相关内容,对其控 制企业或关联企业的实际经营范围与苏州国宇经营范围进行比较分析。 经比较,本次交易对手控制企业或关联企业中存在以下企业工商登记的经营 范围与苏州国宇经营范围在部分内容上存在相似的情形,具体如下: 交易对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相似业务 梵迩佳智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非标金属结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输配电及控 蔡兴隆 能电气有 安装、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输变电工 制设备、仪 8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限公司 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元器件的加工、 器仪表、橡 销售;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 塑制品、电 装置)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 缆及配件的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销售;仪器仪表、 销售 橡塑制品、电缆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鑫南 通用设备及零部件、金属制品、汽车配件、电气设备的生 电气设备的 晔通机械 产、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生产、销售 有限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能系统设备的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电能领域软件的研发、技术服务、销售及技术转让; 输变电工程、电子及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咨询、施工;售 电业务;电能质量检测(凭资质经营);电气设备检测服 输配电及控 江苏奥诺 务;电气设备检测技术研发;电力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 制设备的研 电能科技 性租赁)及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发、生产与 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 销售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利佰 生产、加工、销售:电力铁附件、水泥制品。(依法须经 王骏 电力物资 电力铁附件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与苏州国宇经营范围在部分内容上存在相似的企业,取得其提供的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对其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梵迩佳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618.75 3,741.01 净资产 3,684.94 3,740.18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3.80 201.93 净利润 -55.24 -101.14 如上表所示,最近一年一期的营业收入全部系租金收入,该公司未实际开展 生产业务。 8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江苏鑫南晔通机械有限公司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450.76 2,693.76 净资产 1,163.75 1,057.63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139.68 3,336.40 净利润 106.84 263.35 如上表所示,最近一年一期的营业收入全部系硅油减震器产品销售收入,实 际开展业务与苏州国宇不存在重合。 (3)江苏奥诺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119.41 6,130.53 净资产 5,107.59 5,090.21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67 - 净利润 17.38 64.25 如上表所示,最近一年一期的营业收入全部系租金收入,该公司未实际开展 生产业务。 (4)苏州利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产品为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配套产品,实际开展 业务中不存在电力铁附件产品。因此,苏州国宇实际经营业务范围与该公司不存 在重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对手方吴国栋、蔡兴隆、王骏控制企业或关联企业的实 际经营业务范围与苏州国宇不存在重合的情况。 9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吴国栋、蔡兴隆、王骏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交易对方在 本次交易前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针对本次交易,交易对方出具书面承诺如下:“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与其 他交易对方或大烨智能的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不谋求一致行动关系。” (五)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并无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安排。 (六)交易对方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及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出具承 诺函,其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七)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是否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交易对方承 诺,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八)交易对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交易对方吴国栋、蔡兴隆和王骏出 具的承诺,交易对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良好,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9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有违诚信或不诚信的情况。 (九)股权代持及其它法律纠纷 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吴国栋、蔡兴隆、王骏出具了《关于已经合法拥有标的 资产的完整权利及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的说明与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对苏州国宇的出资真实且已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 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本人依法 拥有上述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权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苏州国 宇股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苏州国宇股权的情形。 2、苏州国宇历次股权转让及股本变动事项均真实、合法、有效,且均已经 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3、本人所持有的苏州国宇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优先权、第 三方权益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扣押、 拍卖的情形,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苏州国宇章程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 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诉讼或仲裁。若因苏州国宇历次股 权转让及股本变动所涉及的事项或标的资产权属争议或瑕疵而给大烨智能造成 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本人承诺,本人所持苏州国宇股权过户或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若 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5、如因苏州国宇历史上的出资、股权转让及股本变动事项发生争议或纠纷, 或因苏州国宇股权权属问题而给大烨智能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 责任,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大烨智能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根据交易对方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并经核查,交易对方不存在股权代持及 其他法律纠纷。 (十)交易对方的资金来源 9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吴国栋、蔡兴隆、王骏以资产(即标的公司70.00%股 权)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不涉及认购资金来源事项。 9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三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苏州国宇70.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 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路 559 号 办公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路 559 号 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7,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国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苏州国宇所处行 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的细分行业“C2922-塑料板、管、 型材制造”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的细分行业“C3829- 所属行业 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苏州国宇所处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69938721XD 研发、生产、销售:碳纤维材料及其制品、电力电气产品、电缆 经营范围 保护管、电力铁附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0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01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一)2010年1月,苏州国宇设立 2009年12月10日,吴法男、吴国栋二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决定共同出资设 立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苏州国宇的注册资本为10,800.00万 元,首期实缴出资2,16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9年12月23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吴法男为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作为法定代表人;选举吴国栋为监事;审议通过苏州国宇公 9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司章程。 2010年1月12日,苏州建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建信内验[2010]字第 006号”《验资报告》,验明截至2010年1月12日止,苏州国宇已收到全体股东首 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16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全体 股东首次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00%。 2010年1月12日,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5060124)公司设立 [2010]第01120005号”《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准予苏州国宇设立登记, 并颁发注册号为32050600018242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苏州国宇 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碳纤维材料及其制品”。 设立时,苏州国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出资形式 1 吴法男 5,508.00 1,101.60 51.00% 货币 2 吴国栋 5,292.00 1,058.40 49.00% 货币 合计 10,800.00 2,160.00 100.00% - (二)2012年3月,补缴实收资本 2012年3月21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 更为“研发、生产、销售:碳纤维材料及其制品、电力电气产品”;同意以货币出 资补缴苏州国宇的实收资本至10,800.00万元;同时修订苏州国宇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 2012年3月22日,苏州建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建信内验[2012]字第 033号”《验资报告》,验明截止2012年3月22日止,苏州国宇已收到全体股东第 2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8,640.00万元,苏州国宇股东本次出资 连同前期出资合计为人民币10,8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均为 货币出资。 2012年3月22日,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5060153)公司变更 [2012]第03220017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苏州国宇本次工商变 更备案。 9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出资完成后,苏州国宇的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1 吴法男 5,508.00 51.00% 货币 2 吴国栋 5,292.00 49.00% 货币 合计 10,800.00 100.00% - (三)2014年1月,法定代表人变更 2014年1月27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免去吴法男执行 董事职务,选举吴国栋为执行董事并作为苏州国宇法定代表人;免去吴国栋监事 职务并选举吴法男为监事。同日,经执行董事批准,苏州国宇聘任吴国栋为总经 理。 2014年1月28日,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5060224)公司变更 [2014]第01280006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苏州国宇本次法定代 表人变更工商备案,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2015年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年2月12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吴法男将其持有 的苏州国宇3,508.00万元出资额(占苏州国宇出资总额的32.48%)无偿转让给吴 国栋;同意吴法男将其持有的苏州国宇2,000.00万元出资额(占苏州国宇出资总 额的18.52%)无偿转让给王静,其他股东放弃对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 时修订苏州国宇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日,吴法男分别与吴国栋、王静之间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作出详细约定。 2015年2月12日,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5060067)公司变更 [2015]第02120025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苏州国宇本次股权转 让工商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国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9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 吴国栋 8,800.00 81.48% 货币 2 王静 2,000.00 18.52% 货币 合计 10,800.00 100.00% - (五)2015年11月,第一次减资 2015年8月21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苏州国宇注册 资本按照1.00元/出资份额的价格由10,800.00万元减少至7,000.00万元,其中吴 国栋减少注册资本2,800.00万元、王静减少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同时修订苏 州国宇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苏州国宇已于上述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就本次减资事项通知了全体债权 人,并于2015年8月21日在《苏州日报》刊登减资公告,承诺为截至2015年11 月6日止苏州国宇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015年11月17日,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05060105)公司变 更[2015]第11170002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苏州国宇本次减资 工商备案,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669938721XD的《营业执照》。 本次减资事项完成后,苏州国宇的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1 吴国栋 6,000.00 85.71% 货币 2 王静 1,000.00 14.29% 货币 合计 7,000.00 100.00% - (六)2017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1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吴国栋将其持有 的苏州国宇1,400.00万元出资额(占苏州国宇出资总额的20.00%)以1.00元/出 资额的价格转让给蔡兴隆,其他股东放弃对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意王静 将其持有的苏州国宇1,000.00万元出资额(占苏州国宇出资总额的14.29%)以 1.0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王骏,其他股东放弃对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 次股权转让2017年1月工商变更登记时以1.00元/1元注册资本作价,当时作价依 9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据系参考转让当时不包含未分配利润后的每股净资产情况(1.03元/1元注册资本, 即新增股东蔡兴隆、王骏不享有苏州国宇当时结存利润的分配权利),故交易双 方协商以1.00元/1元注册资本作价。后期由于苏州国宇生产经营需要,一直未进 行利润分配。鉴于本次重组事项的启动,原定利润分配计划不再进行,苏州国宇 结存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享有,故吴国栋与蔡兴隆于 2018年6月25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 1,400万元调整为18,397,829.5元,王静与王骏于2018年6月25日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1,000万元调整为13,141,036.81 元。上述调整后的价格系以转让当时苏州国宇账面每股净资产(1.31元/1元注册 资本)为依据。同意将苏州国宇的经营范围变更为“研发、生产、销售:碳纤维材 料及其制品、电力电气产品、电缆保护管、电力铁附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时修订苏州国宇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吴国栋与蔡兴隆之间、王静与王骏之间分别于2018年6月25日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书之补充协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作出详细约定。 2017年1月18日,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05060105-2)公司 变更[2017]第01180013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苏州国宇本次股 权转让事项工商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苏州国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1 吴国栋 4,600.00 65.71% 货币 2 蔡兴隆 1,400.00 20.00% 货币 3 王骏 1,000.00 14.29% 货币 合计 7,000.00 100.00% - 注:1.吴法男为苏州国宇监事,系吴国栋的父亲。 该次股权转让未进行评估,交易价格系参考股权转让时苏州国宇账面每股净 资产,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作价1.31元/出资额。 1、未进行评估的具体原因 9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该次股权转让未进行评估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方面,该次股权转让时(2016年12月),苏州国宇尚处于成长初期阶段, 苏州国宇未来经营业绩和产品竞争力尚不明确,同时,考虑苏州国宇原股权结构 较为单一,为分散投资风险,因此,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引进具有一定资金实力 的外部投资者。 另一方面,原股东吴国栋、王静夫妇在2017年对外投资需求较大,亟需资金 支持。 综合上述客观因素,该次股权转让交易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后确定参考苏州国 宇账面净资产情况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2、合理性分析 该次股权转让虽未经评估,以账面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具体如下: (1)苏州国宇设立之初原计划从事碳纤维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随着 市场因素变化及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公司主营产品逐步定型为电缆保护管,并 开始逐步实现销售收入的增长。该次股权转让时,苏州国宇处于成长初期阶段, 未来经营业绩和产品竞争力尚不明确。 (2)苏州国宇原股权结构较为单一,为分散投资风险,因此,通过股权转 让的方式引进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外部投资者。 (3)该次股权转让时,原股东(吴国栋、王静夫妇)个人投资资金需求较 为紧张,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决定参考苏州国宇账面净资产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 格。 (4)苏州国宇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本次股权转让不涉 及国有资产或社会公众股权益保护等依法需履行资产评估程序情形,符合《公司 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5)该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31元/出资额,股权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苏州国 宇账面每股净资产,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交易价格系交易各方真实意 9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思表达,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该次股权转让虽未进行评估,以账面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系股 权转让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合理的商业逻辑,且符合《公 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历次出资均已缴纳完毕,不存在抽逃出资的 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影响苏州国宇合法存续的情况。 苏州国宇最近三年股东增减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国宇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 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三、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查询信息及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 上市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苏州国宇70.00%的股权。根据工 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持有苏州 国宇股权。同时,本次交易之全体交易对方均出具了《关于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 产的完整权利及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的说明与承诺》,就标的资产的权 属情况作出如下说明与承诺: “1、本人对苏州国宇的出资真实且已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 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本人依法 拥有上述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权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苏州国 宇股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苏州国宇股权的情形。 2、苏州国宇历次股权转让及股本变动事项均真实、合法、有效,且均已经 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3、本人所持有的苏州国宇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优先权、第 三方权益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扣押、 拍卖的情形,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苏州国宇章程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 10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诉讼或仲裁。若因苏州国宇历次股 权转让及股本变动所涉及的事项或标的资产权属争议或瑕疵而给大烨智能造成 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本人所持苏州国宇股权过户或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若因此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5、如因苏州国宇历史上的出资、股权转让及股本变动事项发生争议或纠纷, 或因苏州国宇股权权属问题而给大烨智能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 责任,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大烨智能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国宇70.00%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 转移、处置或变更。 (三)苏州国宇工商档案的查阅情况 根据苏州国宇的工商档案,苏州国宇的设立、历次股权转让及股本变更均依 法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登记或备案申请,并取得了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 核准,苏州国宇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 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苏州国宇历史上存在补缴 实收资本距离首次出资时间超过2年情况,但截至2012年3月22日苏州国宇全体 股东已经补足剩余部分出资。 鉴于目前该条款已被2013年新修正的《公司法》修订,且苏州市吴中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守法生产经营状况意见》,证明苏州国宇最近三年在江苏 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库中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投诉举报记录,未 发现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此,苏州国宇 历史上存在上述出资瑕疵情况,但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10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之苏州国宇70.00%股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 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并且苏州国宇自设立至今合法存续。 四、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 况及差异合理性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最近三年共进行过二次股权转让和一次减 资,无其他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注册资 时间 类型 内容 作价依据 转让总价 本价格 2015 年 2 月 12 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 定价参考每 决议同意吴法男将其持有的苏州国宇 2015.02 股权转让 股账面净资 0.00 万元 1.00 元 3,508.00 万元、2,000.00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 产 让予吴国栋和王静。 2015 年 8 月 21 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 决议同意将苏州国宇注册资本由 10,800.00 定价参考每 2015.11 减资 万元减少至 7,000.00 万元,其中吴国栋减少 股账面净资 - 1.00 元 注册资本 2,800.00 万元、王静减少注册资本 产 1,000.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 日,苏州国宇召开股东会, 定价参考每 决议同意吴国栋、王静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3,153.89 2017.01 股权转让 股账面净资 1.31 元 1,400.00 万元、1,00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予 万元 产 蔡兴隆、王骏。 最近三年,苏州国宇历次估值作价差异原因和合理性情况如下: 时间 内容 与本次评估作价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解释 该股权转让未进行评估,吴法男由于年龄及个人精力原 2015 年 2 月 12 日,苏州国宇召开股 因,逐步退出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因此无偿将标的公司 东会,决议同意吴法男将其持有的苏州 2015.02 股权转让予儿子吴国栋、儿媳王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国宇 3,508.00 万元、2,000.00 万元出 后,吴国栋担任标的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并负责标 资额分别转让予吴国栋和王静。 的公司日常运营管理。 苏州国宇设立之初原计划投资规模 10,800.00 万元,主 2015 年 8 月 21 日,苏州国宇召开股 要从事碳纤维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随着市场因素 东会,决议同意将苏州国宇注册资本由 变化及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后期公司主要产品定型为 2015.11 10,800.00 万元减少至 7,000.00 万元, 电缆保护管,根据该产品市场容量及销售情况,苏州国 其中吴国栋减少注册资本 2,800.00 万 宇经股东会决定同意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800.00 万 元、王静减少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元。 10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减资未进行评估,减资价格以苏州国宇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账面每股净资产为参考依据(约为 1.00 元/股),减资价格公允、作价依据合理,且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为了完善苏州国宇股权架构,扩大经营规模,同时吴国 栋、王静夫妇 2017 年度投资需求较大,主要系设立苏 州亚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此,吴国栋、王静夫妇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苏州国宇召开股 2017 年 1 月合计向蔡兴隆、王骏转让苏州国宇 34.29% 东会,决议同意吴国栋、王静分别将其 2017.01 股权。 持有的公司 1,400.00 万元、1,000.00 该次股权转让未进行评估,股权转让价格以苏州国宇截 万元出资额转让予蔡兴隆、王骏。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面每股净资产(约为 1.31 元/ 股)为基准,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价 1.31 元/出资 份额。 五、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吴国栋 蔡兴隆 王 骏 65.71% 20.00% 14.29% 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二)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吴国栋 4,600.00 65.71% 1,380.21 19.72% 蔡兴隆 1,400.00 20.00% 420.00 6.00% 王骏 1,000.00 14.29% 299.79 4.2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 - - 4,900.00 70.00% 限公司 总股本 7,000.00 100.00% 7,000.00 100.00% 10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苏州国宇70.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 将成为大烨智能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无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国栋直接持有苏州国宇4,600.00万元出资额,占出 资总额的比例为65.71%。同时,自2014年1月至今,吴国栋一直担任苏州国宇的 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标的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及经营决策。因此,吴国栋为苏 州国宇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五)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 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 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六)标的公司股权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国栋、蔡兴隆和王骏合法持有苏州国宇100.00%股 权,且不存在质押、担保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 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七)影响该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八)本次交易是否已取得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根据苏州国宇《公司章程》第二十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 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 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 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 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0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全体股东均已出具书面声明:“本人作为苏州 国宇的股东,知悉其享有的上述股东权利。本人同意吴国栋、蔡兴隆、王骏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本次重组事项,并自愿放弃对其他交易对方拟转让予上市公司的相 应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18年6月20日,苏州国宇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吴国栋、蔡兴隆、王骏按 各自在苏州国宇的持股比例,将其持有的苏州国宇70.00%股权转让予大烨智能, 转让价格为31,500.00万元。 综上,苏州国宇全体股东均同意本次交易,且本次交易符合苏州国宇《公司 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九)标的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1 吴国栋 执行董事、总经理 2 吴法男 监事 上述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吴国栋:执行董事、总经理。关于吴国栋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二节 交易 各方情况”之“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 对方详细情况”。 吴法男:监事。吴法男出生于1956年12月,男,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10月至2015年4月,担任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1月,担任苏州国宇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1月至今,担任苏州国宇的监事。其间,吴法男于1998年10月至2015年4月, 担任苏州市吴中区华能钢管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2009年8月至今, 担任苏州国润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除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苏州国宇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请参 见本节“七、主营业务情况”之“(十三)核心技术人员及变动情况”。 10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成员 的多数由大烨智能委派,董事长由大烨智能委派。标的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监事会由上市公司委派一名股东代表监事。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性事项由总经理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非日常经营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借款、 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应经标的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标的公司的财务 负责人由上市公司委派,其他高管由董事会聘任。标的公司运营过程中涉及年度 预算外的重大对外投资或大额对外支付需上报上市公司,且标的公司财务系统应 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管理。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管理层现有岗位将不做主动调整,且 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管理,支持标的公 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维持标的公司管理层、核心人员的稳定,确保标的公司独立、 稳定经营。 六、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2018年5月31日,苏州国宇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原值 折旧 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52,868,194.70 8,269,279.81 44,598,914.89 84.36% 机器设备 5,464,347.48 1,236,635.54 4,227,711.94 77.37% 运输设备 354,559.82 227,249.26 127,310.56 35.91% 其他设备 370,053.49 148,051.79 222,001.70 59.99% 合计 59,057,155.49 9,881,216.40 49,175,939.09 83.27% (2)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2018年5月31日,苏州国宇已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10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建筑面积 是否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用途 坐落位置 (㎡) 抵押 苏房权证吴中字 非居住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 1 苏州国宇 45.62 是 第 00338855 号 用房 路 559 号 1 幢 苏房权证吴中字 非居住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 2 苏州国宇 12,973.48 是 第 00338856 号 用房 路 559 号 2 幢 苏房权证吴中字 非居住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 3 苏州国宇 8,650.83 是 第 00338859 号 用房 路 559 号 3 幢 苏房权证吴中字 非居住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 4 苏州国宇 2,946.48 是 第 00338861 号 用房 路 559 号 4 幢 苏房权证吴中字 非居住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 5 苏州国宇 2,977.39 是 第 00338862 号 用房 路 559 号 5 幢 苏房权证吴中字 非居住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 6 苏州国宇 77.07 是 第 00338863 号 用房 路 559 号 6 幢 合计 27,670.8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已办理完毕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更 换,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是否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用途 坐落位置 (㎡) 抵押 苏(2018)苏州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 1 苏州国宇 市不动产权第 29,788.93 工业 是 路 559 号 1 幢-7 幢 6058412 号 注:截至2018年5月31日,苏州国宇7幢已竣工且正在办理产权证书。本次 换领新证7幢房屋已取得权属证明,故本次更新不动产权证书,新增面积2,118.06 ㎡。 2、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是否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编号 地址 面积(㎡) 到期时间 抵押 苏(2018)苏州市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 1 苏州国宇 不动产权第 33,818.30 2060.07.28 是 镇时进路 559 号 6058412 号 合计 33,818.30 10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已注册的商标如下: 核定使用 取得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商品 方式 2011.04.21- 受让 1 苏州国宇 第 7677972 号 第 11 类 2021.04.20 取得 (3)专利 序 权利 取得 专利 专利 名称 专利号 类型 号 人 方式 申请日 到期日 一种基于氧化镁烟气脱硫 苏州 继受 1 废渣的膨胀型阻燃协效剂 ZL201310018858.6 发明 2013.01.18 2033.01.17 国宇 取得 的制备 苏州 碳纤维发热管用热压封装 原始 2 ZL201510386635.4 发明 2015.07.03 2035.07.02 国宇 机以及热压封装工艺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3 分料仓 ZL201520149221.5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4 一种剥线机 ZL201520149246.5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5 挤出机的进料罐 ZL201520149208.X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6 一种线缆保护管 ZL201520149179.7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塑料型材挤出用冷却定型 实用 原始 7 ZL201520149269.6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水箱的移动装置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8 一种塑料粒子搅拌机 ZL201520149177.8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9 一种接头固定装置 ZL201520149266.2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10 安全型配电柜 ZL201520149268.1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一种塑料管材牵引机用辅 实用 原始 11 ZL201520149282.1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助支撑装置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12 扩口机的输送装置 ZL201520149107.2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13 管材冷却设备 ZL201520149108.7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10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 实用 原始 14 管件冷却装置 ZL201520149285.5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15 剥线机 ZL201520149080.7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16 接头固定装置 ZL201520149127.X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17 线缆分线操作台 ZL201520149106.8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18 扩口机输送装置 ZL201520149109.1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19 挤出机冷却装置 ZL201520149222.X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20 冷却箱 ZL201520149146.2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21 配电柜 ZL201520149267.7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22 配电柜 ZL201520149180.X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23 一种挤塑机模具用模架 ZL201520149148.1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24 一种新型塑料粒子搅拌机 ZL201520149147.7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一种塑料管材牵引机用辅 实用 原始 25 ZL201520149178.2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助支撑装置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26 扩口机的转管装置 ZL201520149284.0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27 管材水冷设备 ZL201520149209.4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28 一种管材挤出机 ZL201520149171.0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29 电脑剥线机的引线装置 ZL201520149110.4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30 托管滚轮 ZL201520149248.4 2015.03.17 202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31 一种挤塑机模具用模架 ZL201520149283.6 2015.03.17 2015.03.1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一种塑料型材挤出用冷却 实用 原始 32 ZL201520394822.2 2015.06.10 2025.06.09 国宇 定型水箱的移动装置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33 拉力试验机 ZL201720017526.X 2017.01.07 2027.01.06 国宇 新型 取得 10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 实用 原始 34 熔体流动速率仪 ZL201720017928.X 2017.01.07 2027.01.0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35 拼装式 PVC 管件 ZL201720017591.2 2017.01.07 2027.01.0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36 环保型塑料管件 ZL201720017528.9 2017.01.07 2027.01.0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37 塑料管结构 ZL201720017240.1 2017.01.07 2027.01.0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38 塑料管 ZL201720017527.4 2017.01.07 2027.01.0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39 塑料填充油的上料装置 ZL201720017929.4 2017.01.07 2027.01.0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40 一种农业配电柜 ZL201720017529.3 2017.01.07 2027.01.0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41 一种 PVC 树脂供料装置 ZL201720017530.6 2017.01.07 2027.01.0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42 一种 PVC 树脂抽料装置 ZL201720017592.7 2017.01.07 2027.01.06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一种切、剥线自动一体化 实用 原始 43 ZL201720647223.6 2017.06.06 2027.06.05 国宇 的设备 新型 取得 苏州 一种挤塑机的螺杆喂料结 实用 原始 44 ZL201720647072.4 2017.06.06 2027.06.05 国宇 构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45 一种挤塑机的新型定型套 ZL201720650689.1 2017.06.06 2027.06.05 国宇 新型 取得 苏州 一种自动压接线缆和铜鼻 实用 原始 46 ZL201720650905.2 2017.06.06 2027.06.05 国宇 子的设备 新型 取得 苏州 实用 原始 47 一种线缆放线排线装置 ZL201720650686.8 2017.06.06 2027.06.05 国宇 新型 取得 3、网络域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无域名。 4、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不存在相关主管机关及其他企业授予的特许 经营权。 (二)主要负债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期末负债情况如下: 11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短期借款 55,500,000.00 55,500,000.00 47,5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9,245,387.41 34,065,880.39 37,801,805.28 预收款项 16,600.00 178,800.00 166,800.00 应付职工薪酬 565,632.00 509,373.66 454,273.35 应交税费 1,018,181.60 11,414,306.03 5,470,799.06 其他应付款 675,789.97 86,793.05 92,332.19 流动负债合计 87,021,590.98 101,755,153.13 91,486,009.88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总额 87,021,590.98 101,755,153.13 91,486,009.88 (三)资产抵押、质押等资产权利限制情况 1、2015年7月21日,苏州国宇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分行签署“苏银 高抵字706660180-2015第000052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约定由苏州国宇 为其与苏州银行签订的编号为“苏银授字706660180-2015第000041号”《综合授 信额度合同》及其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所共同构成的主合同项下苏州国宇所应 承担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95.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苏州国宇以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路559号土地作为抵押物,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吴国用[2015]第0620522号”。其中,《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的 授信期限为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 2、2015年7月21日,苏州国宇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分行签署“苏银 高抵字706660180-2015第000052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约定由苏州国宇 为其与苏州银行签订的编号为“苏银授字706660180-2015第000041号”《综合授 信额度合同》及其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所共同构成的主合同项下苏州国宇所应 承担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541.04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苏州国宇以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路559号1幢、2幢和3 幢房屋作为抵押物,房产证号为“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338855号”、“苏房权证吴 中字第00338856号”和“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338859号”。其中,《综合授信额度 合同》的授信期限为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 11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3、2015年7月21日,苏州国宇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分行签署“苏银 高抵字706660180-2015第415002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约定由苏州国宇 为其与苏州银行签订的编号为“苏银授字706660180-2015第000041号”《综合授 信额度合同》及其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所共同构成的主合同项下苏州国宇所应 承担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110.96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苏州国宇以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路559号4幢、5幢和6 幢房屋作为抵押物,房产证号为“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338861号”、“苏房权证吴 中字第00338862号”和“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338862”。其中,《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的授信期限为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 4、2018年7月6日,苏州国宇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分行签署“苏银 高抵字706660180-2018第41507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由苏州国宇为 其与苏州银行签订的编号为“苏银授字706660180-2018第415068号”《最高额 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所共同构成的主合同项下苏州国宇所应承 担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苏州国宇以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路559号的全部房屋建 筑物(面积29,788.93㎡)和土地使用权(33,818.30㎡)作为抵押物。其中,《综 合授信额度合同》的授信期限为自2018年7月6日起至2021年7月6日。 5 、 2018 年 5 月 7 日 , 苏 州 国 宇 和 平 安 商 业 保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2018PACF0438-F-01”《保理合同》和“2018PACF0438-R-01”《应收账款 转让登记协议》,约定由苏州国宇将应收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货款 5,282,611.00元(债务人应支付时间为2018年8月7日)全部质押给平安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受让价格为4,000,000.00元。 2018 年 7 月 9 日 , 苏 州 国 宇 和 平 安 商 业 保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2018PACF0836-F-01”《保理合同》和“2018PACF0836-R-01”《应收账款 转让登记协议》,约定由苏州国宇将应收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货款 6,242,940.00元(债务人应支付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全部质押给平安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受让价格为4,000,000.00元。 (四)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的情况 11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者潜在 纠纷的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标的权属转移构成法律障碍。 (五)标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标的公司是否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最近36个月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未受到工商、土地、环保、 税收、社保及公积金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情况 (一)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苏州国宇是一家专业从事在电力行业中应用的电缆保护管及电气产品的研 发、生产、装配和销售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营产品为MPP、CPVC电缆保 护管,以及囊括低压开关柜、JP柜、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箱等在内的一系列低 压电气成套设备。 苏州国宇目前主要有两大业务板块: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报告 期内,苏州国宇主要收入来自于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二)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电缆保护管 (1)行业管理体制 电缆保护管制造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对应政府主管部门为全国化学建 材协调组。全国化学建材协调组负责指导、协调并推动包括塑料管道在内的全国 化学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限制、淘汰危害人身健康、能耗高、不符合环保要求 的落后建材产品,推广应用新型化学建材产品。各省、市、自治区成立了地方化 学建材协调组,加强行业部门间的协调,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具体推广政策和 11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措施。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CPPIA)为行业管理单位,该协会成立于1989年, 负责协助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参与产品质 量监督和管理及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等。 (2)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与本行业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时间 部门 产业政策 主要相关内容 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 交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 2013 国务院 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 旧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见》 设施供给,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居民 基本生活需求。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足管线单位的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同步配套消 2014 国务院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 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 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识等设施。 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 2015 国务院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 重要公共空间,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 廊建设的指导意见》 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 塑料加工业正进入增长阶段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 中国中国塑料 《塑料加工业“十三五” 2016 的关键时期,产业正步入成熟期,面临难得产业 加工工业协会 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升级的发展机遇。 中国塑料加工 《中国塑料管道行业 工业协会塑料 “ 十 三 五 ” 期 间 “十三五”期间,塑料管道行业仍有较好的市场机 2016 管道专业委员 (2016-2020)发展建 会,预期总量仍会保持适度增长。 会 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充分把握“一带一路”战略契机发挥我国建筑业企 2017 国务院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 业在高速铁路、公路、电力、港口、机场、油气 发展的意见》 长输管道、高层建筑等工程建设方面的比较优势。 构建现代能源储运网络,统筹推进煤电油气多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能源输送方式发展,加强能源储备和调峰设施建 2017 国务院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设,加快构建多能互补、外通内畅、安全可靠的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现代能源储运网络。优化建设电网主网架和跨区 域输电通道。 11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加快建造工艺绿色化革新,提升建造过程管理水 中华人民共和 《建筑业发展“十三五” 平,控制施工过程水、土、声、光、气污染。推 2017 国住房和城乡 规划》 动建筑废弃物的高效处理与再利用,实现工程建 建设部 设全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 (3)行业主要的产品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产品名称 标准名称 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第 3 部分:氯化聚氯乙 1 DL/T802.3-2007 CPVC 电缆保护管 烯及硬聚氯乙烯塑料电缆导管 2 DL/T802.7-2010 MPP 电缆保护管 非开挖用改性聚丙烯塑料电缆导管 2、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1)行业管理体制 除电缆保护管外,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还从事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 产、销售。其主要产品有低压开关柜、JP柜、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箱等低压电 气成套设备,属于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业。 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业的管理与经营已形成市场化的 竞争格局。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企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 营,政府主管部门基本不再采取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经营。目前,我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制造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行业 技术监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拟订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 经济技术政策,发布行业标准。对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进行宏观调控;国家能源 局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电力履行统一监管,配合国家发改委拟定国家电力发展 规划,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输 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组织实施电力体制 改革方案等。 我国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其下设高 压开关分会、变压器分会、电控配电设备分会、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分会等行 业协会。行业协会对行业的管理按照社会团体规定执行,属于引导类型和松散类 型,同时也承担部分行业管理的职能,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委托,制订行业规范、 11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经济技术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等。组织和参与行业统计、调查,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内的公平竞争,协调会员关系等服务性工作。 我国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行业的所有产品必须按照我国的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进行设计和生产。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元器件,必须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进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2)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低压电气成套设备需遵循《强 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 则》等。上述法规条例就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行业准入、资源分配、行业进 入许可、设备试验和检测、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 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有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和战略性的 作用,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相应的产业政策支 持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与本行业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时间 部门 产业政策 主要相关内容 明确了配电网建设的三个阶段目标,同时提出了三个 《关于加强配电网规 阶段停电时间的量化目标。2020 年目标是建成世界 2013 国务院 划与建设工作的意 一流的现代配电网,适应分布式电源高渗透率接入以 见》 及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的即插即用。 明确提出“建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 2014 国务院 配电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城市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 划(2014-2020)》 的要求。 在鼓励类产业之“四、电力”部分项下,有“11、继电保 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12、 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2014 国家发改委 开发与应用;13、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目录(2014 年本)》 14、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15、降低输、 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16、分布式供电及并 网技术推广应用”等子项。 国家发改 根据不同地区配电网发展的差异化需求,部署配电自 《关于促进智能电网 2015 委、国家能 动化系统,鼓励发展配网柔性化、智能测控等主动配 发展的指导意见》 源局 电网技术,满足分布式能源的大规模接入需求。 11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 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提升供电能力,实现城乡用电服 《配电网建设改造行 务均等化。构建简洁规范的网架结构,保障安全可靠 2015 国家能源局 动计划(2015—2020 运行。应用节能环保设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 年)》 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 配电网可观可控。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 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与互联 网深度融合。 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备、先进储能装置、智能 2015 国务院 《中国制造 2025》 电网用输变电及用户端设备发展。 未来五年电力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统筹兼顾、协调发 国家发展改 《电力发展“十三五” 展,清洁低碳、绿色发展,优化布局、安全发展,智 2016 革委、国家 规 划 ( 2016-2020 能高效、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保障民生、 能源局 年)》 共享发展”。 (3)主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产品名称 标准名称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 3 部分:对非专业 1 GB/T7251.3-2006 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配电板的特殊要求。 2 GB/T15576-2008 低压电气成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套设备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 5 部分:对公用电 3 GB7251.5-2008 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的特殊要求。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 2 部分:成套电力 4 GB/T7251.12-2013 开关和控制设备。 (三)主要产品的特点、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苏州国宇是一家电力电气产品的研发、生产、装配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其主营产品为MPP、CPVC电缆保护管,以及囊括了低压开关柜、JP柜、电能计 量箱、电缆分支箱等在内的一系列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相关领域。其中,电缆保护管属 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属于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业。 1、电缆保护管 电缆保护管是指为了防止电缆受到损伤,覆盖在电缆外层,具有一定机械强 度的套管。实际施工中,电缆保护管主要安装在通讯电缆与电力线交叉的地段, 11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用于防止电力线发生断线造成断路事故或者引起通讯电缆和钢丝绳带电,以保护 电缆、交换机、机芯板以至通讯整机,还可以对电力线磁场干扰起到一定的隔离 作用。 因其材质不同,苏州国宇生产的电缆保护管可分为MPP电缆保护管和CPVC 电缆保护管,二者的主要用途及产品特点如下: 产品分类 主要材质及特点 主要适用领域 图示 1、该电缆保护管道主要适 用于10KV以上高压输电线 该类型电缆保护管的主要原材料为改 电缆排管。 性聚丙烯(MPP),相较于其他类型 2、区别于其他类型电缆保 电缆保护管具有抗高温、耐外压等特 护管的施工方式,MPP电缆 点。 保护管铺设时首先由钻机 1、构型方面:MPP电缆保护管采用 手操作水平定向钻机横向 喇叭口式的疏通器设计,方便电缆线 钻孔并扩大孔径,顺次放入 MPP电缆 通过,从而减少电缆线的破损概率。 MPP电缆保护管;再由管材 保护管 同时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持疏通器与管 焊接员将每根管材焊接在 道之间的平衡,并通过密封胶垫使得 一起,最终将电缆线穿入 二者得以连接,防止脱落晃荡。 MPP电缆保护管内。鉴于该 2、生产工序方面:苏州国宇采用先进 施工技术无须大量挖泥、挖 生产工艺,通过分解装置实现工序结 土、破坏路面,可以在保护 尾剩余废料的回收利用,减少原材料 区、闹市、农田、高速路、 浪费、降低生产成本并清洁环保。 河流等一些无法实施大规 模开挖作业的场合使用。 该类型电缆保护管主要由氯化聚氯乙 CPVC电缆保护管通过传统 CPVC电缆 烯树脂(PVC-C)原料制得。CPVC 的“挖槽埋管法”进行铺设, 保护管 电缆保护管拥有价格低、抗腐蚀能力 主要适用于城市电网建设 强、易于粘接、质地坚硬等特点。 和改造领域。 2、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是指380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中使用的成套设备。 在解决了大部分电源供给及输电线路骨架基本完成的情况下,中国电力投资 重点逐步转向电网智能化及配电网建设。 因其功能不同,苏州国宇生产的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包括低压开关柜、JP 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其主要用途及产品特点如下: 11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产品分类 主要产品特点及应用领域 图示 低压开关柜广泛应用于城市街道、工矿企业、居民 小区、高层建筑等电力用户的交流50Hz、额定电 低压开关柜 压400V的配电系统,主要作为动力、照明及配电 设备的电能转换、分配与控制。 JP柜用于城网、农网改造、工矿企业、路灯照明、 住宅小区等交流50Hz、额定电压400V的配电系统 JP柜 中,具有电能分配、控制、保护、无功补偿、电能 计量、防雷等多功能的新型户外综合配电箱。 电缆分支箱用于城市街道、工矿企业、居民小区、 高层建筑等电力用户的交流50Hz,额定电压400V 电缆分支箱 的配电系统,实现将主干电缆分接或转接至动力、 照明等配电设备。 电能计量箱用于城市街道、工矿企业、居民小区、 高层建筑等电力用户的交流50Hz、额定电压400V 电能计量箱 的配电系统,作为动力、照明及配电设备电能计量 使用。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对以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结构和外观进行了多项改进, 并取得了多项专利。此外,还优化了低压成套设备的制造工艺,通过对机器设备、 材料、工序、加工方法等改进设计,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 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在这一领域,苏州国宇的集成设计与制造水 平具有一定的优势。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一直从事 MPP 电缆保护管、CPVC 电缆保护管、低压 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四)业务资质 苏州国宇拥有业务资质及认证情况如下: 1、试验报告 11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序号 文件内容 试验产品/项目名称 成文日期 审批主体 文件号 1 计量表箱 JLXD 2012.06.16 C-040-12A1027-S 2 计量表箱 JLZS 2012.06.18 C-040-12A1026-S 3 计量表箱 JLXD 2012.06.20 C-040-12A1028-S 4 户外电缆分线箱 2012.06.29 C-040-12A1029-S 5 计量表箱 JLXZB 2013.06.15 C-040-13A0946-S 6 计量表箱 JLXDBS 2013.06.15 C-040-13A0945-S 7 计量表箱 JLXDBD 2013.06.15 C-040-13A0944-S 8 计量表箱 JLXDSD 2013.06.15 C-040-13A0941-S 金属计量配电箱 9 2013.08.08 C-040-13A0947-S JLXDBH 国家强制 苏州电器 交流低压配电柜 10 性产品认 2015.11.20 科学研究 03601-A-15A4753-S GGD 证试验报 院股份有 交流低压配电柜 11 告 2015.11.20 限公司 03601-A-15A4863-S GGD 交流低压配电柜 12 2015.11.25 03601-A-15A4751-S MNS 交流低压配电柜 13 2015.11.25 03601-A-15A4752-S MNS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14 2015.11.27 03601-A-15A4755-S GGF 15 农网配电柜 JP 2015.12.03 03601-A-15A4754-S 16 农网配电柜 JP 2015.12.15 03601-A-15A4864-S 17 动力箱 XL 2016.08.25 03601-A-16A1775-S 18 农网配电柜 JP4 2017.07.05 03601-A-17A0302-S 单相单表位非金属 检字第 19 低压计量箱-过盈配 2015.06.12 SGCM012120150027 合接插件 PXD1 号 单相单表位非金属 检字第 20 低压计量箱-过盈配 2015.07.22 SGCM012120150236 合接插件 BXD1 国家电网 号 检验报告 单相单表位非金属 计量中心 检字第 21 低压计量箱-过盈配 2016.03.31 SGCM012120150866 合接插件 PXS1 号 单相单表位非金属 检字第 22 低压计量箱-过盈配 2016.09.05 SGCM012120160389 合接插件 PXD2 号 2、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2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序号 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审批主体 金属计量配电箱(公用电网动力 1 2013010301637257 2018.08.26 配电成套设备) 2 农网配电柜(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2015010301829087 2020.12.17 交流低压配电柜(低压成套开关 3 2015010301825803 2020.12.17 设备) 交流低压配电柜(低压成套开关 4 2015010301827873 2020.12.17 设备) 交流低压配电柜(低压成套开关 5 2015010301827875 2020.12.17 设备) 交流低压配电柜(低压成套开关 6 2015010301827878 2020.12.17 中国质量 设备) 控制中心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低压成套无 7 2015010301829556 2020.12.17 功功率补偿装置) 8 动力箱(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2016010301930678 2021.12.29 9 计量表箱(配电板) 2012010301566012 2022.07.11 户外电缆分线箱(公用电网动力 10 2012010301566014 2022.07.11 配电成套设备) 11 计量表箱(配电板) 2012010301566015 2022.07.11 12 计量表箱(配电板) 2012010301566016 2022.07.11 13 农网配电柜(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2017010301986410 2022.08.23 (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2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电缆保护管 开机准备 主机升温 模具及设备互换件更换 水箱支撑托架调整 模具及辅机中心调整 各水路清理 水箱密封硅胶皮的更换 牵引管穿入 熔融物料挤出 头子连接 管材真空定径 在线调整 同步提速 管材牵引 不合格品处理 下线测量 不合格 合 格 完 正常生产 入 成 库 停 机 巡检、抽检 2、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12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钣金件制作 钣金件检测 否 是 合格 能否返工 返工 是 否 柜体装配 报废 柜体检测 否 合格 返工 是 元件装配 母排测量、加工、安装 二次接线 整机调试检 测 否 合格 返工 是 包装入库 (六)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1、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2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国宇的主营产品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其中,电缆保护管 的原材料主要是 PP、PVC 等高分子材料,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原材料主要是电 器元件、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钣金件以及线缆等辅材。上述原材料供应厂商 众多,市场供应充足。 同时,苏州国宇设立了采购部,针对原材料的采购活动,建立了完善的采购 管理制度和流程。苏州国宇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评级制度。采购部提供初 选供应商名单,研发部提供技术资料,仓管员负责试制样品的检验认可,财务部 对采购价格审核,由总经理共同审核后确定合格供应商。在选定合格供应商后, 与其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合同双方签订年度采购价格协议,具体订货量根据 各月的需求按月下达采购订单。对批量产品,采购部负责供应商供货业绩的监控 和考核评定,仓管员对供货质量进行监控,并对质量情况汇总。 对于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每个月都会从供货及时性、以及供货质 量绩效(如一次交验合格率、质量稳定性、退货率等)多方面进行供应商月度评 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每家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每个年度,对供应商进行年度 评定。 苏州国宇对采购流程的各环节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其中对供应商的选择 和质量评价为关键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采购模式和上述影响采购模式的关键因素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预计未来苏州国宇的采购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苏州国宇的主营产品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其中,电缆保护 管的原材料主要是 PP、PVC 等化工原料,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原材料主要是电 器元件、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钣金件以及线缆等辅材。PP、PVC 等化工原料 与金属材料价格因受大宗商品价格变化传导,价格波动较大,其他原材料同样 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化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造成苏州国宇 采购成本的波动,从而引起苏州国宇营业成本的变动。因此,如果原材料价格 出现大幅变动,将会对苏州国宇的经营及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苏州国宇已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12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①苏州国宇主营产品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供应厂商众多,且销售订 单周期相对较短、长周期订单较少,原材料通常不考虑大批量备货。同时,苏 州国宇设立了采购部,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优化采购流程、严格供应商 考核评级并强化供货质量监督; ②PP、PVC 等化工原料与钢铁板材等金属材料为大宗商品,价格信息公开, 苏州国宇采购部设立专员及时跟踪其价格走势。同时,采购部会定期收集同行 业工厂报价作为参考,定期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进行分析。苏州国宇采取以 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会根据销售订单情况以及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化 情况下订单,根据使用情况安排进货,合理控制公司的存货水平,避免占用较 多的流动资金,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③苏州国宇分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理安排采购时点,通过加强供 应链管理、优化供应商结构等措施,选择与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 系,利用自身规模优势提高议价和谈判能力; ④苏州国宇注重加强研发投入及生产技术管理,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 生产效率,优化原材料的下料管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降低产品单耗和制造 成本,缓解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 ⑤通过将采购与销售合同挂钩方式降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的 影响。苏州国宇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也会根据最新的原材料及辅料成本价格对 新的订单的毛利进行考核,对销售价格与成本进行匹配以保证利润空间。 (2)生产模式 苏州国宇的生产部下设电缆保护管车间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车间。苏州国宇 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接到客户订单后,结合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制 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苏州国宇目前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两类:客户招投标模式及磋商模式。 ① 客户招投标模式 12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国宇最终客户主要为各级电力公司,该类业务均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 苏州国宇目前营销网络主要集中在江苏、山东地区,现已积极开拓上海、浙江、 福建等电力大省业务。 目前,国内各省电力公司的设备采购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各级电力公 司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进行投资立项的申请与审批,并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电力公司下属物资部门负责具体招标的组织工作。招标信息及中标信息都在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统一公开发布,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 取技术和商务专家进行评标。项目中标后由省电力公司下属的电力物资部门负责 签订采购合同、物资分配、物资配送、货款结算等。各地市(县)供电物资需求 部门,负责货物的交接、验收和使用。 各相关方的主要权限如下: 序号 相关方 名称 主要权限 国家电网公司、各省电 履行招标人职责,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选 1 招标人 力公司 取评标专家等 2 招标人实施部门 各省电力公司物资部 负责招标人相关具体招标工作的实施 3 招标代理机构 各地招标代理机构 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实施招标程序 各省电力公司电力物 同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负责物资分配、 4 合同执行主体 资分公司 物资配送,同中标人进行结算 履行投标人职责,报送投标文件,中标后 5 投标人 苏州国宇 签订相关采购合同等 6 使用方 各地市电力公司 负责货物的交接、验收和使用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集中招标销售模式下产品销售,均依国家电网公司电子 商务平台公示的招投标信息履行了招投标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②磋商模式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对非法定要求强制性招投标采购的客户主要采用磋商的 方式直接进行合同洽谈。报告期内,采用该模式销售的主要客户包括无锡燕兴灵 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江苏天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2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等。 (4)地域性和季节性 受电缆保护管体积因素影响,此类产品的物流成本较高,产品的销售半径一 般约为400-700公里,因此,报告期内,电缆保护管产品销售主要客户集中在江 苏、山东地区,近年来还积极开拓上海、浙江、福建等电力大省业务。 冬季温度低会给电力工程施工带来不便,每年的一季度苏州国宇的销售量相 对较低。同时,两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省级电力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均按年度 安排,建设项目从项目申报与审批、招投标组织到项目施工、设备供货等在年度 内依序展开。一般来说,从一季度开始,各批次物资招投标陆续展开;项目施工 一般会避开寒冷冬季和春节假期,设备采购和供货主要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 因此,行业内企业的销售实现一般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下半年的销售收入明显高 于上半年。 2、盈利模式 苏州国宇的盈利主要来自于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售价及原材料 的采购成本、人工成本等的差价。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通过购买原材料生产并销 售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实现盈利。 3、结算模式 (1)与供应商结算 苏州国宇产销规模大,原材料采购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和获取赊销信用的能 力,与供应商形成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向国内生产厂商 直接采购的PP、PVC、电器元件、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钣金件以及线缆等 原材料,采购物料到货后,仓管员按照采购清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ERP系 统内制作“入库单”,并办理入库。财务部门根据采购清单、入库单等做采购入账, 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款。 (2)与客户结算 苏州国宇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按客户要求将产品交付客户。在约定期 12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限内,客户对产品数量无异议后确认收入,苏州国宇将客户确认验收的时间作为 收入确认的时点。 苏州国宇通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并在与客户对账确认收入后给予客 户60天至120天不等的信用账期。根据行业惯例、客户资质、采购规模、历史合 作情况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不同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不同,对于资质好、 规模大、历史合作情况较好的客户给予较高的信用额度和较长的信用期。 (七)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1) 电缆保护管 产品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能(万米) 72.21 92.40 66.00 产量(万米) 63.65 108.52 62.46 MPP 电缆保 销量(万米) 69.33 143.81 83.01 护管 产能利用率 88.15% 117.45% 94.64% 产销率 99.97% 99.94% 98.21% 产能(万米) 113.75 145.00 145.00 产量(万米) 96.69 135.12 138.24 CPVC 电缆保 销量(万米) 91.91 209.89 363.64 护管 产能利用率 85.00% 93.19% 95.34% 产销率 95.06% 99.83% 99.87% 注:1.当产能不足时,苏州国宇将筛选合格供应商名单,选择满足苏州国宇质量控制要求的 企业,外购成品电缆保护管,以满足销售订单。随着企业产能的扩大,该情况已逐渐减少。 2.表中产销率为自产产品的产销率。 (2)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产品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能(台) 203 495 495 低压开关柜 产量(台) 92 363 533 12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销量(台) 73 269 519 产能利用率 45.24% 73.35% 107.76% 产销率 79.35% 74.10% 97.30% 产能(台) 1,620 3,960 3,960 产量(台) 1,594 4,173 1,224 JP 柜 销量(台) 1,567 4,172 1,074 产能利用率 98.40% 105.38% 30.91% 产销率 98.30% 99.98% 87.75% 产能(台) 5,112 12,496 12,496 产量(台) 1,560 8,645 12,335 金属电能计 销量(台) 1,536 8,496 12,335 量箱 产能利用率 30.53% 69.18% 100.46% 产销率 98.43% 98.28% 98.26% 产能(台) 51,930 126,940 126,940 产量(台) 2,328 34,720 127,905 非金属电能 销量(台) 2,296 34,182 125,718 计量箱 产能利用率 4.48% 27.25% 100.76% 产销率 98.64% 98.45% 98.29% 产能(台) 432 528 - 产量(台) 371 317 - 电缆分支箱 销量(台) 364 309 - 产能利用率 85.80% 60.02% - 产销率 98.20% 97.50% -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收入变动情况 (1)销量、销售价格及销售额变动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产品的销量、销售价格及销售额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量(万米) 69.33 143.81 83.01 MPP 电缆保 销售价格(元/米) 66.46 60.21 76.97 护管 销售额(万元) 4,607.91 8,659.51 6,388.99 CPVC 电缆保 销量(万米) 91.91 209.89 363.64 12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护管 销售价格(元/米) 24.92 23.77 19.28 销售额(万元) 2,290.52 4,988.48 7,011.36 销量(台) 73 269 519 低压开关柜 销售价格(元/台) 25,628.77 30,698.51 27,598.46 销售额(万元) 187.09 825.79 1,432.36 销量(台) 1,567 4,172 1,074 JP 柜 销售价格(元/台) 7,319.46 7,474.21 9,397.11 销售额(万元) 1,146.96 3,118.24 1,009.25 销量(台) 364 309 - 电缆分支箱 销售价格(元/台) 6,244.78 6,936.89 - 销售额(万元) 227.31 214.35 - 销售额合计(万元) 8,459.79 17,806.37 15,841.96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93.08% 92.27% 88.39%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5月,规格型号为“200*16”的MPP电缆保护 管,单价分别为93.57元/米、83.09元/米、86.68元/米,占MPP电缆保护管总销 售额的比重分别为68.27%、35.84%、16.04%。受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2016 年MPP电缆保护管平均销售单价较高。 2017年度、2018年1-5月,规格型号为“抽屉式分段2000A*65KA”的低压开关 柜,单价分别为47,368.53元/台、43,155.28元/台,占低压开关柜总销售额的比 重分别为25.35%、17.26%。受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2017年低压开关柜平均销 售单价较高。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产品的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产品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MPP 电缆保护管(万米) 69.33 143.81 83.01 电缆保护管 CPVC 电缆保护管(万米) 91.91 209.89 363.64 低压开关柜(台) 73 269 519 低压电气成 JP 柜(台) 1,567 4,172 1,074 套设备 电缆分支箱(台) 364 309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产品销量波动主要受所属行业市场需 求变动的影响,根据电力行业市场特点、发展方向以及客户需求,及时调整产品 13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的类别和规格型号以满足市场需求。 ①行业发展 I从行业规模来看,输配电设备销售收入由2009年的1.26万亿元,增长至2017 年的3.58万亿元,实现了近3倍的规模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6%,市场规模 大;从电网投资的市场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电网投资的规模增加,2015年,我国 提出构建现代配电网,“十三五”期间,各省纷纷加强配电网建设,据统计,投 资总额达12,439亿元;2016年,全国电网投资约5,462亿元,同比增长16.94%, 电网投资规模增长明显。 II2017年度,中国GDP增长6.9%。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 长7.2%,其中工业领域作为我国电力用量最大的部门,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达到 了3.2%。在我国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背景下,社会用电需求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持 续增长,将带动配电设施建设及开关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 III《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中国“常住人 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 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8.80%,距 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60%的目标已非常接近,预计将加速提前完成。相比发达国 家80%以上的城镇化率,我国城镇化仍有20%多的提升空间。城市化建设的持续推 进,将进一步带动对于社会生活及工业生产不可或缺的配电设施建设,这将为电 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IV伴随新一轮农网、城网改造的开始,一是对西部及贫困地区农网改造,二 是推进中东部地区为主的区域城乡电网建设一体化。自2018年起,国家电网持续 加大了对农网改造的投入,计划总投资5,222亿元,五年完成。 V我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经过几十年发展,将进入设备更新换代周期,产品 升级换代的需求旺盛;“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的化解以及新能源发电并网问 题,将进一步推动特高压电网建设。 输配电设备市场需求取决于产业链下游电力市场的发展,伴随着电网投资规 模增加、农网及智能电网建设、输配电设备升级改造、“三弃”问题化解、新能 13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源发电并网、“一带一路”战略以及城市轨道交通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等都将为输配电设备市场带来极大的市场空间,据估计,未来我国输配电行业市 场规模将以15%-2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23年销售规模有望超过6万亿。 受上述苏州国宇所在行业发展影响,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产品销量波动与行 业发展情况相吻合,具体表现如下: A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产品销售收入稳定增长。同时,因其材质 不同,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可分为MPP电缆保护管和CPVC电缆保护管,MPP电缆保 护管的主要原材料为改性聚丙烯(MPP),相较于其他类型电缆保护管具有抗高 温、耐外压等特点,材质更为环保;CPVC电缆保护管主要由氯化聚氯乙烯树脂 (PVC-C)原料制得,该类产品拥有价格低、抗腐蚀能力强、易于粘接、质地坚 硬等特点。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国网公司在选购线缆保护管时越来越倾 向于采购材质环保且适用于复杂环境的电缆保护管,受此影响,自2017年度MPP 电缆保护管销售增长明显。 B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产品销售增长明显。同时,受国家 加大对城网、农网改造项目投资力度的影响,苏州国宇JP柜产品增长尤为显著。 综上所述,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产品、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产品销售业务与行 业发展趋势紧密相关,报告期内各类产品销量波动与行业发展情况相吻合,各明 细产品的销量波动情况亦符合市场变动的实际情况,波动合理。 ①竞争格局 苏州国宇是一家专业从事在电力行业中应用的电缆保护管及电气产品的研 发、生产、装配和销售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营产品为MPP、CPVC电缆保护 管,以及囊括低压开关柜、JP柜、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箱等在内的一系列低压 电气成套设备。目前主要有两大业务板块: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I电缆保护管 依托在电力行业积累的技术及经验优势,公司电缆保护管产品质量得到国网 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有限公司的认可,享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及 知名度。 13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该类产品由于体积较大,受制于运输半径限制,产品销售具有较强的区域性 客户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 在电缆保护管生产和销售领域,苏州国宇的主要竞争对手有:浙江灵通道路 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鼎鑫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安吉中电网络工程有限公 司、杭州联通管业有限公司、江苏易成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等。 近年来,随着电力公司成本控制和集中采购招标模式的开展,专业化、精细 化的供应商逐渐获得电力公司的青睐。因此,专业厂商正利用自身的产品质量和 价格优势不断扩大相应的市场份额,所在行业市场将趋于集中,竞争将日益激烈。 II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发布的《2015年低压电器行业经济 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上报的106家企业中,2015年完成工业总产值上亿元的企 业共68家,其中10亿元以上的企业共11家。 从苏州国宇2018年在国家电网招标项目中标情况看,众多中标数量较大的厂 家并不以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为主要产品,都是在环网柜、箱式变电站等配电设备 领域经营多年的综合实力较强的生产厂家,其余中标企业多数生产规模较小。 在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生产和销售领域,苏州国宇的主要竞争对手有:北京合 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天舍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等。 公司在低压电气成套设备领域深耕于低压开关柜、JP柜、电缆分支箱等具有 核心技术的产品,在细分产品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产品、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各明细产品的销量 波动情况与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动情况相吻合,波动合理。 ③营销政策 苏州国宇目前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两类:客户招投标模式及磋商模式。 I客户招投标模式 13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国宇最终客户主要为各级电力公司,该类业务均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 苏州国宇目前营销网络主要集中在江苏、山东地区,现已积极开拓上海、浙江、 福建等电力大省业务。 目前,国内各省电力公司的设备采购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各级电力公 司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进行投资立项的申请与审批,并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电力公司下属物资部门负责具体招标的组织工作。招标信息及中标信息都在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统一公开发布,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 取技术和商务专家进行评标。项目中标后由省电力公司下属的电力物资部门负责 签订采购合同、物资分配、物资配送、货款结算等。各地市(县)供电物资需求 部门,负责货物的交接、验收和使用。 各相关方的主要权限如下: 序号 相关方 名称 主要权限 国家电网公司、各省电 履行招标人职责,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选 1 招标人 力公司 取评标专家等 2 招标人实施部门 各省电力公司物资部 负责招标人相关具体招标工作的实施 3 招标代理机构 各地招标代理机构 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实施招标程序 各省电力公司电力物 同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负责物资分配、 4 合同执行主体 资分公司 物资配送,同中标人进行结算 履行投标人职责,报送投标文件,中标后 5 投标人 苏州国宇 签订相关采购合同等 6 使用方 各地市电力公司 负责货物的交接、验收和使用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集中招标销售模式下产品销售,均依国家电网公司电子 商务平台公示的招投标信息履行了招投标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II磋商模式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对非法定要求强制性招投标采购的客户主要采用磋商的 方式直接进行合同洽谈。报告期内,采用该模式销售的主要客户包括无锡燕兴灵 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江苏天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3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等。 受上述因素影响,苏州国宇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接到客户订单后,结 合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综上所述,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产品、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各明细产品的销售 与客户需求密切相关,根据中标情况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组织产品生产销 售,报告期内,各明细产品的销量波动合理。 (2)期初、期末库存商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 期末库存 期初库存 期末库存 期初库存 期末库存 期初库存 MPP 电缆保护管 1,375,390.00 1,412,738.17 1,412,738.17 2,524,811.19 2,524,811.19 1,701,096.50 CPVC 电缆保护管 455,494.82 534,270.44 534,270.44 3,283,665.11 3,283,665.11 3,753,470.68 低压开关柜 1,988,685.93 2,489,124.95 2,489,124.95 3,836,275.08 3,836,275.08 - JP 柜 3,053,656.29 2,727,051.25 2,727,051.25 8,229,401.73 8,229,401.73 - 金属电能计量箱 330,658.67 426,673.44 426,673.44 1,738,613.05 1,738,613.05 - 非金属电能计量箱 205,906.92 - - - - - 电缆分支箱 204,202.33 618,596.71 618,596.71 - - - 合计 7,613,994.96 8,208,454.96 8,208,454.96 19,612,766.16 19,612,766.16 5,454,567.18 3、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产品的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的主要客户为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国网江 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 (2)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苏州国宇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当期销售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总额的比例 2018 年 1 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21,892,460.55 24.04% 13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5 月 2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16,519,348.35 18.14% 3 江苏天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8,298,666.31 9.11% 4 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7,857,979.71 8.63% 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5,529,282.84 6.07% 合计 60,097,737.76 65.99% 1 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75,846,649.32 37.39% 2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52,654,295.29 25.96% 3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7,431,667.74 8.59% 2017 年度 4 福建和盛塑业有限公司 9,901,315.38 4.88% 5 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5,659,994.39 2.79% 合计 161,493,922.12 79.61% 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103,941,279.60 55.70% 2 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64,748,985.02 34.70% 3 安吉中电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3,419,275.08 1.83% 2016 年度 4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982,214.40 1.60% 5 河南宇和电气有限公司 2,494,633.08 1.34% 合计 177,586,387.18 95.17% 注:市级各国网公司按同一控制以省为单位合并统计。 苏州国宇2016年度存在单个客户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50%的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 关联方或持有苏州国宇5%以上股权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未拥有权益。 (3)本次交易对手与苏州国宇的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查询情况如下: ①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7462262170 企业名称 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徐瑞根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13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住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宁路 78 号 营业期限 自 2003 年 01 月 23 日至- 电力物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润滑油、建 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品)、木材、普通机械及配件、五 经营范围 金交电、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 的销售;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及零部件、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加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3 年 01 月 23 日 股东情况 徐瑞根、江苏鑫南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瑞根;监事:沈娟梅 ②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66570R 企业名称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尹积军 注册资本 8,250,512.303478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南京市上海路 215 号 营业期限 自 1988 年 12 月 25 日至- 统一经营公司所属或接受委托经营的发电厂、江苏境内电量购售业 务,操办电力建设项目,电能交易服务,从事与电力工业有关的规 划、设计、运维、检修、研究、咨询、试验、修造,电力器材经销, 经营与本企业生产、科研相关的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人 经营范围 才交流、信息服务,电力专用通信、信息网络与系统及设施的经营、 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分支机构经营),电动 汽车销售、租赁、运营,充换电及储能设施建设运营,综合能源服 务,住宿、餐饮服务,培训(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88 年 12 月 25 日 股东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 董事长:尹积军;董事:李作锋、黄效喜、石华军;监事:曹炯 备案信息 总经理:石华军;其他人员:王树炎、陈宏钟、高正良 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304901XR 13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企业名称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蒋斌 注册资本 3,752,909.053473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大观园经二路 150 号 营业期限 自 1991 年 11 月 07 日至- 电网经营、电力购销;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及汽车服务项目的投资;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建设、施工、修造、调试及工程总承包,报纸 出版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力投资,工程监理;电力系统 所需原材辅料、燃料、设备的销售(不含专营);技术开发,人员培 经营范围 训;信息咨询服务;住宿,餐饮服务;烟草零售;美容美发;日用品、 茶叶、五金家具、建筑材料、纺织、服装、文具、体育用品、花卉、 珠宝首饰、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自有资产管理, 物业管理及咨询,房屋租赁;装饰装修,水电暖安装;汽车租赁;公 共事业代抄表、代收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91 年 11 月 07 日 股东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 董事长:蒋斌;董事:王利群、杜军、孙可奇、张方正;监事:谢希 备案信息 为、蔡光程、孙国宇;总经理:孙可奇 ④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062617639G 企业名称 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潘松秀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科技创新园 营业期限 自 2013 年 03 月 13 日至 2033 年 03 月 12 日 电力、电气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力电缆保护管的生产、销售; 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建材、百货、劳保用品销 售;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高低变压器配电柜(箱)、开关 经营范围 柜(箱)、电线电缆、五金工具、电力设备器材的生产、销售;电动 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充电站系统管理服务与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登记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3 年 03 月 13 日 股东情况 潘松秀、潘晴子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潘松秀;监事:潘晴子 ⑤江苏天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4MA1MMWXC48 企业名称 江苏天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牛海洋 注册资本 5,0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大街 36 号 04 幢 403 室 营业期限 自 2016 年 06 月 16 日至 2036 年 06 月 15 日 电力设备、电气设备、电缆保护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 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电器、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金属材 经营范围 料、五金交电、通讯产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化系统研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6 年 06 月 16 日 股东情况 牛海洋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牛海洋;监事:江家生 ⑥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580466922J 企业名称 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高峰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 营业期限 自 2011 年 09 月 01 日至 2061 年 08 月 31 日 电力设备及配件、电力器材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电力铁附件、电缆 经营范围 保护管、电能计量箱、低压配电柜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3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成立日期 2011 年 09 月 01 日 股东情况 严振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高峰;监事:严振 ⑦无锡市宇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72932937XQ 企业名称 无锡市宇超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殷新亮 注册资本 5,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宜兴市丁蜀镇潜洛村 营业期限 自 2001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 配电柜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配电柜、耐火材料、环保设备、变 压器、整流器、电感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制 经营范围 造;机电产品、电线电缆、变压器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1 年 07 月 03 日 股东情况 江苏宇超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殷新亮;监事:范秀娟 ⑧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1MF1C18T 企业名称 江苏善德雅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唐宇婷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 6 号 21 幢东 营业期限 自 2016 年 01 月 29 日至- 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6 年 01 月 29 日 14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股东情况 唐宇婷、顾烨炫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唐宇婷;监事:顾烨炫 ⑨无锡广盈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135899623A 企业名称 无锡广盈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陆金洪 注册资本 4,580.05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无锡市惠山区西昌路 18 号 营业期限 自 1988 年 07 月 23 日至 2023 年 06 月 15 日 电力设施承装(二级),电力设施承修(二级),电力设施承试(二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设备、变压器、开关计量柜 的修造;用电技术咨询、设计、培训;修旧利废;彩扩、园艺服务; 金属材料、建材、机械设备、计算机、五金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 修材料(不含危险品)、日用品、花木的销售。自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及对外投资;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 服务(不含投资咨询);房产信息咨询服务;会务服务;企业营销策 经营范围 划(不含广告);装饰装潢服务(不含资质);电力技术培训服务(不 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自有房屋的租赁; 企业管理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售电业务;电气设 备的运行维护;新能源系统工程、充电桩的设计、施工及运行维护服 务;电力投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 术转让;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测绘服务;分布式光 伏发电站建设及运营;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道路普 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登记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88 年 07 月 23 日 股东情况 无锡锡能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俞孝湖;总经理兼董事:陆金洪;董事:颜富春;监事:吴 备案信息 祥明 ⑩南京良龙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7541353071 企业名称 南京良龙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4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方良龙 注册资本 5,0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 营业期限 自 2003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8 日 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安装、维护;送变电工程施工;水电管 道、电器、机电设备安装;电力设备、电力金具、紧固件、铁附件、 电杆、电缆保护管、电能计量箱、高低压柜、JP 柜、仪器仪表、建筑 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电线电缆、自动化成套控制设备、高低压成套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生产、销售;建筑工程、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 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给排水管道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 经营范围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装、承修、承 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电力设备租赁;铸铁、铸钢、球墨铸件锻件 销售;机械数控机床制造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钢材、炉料、建筑材 料日用百货销售;五金机械修理;电力科技产品研发、工程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3 年 11 月 19 日 股东情况 方良龙、韦方琴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方良龙;监事:韦方琴 杭州介通电缆保护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2724500211X 企业名称 杭州介通电缆保护管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葛介昌 注册资本 10,618.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桐庐县江南镇珠山村岩山头 营业期限 自 2000 年 08 月 04 日至 9999 年 09 月 09 日 制造、销售:玻璃钢管,七孔蜂窝管、双壁波纹管、PVC-C 电缆保护管、 经营范围 七彩管、M-PP 非开挖排管、电缆桥架、塑料管道、钢塑复合管。销售: 小五金、电力成套配件、电缆、电缆通讯保护管。 登记机关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0 年 08 月 04 日 14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股东情况 葛雅菁、葛介昌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葛介昌;监事:葛雅菁 江苏兴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2359110584XR 企业名称 江苏兴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张新东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泗阳经济开发区东区文城路南侧 营业期限 自 2012 年 02 月 24 日至 2032 年 02 月 23 日 金属制品、机械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配电箱、电线桥架、线槽、 办公家具、钢结构件、热镀锌(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水泥 拉盘、水泥线杆、JP 柜、低压开关柜、电力金具、电缆沟盖板、砼结 经营范围 构件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均不含电镀);水泵保温材料、钢材销售; 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2 年 02 月 24 日 股东情况 张新东、江爱萍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新东;监事:江爱萍 河南宇和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5724113393A 企业名称 河南宇和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王景堂 注册资本 5,08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洛阳市涧西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西马沟村) 营业期限 自 2000 年 08 月 24 日至 2030 年 08 月 23 日 高低压输配变电及控制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智能配电系统、配电 自动化设备、节能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并网设备、箱式变电设备、 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高低压电缆分支箱、综合配电箱(JP 柜)、 经营范围 电能计量箱、熔断器、避雷器、断路器、电力金具、电力铁附件、机 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服务; 电线电缆、灯具、安全工器具、仪器仪表、劳保用品、家电家具、办 14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公用品、低压电器、配件及辅助设备、电力线路装置及器材的销售; 电力设备技术咨询,电力工程的安装、施工及服务。 登记机关 洛阳市工商局涧西分局 成立日期 2000 年 08 月 24 日 股东情况 王景堂、张泽栋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景堂;监事:张泽栋 福建和盛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738025052G 企业名称 福建和盛塑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陈秀俊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福州滨海工业区(长乐松下片段) 营业期限 自 2002 年 04 月 24 日至 2032 年 04 月 23 日 电力、市政工程用管材及相关配套设施、绝缘及防火材料(化学危险 品除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电力高低压成套设备及 自动化产品、仪器仪表、电子及电气智能产品、塑料制品、水泥制品 经营范围 及配件、水泥井盖、球墨铸铁管及配件、五金、水暖器材、水表、阀 门、涂塑钢管及配件、螺旋钢管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以及销售; 管道工程(非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2 年 04 月 24 日 股东情况 陈苏焕、陈秀俊 备案信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秀俊;监事:陈苏焕 本次交易对手为吴国栋、蔡兴隆、王骏,根据其各自填写并签署的《尽职调 查问卷》,并结合上述客户工商信息的查询结果,本次交易对手与苏州国宇的主 要客户以及主要客户的股东、管理层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4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八)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是PP、PVC、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等,报告期内 苏州国宇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类别 主要原材料 占成本 占成本 占成本 金额 金额 金额 的比重 的比重 的比重 电缆 PP 30,985,901.63 48.46% 45,746,279.23 31.42% 51,651,830.03 39.76% 保护 管 PVC 9,499,304.13 14.86% 13,942,753.54 9.58% 13,789,324.76 10.62% JP 柜箱体 3,033,419.53 4.74% 6,351,957.61 4.36% 3,166,846.18 2.44% 铜排 2,379,245.62 3.72% 1,227,937.24 0.84% 5,458,605.69 4.20% 剩余电流动作保 低压 2,154,602.87 3.37% 2,327,273.49 1.60% 3,921,863.28 3.02% 护器 电气 塑壳断路器 566,051.49 0.89% 3,402,524.27 2.34% 3,370,333.15 2.59% 成套 设备 智能电容 485,645.42 0.76% 915,760.66 0.63% 372,393.18 0.29% 铜芯线 302,174.28 0.47% 115,815.38 0.08% - - 电缆分支箱金属 287,482.86 0.45% 433,504.28 0.30% - - 户外落地 合计 49,693,827.83 77.72% 74,463,805.70 51.15% 81,731,196.27 62.92% 2、主要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苏州国宇能源耗用以电力为主,报告期各期苏州国宇用电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用电量(万度) 148.30 247.60 175.44 用电额(万元) 112.70 179.88 119.96 占营业成本的比重 1.76% 1.24% 0.92%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 (1)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变动情况如下: 14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平均价格变动幅度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序号 代表性原材料 变动 变动 单价 单价 单价 幅度 幅度 1 PP(元/吨) 8,252.19 9.71% 7,521.82 2.88% 7,311.42 2 PVC(元/吨) 2,020.48 -1.57% 2,052.73 4.06% 1,972.68 3 JP 柜箱体(元/台) 1,934.58 -2.72% 1,988.72 17.06% 1,698.95 4 铜排(元/吨) 50,121.04 19.10% 42,081.47 -11.19% 47,383.7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5 505.06 -0.95% 509.92 5.59% 482.93 器(元/台) 6 塑壳断路器(元/台) 234.58 -34.98% 360.78 166.60% 135.33 7 智能电容(元/台) 472.42 -11.89% 536.16 -20.81% 677.08 8 铜芯线(元/吨) 6,743.46 22.86% 5,488.88 - - 电缆分支箱金属户 9 1,118.61 8.38% 1,032.15 - - 外落地(元/台)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采购的PP、PVC、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等原材料市 场竞争充分,每年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货能力等进行评价,并对其供货价格 进行议价,降低采购价格。 (2)能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能源名称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耗用金额(万元) 112.70 179.88 119.96 电 耗用数量(万度) 148.30 247.60 175.44 单价(元/度) 0.76 0.85 0.80 耗用金额(万元) 0.57 1.50 1.42 水 耗用数量(吨) 1,386.86 3,649.64 3,454.99 单价(元/吨) 4.11 4.11 4.11 苏州国宇电力的消耗主要是生产用电。报告期内,随着业务量的扩大,苏州 国宇用电量显著提高,向电网公司直接支付电费,包括基本电价和根据用电量确 定的电度电价。 公司用水主要为日常办公用水以及厂房清洁等卫生用水。因公司产品的生产 14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环节不涉及用水,所以其用水量与公司产量没有明显的比例关系。 4、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苏州国宇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当期采购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总额的比例 1 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 23,386,294.87 45.61% 2 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 7,955,223.89 15.51% 2018 年 3 苏州友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5,657,846.15 11.03% 1-5 月 4 吴江市金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784,329.06 5.43% 5 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 2,571,493.68 5.01% 合计 42,355,187.65 82.60% 1 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 23,222,200.85 26.79% 2 苏州惠谊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13,318,321.00 15.36% 3 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11,758,051.28 13.56% 2017 年度 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6,457,264.96 7.45% 5 苏州友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6,160,284.59 7.11% 合计 60,916,122.68 70.27% 1 苏州惠谊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32,151,122.39 30.43% 2 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15,091,414.53 14.28% 3 日源管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1,514,159.78 10.90% 2016 年度 4 苏州能聚塑料有限公司 11,439,841.03 10.83% 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 5 8,074,867.52 7.64% 限公司 合计 78,271,405.25 74.09% 注:同一控制下相关供应商合并统计。 苏州国宇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50%的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 关联方或持有苏州国宇5%以上股权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未拥有权益。 (九)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14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无境外资 产。 (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 苏州国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产 品的研发、生产制造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苏州国宇为员工提供了必要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配备了必要的防护用具。 对生产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测。 同时,苏州国宇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对人员进 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救助训练,始终将安全生产理念嵌入至日常经营管理过程 中。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环境保护 苏州国宇主营产品的生产符合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要求,其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仅涉及原料复配工艺,不存在高危 险、重污染的情形。苏州国宇已采取符合标准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确保各污染 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排放标准。 2017年8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电缆护线管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1日,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州国宇 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电力电气设备、电缆护线管、电力铁附件)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7月3日,江苏新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将《苏州国宇 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电力电气设备、电缆护线管、电力铁附件)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进行了公示,公示2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环评 验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已完成环评验收。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行政部 14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门处罚的情形。 (十一)质量控制情况 苏州国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且主营产品通过了 GB/T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严格按 照《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等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及各项电气产品的国家强制 性产品认证要求,从事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苏州国宇已在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及成品质量控制等方面实施了严 格的质量控制管理程序。具体如下: 1、在原材料采购环节,苏州国宇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供应能力、质量 控制手段、质量稳定性、供货及时性进行评审,并依据原材料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2、在生产管理环节,苏州国宇建立了严格的工序管理制度,对目标实施情 况进行监控; 3、在成品质量控制环节,苏州国宇建立了成品质量水平评价机制。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除严格按照成品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外,还定期 综合评估分析成品质量水平的趋势变化,并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成品质量 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未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而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处罚。2018年6月7日,苏州国宇产品质量监督主管 部门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守法生产经营状况意见》,确认 “苏州国宇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在江苏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 数据库中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投诉举报记录;未发现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 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二)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描述 技术水平 技术来源 生产阶段 14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公司拥有 5 条 MPP 与 5 条 CPVC 挤出生 塑料挤出成型 产线,生产线设备性能优越,公司在管道生 1 国内领先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技术 产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生产的管道性能均 符合国家标准。 公司独特的原材料配方,使产品具有优良的 性能。例如 MPP、CPVC 电力电缆保护管 的关键技术是原材料配方,要求保证产品的 原材料配方技 耐高温、耐腐蚀、耐 10kV 以下电环刚度, 2 国内领先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术 强度,耐酸碱性、耐老化等的情况下,配方 成本低,可在恶劣环境中使用,克服了水泥 石棉管的致命缺陷,且已获得多项国家专 利。 主要应用于城市中心区或不便于开挖施工 的环境。其中,扩口承插式连接技术,安装 3 管材连接技术 操作方便,绝缘性能良好,抗冲击性能佳, 国内领先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可暗埋于地下使用,而且强度高、耐酸碱性、 耐老化性好,还可在恶劣环境中使用。 安全型配电柜的安全罩与基座采用卡接技 安全型配电柜 4 术,替代接线柱设置在基座上的技术。解决 国内领先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卡接技术 了原有的安全隐患,使得拆装更方便。 优化线路排布,使线路能够贴附在柜体的内 壁,进而给线路排布留出了更多的空间,将 配电柜线路排 5 元器件悬空设置,防止沿柜体的内壁流下的 国内领先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布技术 液体与元器件接触,进而防止元器件被液体 浸湿而破坏。 (十三)核心技术人员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产品分类 姓名 个人简介 男,中国国籍,1986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江西东华理工长江学院。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7 月,担任苏州国润电器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11 年 8 电缆保护管 吴晓清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男,中国国籍,1987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苏州科技大学高分 朱玉刚 子材料专业。2013 年 1 月至今,担任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 男,中国国籍,1966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木渎东风中学。1985 年 3 月至 低压电气成 1992 年 9 月,就职于吴县塑料六厂,从事电工作业;1992 年 10 月至 2008 套设备 顾文林 年 6 月,担任苏州澳华电器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8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担任苏州市东方电气成套厂技术部部长;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苏州 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 15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男,中国国籍,1968 年 12 月出生,毕业于扬州工学院。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12 月,担任苏州标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1998 年 1 月至 2013 严海生 年 7 月,担任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师;2013 年 8 月至今,担任 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 男,中国国籍,1990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徐州工程学院。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17 年 顾亮亮 10 月 2018 年 4 月,担任苏州友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 苏州国宇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具备较丰富的行业内相关经验。报告期内,苏州 国宇研发团队稳定,除正常的职位变动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 事项的说明 苏州国宇以往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 事项均已经完成,已经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 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同 时,苏州国宇已经取得所属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出 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九、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 资产的说明 标的公司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有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70.00%股权的交易,不涉 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十一、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5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国宇主要固定资产情况详见本节之“六、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 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之“1、主要固定资产”。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苏州国宇主要固定资产情况详见本节之“六、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 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之“2、主要无形资产”。 (三)特许经营权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十二、主要财务数据 苏州国宇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已经天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天衡审字 【2018】02042号”《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主要财 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154,300,218.25 156,231,658.96 122,279,453.89 非流动资产 60,255,530.91 61,456,595.35 63,145,549.08 资产合计 214,555,749.16 217,688,254.31 185,425,002.97 流动负债 87,021,590.98 101,755,153.13 91,486,009.88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87,021,590.98 101,755,153.13 91,486,009.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7,534,158.18 115,933,101.18 93,938,993.09 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534,158.18 115,933,101.18 93,938,993.09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91,079,515.58 202,855,360.23 186,619,543.24 15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营业利润 13,736,018.69 25,489,948.57 23,532,940.35 利润总额 13,495,770.17 25,539,948.57 23,471,867.95 净利润 11,601,057.00 21,994,108.09 20,352,743.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601,057.00 21,994,108.09 20,352,743.54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779,768.24 21,773,108.09 20,404,655.08 的净利润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19,910.90 1,398,245.25 7,078,205.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3,300,935.45 -1,156,180.43 -1,734,188.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044,449.41 4,610,212.04 -3,237,940.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65,295.76 4,852,276.86 2,106,076.17 (四)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1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1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3 20.96 24.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8 20.75 24.36 (%) 资产负债率(%) 40.56 46.74 49.34 销售毛利率(%) 29.80 28.23 30.40 (五)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最近两年一期,苏州国宇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5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46,953.4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10,000.00 26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6,704.93 - -61,072.40 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10,248.52 260,000.00 -61,072.40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31,537.28 39,000.00 -9,160.8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78,711.24 221,000.00 -51,911.54 十三、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根据以上条件,苏州国宇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具体时点为: 产品销售价格已确定,合同(或订单)约定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主要风 险及报酬已经发生转移,在取得客户的验收凭证后确认销售收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者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标的公司 利润的影响 苏州国宇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经验和特点确定,与同 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苏州国宇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15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持续经营 苏州国宇董事会相信苏州国宇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 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 3、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无子公司,故财务报表的范围即 为主体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四)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五)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 苏州国宇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经验和特点确定,与大 烨智能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1)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 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 加”260,158.49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 年1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间发生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财务报表列报时进行了调整,从“营 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210,000.00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 15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报告期内,该修订无需追溯 调整相关报表数据。 (4)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 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 表。公司按照规定,相应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无重大会计估计的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的情况。 十四、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苏州国宇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十五、标的公司内部治理情况 (一)苏州国宇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的组织结构如下: 15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股东会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监事 行 采 财 业 研 生 装 政 购 务 务 发 产 卸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电 管 气 道 车 车 间 间 苏州国宇主要内部职能部门及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部门 部门职能 负责公司行政文件的拟定、管理和本部门文件、记录管理;各类证照的申 行政部 办、年检等工作;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关并做好保管、发 放登记工作;负责公司重大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协调工作。 根据公司营销情况,制定生产和采购计划,负责物资采购等相关管理工作, 保证生产经营所需材料供应;负责采购计划的制定,和计划的执行情况监 采购部 督工作;负责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评估等工作,积极开展供应市场调研与 信息收集,掌握广泛的供应信息及渠道资源;负责供应商关系的协调处理, 处理供货质量问题,落实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 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参与制定和完善公司财 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控制财务风险;负责全 财务部 公司各项财产的登记、核算、组织和参与定期及不定期资产盘点,核对、 抽查,保证账实相符;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强化资金 管理;保证资金正常周转,提出合理建议,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业务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营销战略规划,组织全国市场销售推广工作;建立、 15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公司销售系统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不断进步; 依据公司整体销售目标,提交销售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销售实施 全过程,完成销售任务,积极组织货款回笼;开展市场调研分析,做好新 项目、新产品的策划、推广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负责承担新产品、新项目的设计和开发;生产工艺文件的编制,指导生产 研发部 部进行产品的生产;协助市场部、售后服务部完成产品的售前及售后服务; 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协助相关部门 进行新产品试制工作;根据公司产能情况,合理进行人力资源、设备工具 资源的配备与储备规划;负责全面落实产品质量管理方案。负责编制产品 生产部 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及技术文件更改的控制;确定产品生产 工艺流程,组织生产图纸设计;参与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工装模具的设计, 收集有关数据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开展数据分析、负责产品改进,对重 大质量问题负责分析,开展日常渐进和突破性的改进。 装卸部 负责承担公司产品装卸,保证产品装卸的安全,处理产品装卸中质量问题。 综上所述,苏州国宇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吸取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完善自身管 理,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组织结构且各职能部门权责明确,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 情况相符,能够保障苏州国宇日常运营有序进行。 (二)是否已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如否, 请详细说明情况及解决措施 1、苏州国宇已经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 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苏州国宇依法订立《公司章程》, 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能够有效保障股东会 的规范运行。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 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 理;同时,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不设监事会。因此,苏州国宇出于简化决策程序、提高经营效率等因素考虑,截 至目前尚未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分别由吴国栋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法男 担任监事。 同时,为了强化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和各职能部门的规范运行,苏 15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州国宇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制订了相应的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如《财务管理制 度》、《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公司文件分类及审批办法》、《劳动合同管理 办法》、《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生产过程管理制度》、《供应商筛选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研发部绩效考评试行办法》、《质 量考核制度》、《重大质量问题及事件应急处理程序》等,明确了内部控制各关 键控制点的责任主体及其具体职责。 综上所述,苏州国宇依据自身行业特点,已建立、健全了一套与其业务规模 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2、本次交易完成后,进一步改善苏州国宇内部控制及相关制度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了有效防范苏州国宇经营风险,保障其持续盈利能力, 根据大烨智能与交易对手方于2018年8月15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书》,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后进一步完善苏州国宇的内部治理方面做出了一 定安排,条款内容具体如下: “6.1 目标公司治理: 6.1.1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作为甲方的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要 求,规范公司治理; 6.1.2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 会成员的多数由大烨智能委派,董事长由大烨智能委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监事会由大烨智能委派一名股东代表监事。苏州国宇的日常经营性事项由总经理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非日常经营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借款、 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应经苏州国宇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实施。 6.1.3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全权负责,苏州 国宇财务负责人由大烨智能委派,其他高管由董事会聘任。苏州国宇运营过程中 涉及年度预算外的重大对外投资或大额对外支付需上报上市公司,且苏州国宇财 务系统应纳入大烨智能统一管理。 6.2 为保证目标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乙方1、乙方3承诺在业 务承诺期内不得从公司离职,同时将确保目标公司董事、监事及现有高管团队在 15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并有义务尽力促使,确保 业务平稳过渡。” 根据上述协议条款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 公司,在保证苏州国宇业务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同时,大烨智能将结合自身的管理 制度和管理经验,加强与苏州国宇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培训工作,指导苏州国宇建 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执行,尽快实现大烨智能、 苏州国宇在内控文化及业务体系方面的良性融合;大烨智能将强化对苏州国宇监 督管理的职责,改善其内部控制及相关规章制度,有效防范运营风险以保证苏州 国宇的持续盈利能力。 16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四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吴国栋、蔡兴隆、王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 苏州国宇70.00%股权。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吴国栋、 蔡兴隆、王骏持有的苏州国宇70%股权。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 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前款所称交 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 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日、60日、120日股票均价情况如下: 项目 均价(元/股) 均价的 90%(元/股) 20 日均价 32.25 29.03 60 日均价 30.81 27.73 16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20 日均价 29.14 26.23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27.73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股。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27.73元/股调整为15.2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 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本次发行的最终每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相关法律或中国证监会对 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随之相应调整。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苏州国宇70%股权的对 价共计31,500.00万元,其中现金对价金额为6,300.00万元,其余部分金额为股份 对价。 16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中每一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 行计算: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中每一方拟转让的股权占标的 公司股权比例×该交易对方所获股份支付比例÷每股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收购苏州国宇70%股权的对价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标的 发行股份方式 序 在标的公司 拟出售标的 支付现金 交易对方 公司权益 交易价格 发行股份数 股份支付 号 的出资额 公司出资额 方式 比例 (股) 金额 1 吴国栋 4,600.00 3,220.00 46.00% 20,700.00 10,830,608 16,560.00 4,140.00 2 蔡兴隆 1,400.00 980.00 14.00% 6,300.00 3,296,272 5,040.00 1,260.00 3 王骏 1,000.00 700.00 10.00% 4,500.00 2,354,480 3,600.00 900.00 合计 7,000.00 4,900.00 70.00% 31,500.00 16,481,360 25,200.00 6,300.00 注:上市公司向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 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上市公司本次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6,481,360股,但最终股份 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向交易对方中每一方发行数量为准。 如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除权、除 息而调整的,交易对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每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股份限售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 易对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 转让;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 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相应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 16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下简称“《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取 得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吴国栋、蔡兴隆和王骏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业绩承诺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并不能立即解除锁定,而应按以下规则分三次解除锁定: (1)第一次解锁:苏州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 露。若苏州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完成业绩符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的约定,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的30%;若苏州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未满足《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的约定,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应按如下公式确定:可解锁的股 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30%-业绩承诺方当 年应补偿股份数。本次解锁的起始日为锁定期届满之日和苏州国宇2019年度业绩 《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之日中的较晚日期。 (2)第二次解锁:苏州国宇2020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若苏州 国宇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完成业绩符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的约定,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 股份的60%;若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未满足《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应按如下公式确定:业绩 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全部上市公 司股份的60%-业绩承诺方已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应补偿股份数。本次 解锁的起始日为苏州国宇2020年度业绩《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之日。 (3)第三次解锁:苏州国宇2021年度业绩需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业绩承 16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诺方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如涉及)后,其因本次交易 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仍未解锁的部分可一次性解除锁定。 业绩承诺方承诺:如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扣减后当期实际可解除锁 定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其当期实际可解除锁定的上市公司股 份数为0,并且在计算其后续年度可解除锁定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时应扣减前述 小于0数值的绝对值。 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孳生的大烨 智能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要求。 如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应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有关交易对方 股份限售期的,则交易对方将自愿无条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二、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上市公司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了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备考财 务报表,并已经天衡会计师审阅。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重要 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736,954,643.42 1,206,977,136.07 736,222,907.01 1,209,273,383.84 总负债 175,425,538.60 325,240,365.61 162,642,651.97 327,334,32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61,529,104.82 836,384,953.21 573,580,255.04 840,067,561.34 的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12,726,843.53 203,806,359.11 339,810,515.98 539,046,218.09 利润总额 10,901,822.62 24,689,124.78 64,078,868.72 88,549,91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548,849.78 17,917,391.87 54,915,005.69 69,402,317.59 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每股) 0.05 0.09 0.32 0.37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17年1月1日完成,苏州国宇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 16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表范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各项财务指标均有所增加,本次交易切实保护 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杰 76,878,000 39.55% 76,878,000 36.46% 北京华康瑞宏投资中心 36,900,000 18.98% 36,900,000 17.50% (有限合伙)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 23,922,000 12.31% 23,922,000 11.34% 公司 杨晓渝 1,584,000 0.81% 1,584,000 0.75% 任长根 1,008,000 0.52% 1,008,000 0.48% 曾冶 900,000 0.46% 900,000 0.43% 其他小股东 53,208,000 27.37% 53,208,000 25.23% 吴国栋 - - 10,830,608 5.14% 蔡兴隆 - - 3,296,272 1.56% 王骏 - - 2,354,480 1.12% 合计 194,400,000 100.00% 210,881,36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陈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降为36.46%,通过南 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降为11.34%,直接和间接控 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为47.80%,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自2011年 12月至今陈杰一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仍为陈杰,上市公司控制权并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标的作价31,500.00万元,其中25,200.00万元以股份形式支付,股 份发行价格为15.29元/股。以发行股份16,481,360股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股本将由194,400,000股变更为210,881,360股,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 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0%。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股 16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项的规定。 16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公司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对象为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苏州国 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一)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苏州国宇于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总 资产账面价值214,555,749.16元,负债账面价值87,021,590.98元,净资产账面价 值127,534,158.18元。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见下表: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54,300,218.25 非流动资产 60,255,530.9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0.00 固定资产 49,175,939.09 无形资产 9,879,192.42 长期待摊费用 555,333.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5,066.01 资产总额 214,555,749.16 流动负债 87,021,590.98 非流动负债 0.00 负债总额 87,021,590.98 净资产 127,534,158.18 注:1、上市公司和苏州国宇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 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且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衡审字 【2018】0204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苏州国宇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苏州国宇申报的表外资产为47项专利,其 16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5项。 (二)评估结论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第0743号”《资产评估报告》,天 健兴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全部权益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方法 账面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 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 12,753.42 15,491.26 2,737.84 21.47% 收益法 12,753.42 45,251.29 32,497.87 254.82% 根据标的公司的特性、价值类型及评估准则的要求,确定以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标的公司的评估结论。 (三)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收 益 法 与 资 产 基 础 法 的 评 估 结 论 差 异 额 为 29,760.03 万 元 , 差 异 率 为 192.11%。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系: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账面资产及负债的公允 价值的加总,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以求得 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基于预期理论,以收益预测为基础计算企业价值,收益法从企业的 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了其合理的资源配置、优良的管理、经验、经 营形成的商誉等各方面因素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 能力,对企业未来的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比较充分。 两种方法的估值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企业拥有的经营资质、服务平 台、业务资源、管理团队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 量化反映,而收益法则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内在价值,因此造成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已形成比较成熟的运营模式,拥有稳定的客户群 体,并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地位,未来收益稳定且持续性较好,同时交易 16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双方更看重的是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和获利能力,收益法更适用于本次评 估目的,因此选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 论。 (四)收益法评估增值的原因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过多年经营,标的公司已形成比较成熟的运营模式,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 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地位,未来收益稳定且持续性较好。 标的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价值不仅体现在账面价值,还包括人力资源、 销售渠道、客户资源、产品研发创新能力、管理团队和能力的价值。本次评估采 用收益法充分考虑了上述核心价值因素对标的资产价值的影响,客观、合理反映 了标的资产的价值。因此,收益法评估结果相较于资产基础法存在一定差异且评 估增值较大。 二、评估主要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 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 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 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 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 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 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 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17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 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 持持续经营能力。 2、收益法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及团队核心成员未来均 保持稳定。 (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 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能够持 续履约。 (6)苏州国宇于2016年11月30日获得编号为GR201632004158号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公司自2016年起至2018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评 估假设公司能持续享受该税收政策。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 匀流出。 (8)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 化。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运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企业进行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 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并根据这些假设推论出相应的评估结论。如果未来 17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其它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结果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三、评估方法选择和重要评估参数及相关依据 (一)评估方法 1、评估方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 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 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 础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 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2、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 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 供、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 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 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 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 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 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 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由于企业具有独 17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立的获利能力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企业历 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 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 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 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考虑到我国目前的产权市场发展状况和被评估单位的特定情 况以及市场信息条件的限制,评估人员对在市场上找到与被评估单位相类似的参 照物及具体交易情况,缺乏深入调查与分析,无法客观比较可比交易案例与被评 估单位的区别,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说明如下: (1)流动资产及负债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 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 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 ①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现金盘点、核 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其他货币资金凭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②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指企业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纳入评估范围的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核对了 账面记录,查阅了应收票据登记簿,并对票据进行了盘点核对,对于部分金额较 大的应收票据,还检查了相应销售合同和出库单(发货单)等原始记录。经核实 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17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③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 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 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 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 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 目按零值计算。 ④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 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 值为零。 ⑤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生产成本) 原材料: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原材料购进日期接近于评估基准日且市场价格 变动不大,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产成品:评估人员根据产成品经核实的数量、销售价格,以市场法确定评估 价值。即在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销售税金、销售费用、所得税及 适当比例的税后利润确定其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的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的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 税金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净利润 折减率] 其中: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根据评估基准日销售情况确定;销售费用率、 销售税金率、所得税比率等指标均依据企业近年来的会计报表综合确定;适当的 利润比率根据产成品的销售状况确定,其中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 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100%。被评估单位为订单式生产,故本次评估净利润折减 率取零。 在产品(生产成本):账面构成主要是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人工费用和制 造费用等。本次评估在核查其成本构成与核算情况后,按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17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评估值。 ⑥其他流动资产:内容是待摊销的应收账款保理利息及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税。评估人员通过查阅相关的凭证及协议核实企业申报金额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⑦负债: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 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 债项目,按零值计算。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①房屋建(构)筑物 在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评估中,可选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 法与收益法三种。 对于位于厂区内的建筑物,由于其主要为工业用途建筑,在委估物业附近区 域很难搜集到近期类似的市场交易信息,限制了收益法与市场法的运用,因此, 对该委估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 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进项税 a 建安设综合造价的确定: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类比系数调整法确定其建安综合 造价,即通过对江苏省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公布的工程结算实例的建筑面积、结构 型式、层高、层数、跨度、材质、内外装修、施工质量、使用维修维护等各项情 况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参考决算调整法测算出的工程结算实例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增长率,调整典型工程案例或工程结算实例建安工程造价后求取此类建 (构)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重置单价。评估人 员按结构类型、使用功能、分布地域等进行分类,对各类建筑物按所在地正常的 17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施工水平、施工质量和一般装修标准等情况确定其基准单方造价,在此基础上根 据建筑物的层数、层高、跨度、装修情况、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对建筑物进行修 正,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委估建筑物的工程综合造价。 b 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确定: 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等。经测算 取费率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费率 取费依据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综合造价×费率 1.00% 财建[2002]394 号 2 工程勘察设计费 建安综合造价×费率 2.50% 计价格[2002]10 号 3 工程监理费 建安综合造价×费率 1.00% 发改价格[2007]670 号 4 招标代理服务费 建安综合造价×费率 0.30% 计价格[2002]1980 号 5 前期工作咨询费 建安综合造价×费率 0.30% 计价格[1999]1283 号 6 环境评价费 建安综合造价×费率 0.10% 计价格[2002]125 号 小计 5.20% c 资金成本: 按照委估物的建设合理工期和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 算利息,建设工期内假设资金均匀投入。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工程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工期×0.5×贷款利率 d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目前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建安成本、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费、前期工 作咨询费、环境评价费等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本次评估,对工程综合造 价,按10%增值税率计算,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费、前期工作咨询费、 环境评价费等,按6%增值税率计算。 B 综合成新率的评定 对于价值大、重要的建筑物采用采用直接观察法结合耐用年限法综合确定, 对于单位价值较小、结构相对简单的房屋建筑物主要采用耐用年限法确定成新 17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率。 a 直接观察法: 评估人员把建筑物按结构、装修和水电等配套设施等分成若干个评分项目, 设立标准分,将建筑物的现状对照评分标准,评定各部分得分,将各部分的得分 相加即得委估建筑物的综合得分。 成新率=结构部分得分×G+装修部分得分×S+配套设施部分得分×B 式中:G—结构部分的权重 S—装修部分的权重 B—配套设施部分的权重 b 耐用年限法: 根据委估建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按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权重/(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两种方法计算的成新率进行加权平均,综合确定委估建筑物的成新率。 C 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②设备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三大类。 本次设备类资产的评估,除更新换代较快的车辆及部分已使用时间较长的电 子设备采用市场法外,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设备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过 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 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设备评估价值的方法。设备的重置价 值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一切合理的 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17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被评估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税法,购置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 可以抵扣,本次评估的重置全价为不含税价格。根据设备类别的不同,分别按如 下方法评估: A 机器设备的评估 a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对于零星购置的小型设备,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格+ 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对于一些运杂费和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费中的, 则直接用不含税购置价作为重置价值。 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向厂家询价、参照《2018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参照同 类设备近期的购置合同等价格信息,采用其中一种或者几种结合的方法确定。对 难以通过以上方法查询到价格的设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物价指数统计数据,以 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评估基准日设备购置价。 b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大型、关键设备,采用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按权重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I 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 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 定勘察成新率。 II 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 定。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b)对于价值量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 用时间,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17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c 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B 车辆的评估 评估人员通过查询主流二手车交易网站,选取 3 个同型号待售车辆为参照物, 根据网上报价、图文介绍并结合电话咨询的方式对参照车辆状况全方位了解,在 此基础上对交易情况及交易目的、交易日期、车龄、累计里程、外观及内饰等因 素进行对比修正,计算出参照物车辆的比准价格,取平均值后加计 4%的买方须 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确定委估车辆的市场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委估车辆的评估价值=∑(参照车辆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 正系数×交易地域修正系数×车况修正系数)/3×(1+4%) C 电子及办公设备的评估 a 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委估的设备为常规电子设备,该类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试,该类设 备的购置主要由经销商在报价范围内负责送货及安装调试,故重置成本以查询到 的基准日市场价格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抵扣,被评估单位符合 抵扣要求,本次评估的重置全价为不含税价。 b 成新率的确定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参数手册》等资料,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现有技术状 况、维护保养情况,考虑设备的已用年限,预计出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从而计 算出设备的年限法成新率。 c 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交易价 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③无形资产 A 土地使用权 17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土地估价方法主要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假设 开发法、成本逼近法、路线价法等。 根据评估对象的土地利用特点和估价目的,待估宗地的土地估价不适宜运用 收益还原法、路线价法和假设开发法等进行评估,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 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a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 估价时点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 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在同一公开市场中,两宗以上具 有替代关系的土地价格因竞争而趋于一致。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PD=PB×A×B×D×E 上式中, PD:待估宗地价格; PB:比较案例价格; 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案例宗地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案例宗地交易日期指数 D: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本次评估评估值包含土地契税。 因此,土地评估值= PD×(1+土地契税税率) b 基准地价法:首先分析待估宗地的评估基准日与本次评估所采用的基准地 价在评估期日方面的差异,测算经期日修正后所引用的基准地价;然后根据替代 原则,分析待估宗地与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形成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差异,修 正基准地价得到待估宗地的地价;最后分析待估宗地地价内涵与评估所采用的地 价在地价内涵方面差异,经年期修正和其他因素修正后得到待估宗地运用基准地 价系数修正法的最终地价。计算公式为: P=PO×K1×K2×(1+ K3)×K4×K5+K6 上式中, 18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P:待估宗地单位地价; PO:待估宗地对应的基准地价; K1:待估宗地用途修正系数; K2:待估宗地期日修正系数; K3:待估宗地区段影响因素修正系数; K4:待估宗地容积率修正系数; K5:待估宗地年限修正系数; K6:待估宗地开发程度修正。 本次评估评估值包含土地契税。 因此,土地评估值= P×(1+土地契税税率) B 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苏州国宇所拥有的47项专利技术,其中包括2项发明和45项 实用新型。 对账外申报的专利技术,由于受益期相近,因此评估人员将47项专利作为一 个无形资产组合进行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 种。 市场法对于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是一种常用的有效 方法。这种评估方法主要是通过在市场上选择相同或相近似的无形资产作为参照 物,针对各种价值影响因素,如无形资产的功能进行类比,将被评估无形资产与 参照物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调整,分析各项调整结果、确定无形资产技术的价值。 使用市场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前提是市场数据比较公开化,需要存在着具有可 比性的参照物,并且参照物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应能够量化。市场法使用较多 的是功能性类比法。由于我国无形资产市场目前尚处发展阶段,无形资产保护环 境还很不规范,以及无形资产的盗版现象等使得无形资产的公平交易数据采集较 为困难,因此市场法在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应用中的操作性还具有较大的难 度。 成本法是评估无形资产价值应用最为成熟的一种方法。对于诸如某些企业或 18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行业系统内的自用无形资产,由于不存在明确的社会性市场或市场的容量、需求 量较少,通常难以通过销售无形资产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专用或自用无形 资产的收益大多隐含在企业或行业系统内的整体效益之中)的情况,采用成本法 评估就较为客观和可行。另外,对于尚未推入市场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 评估也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成本法评估的不足是对于无形资产的创造性价值考虑 较少,因此,对无形资产维护成本的预测准确性与否,将对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 一定的影响。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待评估无形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 折算成现值,然后加总求和得出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进行 评估,首先要解决有关无形资产收入、折现率以及无形资产的寿命期等基本参数 的选取问题。 使用收益法评估的基础是无形资产首先要具备较充分的客户群;并且无形资 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较为稳定的比例关系;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可以预测。 本次委估的专利主要服务于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制造,截至评 估基准日无形资产已具备充分的客户群,且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无 形资产未来的收益及经济寿命可以预测,所以本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的关键是要界定委估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收益,这通常是采用分成 收益法来进行的。分成收益法应用中,借鉴国际贸易中的分成基数与分成率的匹 配关系,有两种具体的计算方法,即净收益分成法和销售收入提成法。由于净收 益分成法可能会随管理水平及制度的变化产生对净收益的影响,从而影响评估结 果的准确性,故本次采用销售收入提成法来对委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中的销售收入提成收益法,即首先预测使用委估无形资产在未来的 经济年限内各年的销售收入;然后再乘以适当的委估无形资产在销售收入中的提 成率;再用适当的资金机会成本(即折现率)对每年的提成收入进行折现,得出 的现值之和即为委估无形资产的评估现值,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n Ri K P (1 r ) i 1 i 18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其中:P ——无形资产评估值 K ——销售收入提成率 Ri ——无形资产产生的销售收入 i —— 收益期限 r —— 折现率 ④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内容为绿化工程费用。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及付款凭 证,对摊销期限、已使用年限和剩余摊销年限进行核实,本次评估将长期待摊费 用并入相关固定资产中合并评估。 ⑤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在核查账簿及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以评估基准日后的被评估单位还 享有的资产和权利价值作为评估值。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苏州国宇资产账面 价值21,455.57万元,评估价值24,193.42万元,评估增值2,737.84万元,增值率 12.76% ;负债账面价值8,702.16万元,评估价值8,702.16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12,753.42万元,评估价值15,491.26万元,评估增值2,737.84万 元,增值率21.47%。 3、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5,430.02 15,713.50 283.48 1.84 非流动资产 6,025.55 8,479.92 2,454.37 40.73 其中:固定资产 4,917.59 6,415.78 1,498.18 30.47 无形资产 987.92 2,001.82 1,013.90 102.63 长期待摊费用 55.53 0.00 -55.53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51 62.32 -2.18 -3.38 18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资产总计 21,455.57 24,193.42 2,737.84 12.76 流动负债 8,702.16 8,702.16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8,702.16 8,702.16 0.00 0.00 净资产 12,753.42 15,491.26 2,737.84 21.47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 流,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 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 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计算模型 E = V - D 公式一 V = P + C1 + C2 + E’ 公式二 上式中: E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V :企业整体价值; D :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P :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C 1 :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 2 :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E ’:(未在现金流中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 按如下公式求取: 18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Rt rR g 1 r n 1 r t n P n 1 公式三 t1 上式前半部分为明确预测期价值,后半部分为永续期价值(终值) 公式三中: R t :明确预测期的第 t 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 1 , 2 , 3 , ,n; r:折现率; R n 1 :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g: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 g = 0;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2、模型中关键参数的确定 (1)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 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 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2)收益期的确定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 测企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 可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计划,收益状 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被评估企业 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18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3)折现率的确定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 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确定。 (4)付息债务评估价值的确定 债务债务是包括企业的长短期借款,按其市场价值确定。 (5)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一 般指超额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 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进行评估。 3、收益法评估测算过程 (1)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以苏州国宇2016年度至2018年1-5月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发展水平、行业市场的现状与前景、 苏州国宇发展规划与经营计划,考虑苏州国宇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 景与潜力,并结合未来年度财务预算,对苏州国宇未来的财务数据进行预测。 ①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预测 苏州国宇未来年度收入的预测主要是基于其经营计划和在手订单进行测算。 电缆保护管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万米、人民币万元 产品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名称 6-12 月 销售数量 134.21 257.69 296.34 340.80 378.28 400.98 MPP 电缆 平均单价 64.82 64.82 64.82 64.82 64.82 64.82 保护管 收入金额 8,699.15 16,703.20 19,208.69 22,089.99 24,519.89 25,991.08 CPVC 电 销售数量 171.11 316.58 364.07 418.68 464.74 492.62 18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缆保护管 平均单价 25.39 25.39 25.39 25.39 25.39 25.39 收入金额 4,343.55 8,036.51 9,241.99 10,628.29 11,797.40 12,505.24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万台、人民币万元 产品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名称 6-12 月 销售数量 2.00 2.43 2.48 2.53 2.58 2.63 电能计量 平均单价 659.36 659.36 659.36 659.36 659.36 659.36 箱 收入金额 1,318.72 1,602.84 1,634.88 1,667.59 1,700.95 1,734.98 销售数量 0.34 0.58 0.64 0.71 0.77 0.80 JP 柜 平均单价 7,319.48 7,319.48 7,319.48 7,319.48 7,319.48 7,319.48 收入金额 2,517.17 4,213.82 4,719.60 5,191.71 5,606.72 5,887.06 销售数量 0.03 0.04 0.05 0.05 0.05 0.05 开关柜 平均单价 21,746.69 21,746.69 21,746.69 21,746.69 21,746.69 21,746.69 收入金额 728.51 969.90 1,017.74 1,067.76 1,122.13 1,178.67 销售数量 0.04 0.09 0.10 0.11 0.12 0.13 电缆分支 平均单价 6,148.07 6,148.07 6,148.07 6,148.07 6,148.07 6,148.07 箱 收入金额 215.18 526.89 606.20 678.75 746.38 783.88 销售数量 0.01 0.02 0.02 0.02 0.02 0.02 柱上开关 平均单价 19,160.60 19,160.60 19,160.60 19,160.60 19,160.60 19,160.60 收入金额 95.80 356.39 364.05 371.72 379.38 387.04 苏州国宇主要为国家电网建设配套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电力行 业是被评估单位下游应用的主要领域。因此,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会对苏州国宇 主营业务产生直接且显著的影响。目前,我国电力行业呈现平稳增长趋势,为被 评估单位所处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A2017年度,中国GDP增长6.9%,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 长7.2%,其中工业领域作为我国电力用量最大的部门,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达到 了3.2%。在我国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背景下,社会用电需求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持 续增长,将带动配电设施建设及开关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 B《国家新型《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规划(2014-2020 18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年)》提出,到202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 率达到45%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8.8%,距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60%的目标已非常 接近,预计将加速提前完成。相比发达国家80%以上的城镇化率,我国城镇化仍 有20%多的提升空间。城市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将进一步带动对于社会生活及工 业生产不可或缺的配电设施建设,这将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带来巨 大的市场空间。 自成立以来,苏州国宇多年来在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 产、销售、品质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管理经验。深厚的行业从业经验、 良好的业界口碑、过硬的专业技术、完善的服务能力为苏州国宇积累了稳定的客 户资源。近年来,在国家电网各级电力公司如: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 山东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客户的设备招标中持续获得良好的市场占有率。除了在招 投标方面表现出色,苏州国宇也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依靠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 的商业信誉培育了一批优质稳定的行业客户资源,苏州国宇产品在业内形成了良 好的口碑效应,客户群体持续扩大,品牌认可度亦不断提升。苏州国宇长期专注 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提高了苏州国宇在业内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加上在电力 系统多年的业绩,得到了行业内各方的广泛认可。在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方面, 苏州国宇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拥有47项专利技术。产品系列丰富,能满足客户 对各种规格型号的客户需求。这些都为其业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有力的支 撑和保障。 2018年1-5月,苏州国宇业务延续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已实现了约9,100万元 的销售业绩,实现净利润约1,16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增长近40%,利 润增长近90%。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苏州国宇在手未交付订单不含 税金额约9,383万元。另外,基于行业特点,苏州国宇产品销售历来有季节性特 征,下半年明显优于上半年,苏州国宇全年销售情况相对乐观。 盈利预测期间苏州国宇营业收入是在分析企业历史数据和财务预算的基础 上,综合考虑企业的客户关系、研发能力及未来发展方向,经评估人员与企业决 策层访谈后,并与委托人沟通确认的情况下,根据历史年度及目前签署的销售合 18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同、生产能力及市场调研情况综合确定的,预测思路如下: A电缆保护管为苏州国宇主要产品,该类产品销售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 主要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MPP电缆保护管和CPVC电缆保护管,由于市场需求不 断提升和多年来的客户资源的积累,苏州国宇该类产品订单充足,截至评估基准 日电缆保护管在手订单超过8500万元(不含税)。现有10条MPP及CPVC管道生 产线已满负荷生产,计划2018年下半年将新增至少4条管道生产线以满足扩大产 能的需求。根据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及与企业管理层访谈,苏州国宇预计后续年度 该类产品的销售将延续目前的良好态势,仍将保持较快增长; B低压电气配套产品主要包括电能计量箱、JP柜、开关柜、电缆分支箱和柱 上开关等。JP柜是苏州国宇重点发展的电气产品,2017年比2016年销售增长超 过2倍,2018年1-5月已完成2017年全年销售的近40%,考虑到电力行业销售的 季节性及企业历史年度实际情况,预计2018年下半年销售有望仍将保持良好增长 势头,后续年度稳步增长;经与苏州国宇管理层了解情况,电能计量箱和开关柜 这两类产品订单相对稳定,2018年全年销售预计与2017年基本持平,预测期间 小幅增长;电缆分支箱产品自2017年开始生产销售,2018年1-5月已完成2017年 全年销量,预计2018年下半年将延续上半年的良好表现,考虑到该类产品的需求 不断增加,预测期该类产品仍将继续保持一定增长;柱上开关产品自2017年开始 逐步销售,2017年全年销售金额不到100万元,起步基数较低,2018年1-5月完 成约250万元销售,超过2017年全年销售2.5倍,经与管理层访谈,该产品不是苏 州国宇主打电气产品,预计未来年度销售基本维持现有水平。 本次评估在历史经营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未来发展规划,依据收入 成本配比原则,按不同产品综合毛利率对各类业务未来年度营业成本进行预测。 综上,营业收入和成本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电缆保护 收入 13,042.70 24,739.72 28,450.67 32,718.27 36,317.28 38,496.32 管 成本 8,958.23 17,028.34 19,582.59 22,519.97 24,997.17 26,497.00 18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018 年 项目/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毛利率 31.32% 31.17% 31.17% 31.17% 31.17% 31.17% 收入 4,875.39 7,669.84 8,342.48 8,977.52 9,555.56 9,971.63 低压电气 成本 3,609.90 5,825.58 6,401.14 6,925.54 7,463.47 7,790.75 成套设备 毛利率 25.96% 24.05% 23.27% 22.86% 21.89% 21.87% 收入 17,918.09 32,409.56 36,793.15 41,695.79 45,872.84 48,467.95 合计 成本 12,568.13 22,853.91 25,983.73 29,445.51 32,460.65 34,287.75 毛利率 29.86% 29.48% 29.38% 29.38% 29.24% 29.26% ②税金及附加预测 根据报表披露,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 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经核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税率为 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 2%,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03%。本次评估参照 历史年度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营业收入比例并按2018年5月起新适用的增值税 率16%调整后,对未来年度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进行预测;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及印花税根据当地相关税费政策进行预测。 具体的税金及附加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城市维护建设税 54.66 98.88 112.25 127.21 139.95 147.87 教育费附加 54.66 98.88 112.25 127.21 139.95 147.87 土地使用税 7.89 13.53 13.53 13.53 13.53 13.53 房产税 20.18 34.60 34.60 34.60 34.60 34.60 印花税 4.30 7.78 8.83 10.01 11.01 11.63 合计 141.70 253.65 281.45 312.54 339.03 355.49 ③销售费用预测 根据报表披露,被评估单位营业费用分别为销售人员薪酬、运输费用、业务 招待费、差旅费、招投标费用、其他等。销售费用是苏州国宇从事产品销售业务 所产生的,本次销售费用的预测,是评估人员对企业正常的各项费用水平进行分 19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析的基础上,依据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考虑苏州国宇未来发展规划,对销售人 员薪酬参照苏州国宇历史年度销售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当地社会平均 劳动力成本变化趋势及被评估单位人力资源规划进行预测;对运输费用等变动费 用按照历史年度各项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对业务招待费及其他费用 等固定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具体的销售费用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职工薪酬 104.53 212.93 238.13 264.30 291.42 319.51 运输费用 911.24 1,648.21 1,871.14 2,120.47 2,332.89 2,464.87 业务招待费 126.35 151.62 174.36 191.79 207.14 217.49 差旅费 85.93 155.43 176.45 199.96 219.99 232.44 招投标费用 74.74 135.18 153.46 173.91 191.33 202.16 其他 30.21 34.74 38.91 42.80 46.22 48.54 合计 1,332.99 2,338.10 2,652.45 2,993.23 3,289.00 3,485.00 ④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 中介机构费用、服务费及其他等,评估人员对苏州国宇各项历史年度管理费用水 平进行了分析,并考虑苏州国宇未来发展规划进行预测。 具体的管理费用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研发费用 592.30 995.36 1,129.99 1,280.56 1,408.84 1,488.54 职工薪酬 104.64 267.62 307.87 349.34 392.03 435.94 折旧费用 105.17 180.29 180.29 180.29 180.29 180.29 无形资产摊销 9.78 23.48 23.48 23.48 23.48 23.4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43 19.60 19.60 19.60 19.60 19.60 办公费 11.74 21.49 23.64 26.00 28.08 29.48 19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业务招待费 20.05 24.06 27.67 30.44 32.87 34.52 中介机构费用 40.13 46.15 50.77 55.85 60.31 63.33 服务费 27.76 31.93 36.72 40.39 43.62 45.80 租金 21.00 43.26 44.56 45.89 47.27 48.69 其他 45.17 81.31 85.37 89.64 94.12 98.83 合计 989.19 1,734.54 1,929.95 2,141.47 2,330.52 2,468.50 ⑤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存款利息、借款利息、银行手续费等费用。 本次评估对银行手续费参照历史年度占收入及成本比例进行测算,对存款利 息及贴息利息等因金额较小,不作预测。对借款利息,苏州国宇在考虑未来资金 占用和未来发展规划的情况下,预计2018年下半年还清应收账款保理贷款800万 后仍需新增借款2,000万,以后年度维持6,000-7,000万贷款规模,短期付息债务 按照银行贷款利率预测其利息支出。 具体的财务费用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经营借款利息 216.16 403.65 403.65 403.65 403.65 403.65 金融机构手续费 3.38 6.12 6.95 7.88 8.67 9.16 合计 219.53 409.77 410.60 411.53 412.32 412.81 ⑥资产减值损失的预测 鉴于资产减值损失是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计提的减值准备。资产 减值损失是企业根据会计政策计提而非实际的损失,且其不可预测性较强,故本 次评估未予考虑。 ⑦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鉴于该类收入和支出偶然性较大,本次评估未做预测。 ⑧所得税的预测 19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国宇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2018年度享受所得税税率15%的优惠,本 次评估假设苏州国宇能持续享受该税收政策。 具体的所得税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利润总额 2,666.56 4,819.59 5,534.98 6,391.52 7,041.32 7,458.39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78.97 70.27 80.81 88.89 96.00 100.80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223.98 405.12 459.91 521.20 573.41 605.85 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 2,521.56 4,484.74 5,155.88 5,959.21 6,563.91 6,953.34 所得税税率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所得税 378.23 672.71 773.38 893.88 984.59 1,043.00 ⑨折旧、摊销的预测 苏州国宇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运 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中,按照企业执行的固 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折旧年限等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折旧额。 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是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 的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原值、摊销期限等为基础进行预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以后年度 6-12 月 折旧 204.16 375.98 388.10 388.10 388.10 388.10 388.10 摊销 21.21 43.08 43.08 43.08 43.08 43.08 43.08 合计 225.38 419.05 431.18 431.18 431.18 431.18 431.18 ⑩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 营运资金变动是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的持续经 营能力所需的营运资金增加额,如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量、产品存 货购置所需资金量等所需的资金。即: 19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营运资金变动=当期营运资金需求量-上期营运资金需求量 其中,营运资金=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款项周转率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款项周转率 预测结果见下文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表”。 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在未来年度内企业将会进行长期资产的购置更新,企 业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现有的设备和设施的技术改造支出、通用办公设 备及生产经营中资产的正常更新支出。本次评估根据苏州国宇特点,除需考虑企 业维持性支出外,随着企业业务规模的扩大,企业需进一步改造现有生产条件及 购进生产用设备以保证产能的支持。 预测结果见下文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表”。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经实施以上分析预测,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汇总如下表所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永续期间 6-12 月 营业收入 17,918.09 32,409.56 36,793.15 41,695.79 45,872.84 48,467.95 48,467.95 营业成本 12,568.13 22,853.91 25,983.73 29,445.51 32,460.65 34,287.75 34,287.75 税金及附加 141.70 253.65 281.45 312.54 339.03 355.49 355.49 销售费用 1,332.99 2,338.10 2,652.45 2,993.23 3,289.00 3,485.00 3,485.00 管理费用 989.19 1,734.54 1,929.95 2,141.47 2,330.52 2,468.50 2,468.50 财务费用 219.53 409.77 410.60 411.53 412.32 412.81 412.81 营业利润 2,666.56 4,819.59 5,534.98 6,391.52 7,041.32 7,458.39 7,458.39 利润总额 2,666.56 4,819.59 5,534.98 6,391.52 7,041.32 7,458.39 7,458.39 19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018 年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永续期间 6-12 月 所得税费用 378.23 672.71 773.38 893.88 984.59 1,043.00 1,043.00 净利润 2,288.33 4,146.87 4,761.60 5,497.63 6,056.73 6,415.39 6,415.39 加:利息支出(1-t) 183.73 343.10 343.10 343.10 343.10 343.10 343.10 加:折旧 204.16 375.98 388.10 388.10 388.10 388.10 388.10 摊销 21.21 43.08 43.08 43.08 43.08 43.08 43.08 减: 资本性支出 225.03 216.21 5.85 228.39 127.82 5.70 392.36 营运资金追加 641.53 2,006.06 1,388.57 1,486.28 1,056.77 329.79 - 企业自由现金流 1,830.88 2,686.76 4,141.45 4,557.25 5,646.43 6,854.17 6,797.31 (2)明确预测期间的折现率 ①折现率模型的选取 折现率应该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由于本评估报告选用的是企业现金 流折现模型,预期收益口径为企业现金流,故相应的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 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K d 1 t E D WACC K e DE DE 式中: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中,权益资本成本Ke按照国际惯常作法采 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R f MRP Rc 19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收益率;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②无风险收益率的选取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WIND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 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3.61%,本评估报告以3.61%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③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计算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L 1 1 t D E U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Beta; βU:无财务杠杆的Beta;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根据苏州国宇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同花顺资讯系统查询了6家沪深A 股可比上市公司的βL值,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βU 值。在计算资本结构时D、E按市场价值确定。将计算出来的βU取平均值0.995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U值,具体数据见下表: 19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L 值 βu 值 D/E 002358.SZ 森源电气 1.1142 0.9857 15.34% 002706.SZ 良信电器 1.0314 1.0314 0.00 300423.SZ 鲁亿通 0.9867 0.9445 5.26% 300444.SZ 双杰电气 1.2053 1.0734 14.45% 600468.SH 百利电气 1.0065 0.9867 2.68% 600517.SH 置信电气 1.2234 0.9754 33.91% 平均值(按市值加权) 0.995 14.33% 预测期企业资本结构按可比公司平均财务杠杆系数考虑,将上述确定的参数 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苏州国宇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苏州国宇的权 益系统风险系数。 L 1 1 t D E U =1.116 ④市场风险溢价的计算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而且相对封闭的市场。一方面,历史数据较短, 并且在市场建立的前几年中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幅度很大;另一方面,目前 国内对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流动仍实行较严格的管制,再加上国内市场股权割裂的 特有属性,因此,直接通过历史数据得出的股权风险溢价不具有可信度;而在成 熟市场中,由于有较长的历史数据,市场总体的股权风险溢价可以直接通过分析 历史数据得到;因此国际上新兴市场的风险溢价通常采用美国成熟市场的风险溢 价进行调整确定,计算公式为: 中国市场风险溢价=美国股票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票市场违约贴息 A美国股票市场风险溢价 美国股票市场风险溢价=美国股票市场收益率-美国无风险收益率 美国市场收益率选取标普500指数进行测算,标普500指数数据来源于雅虎财 经http://finance.yahoo.com/;美国无风险收益率以美国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表 19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示,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终端全球宏观数据板块。 B中国股票市场违约贴息 根据国际权威评级机构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公布的中国债务评级及对风险 补偿的相关研究测算,得到中国股票市场违约贴息。 在美国股票市场风险溢价和中国股票市场违约贴息数据的基础上,计算得到 评估基准日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为6.30%。 ⑤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影响因素 主要有:A企业所处经营阶段;B历史经营状况;C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D企 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E企业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F管理人员的经验 和资历;G企业经营规模;H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I财务风险;J法律、环 保等方面的风险。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评估人员将本次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2%。 ⑥折现率计算结果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 出苏州国宇的权益资本成本。 K e R f MRP R c =3.61%+1.116×6.30%+2% =12.6%(取整到小数后一位)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苏州国宇每年 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 d 1 t E D WACC K e DE DE =11.8%(取整到小数后一位) (3)评估值的计算过程 19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①经营性资产价值 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企业经营性 资产价值为50,793.51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永续期间 6-12 月 企业自由现金流 1,830.88 2,686.76 4,141.45 4,557.25 5,646.43 6,854.17 6,797.31 折现率 11.8% 11.8% 11.8% 11.8% 11.8% 11.8% 11.8% 折现系数 0.9678 0.8859 0.7924 0.7088 0.6339 0.5670 4.8054 折现值 1,771.98 2,380.16 3,281.62 3,229.96 3,579.53 3,886.56 32,663.70 现值合 50,793.51 ②其他资产和负债价值的估算及分析过程 A溢余资产 C 1 的分析及估算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经分析,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发展需增补大量营运资 金,故不对现金资产做溢余处理。溢余资产为0。 B非经营性资产 C 2 的分析及估算 非经营资产和负债为与经营无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应付利息等,非经营资 产的价值按资产基础法计算的评估值确定,为7.78万元。 ③收益法评估结果 A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V =P + C 1 +C 2 + E ’ =50,793.51+0.00+7.78+0 =50,801.29(万元) B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19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评估基准日,苏州国宇的付息债务为5,550.00万元。 C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苏州国宇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E = V - D =50,801.29 - 5,550.00 =45,251.29(万元) 经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5,251.29万元,较账面净资产12,753.42万元增值 32,497.87万元,增值率254.82%。 (4)本次收益法评估的测算过程、主要参数的选取情况及合理性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 流,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评估以未来 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 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 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收益法评估以标的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1-5月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 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发展水平、行业市场 的现状与前景、标的公司发展规划与经营计划,考虑标的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 和未来的发展前景与潜力,并结合未来年度财务预算,对标的公司未来的财务数 据进行预测。本次收益法评估涉及的主要参数有营业收入、毛利率、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所得税、折现率等,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为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销售。预 测期营业收入是在分析标的公司历史数据和财务预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标的公 司的客户关系、研发能力、及未来发展方向,根据历史年度相关数据及已签订的 销售合同、生产能力及市场调研情况综合确定。 20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从整个电力行业来看,输配电行业位于电力行业产业链的中游,包括输电、 变电、配电三个环节,输变电设备包括输变电一次设备、输变电二次设备、配电 设备、电工器材等,其中输变电设备是电力设备两大支柱性行业之一。标的公司 主要为国家电网建设配套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电力行业是标的公司 下游应用的主要领域。因此,电力行业的发展情况会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直 接且显著的影响。目前,我国电力行业呈现平稳增长趋势,为标的公司所处行业 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具体表现如下: (1)从行业规模来看,输配电设备销售收入由2009年的1.26万亿元,增长 至2017年的3.58万亿元,实现了近3倍的规模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6%,市 场规模大。近年来,我国电网投资市场发展趋势向好,投资规模持续增加。国家 能源局于《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中提出,通过实施配电 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 于1.7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公里,中压公用线 路长度达到404万公里。据统计,2016年度全国电网投资5,431亿元,同比增长 17.06 %,其中配电网投资规模占比超过60%;2017年度全国电网投资5,315亿元, 较上年度略有下降。为了保障配电网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的落实,预计 2018-2020年三年时间累计配电网投资仍有万亿元空间。因此,随着配电业务改 革的持续推进,配电网建设势必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2)2017年度,中国GDP增长6.9%。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 增长7.2%,其中工业领域作为我国电力用量最大的部门,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达 到了3.2%。在我国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背景下,社会用电需求和固定资产投资的 持续增长,将带动配电设施建设及开关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 (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中国“常住人 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 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8.80%,距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60%的目标已非常 接近,预计将加速提前完成。相比发达国家80%以上的城镇化率,我国城镇化仍 有20%多的提升空间。城市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将进一步带动对于社会生活及工 20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业生产不可或缺的配电设施建设,这将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带来巨 大的市场空间。 (4)伴随新一轮农网、城网改造的开始,一是对西部及贫困地区农网改造, 二是推进中东部地区为主的区域城乡电网建设一体化。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指 引,自2016年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正式启动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持续加大对 农网改造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国网公司计划投资5,222亿元,南方电网 计划投资1,300亿元,“两网”合计投资达6,522亿元。 (5)我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经过几十年发展,将进入设备更新换代周期, 产品升级换代的需求旺盛;“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的化解以及新能源发电并 网问题,将进一步推动特高压电网建设。 输配电设备市场需求取决于产业链下游电力市场的发展,伴随着电网投资规 模增加、农网及智能电网建设、输配电设备升级改造、“三弃”问题化解、新能 源发电并网、“一带一路”战略以及城市轨道交通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等都将为输配电设备市场带来极大的市场空间。据估计,未来我国输配电行业市 场规模将以15%-2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23年销售规模有望超过6万亿。 综上所述,我国电力行业整体呈现平稳增长趋势,为苏州国宇的未来发展提 供了良好机遇。 自成立以来,苏州国宇多年来在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 产、销售、品质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管理经验。深厚的行业从业经验、 良好的业界口碑、过硬的专业技术、完善的服务能力为苏州国宇积累了稳定的客 户资源。近年来,在国家电网各级电力公司如:江苏省电力公司、山东省电力公 司等客户的设备招标中持续获得良好的市场占有率。除了在招投标方面表现出 色,苏州国宇也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依靠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培育 了一批优质、稳定的行业客户资源,公司产品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效应,客 户群体持续扩大,品牌认可度亦不断提升。公司长期专注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提高了公司在业内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加上在电力系统多年的业绩,得到了行业 内各方的广泛认可。在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方面,苏州国宇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拥有47项专利技术。产品系列丰富,能满足客户对各种规格型号的客户需求。这 20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些都为其业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标的公司目前的两大业务板块: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中,电缆保 护管为公司核心产品,该类产品销售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要包括各种规格 型号的MPP管和CPVC管,由于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和多年来的客户资源的积累,标 的公司该类产品订单充足,截至评估基准日电缆保护管在手未交付订单超过8500 万元(不含税);低压电气配套产品主要包括电能计量箱、JP柜、开关柜、电缆 分支箱和柱上开关等。标的公司自2015年起拓展该类产品业务,2017年起获得国 网公司相关产品订单,加上起步基数相对较低,增长幅度较为明显。 受上述宏观因素和所属行业发展情况的影响以及企业自身优势,2018年1-5 月,标的公司业务延续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已实现销售收入9,089.01万元,实现 净利润1,160.1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增长近40%,利润增长近90%。 标的公司2018年6-12月收入预测的依据主要是企业已签订尚未交付的合同 或订单以及已中标尚未签订的业务合同等,截至2018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在手 合同或订单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合同金额(不含税) 已中标的电力公司合同 2,417.75 签署框架采购协议客户已中标的电力公司合同 5,408.04 已签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或订单 5,615.10 合同或订单金额合计 13,440.89 2018 年 6-8 月已实现的销售收入 6,224.97 合计 19,665.86 2018 年 6-12 月预测收入 17,918.09 覆盖比例 109.75% 如上表所示,截至2018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在手订单合计不含税金额为 13,440.89万元,标的公司2018年6-8月已实现的销售收入为6,224.97万元,2018 年6-12月的预测收入覆盖比例为109.75%。 考虑经审计后的2018年1-5月营业收入实现数,则2018年度预测收入覆盖比 20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例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合同金额(不含税) 经审计后的 2018 年 1-5 月营业收入实现数 9,107.95 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在手订单金额合计 13,440.89 2018 年 6-8 月已实现的营业收入 6,224.97 合计 28,773.81 2018 年 6-12 月预测收入 17,918.09 经审计后的 2018 年 1-5 月营业收入实现数 9,107.95 2018 年度预测收入 27,026.04 2018 年度预测收入覆盖比例 106.47% 如上表所示,若考虑2018年1-5月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则2018全年预测营 业收入的覆盖比例为106.47%。同时,基于行业特点,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历来有 季节性特征,下半年明显优于上半年,标的公司2018全年销售情况相对乐观。报 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46,334,773.16 50.98% 37,102,437.90 18.81% 16,773,980.83 9.36% 第二季度 44,555,333.15 49.02% 42,056,877.16 21.32% 51,079,974.01 28.50% 第三季度 - - 49,330,235.81 25.01% 49,609,838.56 27.68% 第四季度 - - 68,757,345.70 34.86% 61,755,008.05 34.46% 合计 90,890,106.31 100.00% 197,246,896.57 100.00% 179,218,801.45 100.00% 2019年-2023年的收入预测,主要通过分析各类产品的特点,结合企业发展 战略,考虑行业发展趋势,综合确定2019-2023年收入增长率在19.92%-5.66%区 间,并于2024年起达到相对稳定水平,进入永续期。 历史数据和预测数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产品 历史年度 预测年度 20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名称 2018 年 2018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5 月 6-12 月 电缆保护管及 13,829.09 13,881.07 7,016.95 13,042.70 24,739.72 28,450.67 32,718.27 36,317.28 38,496.32 配件 增长率 0.38% 44.51%(全年) 23.33% 15.00% 15.00% 11.00% 6.00% 低压电气成套 4,092.79 5,843.62 2,072.06 4,875.39 7,669.84 8,342.48 8,977.52 9,555.56 9,971.63 设备及配件 增长率 42.78% 18.89%(全年) 10.40% 8.77% 7.61% 6.44% 4.35% 其他业务收入 740.07 560.85 18.94 合计 18,661.95 20,285.54 9,107.95 17,918.09 32,409.56 36,793.15 41,695.79 45,872.84 48,467.95 增长率 8.7% 33.23%(全年) 19.92% 13.53% 13.32% 10.02% 5.66% 注:其他业务收入非稳定收入,后续年度未做预测。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预测年度收入增长率为33.23%-5.66%,符合标的公司业 务发展阶段、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具备合理性。 2、毛利率 按照苏州国宇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行业特点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预测年 度的毛利率情况进行分析如下: (1)电缆保护管 标的公司电缆保护管产品主要分为MPP电缆保护管和CPVC电缆保护管。总体 而言,标的公司CPVC电缆保护管毛利率相对较高,基本在40%以上;而MPP电缆保 护管毛利率相对较低,约为25%左右。结合标的公司历史年度数据,进一步按照 不同类别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情况进行预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电缆保护管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产品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名称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MPP 电缆保护管及配件 4,663.41 66.46% 25.25% 8,832.77 63.63% 25.57% 6,402.71 46.30% 28.33% CPVC 电缆保护管及配件 2,353.54 33.54% 43.61% 5,048.30 36.37% 42.84% 7,426.38 53.70% 41.08% 合计 7,016.95 100.00% 31.41% 13,881.07 100.00% 31.80% 13,829.09 100.00% 35.18% 20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历史年度MPP电缆保护管及配件、CPVC电缆保护管及配件两大类产品毛利率 水平基本保持稳定,参考其近期平均水平预测后续年度数据。基于标的公司报告 期内的毛利率情况,同时结合行业整体状况,预测年度电缆保护管不同类型产品 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6-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产品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名称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率 率 率 率 率 率 MPP 电缆 保护管及 8,699.15 25.37 16,703.20 25.37 19,208.69 25.37 22,089.99 25.37 24,519.89 25.37 25,991.08 25.37 配件 CPVC 电缆 保护管及 4,343.55 43.23 8,036.51 43.23 9,241.99 43.23 10,628.29 43.23 11,797.40 43.23 12,505.24 43.23 配件 合计 13,042.70 31.32 24,739.72 31.17 28,450.67 31.17 32,718.27 31.17 36,317.28 31.17 38,496.32 31.17 如上表所示,预测年度标的公司电缆保护管产品综合毛利率为31.17%,产品 销售业务结构、毛利率维持在稳定水平,且均低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该类产品毛 利率,具备充分的谨慎性和合理性。 (2)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低压电气配套产品主要包括电能计量箱、JP柜、开关柜、电缆分支箱和柱上 开关等。根据行业特点,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客户类型、同类产品不同型号的差异 等,导致各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结合标的公司历史年度数据,进一 步按照不同类别产品的业务收入及综合毛利率情况进行预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 下表: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产品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 2016 年 名称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电能计量箱 252.67 12.22% 43.20% 1,539.19 26.57% 19.90% 1,651.18 40.34% 20.91% JP 柜 1,146.96 55.49% 20.75% 3,118.24 53.83% 21.32% 1,009.25 24.66% 17.49% 20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低压开关柜 187.09 9.05% 14.64% 825.79 14.26% 22.63% 1,432.36 35.00% 17.84% 电缆分支箱 227.31 11.00% 21.29% 214.35 3.70% 40.08% - - - 柱上开关 252.92 12.24% 28.13% 94.70 1.63% 44.39% - - - 合计 2,066.95 100.00% 23.87% 5,792.27 100.00% 22.20% 4,092.79 100.00% 18.99% 基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情况,同时结合行业整体状况,预测年度低 压电气成套设备不同类型产品的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6-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产品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名称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率 率 率 率 率 率 电能计量 1,318.72 40.00 1,602.84 35.00 1,634.88 32.00 1,667.59 30.00 1,700.95 25.00 1,734.98 25.00 箱 JP 柜 2,517.17 21.03 4,213.82 21.03 4,719.60 21.03 5,191.71 21.03 5,606.72 21.03 5,887.06 21.03 开关柜 728.51 18.64 969.90 18.64 1,017.74 18.64 1,067.76 18.64 1,122.13 18.64 1,178.67 18.64 电缆分支 215.18 21.29 526.89 22.00 606.20 22.00 678.75 23.00 746.38 23.00 783.88 23.00 箱 柱上开关 95.80 28.13 356.39 28.13 364.05 28.13 371.72 28.13 379.38 28.13 387.04 28.13 合计 4,875.39 25.96 7,669.84 24.05 8,342.48 23.27 8,977.52 22.86 9,555.56 21.89 9,971.63 21.87 如上表所示,预测年度标的公司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产品综合毛利率为 21.87%-25.96%,且呈逐年小幅下降趋势,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综合上述分析,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及整体综合毛利率预测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收入 13,042.70 24,739.72 28,450.67 32,718.27 36,317.28 38,496.32 电缆 保护 成本 8,958.23 17,028.34 19,582.59 22,519.97 24,997.17 26,497.00 管 毛利率 31.32% 31.17% 31.17% 31.17% 31.17% 31.17% 低压 收入 4,875.39 7,669.84 8,342.48 8,977.52 9,555.56 9,971.63 电气 成本 3,609.90 5,825.58 6,401.14 6,925.54 7,463.47 7,790.75 成套 设备 毛利率 25.96% 24.05% 23.27% 22.86% 21.89% 21.87% 收入 17,918.09 32,409.56 36,793.15 41,695.79 45,872.84 48,467.95 合计 成本 12,568.13 22,853.91 25,983.73 29,445.51 32,460.65 34,287.75 20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018 年 项目/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综合毛利率 29.86% 29.48% 29.38% 29.38% 29.24% 29.26%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预测期整体综合毛利率为29.26%-29.86%,与电气机械 和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2017年度平均毛利率水平27.13%基本相当,符合谨慎性原 则,具备合理性。 3、税金及附加 标的公司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和印花税等,经核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税率为 3%,地方教 育费附加税率为 2%,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03%。 具体的税金及附加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城市维护建设税 54.66 98.88 112.25 127.21 139.95 147.87 教育费附加 54.66 98.88 112.25 127.21 139.95 147.87 土地使用税 7.89 13.53 13.53 13.53 13.53 13.53 房产税 20.18 34.60 34.60 34.60 34.60 34.60 印花税 4.30 7.78 8.83 10.01 11.01 11.63 合计 141.70 253.65 281.45 312.54 339.03 355.49 如上表所示,税金及附加主要根据公司历史年度缴税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趋 势进行预测,考虑预测期标的公司业务内容以及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评估 参照公司历史年度税金及附加比例及当地相关税费政策对未来年度该项成本进 行预测,根据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平均税金及附加占 销售收入的比例为0.66%,预测期间内税金及附加占销售收入比例的水平为 0.73%-0.79%,符合标的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4、销售费用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人员薪酬、运输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招 20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投标费用等。销售费用是标的公司从事产品销售业务所产生的,本次销售费用的 预测,是对企业正常的各项费用水平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收入与成本配比原 则,考虑标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对销售人员薪酬参照标的公司历史年度销售人 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劳动力成本变化趋势及被评估单位人 力资源规划进行预测;对运输费用等变动费用按照历史年度各项费用与营业收入 的比例进行预测,对业务招待费及其他费用等固定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具体的销售费用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职工薪酬 104.53 212.93 238.13 264.30 291.42 319.51 运输费用 911.24 1,648.21 1,871.14 2,120.47 2,332.89 2,464.87 业务招待费 126.35 151.62 174.36 191.79 207.14 217.49 差旅费 85.93 155.43 176.45 199.96 219.99 232.44 招投标费用 74.74 135.18 153.46 173.91 191.33 202.16 其他 30.21 34.74 38.91 42.80 46.22 48.54 合计 1,332.99 2,338.10 2,652.45 2,993.23 3,289.00 3,485.00 根据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6年-2017年平均销售费用率 为 8.66%,2018年1-5月的销售费用率为6.59%,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保 持收入增长的同时,标的公司将逐步加大销售费用投入,因此出于谨慎考虑,确 定预测期间内的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的水平为7.19-7.44%,符合标的公司实 际业务开展情况,同时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2017年销售费用率平均 水平7.09%相比基本相当,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 中介机构费用、服务费及其他等,评估人员对苏州国宇各项历史年度管理费用水 平进行了分析,并考虑了标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具体的管理费用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20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研发费用 592.30 995.36 1,129.99 1,280.56 1,408.84 1,488.54 职工薪酬 104.64 267.62 307.87 349.34 392.03 435.94 折旧费用 105.17 180.29 180.29 180.29 180.29 180.29 无形资产摊销 9.78 23.48 23.48 23.48 23.48 23.4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43 19.60 19.60 19.60 19.60 19.60 办公费 11.74 21.49 23.64 26.00 28.08 29.48 业务招待费 20.05 24.06 27.67 30.44 32.87 34.52 中介机构费用 40.13 46.15 50.77 55.85 60.31 63.33 服务费 27.76 31.93 36.72 40.39 43.62 45.80 租金 21.00 43.26 44.56 45.89 47.27 48.69 其他 45.17 81.31 85.37 89.64 94.12 98.83 合计 989.19 1,734.54 1,929.95 2,141.47 2,330.52 2,468.50 根据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6年-2017年平均管理费用率 为 5.66%,2018年1-5月的管理费用率为5.0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标的 公司将逐步加大对研发费用的投入,同时,人员工资、折旧摊销、办公费等日常 性费用也将逐步增长,因此出于谨慎考虑,确定预测期间内的管理费用占销售收 入比例的水平为5.09%-5.52%,符合标的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具备谨慎性和 合理性。 6、所得税 标的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2018年度享受所得税税率15%的优惠,本次 评估假设标的公司能持续享受该税收政策。 具体的所得税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6-12 月 利润总额 2,666.56 4,819.59 5,534.98 6,391.52 7,041.32 7,458.39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78.97 70.27 80.81 88.89 96.00 100.80 21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223.98 405.12 459.91 521.20 573.41 605.85 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 2,521.56 4,484.74 5,155.88 5,959.21 6,563.91 6,953.34 所得税税率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所得税 378.23 672.71 773.38 893.88 984.59 1,043.00 7、折现率的确定 (1)折现率模型的选取 折现率应该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由于本评估报告选用的是企业现金 流折现模型,预期收益口径为企业现金流,故相应的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 本(WACC)。 (2)无风险收益率的选取 根据WIND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 为3.61%,本评估报告以3.61%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3)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计算 根据苏州国宇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同花顺资讯系统查询了沪深A股可 比上市公司的βL值,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βU值。 在计算资本结构时D、E按市场价值确定。将计算出来的βU取平均值0.995作为被 评估单位的βU值。预测期企业资本结构按可比公司平均财务杠杆系数考虑,将 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苏州国宇的权益系统 风险系数为1.116。 (4)市场风险溢价的计算 国际上新兴市场的风险溢价通常采用美国成熟市场的风险溢价进行调整确 定,计算公式为: 中国市场风险溢价=美国股票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票市场违约贴息 在美国股票市场风险溢价和中国股票市场违约贴息数据的基础上,计算得 到评估基准日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为 6.30%。 (5)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21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影响因 素主要有:1)企业所处经营阶段;2)历史经营状况;3)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 段;4)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5)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6) 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7)企业经营规模;8)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9) 财务风险;10)法律、环保等方面的风险。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将本次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 2%。 (6)折现率计算结果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苏州国宇每 年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 d 1 t E D WACC K e DE DE =11.8%(取整到小数后一位) (7)标的公司折现率与可比交易案例折现率比较 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披露的数据,近期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可比上市公司并 购案例中,收益法评估折现率选取汇总分析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折现率 无风险利率 市场风险溢价 企业特定风险 1 白云电器 桂林电容 2017-5-31 12.46% 4.00% 7.12% 1.00% 2 东方电子 威思顿 2017-7-31 12.68% 4.06% 7.10% 0.50% 3 东土科技 南京电研 2016-6-30 12.03% 4.03% 6.47% 3.00% 4 国电南瑞 继保电气 2016-12-31 11.34% 3.95% 6.600% 1.00% 5 红相电力 银川卧龙 2016-9-30 11.39% 2.73% 7.11% 2.20% 6 金冠电气 能瑞自动化 2016-8-31 12.60% 3.90% 7.82% 1.00% 7 鲁亿通 昇辉电子 2017-3-31 12.87% 3.98% 7.47% 2.00% 8 科大智能 冠致自动化 2015-10-31 10.88% 3.79% 6.65% 4.00% 最大数 12.87% 4.06% 7.82% 4.00% 最小数 10.88% 2.73% 6.47% 0.50% 平均数 12.03% 4.00% 7.00% 2.08% 9 大烨智能 苏州国宇 2018/5/31 11.80% 3.61% 6.30% 2.00% 由上表,近期相关并购案例收益法选取的折现率平均值为12.03%,取值区间 21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为10.88%-12.87%。本次评估确定的折现率为11.80%,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处于可比交易案例折现率区间范围内。 根据以上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选取的折现率的各项参数符合标的公司基本特 性,市场公开参数选取合理,因此本次评估折现率11.80%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中,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业务开展规划、未来经营发展趋 势,并结合标的公司历史年度情况,确定了标的公司预测期间内以及未来年度的 营业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所得税、折现率等主要评估参数,相关参数及财 务指标选择具备谨慎性和合理性。 (四)评估结果的最终确定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 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 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 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 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行业发展因素。例如: 2017年度中国GDP增长6.9%,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7.2%, 其中工业领域作为我国电力用量最大的部门,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达到了3.2%。 在我国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背景下,社会用电需求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 将带动苏州国宇所处的配电设施建设及开关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的 持续推进,也将进一步带动对于社会生活及工业生产不可或缺的配电设施建设, 这将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收益法也考 虑了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例如:苏州国宇多年 来深厚的从业经验、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为其赢得较高的行业地位及知 名度,逐步成为国家电网各级电力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近年来在各级电力公司的 设备招标中持续获得良好的市场占有率。除了参与招投标外,苏州国宇依靠优良 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培育了一批优质稳定的行业客户资源,苏州国宇产 品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效应。该等客户关系、销售网络、企业资质等资源对 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企 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21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评估人员认为资产的价值通常不是基于重新购建该等资产所花费的成本而 是基于市场参与者对未来收益的预期。评估师经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状况的调查 及经营状况分析,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 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故本次 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 即: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5,251.29万元,较 账面净资产12,753.42万元增值32,497.87万元,增值率254.82%。 经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苏州国宇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45,251.29万元,较账面净资产12,753.42万元增值32,497.87万元,增值率 254.82%。对于增值率较高的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1、收益法结果包含账面值未反映的资产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 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行业发展因素。例如: 2017年度中国GDP增长6.9%,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7.2%, 其中工业领域作为我国电力用量最大的部门,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达到了3.2%。 在我国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背景下,社会用电需求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 将带动苏州国宇所处的配电设施建设及开关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的 持续推进,也将进一步带动对于社会生活及工业生产不可或缺的配电设施建设, 这将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同时,收益法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 源,例如:苏州国宇多年来深厚的从业经验、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为其 赢得较高的行业地位及知名度,逐步成为国家电网各级电力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近年来在各级电力公司的设备招标中持续获得良好的市场占有率。除了参与招投 标外,苏州国宇依靠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培育了一批优质稳定的行 业客户资源,苏州国宇产品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效应。该等客户关系、销售 网络、企业资质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 综上所述,收益法综合考虑了企业的行业经验、核心技术、客户资源、企业 资质、品牌形象、管理团队等要素协同作用等因素,收益法结果包含了账面值未 21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反映的资产价值,使得标的公司的估值相比其账面净资产出现较大增值,符合标 的公司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收益法评估价值能客观、全面的反映目前标的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交易评估增值率较高具备合理性。 2、核心竞争力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为应用于电力行业的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 设备。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已逐步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资源,并建立起稳定的 合作关系,在行业经验、核心技术、客户资源、企业资质、品牌形象、管理团队 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可以有效保障标的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 的快速稳步增长。具体如下: (1)团队技术创新机制和持续自主创新能力 作为专注于生产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标 的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之一。通过对内外部的资源整合,标的 公司组建了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并取得多项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逐步实现将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标的公司依托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不断提升在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具体体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优秀的研发团队 标的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作风严谨、创新能力强、行业技术领先的研发 团队,确立了以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的企业核心发展思路。同时形成以研发部为技 术开发平台并与其他各部门相结合的研发体系,组建了完整的产品研发、设计、 工艺、质量控制的人才队伍。目前,标的公司聚集各个层级的专业研发人员,组 建了专业研发队伍。团队大部分成员都从业多年,积累有丰富的设计、开发、运 行经验。 ②高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为激励员工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标的公司建立了高效的技术创新 机制,制定了研发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技术人才中长期培养方案及各类科技创新 21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激励措施。标的公司根据研发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技术创新工作取得的成绩同员 工的薪酬福利、职位晋升等挂钩。标的公司通过对技术创新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极大的鼓舞员工的创新热情,同时,通过对员工采取各 种途径的中长期培训,保证了技术创新的持续进行。 ③积累了多项知识产权成果 标的公司有深入的研究和应用经验,在产品研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 在部分关键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18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拥有47 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5项,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 能力较强,技术优势明显。 (2)深厚的行业从业经验 标的公司管理层集聚了行业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营销和管理人才, 能前瞻性的把握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行业的发展方向。在电缆保护管 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品质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 管理经验,创建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规律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系,保证标 的公司有序高效的运行。标的公司主要核心管理成员都具有创业者和股东的双重 身份,对苏州国宇有很高的忠诚度,核心管理团队稳定性强。 凭借成熟的管理团队,标的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信等级AAA级企 业,并通过了GB/T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随着企业规模的 持续扩大,标的公司逐步建立起高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不断提升标的公 司的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3)良好的品牌形象 由于电网公司对于设备的安全与稳定性、供电可靠性、配电网自动化水平有 着较高的要求,故对于设备制造商而言,其产品性能与服务质量是业务拓展的关 键。自成立以来,标的公司凭借着先进的管理体系、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 务,逐步成为国家电网各级电力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近三年,在江苏省电力公司、 山东省电力公司等客户的设备招标中持续获得良好的市场占有率。 (4)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21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标的公司主营产品已通过了GB/T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标的公司结合自身产品特点和实际管理需要,确立了企业运营质量方针及目 标,对所有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标的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及成品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均实施严格的 质量控制管理程序。在原材料采购环节,标的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供应 能力、质量控制手段、质量稳定性、供货及时性进行评审,并依据原材料检验标 准进行验收。 在生产管理环节,标的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工序管理制度,通过质量跟踪卡、 质量看板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在成品质量控制环节,标的公司建立了成品质量水平评价机制,除严格按照 成品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外,还定期综合评估分析成品质量水平的趋势变 化,并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成品质量稳定性。 3、本次交易评估增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增值率比较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序号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基准日净资产 评估值 增值率 1 白云电器 桂林电容 2017-5-31 62,436.15 121,040.35 93.86% 2 东方电子 威思顿 2017-7-31 135,403.83 217,133.98 60.36% 3 东土科技 南京电研 2016-6-30 7,385.80 25,014.55 238.68% 4 国电南瑞 继保电气 2016-12-31 495,278.16 2,172,908.71 338.72% 5 红相电力 银川卧龙 2016-9-30 38,648.54 113,084.71 192.60% 6 金冠电气 能瑞自动化 2016-8-31 21,485.87 130,004.00 505.07% 7 鲁亿通 昇辉电子 2017-3-31 25,968.42 201,092.27 674.37% 8 科大智能 冠致自动化 2015-10-31 7,408.79 80,210.60 982.64% 平均数 385.79% 9 大烨智能 苏州国宇 2018/5/31 12,753.42 45,251.29 254.82% 如上表所示,与可比交易案例相比,本次交易的评估增值率低于可比交易案 例的平均水平,标的公司按收益法评估增值率水平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应用于电力行业的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 21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其业务开展所依赖的行业经验、核心技术、企业 资质、客户资源、品牌形象、管理团队等要素未在会计报表账面上体现,收益法 结果包含了账面值未反映的资产价值,使得标的公司的估值相比其账面净资产出 现较大增值,符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具备合理性;标的公司已在行 业经验、核心技术、客户资源、企业资质、品牌形象、管理团队等方面形成了自 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可以有效保障标的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快速稳步增长。 另外,与同行业近期交易案例相比,本次评估增值率也低于可比交易案例增值率 平均水平。因此,本次评估增值率水平具有合理性。 四、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特殊类别资产相关第三方专业鉴定 资料的情况 本次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特殊类别资产相关第三方专业 鉴定资料的情况。 五、评估特殊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 影响评估结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予以关注: (一)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 的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 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二)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 价,也未考虑委估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以下资产已设定抵押: 序 被担保最高债权 权证编号 资产名称 面积(㎡) 起始日 到期日 抵押银行 号 数额(元) 苏(2018)苏州 苏州银行股份有 1 市不动产权第 门卫房 45.62 41,700.00 2015-7-21 2018-7-21 限公司木渎支行 6058412 号 苏(2018)苏州 苏州银行股份有 2 市不动产权第 办公大楼 12,973.48 21,219,400.00 2015-7-21 2018-7-21 限公司木渎支行 6058412 号 21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2018)苏州 苏州银行股份有 3 市不动产权第 电器车间 8,650.83 14,149,300.00 2015-7-21 2018-7-21 限公司木渎支行 6058412 号 苏(2018)苏州 苏州银行股份有 4 市不动产权第 电缆车间 2,946.48 5,487,900.00 2015-7-21 2018-7-21 限公司木渎支行 6058412 号 苏(2018)苏州 苏州银行股份有 5 市不动产权第 管子车间 2,977.39 5,545,500.00 2015-7-21 2018-7-21 限公司木渎支行 6058412 号 苏(2018)苏州 苏州银行股份有 6 市不动产权第 电房 77.07 76,200.00 2015-7-21 2018-7-21 限公司木渎支行 6058412 号 苏(2018)苏州 苏州银行股份有 7 市不动产权第 厂区用地 33,818.30 7,950,000.00 2015-7-21 2018-7-21 限公司木渎支行 6058412 号 六、评估基准日以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其他影响评估前提和评估结果而需 要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的重大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结果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 化时,应当对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果。 七、标的公司下属企业评估情况 标的公司不存在下属企业的情况。 八、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和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 性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天健兴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 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苏州国宇、交 易对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 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1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 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 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上市公司 购买标的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天健兴业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 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天健兴业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 状况,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 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 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具有合理 性及公允性。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参考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 定,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 公允。 (二)本次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第0743号”《资产评估报告》,本 次收益法评估对苏州国宇2018年6-12月至2023年期间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 22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财务数据进行了分析及预测,预测结果详情请参见本节“三、评估方法选择和重要 评估参数及相关依据”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未来各项财务数据均基于市场 实际情况、历史发生额、比率或增长率进行测算,总体预测较为稳健、合理。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 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 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 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行业和技术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 对评估值造成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相关政 策、市场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 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造成影响。 (四)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多年来主要从事智能配电网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 内领先的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企业;而标的公司则主要从事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 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均主要应用于 电力领域,二者能够较好地契合。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苏州国宇将成为大烨智能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 可以借助本次交易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和扩宽销售市场规模;与 此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其打造国内领先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企业的公司 战略,同时整合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渠道、市场和客户,为上市公司开拓新 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虽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现有业务有较强的协同性,但是 难以具体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并未考虑上述协同效应的影响。 (五)报告期内变动频繁且影响较大的指标对评估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宇不存在影响评估结果的重大变化。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22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本次交易的估值指标 根据经审计的标的公司2017年净利润、股东权益,本次交易的估值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12.31 本次交易市 本次交易市 标的公司 收购股份比例 交易对价 2017 年净利润 股东权益 盈率(倍) 净率(倍) 苏州国宇 70.00% 31,500.00 2,199.41 11,593.31 20.46 3.88 注:本次交易市盈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标的公司2017年净利润*交易股权比例); 本次交易市净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标的公司2017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交易股权比例)。 2、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苏州国 宇所处行业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橡胶和塑料制品业A股上市公司 中剔除市盈率为负值或者超过100倍的上市公司后,共有61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其估值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PE(LYR) 市净率 PB(LF) 1 002585.SZ 双星新材 94.48 0.95 2 600458.SH 时代新材 91.15 1.30 3 002812.SZ 创新股份 88.82 10.04 4 300198.SZ 纳川股份 86.81 3.73 5 300731.SZ 科创新源 77.29 10.56 6 300539.SZ 横河模具 76.90 6.47 7 603655.SH 朗博科技 72.25 5.38 8 300644.SZ 南京聚隆 69.98 5.79 9 002735.SZ 王子新材 69.94 5.18 10 300586.SZ 美联新材 69.31 6.84 11 603580.SH 艾艾精工 68.04 5.28 12 002825.SZ 纳尔股份 64.46 4.08 13 002886.SZ 沃特股份 63.33 4.02 14 300321.SZ 同大股份 60.57 2.50 15 002838.SZ 道恩股份 59.24 6.56 22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6 002243.SZ 通产丽星 57.62 1.61 17 300180.SZ 华峰超纤 57.21 2.87 18 300717.SZ 华信新材 55.92 4.77 19 002382.SZ 蓝帆医疗 53.65 7.67 20 300478.SZ 杭州高新 53.19 4.20 21 300021.SZ 大禹节水 51.88 3.44 22 603991.SH 至正股份 49.50 4.02 23 603725.SH 天安新材 48.18 3.41 24 603033.SH 三维股份 47.80 2.43 25 300716.SZ 国立科技 46.75 3.63 26 000599.SZ 青岛双星 45.73 1.34 27 000659.SZ 珠海中富 43.10 6.25 28 601500.SH 通用股份 41.99 2.36 29 000859.SZ 国风塑业 40.02 1.64 30 000973.SZ 佛塑科技 39.55 1.88 31 002768.SZ 国恩股份 38.27 4.41 32 603615.SH 茶花股份 36.73 2.53 33 300677.SZ 英科医疗 34.07 4.50 34 002324.SZ 普利特 32.88 2.54 35 002694.SZ 顾地科技 32.65 3.44 36 300587.SZ 天铁股份 32.64 2.65 37 603856.SH 东宏股份 32.46 2.70 38 002372.SZ 伟星新材 30.89 7.64 39 603266.SH 天龙股份 30.66 2.93 40 002381.SZ 双箭股份 28.26 1.91 41 002224.SZ 三力士 28.24 2.71 42 600143.SH 金发科技 27.87 1.51 43 300305.SZ 裕兴股份 27.68 1.32 44 300599.SZ 雄塑科技 27.66 2.96 45 300221.SZ 银禧科技 27.30 2.69 46 002450.SZ 康得新 27.14 3.58 47 601163.SH 三角轮胎 26.77 1.60 48 300320.SZ 海达股份 26.36 3.14 49 300547.SZ 川环科技 25.44 4.32 22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50 603806.SH 福斯特 25.32 3.03 51 603726.SH 朗迪集团 24.06 3.40 52 601058.SH 赛轮金宇 23.42 1.29 53 002641.SZ 永高股份 21.86 1.56 54 300375.SZ 鹏翎股份 21.34 1.63 55 601966.SH 玲珑轮胎 20.52 2.37 56 002790.SZ 瑞尔特 20.25 2.33 57 000887.SZ 中鼎股份 17.72 2.52 58 002014.SZ 永新股份 16.89 2.10 59 300230.SZ 永利股份 15.87 1.69 60 002108.SZ 沧州明珠 14.28 2.60 61 600210.SH 紫江企业 11.21 1.44 平均值 43.47 3.53 中位数 38.27 2.93 标的公司 20.46 3.88 数据来源:WIND金融终端。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为2018年5月31日的PE(LYR), 市净率为2018年5月31日的PB(LF)。 上述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值为43.47倍,中位数为38.27倍,标的公 司的市盈率为20.46倍,从相对估值角度来看,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对应的市盈 率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根据本次交易对价计算得出的市盈率具备 合理性,未损害上市公司原有股东的利益。 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的平均值为3.53倍,中位数为2.93倍,标的公司评估 作价对应的市净率为3.88倍,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且处于合理水 平。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A股上市 公司中剔除市盈率为负值或者超过100倍的上市公司后,共有180家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其估值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PE(LYR) 市净率 PB(LF) 1 300153.SZ 科泰电源 95.90 2.87 2 300069.SZ 金利华电 95.30 3.22 22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3 600550.SH 保变电气 93.69 17.31 4 600537.SH 亿晶光电 91.84 1.24 5 002266.SZ 浙富控股 88.49 2.47 6 002076.SZ 雪莱特 88.41 3.70 7 200521.SZ 皖美菱 B 86.79 0.55 8 300490.SZ 华自科技 86.27 4.07 9 600651.SH 飞乐音响 85.80 1.47 10 002610.SZ 爱康科技 84.30 1.67 11 603988.SH 中电电机 83.79 4.31 12 600268.SH 国电南自 82.47 1.41 13 002364.SZ 中恒电气 80.42 2.23 14 603606.SH 东方电缆 80.40 2.56 15 300272.SZ 开能环保 76.60 3.96 16 000533.SZ 万家乐 76.15 1.83 17 603366.SH 日出东方 75.81 1.17 18 600468.SH 百利电气 75.05 2.72 19 300670.SZ 大烨智能 69.95 6.63 20 300593.SZ 新雷能 68.41 4.34 21 002580.SZ 圣阳股份 67.13 1.79 22 002638.SZ 勤上股份 67.10 1.08 23 300247.SZ 乐金健康 66.97 1.85 24 300693.SZ 盛弘股份 66.92 5.15 25 000836.SZ 鑫茂科技 65.65 3.09 26 603045.SH 福达合金 64.73 4.95 27 000682.SZ 东方电子 64.37 2.33 28 603016.SH 新宏泰 63.71 3.47 29 002927.SZ 泰永长征 63.67 6.44 30 603819.SH 神力股份 63.55 2.61 31 600481.SH 双良节能 62.49 2.94 32 002622.SZ 融钰集团 62.14 3.63 33 600973.SH 宝胜股份 60.51 1.48 34 300279.SZ 和晶科技 59.74 2.69 35 002276.SZ 万马股份 59.63 1.76 36 002851.SZ 麦格米特 59.22 5.30 22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37 002028.SZ 思源电气 56.26 3.29 38 603659.SH 璞泰来 55.20 10.20 39 002616.SZ 长青集团 55.13 2.28 40 300510.SZ 金冠电气 54.89 2.03 41 300477.SZ 合纵科技 54.26 3.69 42 300681.SZ 英搏尔 54.15 7.35 43 002350.SZ 北京科锐 53.84 3.06 44 002176.SZ 江特电机 52.91 3.55 45 300265.SZ 通光线缆 52.73 2.31 46 600379.SH 宝光股份 52.42 3.77 47 300124.SZ 汇川技术 51.30 9.52 48 603515.SH 欧普照明 50.32 9.13 49 002471.SZ 中超控股 50.13 2.22 50 603829.SH 洛凯股份 49.38 4.29 51 300048.SZ 合康新能 48.66 1.32 52 603618.SH 杭电股份 48.26 2.30 53 300444.SZ 双杰电气 47.76 3.61 54 603679.SH 华体科技 47.59 4.71 55 002922.SZ 伊戈尔 47.40 4.19 56 300499.SZ 高澜股份 47.33 3.17 57 601369.SH 陕鼓动力 46.84 1.83 58 300140.SZ 中环装备 46.56 2.72 59 002692.SZ 睿康股份 46.33 2.30 60 300427.SZ 红相股份 46.07 2.81 61 300252.SZ 金信诺 45.77 2.57 62 002339.SZ 积成电子 45.24 1.93 63 300001.SZ 特锐德 45.16 4.15 64 002677.SZ 浙江美大 45.13 12.87 65 300713.SZ 英可瑞 44.53 5.17 66 300407.SZ 凯发电气 43.09 2.99 67 002129.SZ 中环股份 42.66 2.09 68 300222.SZ 科大智能 42.47 3.48 69 002452.SZ 长高集团 42.16 1.92 70 002892.SZ 科力尔 41.89 4.77 22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71 300626.SZ 华瑞股份 41.01 4.71 72 002309.SZ 中利集团 40.90 1.39 73 603486.SH 科沃斯 40.87 7.28 74 603728.SH 鸣志电器 40.68 3.99 75 300217.SZ 东方电热 40.64 1.78 76 603015.SH 弘讯科技 40.60 2.67 77 603897.SH 长城科技 39.44 4.54 78 603861.SH 白云电器 39.12 2.72 79 300650.SZ 太龙照明 39.03 4.36 80 002606.SZ 大连电瓷 38.82 2.54 81 002879.SZ 长缆科技 38.45 3.27 82 603677.SH 奇精机械 37.84 4.29 83 300014.SZ 亿纬锂能 37.54 4.74 84 603488.SH 展鹏科技 37.34 3.47 85 603355.SH 莱克电气 37.12 4.10 86 603331.SH 百达精工 36.88 3.33 87 300068.SZ 南都电源 36.68 2.31 88 002668.SZ 奥马电器 36.37 3.87 89 002300.SZ 太阳电缆 36.18 2.75 90 002212.SZ 南洋股份 35.78 1.91 91 002498.SZ 汉缆股份 35.78 1.92 92 300617.SZ 安靠智电 35.35 3.50 93 300447.SZ 全信股份 35.22 2.86 94 002527.SZ 新时达 34.82 1.51 95 002358.SZ 森源电气 34.82 3.13 96 603050.SH 科林电气 34.77 2.64 97 002169.SZ 智光电气 33.68 1.51 98 002380.SZ 科远股份 33.57 1.78 99 002035.SZ 华帝股份 33.40 7.39 100 002801.SZ 微光股份 33.13 4.46 101 600885.SH 宏发股份 32.59 5.43 102 300569.SZ 天能重工 32.49 1.83 103 300317.SZ 珈伟股份 32.29 2.05 104 300207.SZ 欣旺达 31.98 3.28 22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05 002546.SZ 新联电子 31.42 1.27 106 002139.SZ 拓邦股份 30.49 3.35 107 603507.SH 振江股份 30.21 2.53 108 002724.SZ 海洋王 30.21 2.58 109 300208.SZ 恒顺众昇 30.08 5.11 110 603519.SH 立霸股份 30.00 3.60 111 300341.SZ 麦迪电气 29.56 3.53 112 002882.SZ 金龙羽 29.45 4.03 113 002617.SZ 露笑科技 29.13 3.43 114 300342.SZ 天银机电 29.11 4.17 115 000967.SZ 盈峰环境 29.09 2.33 116 002249.SZ 大洋电机 28.88 1.33 117 002090.SZ 金智科技 28.38 3.64 118 000418.SZ 小天鹅 A 28.29 6.13 119 000922.SZ *ST 佳电 27.89 2.09 120 300018.SZ 中元股份 27.74 1.84 121 002860.SZ 星帅尔 27.43 3.85 122 600884.SH 杉杉股份 27.35 2.17 123 002491.SZ 通鼎互联 27.14 3.41 124 002823.SZ 凯中精密 27.02 3.63 125 603868.SH 飞科电器 26.96 11.66 126 300625.SZ 三雄极光 26.85 2.99 127 603701.SH 德宏股份 26.57 3.35 128 002706.SZ 良信电器 26.40 3.46 129 300475.SZ 聚隆科技 26.13 1.90 130 300403.SZ 地尔汉宇 26.03 2.90 131 002346.SZ 柘中股份 25.94 3.19 132 600590.SH 泰豪科技 25.76 1.72 133 603063.SH 禾望电气 25.74 2.49 134 603685.SH 晨丰科技 25.67 3.25 135 300660.SZ 江苏雷利 25.54 2.84 136 600517.SH 置信电气 25.21 1.74 137 002543.SZ 万和电气 25.01 3.27 138 300438.SZ 鹏辉能源 24.85 3.03 22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39 002533.SZ 金杯电工 24.18 1.34 140 002218.SZ 拓日新能 24.02 1.38 141 300484.SZ 蓝海华腾 23.66 4.27 142 300040.SZ 九洲电气 23.45 1.23 143 002056.SZ 横店东磁 23.34 2.99 144 002508.SZ 老板电器 23.06 6.91 145 002074.SZ 国轩高科 21.93 2.19 146 002334.SZ 英威腾 21.75 2.79 147 300129.SZ 泰胜风能 21.62 1.47 148 603303.SH 得邦照明 21.52 1.92 149 600577.SH 精达股份 21.44 2.63 150 000049.SZ 德赛电池 21.38 4.50 151 601179.SH 中国西电 21.28 0.98 152 600487.SH 亨通光电 21.25 4.26 153 601311.SH 骆驼股份 21.01 1.84 154 200512.SZ 闽灿坤 B 20.81 0.93 155 601877.SH 正泰电器 20.79 2.87 156 300376.SZ 易事特 20.59 3.31 157 300274.SZ 阳光电源 20.26 2.89 158 000333.SZ 美的集团 20.17 4.89 159 002518.SZ 科士达 20.14 3.24 160 002322.SZ 理工环科 20.11 1.81 161 000070.SZ 特发信息 20.06 2.65 162 002531.SZ 天顺风能 20.01 1.90 163 601126.SH 四方股份 19.85 1.25 164 002705.SZ 新宝股份 19.84 2.15 165 002242.SZ 九阳股份 18.64 4.05 166 600690.SH 青岛海尔 17.70 3.62 167 600105.SH 永鼎股份 17.49 1.96 168 600522.SH 中天科技 17.32 1.73 169 600580.SH 卧龙电气 16.27 1.87 170 200418.SZ 小天鹅 B 15.67 3.40 171 600312.SH 平高电气 15.02 1.07 172 002270.SZ 华明装备 14.58 2.03 22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73 000400.SZ 许继电气 14.54 1.17 174 600261.SH 阳光照明 13.98 1.77 175 002335.SZ 科华恒盛 13.93 1.83 176 600089.SH 特变电工 13.23 0.97 177 000651.SZ 格力电器 12.76 4.03 178 000541.SZ 佛山照明 12.59 2.10 179 000921.SZ 海信科龙 7.59 2.25 180 200541.SZ 粤照明 B 6.92 1.15 平均值 40.61 3.26 中位数 35.78 2.86 标的公司 20.46 3.88 数据来源:WIND金融终端。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为2018年5月31日的PE(LYR), 市净率为2018年5月31日的PB(LF)。 上述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值为40.61倍,中位数为35.78倍,标的公 司的市盈率为20.46倍,从相对估值角度来看,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对应的市盈 率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根据本次交易对价计算得出的市盈率具备 合理性,未损害上市公司原有股东的利益。 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的平均值为3.37倍,中位数为2.74倍,标的公司评估 作价对应的市净率为3.88倍,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且处于合理水 平。 因此,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估值谨慎合理,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3、近期可比交易案例分析 根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特点,选取了近年来中国 A股市场中标的资产与标的公司具有一定可比性的并购案例,并充分考虑可比标 的资产历史业绩,对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进一步分析如下: 承诺期第一年 业绩承诺期平均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标的公司 资产评估基准日 市盈率 市盈率 300200.SZ 高盟新材 华森塑胶 2016 年 9 月 30 日 11.38 10.11 23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300423.SZ 鲁亿通 昇辉电子 2017 年 3 月 31 日 11.11 9.16 000682.SZ 东方电子 威思顿 2017 年 7 月 31 日 23.55 16.10 300510.SZ 金冠电气 能瑞自动化 2016 年 8 月 31 日 18.80 16.71 平均值 16.21 13.02 标的公司 12.86 10.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注:承诺期第一年市盈率=交易价格/(第一年承诺业绩*交易股权比例);业绩承诺平 均市盈率=交易价格/(承诺业绩年均值*交易股权比例)。 本次苏州国宇利润承诺期第一年的市盈率倍数以及业绩承诺平均市盈率倍 数均低于近期市场可比交易案例市盈率倍数的平均值,本次交易作价的市盈率倍 数处于合理水平。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出具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对 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州国宇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本次交易作价系交易各方综合考虑苏州国宇现有业务及未来发展前景、新签 业务合同及未来与上市公司协同性,由交易各方经过充分商业谈判,在参考评估 价值基础上协商确定的。 本次交易中,苏州国宇100%股权的评估值为45,251.29万元。经交易双方友 好协商,本次交易中苏州国宇对应70.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31,500.00万元, 评估值与交易作价不存在实质差异。 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资产评估有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23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公司聘请天健兴业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 合规。天健兴业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除因本次聘请外,上市公司与天健兴业无其他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 性。同时,天健兴业及其评估人员与标的公司及有关当事人没有现实或将来预期 的利害关系。 (二)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 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资产 基础法两种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含负债)进行了评估,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 性及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评估机构最终确定以收益法得到的评估结果作为对标 的公司资产(含负债)的最终评估结果。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 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 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实际状况,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实际状况,评估方 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拟交易标的公司均以评估值作为定价的 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 价公允。 第六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23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主要内容 2018年8月15日,上市公司与吴国栋、蔡兴隆、王骏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一)合同主体 甲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 司全体股东,包括:乙方1:吴国栋、乙方2:蔡兴隆、乙方3:王骏。 在本协议中,甲方与乙方合称为“各方”,乙方1至乙方3合称为“转让方”或“乙 方”;乙方1、乙方2、乙方3合称为“业绩承诺方”。 (二)拟购买之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各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拟向乙方购买的资产(“标的资产”)为标的 公司70%股权。 同时,待业绩承诺完成后,如果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标的公司维持较 好的持续经营能力,甲方承诺收购标的公司股东剩余30%股权,具体收购条件届 时将另行协商确定。 2、各方同意参考本次交易聘请的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 标的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2018】第074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标的公司的全部股 东权益12,753.42万元,评估价值45,251.29万元,评估增值32,497.87万元,增值 率254.82%。在上述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各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标的公司 70.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1,500.00万元。 3、根据业绩承诺方承诺,业绩承诺方对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期为四年。即 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3,500万元、4,200万元、4,800万元、5,500万元。在业绩 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需根据 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比例,向甲方作出业绩承诺补偿。 23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业绩承诺方承诺,如经专项审核,截至业绩补偿期(2018年、2019年、2020 年、2021年)期末累积净利润实现数低于截至业绩补偿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承诺数 的,业绩承诺方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进行补偿。补偿义务发生时,业绩承诺方根据 本协议的约定以其通过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方式不 足补偿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由业绩承诺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另行约定。 (三)支付方式、发行股份数量、限售期 1、甲方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70%股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比例为80%,现金支付比例为20%。甲方向乙方合 计发行16,481,360股股份,按照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的股份价值总 计为人民币25,200.00万元,现金支付金额总计人民币6,300.00万元。 各方确认,甲方向乙方各自具体股份发行及现金支付情况如下表所列示: 拟出售标 发行股份方式 在标的公司 对应标的 序 交易对 的公司出 交易价格 支付现金方 的出资额 资产权益 发行股份数 股份支付金 号 方 资额(万 (万元) 式(万元) (万元) 比例 (股) 额(万元) 元) 1 吴国栋 4,600.00 3,220.00 46.00% 20,700.00 10,830,608 16,560.00 4,140.00 2 蔡兴隆 1,400.00 980.00 14.00% 6,300.00 3,296,272 5,040.00 1,260.00 3 王骏 1,000.00 700.00 10.00% 4,500.00 2,354,480 3,600.00 900.00 合计 7,000.00 4,900.00 70.00% 31,500.00 16,481,360 25,200.00 6,300.00 注:1.甲方向乙方各自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 舍去小数取整数。2.前述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计算 所致。 2、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1.00元。 3、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8 年8月16日。 4、本次发行价格以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前60个交易日甲 方A股股票均价的90%为确定依据,即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7.73元。上述定价基准 23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股。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27.73元/股调整为15.2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甲方向乙方中每一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 式进行计算: 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乙方中每一方拟转让的股权占标的公司股 权比例×该乙方所获股份支付比例÷每股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 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甲方本次合计向转让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6,481,360股,但最终股份发行数 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向乙方中每一方 发行数量为准。 6、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 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同意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则对本次发 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甲方本次发行的最终每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需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7、乙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甲方股份按照如下限售期执行: 乙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甲方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 23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吴国栋、蔡兴隆、王骏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大烨智能股份按以下规则分三次解除锁定: (1)第一次解锁:目标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需经甲方聘请的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 若目标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完成业绩符合《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获 得的全部甲方股份的30%;若目标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未满 足《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应按如下公式 确定: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甲方股份的30%-业 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本次解锁的起始日为锁定期届满之日和目标公司 2019年度业绩《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之日中的较晚日期。 (2)第二次解锁:目标公司2020年度业绩需经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若目标公司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完成业绩符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 定,业绩承诺方累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甲方股份的 60%;若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未满足《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的约定,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应按如下公式确定:业绩承诺方 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全部甲方股份的 60%-业绩承诺方已解锁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本次应补偿股份数。本次解锁的起 始日为目标公司2020年度业绩《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之日。 (3)第三次解锁:目标公司2021年度业绩需经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业绩承诺方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如涉及)后,其因本次交易获得 的甲方股份中仍未解锁的部分可一次性解除锁定。 业绩承诺方同意,如按本协议约定扣减后当期实际可解除锁定的甲方股份数 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其当期实际可解除锁定的甲方股份数为0,并且在计算其后 23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续年度可解除锁定的甲方股份数量时应扣减前述小于0数值的绝对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在锁定期内若因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孳生的 甲方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要求。 如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应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延长有关乙方股份 限售期的,则乙方将自愿无条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四)标的资产交付及过户的安排 1、各方同意,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或经书 面议定的较后日期),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交割方式为:标的资产即苏州国宇 70%股权的股权交割,应当依法办理标的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并至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1)各方应相互配合依法办理标的公司股东由乙方变更为甲方的工商登记 手续。 (2)甲方应当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起1个月内向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3)各方同意,在现金对价支付前,如果任一业绩承诺方根据《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应当向甲方履行相关补偿义务但尚未履行的,则甲方有权在向其支付 现金对价时直接扣减相应应补偿金额,该等扣减金额视同于业绩承诺方已履行相 应部分的现金补偿义务,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方继续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2、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认购的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标 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交割。 3、如中国法律对资产转让方式或程序另有规定的,各方应按该等规定办理 资产转让的交割程序,并根据上述规定另行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作为本协议附 件。 4、各方同意,标的资产按照本协议第3.1款约定的交割方式完成交割;自交 23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割完成之日起,甲方即成为标的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 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让方则不再享有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 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五)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及人员安排 1、各方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以标的资产按照本协议第3.1款约定的交割 方式完成交割为准,下同),标的公司成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之债权 债务承担主体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标的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 涉及人员安置事宜;自交割日起,苏州国宇员工的劳动关系及该等员工的社会保 险关系均由甲方按照其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处置。 2、乙方承诺对于因下列任一事项引致的标的公司损失,由其按照标的公司 实际遭受的损失金额对甲方进行全额补偿,具体的损失确认方式和补偿期限由甲 方和乙方另行协商确定: (1)在本次交易完成日前标的公司欠缴或漏缴的任何社会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和/或任何税项; (2)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日前已经发生且尚未终结的诉讼、仲裁和/或 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因在本次交易完成日前的原因而引起的、在完成日后发生的 诉讼、仲裁和/或行政处罚; (4)标的公司因在本次交易完成日前的原因而引起的、在完成日后发生的 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5)在本协议签署时标的公司未向甲方披露的其他或有债务。 (六)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的安排 1、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含当 日)的期间为过渡期。 23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 净资产的部分由甲方、乙方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 有;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乙方向甲方以 现金方式补足,其中吴国栋、蔡兴隆、王骏应按其持有苏州国宇的股份比例对应 承担补偿义务。 各方同意,本协议各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定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以交割完成日作为审计基准日,对标的公司在 过渡期的损益进行审计;乙方应在相应亏损数额经审计确定之日起(即上述审计 报告出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过渡期内亏损金额的补偿支付工作。 3、转让方同意,除应遵守本协议其他约定外,其在过渡期内应遵守如下特 别约定: (1)不会改变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保证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属清晰; (2)标的公司持续根据惯常的方式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其自身的资产 及相关业务,标的公司确保在过渡期内不会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3)标的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分配利润或做出利润分配的决议或回购股份, 也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易或产生异常债务; 4、对标的公司恪守职责,履行诚信及勤勉尽责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正常 方式经营运作标的资产,保持标的资产处于良好的经营运行状态,保持标的资产 现有的结构、核心人员基本不变,继续维持与客户的关系),不作出任何有损标 的公司利益和标的资产价值的行为; (5)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标的公司因正常经营所产生的在单一项目上 对同一供应商的应付款项当月发生额不超出500万元; (6)及时将有关对标的资产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交 割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7)根据本协议及本次交易之其他文件的约定,签署并提交办理转让标的 资产的过户或变更登记所需的所有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过户或变更登记手续; 23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将标的资产转让、赠予给任 何第三方,不进行第三方资产或业务之收购,或进行重大资产的处置;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增资或其他形式引入其他投资者;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产生任何新的非经营性负债,不得自行放弃 任何因标的资产形成的债权,或以标的资产承担其自身债务,或以标的资产、标 的公司资产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第三者权益;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对标的资产进行除日常生产 经营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增加重大债务、资产处置、重组、合并或收购 交易;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分配标的资产利润或对标的 资产进行其他形式的权益分配; (14)不得从事任何拖欠标的公司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违 反劳动权益保障事宜的行为; (15)如标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提前提出辞职要求,转让方 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促使标的公司根据甲方的安排处理; (16)转让方如在过渡期内得知任何与甲方在交割完成日后(含交割完成日) 从事标的公司业务有直接关系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会和潜在的客 户),应首先尽快向甲方提供该等商业信息; (17)在过渡期内,不得协商或签订与标的股权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 限制标的股权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七)公司治理、服务期限、竞业禁止 1、标的公司治理: (1)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甲方的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要 求,规范公司治理。 24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 会成员的多数由大烨智能委派,董事长由大烨智能委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监事会由大烨智能委派一名股东代表监事。苏州国宇的日常经营性事项由总经理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非日常经营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借款、 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应经苏州国宇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苏州国宇 财务负责人由大烨智能委派,其他高管由董事会聘任。苏州国宇运营过程中涉及 年度预算外的重大对外投资或大额对外支付需上报上市公司,且苏州国宇财务系 统应纳入大烨智能统一管理。 2、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乙方1、乙方3承诺在业 务承诺期内不得从公司离职,同时将确保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现有高管团队在 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并有义务尽力促使,确保 业务平稳过渡。 3、乙方1、乙方3承诺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乙方2承诺在业 绩承诺期内: 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 联合经营)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从事任何与甲方、标的公司届时 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 间接投资于任何与甲方、标的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经济实体;不得在同甲方、标的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 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甲方、标的公司以外的名义为标的公司现有客户提供 服务。如其附属企业仍存在与甲方、标的公司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业务或拥 有该等业务资产,应向甲方如实披露该等同类营业的经营状况、经营收益或业务 资产的资产状况,并根据甲方的决定,按照如下方式分别处理: (1)如甲方或标的公司决定收购该等企业股权或业务资产的,业绩承诺方 应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以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的方式将该等同类营业或资产转 移至甲方或标的公司; 24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如甲方或标的公司不予收购的,业绩承诺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清理、 注销该等同类营业或将资产转给其他非关联方,并将转让所得全部上缴至甲方。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本 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于交割日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 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九)协议的生效条件及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1、本协议为不可撤销之协议,经各方签章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成立, 甲方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一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 协议立即生效。 2、本协议不附带任何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十)声明、保证及承诺 1、转让方向甲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转让方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和责任;转让方就本协议约定事项已经依法履行了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应履行的其 内部审议及/或审批手续;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转让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转让方对各自名下的标的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有权对本 协议所涉标的资产依法进行处置;该等标的资产或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和利益, 不受任何抵押权、质押权或第三人对于标的资产的权利主张的限制或已取得了该 等权利人对标的资产转让的许可;甲方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将享有作为标的资 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标的资产的权利;标的资产并不会因于交割完成前已发生的事项而遭受中国法律 或第三人的权利主张进而被没收或扣押,或者被施加以抵押、留置、质押和其他 形式的负担; (3)转让方保证,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对于标的资产的权利的行使 24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财产权,也不会被任何第三人提出关于上述权利的权利要 求; (4)转让方保证,其向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 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5)转让方保证,苏州国宇的业务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苏州国宇已合法取得从事现有业务所必须的授权、批准和经营证照,且该等授权、 批准和经营证照合法有效,不存在被吊销或宣布无效的可能; (6)苏州国宇全部现行有效的合同均是合法有效和可以依法执行的,且全 部现行有效的合同均适当履行,不存在苏州国宇或其他交易方违约的情形;苏州 国宇合法、有效地享有其在全部现行有效合同项下的权益,该等权益未转移给第 三方或设置限制性第三方权益,苏州国宇或乙方亦未签署任何可能导致该等权益 转移或产生限制性第三方权益的协议; (7)苏州国宇不存在任何资产负债表中未体现的、可能对苏州国宇构成重 大影响的其他债务、潜在债务及或有债务; (8)苏州国宇依法按有关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应由其提交的所有纳税申报 表,且所有该等纳税申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完整正确,苏州国宇已依法按有关 税务机关的要求支付其应付的所有税收(无论是否在纳税申报表上显示),或已 依法按有关税务机关的要求在其财务报表上计提适当准备,且无需缴付任何与该 税款有关的罚款、附加费、罚金或利息。苏州国宇没有任何税务违法、违规的行 为,亦没有涉及任何与税费有关的纠纷和诉讼; (9)转让方或其所控制公司拥有的与苏州国宇经营有关的资产(包括相关 知识产权)已全部由苏州国宇所有,或已经签署将该等资产(包括相关知识产权) 转让给苏州国宇的协议并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如需)。苏州国宇已经 合法取得上述经营所需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该等资产未设 置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限制性权益,亦不存在可能使该等资产产生任何限制 性权益的协议或承诺(该等资产用于目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贷款抵押、质押等情 24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形除外); (10)转让方与标的公司均不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仲裁程序或行政处罚,亦 无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乙方不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仲裁程序或刑 事处罚及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亦没有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程序或刑事处 罚及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的潜在风险; (11)转让方及标的公司自始至终均遵守向有关政府部门所作出的承诺; (12)转让方保证,根据甲方需要,已经向甲方披露了甲方于交割完成后正 常行使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所需的关于标的资产的信息,并未保留任何一经披露便 会影响本协议签署或履行的信息; (13)转让方保证,切实履行其在过渡期内的义务和责任; (14)转让方保证,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转让方的上述声明、保证和承诺的效力追溯至本协议签署日,并且在交割完 成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2、甲方向转让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一切必要 的权利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甲方保证,向转让方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 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且将向转让 方提供为完成本次交易所需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并签署为促使本 协议生效及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各项文件; (3)甲方不存在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甲 方不存在其自身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甲方不存在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无潜在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 24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5)甲方在深交所作出的所有公告,在所有重要方面都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任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在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后,甲方须按照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7)甲方保证,为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8)甲方保证,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9)各方保证,如上述声明、承诺和保证如实质上(不论有无过错)不真 实或有重大遗漏而令对方受到损失,作出该等声明、承诺和保证的一方应向对方 作出充分的赔偿。 (十一)保密及信息披露 1、本协议所述的保密范围包括:本协议所述的全部事项和就该事项获悉的 保密资料。 2、在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和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应当: (1)保守资料秘密,不得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2)除事先获得保密资料提供方书面同意或第10.3款所指定的情况外,不 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资料; (3)除履行本协议约定外,不使用保密资料作其他用途。 3、本协议第10.2款中所述义务不适用于任何下列情况: (1)在本协议签订当日或之后任何时间,并非由于接受方的原因而为公众 所知的保密资料; (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规定须 予披露时; (3)为执行本协议,接受方可按需要合理地向其雇员、专业顾问或代理人 披露适当的保密资料,但接受方须确保和促使其雇员遵守第10.2款规定的保密义 务。 24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4、如出现任何原因使本协议约定事宜未能完成,各方同意尽快将对方所提 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返还给提供方。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 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 述、保证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继续履行、违约方赔偿损失等。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 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时(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 出),守约方有权继续向违约方追偿; 2、如果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甲方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政 府部门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登记结算公司) 未能批准或核准等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按本协议 的约定转让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3、如乙方1、乙方3违反本协议第6.2条约定的任职期限承诺,违约方应将其 于本次交易中已获对价的100.00%作为赔偿金返还给甲方,甲方尚未支付的对价 无需支付,其中,违约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元回购。如甲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实施股份回购 的,则该违约方应按照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甲方其他股东 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扣除违约方所持甲方股份数)的比例, 将因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股份赠予违约方之外的甲方其他股东; 4、乙方违反本协议第6.3条约定的不竞争承诺的,应当将其因违反承诺所获 得经济利润、工资、报酬等全部收益上缴上市公司,前述赔偿仍不能弥补甲方因 此遭受的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1、乙方3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被宣 告死亡而当然与标的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及因甲方或标的公司董事会解聘的, 24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不视为其违反任职期限承诺,但仍需要遵守本协议第6.3条约定的不竞争承诺; 6、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 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每逾期一日,应当以交易总对价为基数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但非因乙方的 原因导致逾期办理标的股权交割的除外; 7、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2018年8月15日,上市公司与吴国栋、蔡兴隆、王骏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 (一)合同主体 甲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 司全体股东,包括:乙方1:吴国栋、乙方2:蔡兴隆、乙方3:王骏。 在本协议中,甲方与乙方合称为“各方”,乙方1、乙方2、乙方3合称为“业绩 承诺方”或“乙方”。 (二)业绩补偿测算期间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即“业绩承诺期”)为四年。即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 (三)业绩承诺 根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 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3,500万元、4,200万元、4,800 万元、5,500万元。 (四)实现利润与承诺利润差异的确认 各方确认,在业绩补偿测算期间,甲方应当在每年的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净利 润实现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与本协议第2条相应年度所承诺的净利润 24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数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五)补偿方式 1、业绩承诺方承诺,根据第3条所述之专项核查意见所确认的结果,如在业 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 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 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所述: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 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 补偿金额。 2、如业绩承诺方当期需向甲方支付补偿的,则先以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 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补偿。具体方式如下: 由业绩承诺方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1)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 (2)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 应调整为: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3)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 偿股份数量 (4)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甲方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若甲方上述应补 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 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业绩承诺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两个月内,将该等 股份向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甲方其他股东补 偿,除业绩承诺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扣除业绩 承诺方持有的股份数后甲方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股份数量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 方以现金补偿。 24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若在需现金补偿时,尚有未向业绩承诺方支付完毕的现金对价,则先行冲抵 所需支付现金对价的金额。 在各年计算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 回。 业绩承诺方补偿金额以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包括 转增或送股的股份)。业绩承诺方内部各自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的计算方式为: 业绩承诺方各自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方合计因本次交易所获 得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方相互之间对本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减值测试 1、各方确认,在补偿测算期间届满时,甲方应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资 产中以收益法评估为作价依据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报告,如:标的 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则业绩承诺方应 对甲方另行补偿。业绩承诺方应当于减值测试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 日内向甲方支付补充。补偿方式及计算金额如下: 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标 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补偿期间 内已补偿现金总金额)。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业绩承诺期内甲方对 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业绩承诺方按照下列顺序对甲方进行补偿: (1)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股份作为补偿,用于补偿部分的股份由甲方 以总价人民币1元进行回购,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方式为:应补偿股份数=标的资 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补偿期间甲方股票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行为,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所获甲方股份的总数将作相应调整,补偿的股份 数量也相应进行调整。 (2)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股份数量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业 绩承诺方以现金补偿。 2、业绩承诺方内部各自承担的补偿金额比例的计算方式为:业绩承诺方各 24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自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方合计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 业绩承诺方相互之间对本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盈利预测补偿的实施 1、甲方在合格审计机构出具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关于标的资产业绩补偿测算 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第5.1款约定的减值测试报告(如触 发减值测试条款)出具后30日内,完成计算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或应补偿的股份数 量,并将专项审核意见及相应现金金额量和/或股份数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 2、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上述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将其于本次交易 取得的股份对价的权利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锁定、股份质押、司法冻结等情 形)及最终可以补偿给甲方的股份数量和股份不足补偿部分的现金金额书面回复 给甲方。 3、甲方在收到业绩承诺方的上述书面回复后,应尽快最终确定业绩承诺方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及现金金额,并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甲方就 业绩承诺方补偿的股份,应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 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 限于因违约而给另一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以及使另一方支付对违约方提起诉讼所 产生的诉讼费用、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应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 等。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九)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为各方签署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本协议自各方签章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 日起成立,自《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生效。 25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七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 关规定,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苏州国宇多年来一直致力于MPP、CPVC电缆保护管,以及低压开关柜、JP 柜、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动力箱等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电缆保护管产品 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的细分行业“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低 压电气成套设备则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的细分行业“C3829-其他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电 缆保护管产品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则属于“C38-电气 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近年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多种产业政策,以支持橡胶和塑料制品 等新材料行业及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其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相关支 持政策有《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中国塑料管道行业“十三 五”期间(2016-2020)发展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 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业的相关支持政策包括《关于加强配 电网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电力 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等。 因此,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业,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25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国宇的主营产品为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不属于高能耗、高 污染的行业,且主营产品的生产过程仅涉及原料复配成型或装配工艺,不发生化 学反应,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形。同时,苏州国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 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没有污染度高的废渣、废水、 废气产生,只有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少量固体废弃物及污水。同时,公司生产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水及日常垃圾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污染物处 理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最近三年来,苏州国宇没有发生环保事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而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苏州国宇合法拥有生产经营所需土地及房产,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关 于土地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4、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经营者集 中申报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 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 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上述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 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交易前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 所持股份的比例合计将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 25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1、交易标的定价公允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本次重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 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共同协商确定。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在评估基 准日2018年5月31日,本次重组交易标的苏州国宇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45,251.29万元,评估增值率254.82%。根据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 苏州国宇70.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1,500.00万元。 评估机构天健兴业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 专业资质,且除业务关系外,天健兴业与上市公司、苏州国宇无其他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在评估过程中,天健兴业的 评估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 评估工作。本次评估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的基本假设合理,评估结果公允, 且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现阶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应履行的程序,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发行股份的定价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 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 27.73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5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股。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27.73元/股调整为15.2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或法律 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则规定的调价情形的,则按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3、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充分论证,相关中介机构已针对本次交易 出具审计、评估、法律、独立财务顾问等专业报告,并按程序报有关监管部门审 批。本次交易依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 情形。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注了本次交易的方案、交易定价以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发展 前景,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给予认可。 因此,本次购买资产部分股份发行价格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定价,价格公 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为吴国栋、蔡兴隆、王骏持有的苏州国宇70.00%股权。根据 工商管理部门等主管机关提供的材料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交易对方合法持有苏州国宇100.00%股权,权属清晰,产权关系明确,不存 在潜在争议,该股权资产未有冻结、查封、设定质押、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 他任何第三方权益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 25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性文件或标的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交易标的为苏州国宇70.00%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留 苏州国宇全部现有业务及资产,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 定。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上市公司多年来主要从事智能配电网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 内领先的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企业;而标的公司则主要从事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 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均主要应用于 电力领域,二者能够较好地契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在原有业务基础上,扩展产品种类、优势 互补,扩大客户覆盖面,优化业务链条,并凭借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厚上市公司业 绩,降低经营风险,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 构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 对现有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 间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25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 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并建立了 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 和依法行使职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继续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宜;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 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有利 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保持 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 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动,仍为陈杰。 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上市情形,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 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25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盈利能力 苏州国宇主要从事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通 过本次收购,苏州国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可以 与上市公司在生产技术、产品结构、销售渠道、业务区域、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 形成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 险能力。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指标较本次交易前均得以提升。 根据苏州国宇的利润承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 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3,500.00万元、 4,200.00万元、4,800.00万元和5,500.00万元。如上述利润承诺按期实现,上市 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得以显著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从根本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 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上市公司持 续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杰及其控制的企业 及关联企业并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 其他关联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陈杰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关联企业与 前述公司之间并未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同时,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 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已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机构和人员。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为保证上市 公司保持独立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杰已对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作出了承诺。 同时,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本次 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中的吴国栋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成为上市公 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25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亦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 [2018]0076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和相关证明,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 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苏州国宇70.00%股权,苏州国宇 切实开展经营性业务并持续实现盈利,为经营性资产。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 交易双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以及苏州国宇的工商登记材料,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禁止或者限 制该等标的资产转让的情形,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整合,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之情形 25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上市公司一直致力于配电网的安全、稳定、自动化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技术研 究、产品开发和生产服务,其主营产品包括配电自动化终端、智能中压开关设备、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等。苏州国宇主要从事MPP、CPVC电缆 保护管,以及囊括低压开关柜、JP柜、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 动力箱等在内的一系列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装配和销售。标的公司 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均主要适用于电力领域,协同性显著。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苏州国宇70.00%股权,继续保持苏州国宇 的独立法人地位,保持其现有管理团队、生产团队、技术团队不变。而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扩展产品种类、拓宽客户范围,优化业务结构,并凭借协同 效应进一步增厚业绩,降低经营风险,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市场竞 争力。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关于促进产业整合而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 四、上市公司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2016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者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上市公司最近二年盈利。 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 行,能够合理保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 效率与效果。 上市公司2016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符合大烨智能原公司章程的规定;自 2017年上市起,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根据上市公司于2018 年7月4日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市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实施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 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25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均经天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 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 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综上,上市公司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五、上市公司不存在《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发行证券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 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的问题与解答》相关要求的情形 26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根据《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问题与解 答》及《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在 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中,私募投资基金一般通过五种方式参与:一是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中,作为发行对象;二是上市公司合并、分立申请中,作 为非上市公司(吸并方或非吸并方)的股东;三是配套融资申请中,作为锁价发 行对象;四是配套融资申请中,作为询价发行对象;五是要约豁免义务申请中, 作为申请人。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中,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本次 重组是否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涉及私募投 资基金的,应当在重组方案实施前完成备案程序。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 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 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 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自然人,不涉及非公开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因此不 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需进行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亦 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以非公开方 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的问题与解答》相关要求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南京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法》、《公 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南京证券通 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出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 26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财务顾问报告》,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了 必要的信息披露;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4、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 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 性;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 益的问题;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 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7、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 形; 8、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过程中,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6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9、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数不足业绩承诺数情况的补偿 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10、本次交易前,不存在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11、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相关措施切实、可行。 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 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二)律师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世纪同仁出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 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书》,发表明确意见:“本次交易各方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履 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应当履行的批准或授权程序,本次交易具备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重组管理 办法》、《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对 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的法律障碍及法律风险。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大烨智能股东 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6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625,315,014.98 636,440,147.92 291,354,519.90 非流动资产 111,639,628.44 99,782,759.09 95,417,318.83 资产合计 736,954,643.42 736,222,907.01 386,771,838.73 流动负债 168,953,183.46 155,997,176.01 132,233,589.24 非流动负债 6,472,355.14 6,645,475.96 7,061,914.17 负债合计 175,425,538.60 162,642,651.97 139,295,503.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61,529,104.82 573,580,255.04 247,476,335.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1,529,104.82 573,580,255.04 247,476,335.32 利润表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12,726,843.53 339,810,515.98 314,284,992.04 营业利润 10,864,073.02 63,639,432.64 61,396,681.43 利润总额 10,901,822.62 64,078,868.72 63,424,749.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9,548,849.78 54,915,005.69 54,394,439.07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8,357,705.00 51,476,424.20 51,375,362.16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表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31,796,877.40 8,028,434.82 38,743,200.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47,598,972.63 -279,654,709.32 -21,216,547.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71,299,591.1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802,095.23 -326,683.35 17,526,653.01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26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2,796,304.91 7.16% 48,740,449.39 6.62% 42,581,270.72 11.01% 应收票据 1,000,000.00 0.14% 5,570,000.00 0.76% 2,585,656.78 0.67% 应收账款 237,515,890.21 32.23% 194,100,790.63 26.36% 136,367,525.79 35.26% 预付款项 2,771,590.00 0.38% 2,305,564.93 0.31% 2,761,105.32 0.71% 应收利息 1,962,772.32 0.27% 3,093,093.14 0.42% - - 其他应收款 6,392,398.94 0.87% 5,626,617.04 0.76% 5,643,584.12 1.46% 存货 38,576,058.60 5.23% 22,003,632.79 2.99% 13,415,377.17 3.47% 其他流动资产 284,300,000.00 38.58% 355,000,000.00 48.22% 88,000,000.00 22.75% 流动资产合计 625,315,014.98 84.85% 636,440,147.92 86.45% 291,354,519.90 75.33% 固定资产 66,008,600.67 8.96% 66,576,964.61 9.04% 52,918,878.15 13.68% 在建工程 3,575,162.48 0.49% 871,006.22 0.12% 9,549,755.13 2.47% 无形资产 30,058,859.58 4.08% 30,513,693.94 4.14% 31,758,059.79 8.21% 长期待摊费用 1,804,930.55 0.24% 153,363.10 0.02% 460,089.46 0.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9,042.08 0.18% 1,097,731.22 0.15% 730,536.30 0.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8,873,033.08 1.20% 570,000.00 0.0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639,628.44 15.15% 99,782,759.09 13.55% 95,417,318.83 24.67% 资产总计 736,954,643.42 100.00% 736,222,907.01 100.00% 386,771,838.73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上 市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分 别 为 386,771,838.73 元 、 736,222,907.01元和736,954,643.42元。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75.33%、86.45%和 84.85%,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上 述资产合计分别占流动资产的96.23%、97.39%和98.06%;非流动资产分别占各 期总资产的24.67%、13.55%和15.15%,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成,上述资产合计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88.74%、97.30%和86.05%。 报告期各期末,各项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为稳定,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 资产规模较2016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上市导致。 2、负债构成分析 26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 24,559,163.00 14.00% 53,076,000.00 32.63% 30,264,505.50 21.73% 应付账款 115,260,193.53 65.70% 92,704,900.91 57.00% 92,944,072.51 66.72% 预收款项 6,346.15 0.00% 1,500.00 0.00% 26,000.00 0.02% 应付职工薪酬 1,473,614.43 0.84% 2,812,226.99 1.73% 3,763,341.14 2.70% 应交税费 5,821,253.48 3.32% 5,905,580.40 3.63% 4,805,566.13 3.45% 应付股利 21,600,000.00 12.31% - - - - 其他应付款 232,612.87 0.13% 1,496,967.71 0.92% 430,103.96 0.31% 流动负债合计 168,953,183.46 96.31% 155,997,176.01 95.91% 132,233,589.24 94.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6,513.39 0.07% 137,278.74 0.08% 245,840.52 0.18% 递延收益 6,355,841.75 3.62% 6,508,197.22 4.00% 6,816,073.65 4.89%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72,355.14 3.69% 6,645,475.96 4.09% 7,061,914.17 5.07% 负债合计 175,425,538.60 100.00% 162,642,651.97 100.00% 139,295,503.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总负债分别为139,295,503.41元、162,642,651.97 元和175,425,538.60元,负债规模较为稳定。 上市公司的债务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分别占总债务的 94.93%、95.91%和96.31%,占比较为稳定,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和应付账 款构成,上述负债合计分别占流动负债的93.17%、93.45%和82.76%。 3、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分析 资本结构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资产负债率 23.80% 22.09% 36.01% 流动资产/资产合计 84.84% 86.45% 75.33% 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 15.16% 13.55% 24.67% 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96.31% 95.91% 94.93% 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3.69% 4.09% 5.07% 偿债比率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 3.70 4.08 2.20 速动比率(倍) 3.47 3.94 2.10 26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01%、 22.09%和23.81%,总体水平较低且逐步下降,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 为75.33%、86.45%和84.84%,所占比重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强。截至2016年 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0、4.08和3.70,速动比 率分别为2.10、3.94和3.47,2018年5月末速动比率有所降低,主要受公司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处于较 高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指标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50 1.99 2.70 存货周转率(次) 2.81 13.41 15.67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70次、 1.99次和0.50次(年化后1.20次)。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信用销售政策、经 营的季节性相关。因为公司下半年为销售旺季,占全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且公 司会在年末集中收款,因此年末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半年高。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5.67次、13.41 次和2.81次(年化后6.74)。报告期内,公司产销情况较为均衡,生产运营情况 稳定,存货周转情况良好。报告期内,由于市场行情较好,公司在手订单增加,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逐步增加了部分产品和原材料的备货量,导致报告期内各期末 的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1、利润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2,726,843.53 339,810,515.98 314,284,992.04 其中:营业收入 112,726,843.53 339,810,515.98 314,284,992.04 二、营业总成本 103,226,367.71 279,777,037.25 254,412,097.24 26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其中:营业成本 84,953,015.73 237,501,722.84 208,648,360.40 税金及附加 1,329,792.41 2,602,100.14 2,408,633.69 销售费用 7,842,843.26 15,788,993.33 16,087,500.89 管理费用 12,689,651.95 26,123,269.69 25,889,109.69 财务费用 -5,064,341.38 -4,687,014.88 -245,996.78 资产减值损失 1,475,405.74 2,447,966.13 1,624,489.35 投资收益 610,441.73 2,690,931.03 1,523,786.63 其他收益 753,155.47 915,022.88 - 三、营业利润 10,864,073.02 63,639,432.64 61,396,681.43 加:营业外收入 87,490.18 499,093.31 2,045,187.14 减:营业外支出 49,740.58 59,657.23 17,118.58 四、利润总额 10,901,822.62 64,078,868.72 63,424,749.99 减:所得税费用 1,352,972.84 9,163,863.03 9,030,310.92 五、净利润 9,548,849.78 54,915,005.69 54,394,439.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548,849.78 54,915,005.69 54,394,439.07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4,284,992.04 元、339,810,515.98元和112,726,843.53元,净利润分别为54,394,439.07元、 54,915,005.69元和9,548,849.78元。 2、盈利能力和收益质量分析 盈利能力指标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5% 13.38% 24.69% 销售净利率 8.47% 16.16% 17.31% 销售毛利率 24.64% 30.11% 33.61% 收益质量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 0.35% 0.69% 3.20% 所得税/利润总额 12.41% 14.30% 14.2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87.07% 93.74% 94.45% /净利润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4.69%、13.38%和1.65%。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 资产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在两年左右,项目达产也还需 26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时间内有所下降。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公司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7.31%、 16.16%和8.47%,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3.61%、30.11%和24.64%。2018年1-5月 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8年开始积极调整营 销策略,直销业务模式的销售有所增加,而此类业务销售毛利率低于公司框架合 同业务毛利率,从而导致2018年1-5月总体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3.20%、0.69%和0.35%,利润主要来自正常经营活动,收益质量较高。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特点 1、行业现状、发展及市场容量 (1)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制造业 ①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制造业简介 苏州国宇从事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低压开关 柜、JP柜、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箱等,产品应用于电力领域。 我国电力行业投资一直存在着电网建设滞后于电源建设、配电网建设滞后于 主网建设问题,配电网自动化水平显著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在电源建设及输变 电网络已基本完善的情况下,中国电力投资重点正逐步转向电网智能化及配电网 建设。这一行业背景为标的公司业绩的增长提供了宝贵的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我国电力工业的长期发展潜力为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制造企业提供了广阔 的发展空间。配电网是电力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设备需求量大、分布范围 广、网架结构复杂的特点。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配电网规划、建设与改造力度,配电网发展水平显著 提升,部分地区网架结构薄弱、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配电 网自动化水平仍比较低,配电自动化处于起步阶段,故障诊断、隔离和恢复时间 26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较长,无法实现网络重构和自愈。根据国家能源局2018年6月发布的《2017年全 国电力可靠性年度报告》,2017年全国用户平均停电时间16.27小时/户,其中城 市用户为5.02小时/户,农村用户为20.35小时/户。以日本和欧美国家为代表的发 达国家,配电网系统较为完善,供电可靠性已经达到了很高水平,用户平均停电 时间小于30分钟。与他们相比,我国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国家能源局2015年8月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 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提升供电能力,实现城乡用 电服务均等化。构建简洁规范的网架结构,保障安全可靠运行。应用节能环保设 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 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 求,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 家能源局在《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有序 放开增量配电网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促进配电网建设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 网资金投入。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 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按照行业经验, 配电网建设中,电力客户自行投资规模大于电网企业投资规模。按照1:1保守估 算,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总投资规模近4万亿。 智能配电网建设将成为我国电力行业新一轮的投资重点,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②我国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行业的竞争情况 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产品技术、质量、价格、运行经验、 售后服务等方面,行业内市场化程度较高。随着国家逐步加大电网投资和智能电 网建设,我国智能配电网建设面临巨大的机会,该领域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旺盛的 市场需求将吸引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从业企业的数量预计将增加,市场竞争将 有所加剧。苏州国宇生产的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竞争格局如下: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发布的《2015年低压电器行业经 27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济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上报的106家企业中,2015年完成工业总产值上亿元的 企业共68家,其中10亿元以上的企业共11家。 从苏州国宇2018年在国家电网招标项目中标情况看,众多中标数量较大的 厂家并不以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为主要产品,都是在环网柜、箱式变电站等配电设 备领域经营多年的综合实力较强的生产厂家,其余中标企业多数生产规模较小。 ③我国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行业发展前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电力需求 持续增长,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长和电网为提高供电可靠性而进行的设备改造升级 使得电网的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配电网领域的投资增长导致设备市场需求旺盛, 带动了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行业的快速增长。 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我国 将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 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智能配电网建设将成为我国电力行业新一轮的投资 重点,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①塑料管道行业简介 除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外,苏州国宇还生产 MPP、CPVC 两种塑料电缆保护 管,塑料电缆保护管是塑料管道在电力行业的一种应用,是智能配电网的配套产 业。塑料管道主要由 PP(聚丙烯)、PVC(聚氯乙烯)等高分子材料为主料, 经过挤出成型、注塑成型,复合成型技术等方式加工、生产而成。塑料电缆保护 管的发明与应用是全球管道业的一次革命,与传统的水泥电缆保护管、钢电缆保 护管、玻璃钢电缆保护管、石棉水泥电缆保护管等管道相比,塑料电缆保护管具 有节能节材、环保、轻质高强、耐腐蚀、内壁光滑不结垢、施工和维修简便、使 用寿命长等优点,很好地解决了化学防腐蚀问题。 ②国际塑料管道行业发展概况 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生产应用塑料管道。1933年塑料 27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管道首先在法国和美国开始工业化生产。1936年德国开发应用塑料管道并用于 水、酸、施工污水输送。1939年英国铺设世界第一条塑料输水管道。由于塑料管 道具有耐腐蚀、不结水垢、摩擦阻力小、安装方便等诸多优势,随后发达国家纷 纷效仿,塑料管道产业发展迅速,不断替代金属管道或其它传统管道。 塑料管道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电缆保护管、给水管、排水和 排污管等的大量应用。从1995年到2005年,世界范围内塑料管道的需求趋势, 因地区发展不同而不同。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使其对塑料 管道的需求超过了平均水平,从而带动了全球塑料管道行业的发展。而2005年至 今,亚太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也拉动了对电缆保护管的需求。 ③我国塑料管道行业发展概况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塑料管道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年 产量已赶超其他国家位居世界第一。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生产塑料管道,80 年代初开始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随后轻工部和建设部主持制定了建筑排水、 给水管道的国家标准,建设部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塑料管道施工规范,极大地促进 了我国塑料管道的生产发展。90年代初,建设部、化工部、轻工部、国家建材局、 中国石化总公司五部门联合成立全国化学建材协调组,统一领导国内化学建材发 展规划和市场推广。随后国家又先后颁布了多项政策措施,提出了各种塑料管道 的应用领域和发展目标,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传统管道,大力推进塑料管 道在电力护套、住宅建设、城镇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建设、农业灌溉等各领域的 广泛应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塑料管道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塑 料管道生产和应用的大国。 据统计,2001年中国塑料管道产量仅有121.4万吨,2010年我国产量达到 840.2万吨,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塑料管道生产国,2017年我国塑料管道产量 达到1,485.0万吨,较2016年增长3.5%。2018年1-5月,全国塑料制品业主营业 务收入2541.54亿元,同比增长7.26%,其中塑料板、管、型材收入561.85亿元, 同比增长14.56%。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议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于2016年发布的 《中国塑料管道行业“十三五”期间(2016-2020)发展建议》预计到2020年我国 塑料管道产量将达到1,600万吨。 27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我国塑料管道产量(万吨) 1,800.0 20.0 1,600.0 18.0 1,400.0 16.0 14.0 1,200.0 12.0 1,000.0 10.0 800.0 8.0 600.0 6.0 400.0 4.0 200.0 2.0 0.0 0.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产量(万吨) 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塑协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 我国已经建立了以聚氯乙烯(PVC)材料、聚乙烯(PE)材料和聚丙烯(PP) 材料为主的塑料管道加工和应用产业。目前我国塑料管道的主要应用领域为农 业、市政给水、市政排水、护套等。根据《中国塑料管道行业“十三五”期间 (2016-2020)发展建议》,2015年我国塑料管道的总产量为1,380万吨,其中 用于护套的为130万吨,占总产量的9.4%。 27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塑料管道主要应用领域 市政给水 其他 10.90% 12.70% 护套 市政排水 9.40% 10.90% 工业 市政燃气 4.00% 4.70% 建筑给水 7.20% 农业 建筑排水 29.00% 8.70% 供暖 2.50% (数据来源:中国塑协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 ④我国塑料管道行业发展现状 A电缆保护管市场高速增长 我国塑料管道行业的高速发展主要得益于需求的增长,目前应用领域日益广 泛。城市电缆方面,随着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遍布城乡的各种管网将成为 保障社会生产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未来城市地下管网将实现数 字化、集约化,城市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等将全部通过城市地下管网系统实现输 送。塑料管道将以其优异的性能成为城市管网建设的主要材料,而城市管网系统 一体化的建设也将推动塑料管道产品的发展。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如上海、北京都 计划城市架空线入地,预计由此带来的塑料管道的市场需求巨大。 国家电网公司“十三五”期间规划投资电网1.7万亿元,以转变电网发展方式、 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在保障电力供应、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改善环境、提升电网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江浙沪地区为其重点覆 盖区域,对电缆保护管的需求巨大。 27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B城镇化进程刺激行业需求 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迫切要求改善居住条 件,同时正在实施城镇化的发展战略,要在30年至40年内把我国城镇居民的比例 提高到70%,每年要有一千多万人口进入城镇,因此住宅、市政、电力等相关建 设的规模空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二 五”期间,中国进入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双重转型的新阶段,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6.10%,基础设施水平全面跃升,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一 批重大科技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面持续扩大, 教育水平明显提升,全民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新增就业持续增加,贫困人口大幅 减少,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国家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城 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提高社 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预计2020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00%。因此从长期来看,我国城镇建设的速度不 会停滞或者大幅度减缓,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对电缆保护管的需求将稳步增长。 2、行业发展特点 (1)经营模式特点 苏州国宇生产的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用于电网建设,主要销售模 式是参与各省级电力公司的招标,中标后按照购销合同进行设计和生产。设备的 交付一般为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经安装测试、正常运行后验收或者运至买方地点 开箱验收。设备款项的支付为在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100%不留质量保证金,有 一到两年的质量保证期。 (2)行业周期性特点 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电力建设投资息息相关,其周期 性与整个电力行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基本一致。未来五年,智能电网建设 将进入引领提升阶段,电网建设投资将持续保持高位增长,且变电、配电设备投 27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资的占比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对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产品的需求旺盛,所以本 行业将迎来较长的发展机遇期。 (3)区域性特点 电力系统是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主要用户。两大电网公司实行 集中招标后,该类产品的销售并不受区域限制,但电缆保护管具有体积大、运输 成本高等特点,因此,苏州国宇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在江苏、山东、上海等周边地 区。 (4)季节性特点 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行业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各级电力公司及其指定的设备 采购单位。两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省级电力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均按年度安排, 建设项目从项目申报与审批、招投标组织到项目施工、设备供货等在年度内依序 展开。一般来说,从一季度开始,各批次物资招投标陆续展开;项目施工一般会 避开寒冷冬季和春节假期,设备采购和供货主要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因此, 行业内企业的销售实现一般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下半年的销售收入明显高于上半 年。各级电力公司及其指定的设备采购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和供货安排与供应商结 算货款,设备验收合格到付款一般需要60天时间,这使得行业内企业回笼货款的 时间段主要集中在三、四季度。综合以上因素,本行业企业经营的季节性特征较 为明显。 3、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宏观经济长期向好 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及配套产业广泛应用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配电设施 中,受社会用电需求增长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直接影响。2017年我国国内生 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9%,较过去五年略有下降,但我国宏观经济的长期 持续发展趋势并未发生变化。 作为推动GDP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也保持了快速增长 27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的势头。2017年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7.2%,其中工 业领域作为我国电力用量最大的部门,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达到了3.2%。在我 国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背景下,社会用电需求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将带 动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及配套产业快速发展。 ②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及配套产业服务于电力工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 生活的改善至关重要,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重要产业,多项国家政策和产业发展规 划支持本行业的发展。从国家近期的能源战略计划来看,积极发展电力工业仍然 是我国一项长期发展战略。 塑料电缆保护管有其独特的优点,符合我国政府倡导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 展的要求,受到国家高度重视,为此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塑料管道产 业发展的政策。 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推进化学建材产业化的若干意见》、《推 广应用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管理办法》、《公布关于修改<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等文件,把非开挖用塑料管材, 即MPP管材列入鼓励类产品,并且将一些落后的传统材料管道列入限制或禁止 使用产品,对塑料电缆保护管的推广起到了促进作用。 ③城市化进程的推动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显示,2017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90亿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13亿人,占总 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52%,接近中等收入国家60%的城市化率, 但距较高收入国家80%的城市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 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45%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城市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将进一步带动配电设施建设,这将为智能配电网相 关设备及配套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27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④智能电网的全面建设 2009年5月21日,国家电网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布了“智能电网”的发展计划, 并初步披露了其建设时间表。根据这项计划,智能电网在中国的发展将分3个阶 段逐步推进,到2020年,可全面建成统一的“坚强智能电网”。国家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建设高效智能电 力系统成为必然选择。 中国的智能电网包含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共6 个环节,具有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互动化的“智能”技术特征。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作为配电网的基础装备,其智能化的发展是变电站综合自 动化、配电网络自动化的基础,是实现“智能电网”的重要一环。由此,随着智能 电网建设的展开,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及配套产业的智能化升级换代将迎来旺盛 需求。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产品技术更新速度快 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及配套产业技术要求高、更新快。随着智能配电网建设 的全面展开,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正在逐步推出和更新,这对从业企业的技术研 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注重研究开发,追求技术创新,才能在竞争中占 据优势。 ②技术人才缺乏 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及配套产业对技术人才的要求高,进入这一领域的企业 需要有长时间的技术人才储备和积累,而目前这类具有复合型专业背景的高素质 人才又较为缺乏,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制约行业的发展。 ③市场不规范 由于塑料管道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目前企业规模普遍不大、品牌意识 较淡薄、营销网络建设相对滞后、营销手段单一,对目标巿场和细分巿场缺乏调 查研究。目前,市场不规范,部分小企业存在以“低质、低价”的产品冲击市场, 27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甚至采用不合格原料以及填充料,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④产品标准相对滞后与技术研发投入不足 由于塑料制品品种较多、新技术不断涌现、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以致产品标 准相对滞后,跟不上行业发展形势。同时我国塑料管道行业发展时间短,普遍存 在技术研发投入不足的情况。产品标准滞后、技术研发投入不足与产业发展不相 适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塑料电缆保护管产品的推广和行业的发展。 ⑤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影响企业效益 由于树脂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而随之涨跌,而 价格传导具有滞后性,因而对企业生产成本控制和对外销售带来较大影响。虽然 苏州国宇可以通过提价、改进工艺、加强管理等方式来化解原材料价格上涨,或 通过加强库存管理、调整销售策略等措施来化解原材料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但 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仍会对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的销售和定价产生不利的影 响。 4、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①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随着智能配电网建设的全面展开,市场对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信息化和智能 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同时由于电力系统客户要求产品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对企业产品研发能力、产品技术性能、质量控制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本 行业有较高技术壁垒。 ②塑料电缆保护管 目前我国塑料电缆保护管制造业正由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已逐步摆 脱过去自动化程度不高、人均创造价值低的缺点。设计和制造塑料电缆保护管产 品涉及原料配方技术、原材料改性技术、管道复合技术、管道加工技术、模具设 计制造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进入本行业的技术障碍。 原料的配方、品种与质量,加工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模具的控制精度,以及 27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检测设备和手段的先进性,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科学性直接影响塑料电缆保护 管的性能和质量。 塑料电缆保护管加工虽属于物理变化,但生产组织复杂,要求较高的工艺条 件,对生产过程中冷却水温度、气压、原料的加工温度等工艺操作要求极为严格, 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实践和经验积累才能保持较高的产品合格率和成品率。 (2)人才壁垒 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及配套产业拥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要求进入者在研发、 生产、营销等方面都有充足的人才储备。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研发人才储备,才 能保证苏州国宇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生产能力的不断扩大以及生产工艺 的不断复杂化、精密化,对管理人才尤其是生产管理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企业市场营销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及 时准确反馈用户的个性需求,才能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品牌忠诚度。这些都形成了 本行业的人才壁垒。 (3)资质壁垒 出于对电力和电网安全运行的考虑,国家对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类产品实行 严格的资质审查和准入制度。低压开关设备必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认证),才能取得进入电力系统的资格,因此而形成了行业的资质壁垒。 目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检测中心有: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机械工业高压输配电设备质量检测中心、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仪表质 量检验测试中心、电力工业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 除以上产品强制性要求外,包括电力公司在内的各类电力用户对产品运行业 绩有一定要求,上述要求也构成了新企业和新产品进入相关市场的壁垒。 (4)资金壁垒 电网公司设备招投标通行的质量保证金制度,要求供应商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以保证生产和销售的可持续性。目前国内电力行业的设备采购、货款结算遵守严 格的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且质保期都在24个月左右,对生 28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产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造成不利影响,对企业的持续生产经营形成资金压力。 另外,技术不断进步以及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要求企业不断投入人力和物力进 行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规模化生产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各类生产、 检测设备,没有一定资金积累或支持的苏州国宇将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5、所处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苏州国宇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石化行业与电子元器件、铜材、集成电路等制造 业,两种产品的下游行业都是电力行业。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苏州国宇主营产品为MPP、CPVC电缆保护管,以及囊括低压开关柜、JP柜、 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箱等在内的一系列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公司上游行业为充 分竞争行业,苏州国宇可以通过扩大规模、集中采购等方式提高自身的议价能力。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苏州国宇的下游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各级电力公司。智能配电网 相关设备及配套产业对对下游电力公司的依赖程度较大。由于电缆保护管与低压 电气成套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经过大量试验,对产品的质量稳定性要求比较 高,因此智能配电网相关设备及配套产品制造企业与电力公司通常会保持长期合 作关系,客户粘度较高。 (二)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核心竞争力 (1)团队技术创新机制和持续自主创新能力 作为专注于生产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苏 州国宇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之一。通过对内外部的资源整合,苏州 国宇组建了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并取得多项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逐步实现将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苏州国宇依托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不断提升在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具体体现 28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优秀的研发团队 苏州国宇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作风严谨、创新能力强、行业技术领先的研发 团队,确立了以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的企业核心发展思路。同时形成以研发部为技 术开发平台并与其他各部门相结合的研发体系,组建了完整的产品研发、设计、 工艺、质量控制的人才队伍。目前,苏州国宇聚集各个层级的专业研发人员,组 建了专业研发队伍。团队大部分成员都从业多年,积累有丰富的设计、开发、运 行经验。 ②高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为激励员工技术创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苏州国宇建立了高效的技术创新 机制,制定了研发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技术人才中长期培养方案及各类科技创新 激励措施。苏州国宇根据研发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技术创新工作取得的成绩同员 工的薪酬福利、职位晋升等挂钩。苏州国宇通过对技术创新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极大的鼓舞员工的创新热情,同时,通过对员工采取各 种途径的中长期培训,保证了技术创新的持续进行。 ③积累了多项知识产权成果 苏州国宇有深入的研究和应用经验,在产品研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 在部分关键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2018年5月31日,苏州国宇拥有47 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5项,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 能力较强,技术优势明显。 (2)深厚的行业从业经验 苏州国宇管理层集聚了行业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营销和管理人才, 能前瞻性的把握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行业的发展方向。在电缆保护管 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品质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 管理经验,创建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规律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系,保证苏 州国宇有序高效的运行。苏州国宇主要核心管理成员都具有创业者和股东的双重 身份,对苏州国宇有很高的忠诚度,核心管理团队稳定性强。 28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凭借成熟的管理团队,苏州国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信等级AAA级企 业,并通过了GB/T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随着企业规模 的持续扩大,苏州国宇逐步建立起高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不断提升苏州 国宇的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3)良好的品牌形象 由于电网公司对于设备的安全与稳定性、供电可靠性、配电网自动化水平有 着较高的要求,故对于设备制造商而言,其产品性能与服务质量是业务拓展的关 键。自成立以来,苏州国宇凭借着先进的管理体系、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 务,逐步成为国家电网各级电力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近三年,在江苏省电力公司、 山东省电力公司等客户的设备招标中持续获得良好的市场占有率。 (4)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苏州国宇主营产品已通过了GB/T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苏州国宇结合自身产品特点和实际管理需要,确立了企业运营质量方针及目 标,对所有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苏州国宇在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及成品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均实施严格的 质量控制管理程序。在原材料采购环节,苏州国宇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供应 能力、质量控制手段、质量稳定性、供货及时性进行评审,并依据原材料检验标 准进行验收。 在生产管理环节,苏州国宇建立了严格的工序管理制度,通过质量跟踪卡、 质量看板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在成品质量控制环节,苏州国宇建立了成品质量水平评价机制,除严格按照 成品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外,还定期综合评估分析成品质量水平的趋势变 化,并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成品质量稳定性。 2、主要竞争劣势 目前,苏州国宇的竞争劣势主要为资本实力相对薄弱,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目前,苏州国宇开展业务主要依靠内部积累和银行贷款。单一的融资渠道增加了 28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国宇的财务成本和流动性风险,也限制了苏州国宇的发展速度。随着苏州国 宇新产品的研发以及市场的开拓,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苏州国宇急需 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 3、行业地位及获奖情况 苏州国宇的产品质量得到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有限公 司的认可享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及知名度。苏州国宇未来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进 行各项技术改造,并紧密关注行业最新国际动向,使苏州国宇的生产工艺和技术 水平保持国内领先,逐步追赶甚至超越国际领先水平。 授予时间 授予单位 名称 编号 有效期至 江苏名牌事业促进会、江苏 苏省环保优质产品(产品名 2015 年 6 月 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心、 201506137 2018 年 6 月 称:电缆保护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监督委员会 GB/T9001-2016/ISO9001:2 2015 年 7 月 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 11715QU0343-07R1S 2021 年 7 月 015 质量管理体系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北 2016 年 3 月 重点信用认证企业证书 2016000091247100 2017 年 3 月 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苏信诚评字 2016 年 9 月 江苏信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资信 AAA 等级证书 2017 年 9 月 3266015617 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 2016 年 11 月 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632004158 2019 年 11 月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信诚评字 2017 年 9 月 江苏信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资信 AAA 等级证书 2018 年 9 月 3266017453 号 苏 2017 年 11 月 吴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AQB320506QGⅢ201 2020 年 11 月 700107 GB/T24001-2016/ISO1400 2018 年 1 月 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 11718EU0105-01R0S 2021 年 1 月 1:2015 环境管理体系 GB/T28001-2011/OHSAS1 2018 年 1 月 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 8001:2007 职业健康与安全 11718SU0051-01R0S 2021 年 1 月 管理体系 苏信诚评字 2018 年 9 月 江苏信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资信 AAA 等级证书 2019 年 9 月 3266015617 号 4、主要竞争对手 (1)电缆保护管 28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在电缆保护管生产和销售领域,苏州国宇的主要竞争对手有:浙江灵通道路 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鼎鑫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安吉中电网络工程有限公 司、杭州联通管业有限公司、江苏易成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等。 ①浙江灵通道路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产品是玻璃钢管、MPP管、 HDPE管、PVC管、复合井盖、电缆支架等产品。 ②连云港市鼎鑫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是集电线电缆、配电柜、玻璃纤 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氯化聚氯乙烯(CPVC)套管、聚丙烯(MPP)电力电缆 保护用套管、镀锌钢管、铁附件、螺旋波纹(HDPE)管、PE管的研发、生产、 销售于一体的民营企业。 ③安吉中电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 主要生产各类成套电气设施设备,以及各类塑料管道(PVC、MPP等)。 ④杭州联通管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业务覆盖给排水、电力、通信、环保治理 等多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聚丙烯缠绕结构壁管、PE实壁 给(排)水管、玻璃钢排水管、PE、PVC电力通讯管、MPP、玻璃钢电力管、 玻璃钢污水处理设施、塑料检查井等多个系列。 ⑤江苏易成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专业从事碳纤维复合芯导线及电力 器材的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碳纤维复合芯导线及碳纤维高性能复合材料制 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CPVC埋地高压电力电缆保护管、PVC电缆管 及PE、MPP电力顶管、铸造用覆膜砂、电力用铁附件及电流电压互感器等。 (2)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在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生产和销售领域,苏州国宇的主要竞争对手有:北京合 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天舍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等。 ①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中国电力系统内集生产、销售、 服务于一体的民营高科技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主要产品涵盖城农网配电设备、工 矿企事业配电设备、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包括户外开关、环网开关柜、高低压开 关柜、箱式变电站、节能配电变压器、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监控系统等系列产品。 28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②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专业从事高低压电器成套设 备、电工器材、电力滤波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电力储存装置以及其它电力电子 类环保节电装置的研发、制造。 ③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直属产业单位,主营业务 为生产经营电网自动化、继电保护及控制装置等。 ④天舍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业电气的研发、生产、营 销和服务的无区域规模型企业,产业涵盖:高、低压开关元器件、高、低压成套 设备提供智能化电气系统解决方案。 5、未来成长性分析 苏州国宇未来产品需求的增长主要来自于社会用电需求增长和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的不断增加。从苏州国宇的产品构成和发展情况来看,其未来业绩的增长 驱动来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需求的不断提升 目前,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是苏州国宇产销规模最大的产品,也 是苏州国宇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产品需求的增长对苏州国宇的业绩增长至关重 要。 2017年度,中国GDP增长6.9%,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 长7.2%,其中工业领域作为我国电力用量最大的部门,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达到 了3.2%。在我国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背景下,社会用电需求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持 续增长,将带动配电设施建设及开关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中国“常住人口 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 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城市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将进一步带动 对于社会生活及工业生产不可或缺的配电设施建设,这将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 气成套设备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2)产品成本的下降 28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国宇生产的MPP电缆保护管与CPVC电缆保护管,主要原材料为PVC与 PP,最近几年我国的石油化工业发展非常迅速,塑料树脂的生产能力增长很快。 生产塑料管的专用树脂目前除PE-RT、PB国内还不能生产外,其它都已经有国产 原材料供应,只是现在还需要部分进口以弥补国内产量的不足。 国内塑料管道主要原材料 PVC、PP 价格走势图 单位:人民币元/吨 14,000.00 12,000.00 10,000.00 8,000.00 6,000.00 4,000.00 2,000.00 0.00 2014/11 2015/11 2016/11 2017/11 2014/1 2014/3 2014/5 2014/7 2014/9 2015/1 2015/3 2015/5 2015/7 2015/9 2016/1 2016/3 2016/5 2016/7 2016/9 2017/1 2017/3 2017/5 2017/7 2017/9 2018/1 2018/3 市场价:聚丙烯(T30S):全国 市场价:聚氯乙烯(SG5):全国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根据 Wind 国内化工产品月均市场价数据显示,近几年来,PVC(SG5)呈 现先跌后涨的走势,从 2014 年初的 6,218.80 元/吨降至 2015 年末的 4,807.90 元/吨,再震荡盘高,至 2018 年 4 月的 6751.70 元;PP(T30S)呈现先降后涨 的走势,从 2014 年初的 11,299.00 元/吨降至 2015 年末的 6,767.30 元/吨,再 逐渐升高至 2018 年 4 月的 9,028.00 元。 我国正在建设和规划近期建设的石油化工项目很多,预计2020年以后我国 塑料管道的专用树脂将实现更大比例的国产化。随着原材料逐步国产化,进口原 材料的价格将会大幅度下降,这对塑料管道行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8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三)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构成及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1)资产构成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048,897.08 3.75% 12,558,073.03 5.77% 8,075,182.39 4.35% 应收票据及应收 124,867,568.46 58.20% 116,595,313.37 53.56% 60,449,957.46 32.60% 账款 预付款项 2,280,303.86 1.06% 3,784,345.12 1.74% 7,100,340.73 3.83% 其他应收款 3,771,783.49 1.76% 5,026,699.39 2.31% 8,563,981.16 4.62% 存货 14,395,420.32 6.71% 18,054,728.05 8.29% 38,089,992.15 20.54% 其他流动资产 936,245.04 0.44% 212,500.00 0.10% - - 流动资产合计 154,300,218.25 71.92% 156,231,658.96 71.77% 122,279,453.89 65.95% 固定资产 49,175,939.09 22.92% 50,284,387.75 23.10% 51,774,907.96 27.92% 无形资产 9,879,192.42 4.60% 9,977,006.22 4.58% 10,211,759.36 5.51% 长期待摊费用 555,333.39 0.26% 637,000.04 0.29% 833,000.00 0.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5,066.01 0.30% 558,201.34 0.26% 325,881.76 0.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255,530.91 28.08% 61,456,595.35 28.23% 63,145,549.08 34.05% 资产总计 214,555,749.16 100.00% 217,688,254.31 100.00% 185,425,002.97 100.00% 截 至 2016 年 末 、 2017 年 末 和 2018 年 5 月 末 ,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为 185,425,002.97元、217,688,254.31元和214,555,749.16元,主要由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 ①流动资产分析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22,279,453.89 元、156,231,658.96元和154,300,218.25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和存货构成。 A货币资金 2016 年 末 、 2017 年 末 和 2018 年 5 月 末 ,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8,075,182.39元、12,558,073.03元和8,048,897.08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 28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别为6.60%、8.04%和5.22%。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库存现金 33,591.04 111,554.04 68,124.15 银行存款 4,251,260.01 8,738,592.77 3,929,745.80 其他货币资金 3,764,046.03 3,707,926.22 4,077,312.44 合计 8,048,897.08 12,558,073.03 8,075,182.39 B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I 应收票据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0.00元、 5,490,584.11元和9,790,584.11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3.51% 和6.35%。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银行承兑汇票 9,490,584.11 5,490,584.11 - 商业承兑汇票 300,000.00 - - 合计 9,790,584.11 5,490,584.11 - II 应收账款 2016 年 末 、 2017 年 末 和 2018 年 5 月 末 ,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60,449,957.46元、111,104,729.26元和115,076,984.35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49.44%、71.12%、74.58%。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应收账款前五户情况如下: 截止2018年5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8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4,637,785.04 20.66% 863,163.64 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16,152,985.01 13.55% 562,015.20 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4,816,029.70 12.43% 444,480.89 江苏天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8,771,498.48 7.36% 263,144.95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6,777,657.20 5.68% 203,329.72 合计 71,155,955.43 59.68% 2,336,134.40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38,334,543.77 33.44% 1,176,289.44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2,661,316.93 19.77% 679,839.51 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6,622,193.44 5.78% 198,665.80 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4,986,358.00 4.35% 149,590.74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4,861,811.17 4.24% 145,854.34 合计 77,466,223.31 67.58% 2,350,239.83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3,509,157.64 37.70% 705,274.73 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20,869,079.12 33.47% 626,072.37 苏州华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8,309,878.20 13.33% 249,296.35 河南宇和电气有限公司 1,210,937.30 1.94% 36,328.12 苏州利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999,030.00 1.60% 29,970.90 合计 54,898,082.26 88.04% 1,646,942.4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净额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客户为各省电 力公司或其他行业内公司,由于国网电力公司与公司结算存在一定滞后,其他行 业内公司的最终客户也主要为各省电力公司,这些客户一般也在收到国网公司的 结算款项后,才会支付公司款项。2017年比2016年增加幅度较大,主要是2017 年公司拓展了其他行业内公司客户,对这部分客户的收入增长较多,结算周期相 29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对于与各省电力公司直接结算更长。此外,2017年销售规模也有所增长。应收账 款的增加符合公司业绩规模增长和业务特点。 C存货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38,089,992.15 元、18,054,728.05元和14,395,420.32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15%、 11.56%和9.33%。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存货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库存商品 9,372,864.81 11,747,095.08 19,667,740.55 原材料 4,905,881.82 6,266,432.69 18,301,770.89 在产品 116,673.69 41,200.28 120,480.71 合计 14,395,420.32 18,054,728.05 38,089,992.15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少量在产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存货 维持在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合理水平,2016年末公司主要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较高 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备货导致。 a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存货结构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90.59 - 490.59 626.64 - 626.64 1,830.18 - 1,830.18 库存商品 937.29 - 937.29 1,174.71 - 1,174.71 1,966.77 - 1,966.77 在产品 11.67 - 11.67 4.12 - 4.12 12.05 - 12.05 合计 1,439.54 - 1,439.54 1,805.47 - 1,805.47 3,809.00 - 3,809.00 —续上表— 2018 年 5 月末较 2017 年末 2017 年末较 2016 年末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9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原材料 -136.05 -21.71% -1,203.54 -65.76% 库存商品 -237.42 -20.21% -792.06 -40.27% 在产品 7.55 183.25% -7.93 -65.81% 合计 -365.93 -20.27% -2,003.53 -52.60% 如上表所示,苏州国宇 2017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6 年末减少 2,003.53 万元, 下降 52.60%,2018 年 5 月末存货余额较 2017 年末波动较小,上述波动的主要 原因系①随着 2016 年国家对电力行业投资的不断增加,市场对电力产品需求日 益增长;②苏州国宇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在取得客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后, 根据库存情况组织原料采购并生产。 具体而言,各期末存货变动的原因如下:①苏州国宇于 2016 年底受市场需 求增长因素的影响,客户订单或合同增加,为了及时完成在手合同或订单,满 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苏州国宇于 2016 年底开始积极备货生产,从而导致 2016 年末苏州国宇原材料、库存商品余额较大,较 2017 年末波动较大;②苏州国宇 主要产品生产周期较短,且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点,下半年交货量大于上半年, 因此,2018 年 5 月末存货余额较 2017 年末有所下降,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主要为 了满足在手订单或合同生产备货。 b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a)存货监测时间、监测程序、监测方法 日常经营过程中,苏州国宇主要通过以下方法对存货进行监测: i 按月对各项存货库龄及客户合同或订单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对可能 形成呆滞的存货落实责任人,按周汇报进展。 ii 对有订单或合同的备料而采购原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iii 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动态了解客户的产品需求变化。 iv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加强月末、年度的盘点,确保存货账实相符,对存在 的盘点差异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b)存货不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29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存货管理制度,根据存货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定期 对期末存货进行抽盘,并根据库龄及保存情况对存货进行分析。月末由仓库负 责组织盘点,财务部负责稽核,年末组织全面盘点,以确保公司库存物料保管 的准确性,达到仓库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财产有效管理的目的。 同时,公司按月对各项存货库龄及客户订单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对 库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存货,进行专项记录管理,结合存货的数量、状况等情况, 抽样检测并分析是否符合公司质量控制要求,将具体存货的管理落实到责任人 以加强对存货的跟踪。 公司每月末对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对产品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客户需求的变 动进行动态了解,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或合同,在充分考虑产品生产周期的情况 下,对原材料备货采购量以及产成品库存量进行分析,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特点谨 慎制定存货相关的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各明细类别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 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 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 为市场售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合在手订单或合同、年末盘点以及产品市场价格波 动情况,对期末主要存货进行了存货跌价测试,经测算,公司库存商品可变现 净值大于期末存货成本,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原材料均为生产备料, 因此,期末存货不存在跌价迹象,公司未对期末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通过对存货构成、存货性质特点、市场行情、商品价格、在手 订单等情况的分析,结合公司存货管理制度和年末盘点情况,报告期各期末, 29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公司存货不存在跌价迹象,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 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②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组成,2016年末、2017年末和 2018年5月末,非流动资产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2)负债构成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55,500,000.00 63.78% 55,500,000.00 54.54% 47,500,000.00 51.92% 应付票据及应付 29,245,387.41 33.61% 34,065,880.39 33.48% 37,801,805.28 41.32% 账款 预收款项 16,600.00 0.02% 178,800.00 0.18% 166,800.00 0.18% 应付职工薪酬 565,632.00 0.65% 509,373.66 0.50% 454,273.35 0.50% 应交税费 1,018,181.60 1.17% 11,414,306.03 11.22% 5,470,799.06 5.98% 应付利息 545,416.67 0.63% 86,793.05 0.09% 92,332.19 0.10% 其他应付款 130,373.30 0.15% - - - - 流动负债合计 87,021,590.98 100.00% 101,755,153.13 100.00% 91,486,009.88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87,021,590.98 100.00% 101,755,153.13 100.00% 91,486,009.88 100.00% ①短期借款 苏州国宇银行借款包括抵押借款和担保、质押借款。截至2016年末、2017 年 末 和 2018 年 5 月 末 , 苏 州 国 宇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47,500,000.00 元 、 55,500,000.00元和55,500,000.00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1.92%、54.54% 和63.78%。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抵押借款 47,500,000.00 47,500,000.00 47,500,000.00 29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担保、质押借款 8,000,000.00 8,000,000.00 - 合计 55,500,000.00 55,500,000.00 47,500,000.00 ②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I 应付票据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0.00元、 3,500,000.00元和3,990,584.11元,各期末应付票据全部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银 行承兑汇票。 II 应付账款 苏州国宇应付账款主要为PP、PVC、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等原材料采购 款,在多年发展中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供应商均给予苏州 国宇一定的信用期。截至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苏州国宇应付 账款余额分别为37,801,805.28元、30,565,880.39元和25,254,803.30元,占负债 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1.32%、30.04%和29.02%。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应付账款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应付货款 25,026,803.30 28,104,121.68 36,073,805.22 应付工程款 228,000.00 2,461,758.71 1,728,000.06 合计 25,254,803.30 30,565,880.39 37,801,805.28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应付账款前五户列示如下: 截止2018年5月31日应付账款前五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235,000.00 16.77% 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 3,148,746.79 12.47% 邳州市国龙电器有限公司 2,091,790.00 8.28% 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 1,086,511.60 4.30% 29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市南光电器有限公司 946,997.97 3.75% 合计 11,509,046.36 45.57%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前五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 3,440,683.30 11.2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388,000.00 11.08% 苏州市双顶钢结构有限公司 2,232,758.71 7.30% 吴江市胜利复合材料厂 1,070,013.47 3.50% 苏州佳泽塑业有限公司 930,260.00 3.04% 合计 11,061,715.48 36.19%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前五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561,538.48 9.42% 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 1,787,532.97 4.73% 苏州罗杰电气有限公司 1,666,490.93 4.41% 南京美瑞电气有限公司 1,629,098.00 4.31% 苏州双顶钢结构有限公司 1,500,000.06 3.97% 合计 12,989,660.44 34.36% 公司主要应付账款对象较为稳定,且各期末账龄基本为1年以内。 ③应交税费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苏州国宇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5,470,799.06元、11,414,306.03元和1,018,181.60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98%、11.22%和1.17%。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应交税费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9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增值税 - 8,510,360.71 2,711,954.95 企业所得税 780,737.04 1,833,973.73 2,543,298.86 城市维护建设税 70,428.28 467,117.25 106,489.60 教育费附加 70,428.28 467,117.25 106,489.60 房产税 57,660.58 86,490.92 - 土地使用权税 22,545.58 33,818.33 - 个人所得税 16,381.84 15,427.84 2,566.05 合计 1,018,181.60 11,414,306.03 5,470,799.06 (3)主要资产价值准备提取情况 苏州国宇实行稳健、谨慎的坏账计提政策,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账 119,231,905.33 4,154,920.98 114,641,740.60 3,537,011.34 62,357,637.10 1,907,679.64 龄分析法)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19,231,905.33 4,154,920.98 114,641,740.60 3,537,011.34 62,357,637.10 1,907,679.64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1,907,679.64元、3,537,011.34元和4,154,920.98元,全部为根据账龄分析法计 提的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29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一年以内 113,657,792.34 95.32% 3.00% 3,409,733.77 2018 年 一至二年 4,635,233.45 3.89% 10.00% 463,523.35 1-5 月 二至三年 938,879.54 0.79% 30.00% 281,663.86 合计 119,231,905.33 100.00% 3.48% 4,154,920.98 一年以内 113,245,181.69 98.78% 3.00% 3,397,355.45 一至二年 1,396,558.91 1.22% 10.00% 139,655.89 2017 年度 二至三年 - - - - 合计 114,641,740.60 100.00% 3.09% 3,537,011.34 一年以内 61,829,772.43 99.15% 3.00% 1,854,893.17 一至二年 527,864.67 0.85% 10.00% 52,786.47 2016 年度 二至三年 - - - - 合计 62,357,637.10 100.00% 3.06% 1,907,679.64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并已遵循稳健性原则计 提了足额的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①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或 2018 年 1-5 月 或 2017 年度 或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11,923.19 11,464.17 6,235.76 营业收入 9,107.95 20,285.54 18,661.95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 130.91% 56.51% 33.41% 的比重 注:2018 年 1-5 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年化调整后为 54.55%。 苏州国宇通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并在与客户对账确认收入后给予 客户一定的信用账期。根据行业惯例、客户资质、采购规模、历史合作情况对 客户进行分类管理,不同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不同,对于资质好、规模大、 历史合作情况较好的客户给予较高的信用额度和较长的信用期。 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高,主要原因系主要客户为 29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各省电力公司或行业内其他公司,各省电力公司与苏州国宇结算存在一定滞后。 同时,苏州国宇客户中的行业内其他公司的最终客户也主要为各省电力公司, 这些客户与各省电力公司的结算也存在一定的滞后。 2017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度增长 8.70%,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长 83.85%,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超过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原因为:1、 尚在信用期内的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增长较大,公司主要客户无锡燕兴灵通电力 物资有限公司 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长 70.25%;2、2017 年度, 苏州国宇逐步拓展了行业内其他优质客户,该类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增长明显, 结算周期相对于与各省电力公司直接结算的周期更长,该类客户 2017 年末应收 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长 35.68%;3、根据所属行业特点,下半年营业收入确 认大于上半年,公司 2017 年下半年确认收入并形成应收账款的金额大于上年同 期数。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客户较为稳定,所执行的信用政策并 未发生重大变化,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符合苏州国宇经营业务的实 际情况,应收账款增长情况与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具备匹配性,应收账款各期期 末余额真实、准确、完整。 ②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I 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11,365.78 95.32% 11,324.52 98.78% 6,182.98 99.15% 1-2 年 463.52 3.89% 139.66 1.22% 52.79 0.85% 2-3 年 93.89 0.79% - - - - 合计 11,923.19 100.00% 11,464.17 100.00% 6,235.76 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苏州国宇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 过 95%,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应收账款整体可回收风险较小。 II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29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苏州国宇制定了坏账准备计提制度, 并将应收账款分为三类分别计提坏账准备,即:“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 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中,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的 坏账准备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 苏州国宇主营业务为电缆保护管和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装配 和销售。资本市场从事类似业务的公司主要有大烨智能、华自科技、金冠电气、 元枫管道、管通实业等,为充分说明苏州国宇账龄分析法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计提政策的合理性,对比同行业公司按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的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具体比较分析如下: 账龄 苏州国宇 大烨智能 华自科技 金冠电气 元枫管道 管通实业 1 年以内 3% 3% 3% 5% 5% 5% 1-2 年 10% 10% 5% 10% 10% 10% 2-3 年 30% 30% 15% 20% 20% 20% 3-4 年 50% 50% 30% 30% 50% 30% 4-5 年 70% 70% 50% 50% 8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如上表所示,整体而言,苏州国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 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苏州国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基 本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账 龄较短,应收账款整体可回收风险较小,并已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 坏账准备,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截至收函日(2018 年 8 月 30 日),苏州国宇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序 2018 年 5 月 31 日 截至收函日 单位名称 回款比例 号 应收账款余额 累计回款金额 30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4,637,785.04 7,953,556.73 32.28% 2 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16,152,985.01 8,130,023.23 50.33% 3 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4,816,029.70 4,000,000.00 27.00% 4 江苏天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8,771,498.48 4,300,000.00 49.02% 5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6,777,657.20 6,777,657.20 100.00% 6 国网山东省电力有限公司 4,351,968.33 4,351,968.33 100.00% 7 杭州介通电缆保护管有限公司 4,296,269.62 1,433,821.67 33.37% 8 江苏兴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461,741.50 0.00 0.00% 9 杭州中能管业有限公司 3,439,097.29 970,000.00 28.21% 10 江苏东恒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2,781,783.29 2,339,000.00 84.08% 11 其他 29,745,089.87 10,816,104.15 36.36% 合计 119,231,905.33 51,072,131.31 42.83% 如上表所示,截至收函日(2018 年 8 月 30 日),苏州国宇应收账款累计回 款金额为 51,072,131.31 元,回款比例 42.83%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客户大多数为各省电力公司或为各省电力 公司配套的优质客户,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较小,无表明应收账款存在无 法回收重大风险的期后事项。 2、偿债能力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77 1.54 1.34 速动比率(倍) 1.60 1.36 0.92 资产负债率 40.56% 46.74% 49.3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6,598,516.04 32,271,473.03 30,085,836.98 利息保障倍数(倍) 9.58 9.05 8.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19,910.90 1,398,245.25 7,078,205.21 流量净额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苏州国宇流动比率分别为1.34倍、1.54 倍和1.7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92倍、1.36倍和1.60倍,处于合理水平。报告期 各期末,苏州国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持续上升,经营质量不断提高。 30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苏州国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34%、 46.74%和40.56%。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财务杠杆利 用适度,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苏州国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30,085,836.98元、32,271,473.03元和16,598,516.04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8.25倍、9.05倍和9.58倍。报告期内,随着苏州国宇盈利水平逐年上升,息税折 旧摊销前利润增长较快,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为稳定水平。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苏州国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7,078,205.21元、1,398,245.25元和-219,910.90元。其中,2018年1-5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较大所致。 3、资产周转能力情况 指标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78 2.29 3.28 存货周转率(次) 3.94 5.19 5.83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苏州国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28 次、2.29次和0.78次(年化后1.87次),总体上较为稳定。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苏州国宇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83次、 5.19次和3.94次(年化后9.46次)。报告期内,存货余额逐年减少,主要系公司 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加强了对存货库存管控,确保公司存货周转率保持在较高 水平。 4、财务性投资情况 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与他 人款项及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情况。 (四)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30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90,890,106.31 99.79% 197,246,896.57 97.24% 179,218,801.45 96.03% 其他业务收入 189,409.27 0.21% 5,608,463.66 2.76% 7,400,741.79 3.97% 合计 91,079,515.58 100.00% 202,855,360.23 100.00% 186,619,543.24 100.00% 2016 年 度 、 2017 年 度 和 2018 年 1-5 月 , 苏 州 国 宇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86,619,543.24元、202,855,360.23元和91,079,515.58元。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6.03%、97.24%和99.79%;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主 要为销售原材料所得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缆保护管 70,169,514.22 77.20% 138,810,735.38 70.37% 138,290,890.71 77.16% 低压电气成 20,720,592.09 22.80% 58,436,161.19 29.63% 40,927,910.74 22.84% 套设备 合计 90,890,106.31 100.00% 197,246,896.57 100.00% 179,218,801.45 100.00%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收入主要来自MPP、PVC塑料电缆保护管、低压开关柜、 JP柜、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箱等产品的销售。其中,MPP、PVC塑料电缆保 护管是苏州国宇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苏州国宇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 苏州国宇已成为周边地区电缆保护管规模领先公司,随着电网公司对供应商 要求日趋提高,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销售收入将保持较快增长趋势。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情况如下: 30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江苏 64,742,160.44 71.23% 157,937,011.06 80.07% 170,446,998.90 95.11% 山东 5,635,220.54 6.20% 18,304,775.15 9.28% 2,982,214.40 1.66% 浙江 10,922,471.93 12.02% 3,161,768.10 1.60% 3,294,955.07 1.84% 上海 6,247,261.06 6.87% 2,848,588.90 1.44% - - 福建 1,130,753.00 1.24% 9,901,315.38 5.02% - - 河南 583,276.44 0.64% 5,093,437.98 2.58% 2,494,633.08 1.39% 北京 1,628,962.90 1.79% - - - - 合计 90,890,106.31 100.00% 197,246,896.57 100.00% 179,218,801.45 100.00% 苏州国宇的客户主要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 限公司、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等公司。由于国宇产 品体积较大,受制于运输半径限制,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 (3)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46,334,773.16 50.98% 37,102,437.90 18.81% 16,773,980.83 9.36% 第二季度 44,555,333.15 49.02% 42,056,877.16 21.32% 51,079,974.01 28.50% 第三季度 - - 49,330,235.81 25.01% 49,609,838.56 27.68% 第四季度 - - 68,757,345.70 34.86% 61,755,008.05 34.46% 合计 90,890,106.31 100.00% 197,246,896.57 100.00% 179,218,801.45 100.00% 苏州国宇产品MPP、CPVC塑料电缆保护管、低压开关柜、JP柜、电能计量 箱、电缆分支箱等产品的下游行业主要为电力行业,行业内企业的销售实现一般 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下半年的销售收入明显高于上半年,苏州国宇销售收入的季 节性特征较为明显。 2、利润主要来源 30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利润 13,736,018.69 25,489,948.57 23,532,940.35 营业外收支净额 -240,248.52 50,000.00 -61,072.40 利润总额 13,495,770.17 25,539,948.57 23,471,867.95 净利润 11,601,057.00 21,994,108.09 20,352,743.5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11,779,768.24 21,773,108.09 20,404,655.08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的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活动中主营业务所带来 的营业利润。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营业外收支主要为政府补助、固定资产处置损 失和利得。 3、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可能影响苏州国宇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下游行业发展 状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税率变化和宏观政策变动等。首先,苏州国宇主要产品 包括MPP、CPVC塑料电缆保护管、低压开关柜、JP柜、电能计量箱、电缆分支 箱等产品,主要供应用于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各级电力公司,盈利情况依赖于电力 行业发展状况,下游行业的旺盛需求是苏州国宇持续盈利的重要条件;其次,苏 州国宇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以石油化工类产品、铜材和集成电路为主,石油、铜 材和集成电路价格变动等原因带来原材料价格波动对苏州国宇持续盈利能力有 重要影响;再次,苏州国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未来是否能持续享受该税收优惠对苏州国宇盈利能力有重要影响;最后,良好稳 定的宏观环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产业、环保、税收等宏观政策的变动 均可能对苏州国宇持续盈利能力造成影响。苏州国宇业绩稳定的可持续性不存在 重大不确定风险,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与主要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依据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销售模式主要分为客户招投标模式及磋商模式。具体表 现为①各省电力公司业务,该类业务均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苏州国宇目前营销 网络主要集中在江苏、山东地区,现已积极开拓上海、浙江、福建等电力大省业 30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务;②对非法定要求强制性招投标采购的客户主要采用磋商的方式直接进行合同 洽谈。采用该模式销售的主要客户包括无锡燕兴灵通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江苏天 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③与部分客户签订框架合 作协议。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前五大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 6,009.77 16,149.39 17,758.64 营业收入合计 9,107.95 20,285.54 18,661.95 占比 65.99% 79.61% 95.17%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65.99%%、 79.61%、95.17%。 鉴于苏州国宇作为行业内较早涉足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业务的 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已经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先发优势 较为明显。 (2)未来合作的可持续性 苏州国宇与主要客户未来的合作是可持续的,主要基于: 自成立以来,苏州国宇多年来在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 产、销售、品质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管理经验。深厚的行业从业经验、 良好的业界口碑、过硬的专业技术、完善的服务能力为苏州国宇积累了稳定的客 户资源。近年来,在国家电网各级电力公司如:江苏省电力公司、山东省电力公 司等客户的设备招标中持续获得良好的市场占有率。除了在招投标方面表现出 色,苏州国宇也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依靠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培育 了一批优质、稳定的行业客户资源,公司产品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效应,客 户群体持续扩大,品牌认可度亦不断提升。公司长期专注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提高了公司在业内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加上在电力系统多年的业绩,得到了行业 内各方的广泛认可。在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方面,苏州国宇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30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拥有47项专利技术。产品系列丰富,能满足客户对各种规格型号的客户需求。这 些都为其业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3)重要客户范围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5.99%、79.61%、 95.17%,呈下降趋势。 近年来,随着电力公司成本控制和集中采购招标模式的开展,专业化、精细 化的供应商逐渐获得电力公司的青睐。因此,专业厂商正利用自身的产品质量和 价格优势不断扩大相应的市场份额,所在行业市场将趋于集中,竞争将日益激烈。 结合苏州国宇所处的电力行业特点来看,苏州国宇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符合 行业惯例。苏州国宇主要为国家电网建设配套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电力行业是苏州国宇下游应用的主要领域,随着苏州国宇经营规模的扩大、应用 于市场的产品种类的增多,产品质量、口碑形象等得到了电力行业相关客户的广 泛认可,例如,苏州国宇10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由2016年度的3家激增至2018 年1-5月的15家。在稳定并巩固江苏、山东地区电力公司及下辖设备采购单位的 同时,逐步开拓了上海、浙江、福建等地区电力公司及下辖设备采购单位。 (4)对苏州国宇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 苏州国宇主要客户为各省电力公司及下辖设备采购单位,包括江苏省电力公 司、山东省电力公司等省级电力公司以及与电力公司长期合作的无锡燕兴灵通电 力物资有限公司、江苏晴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设备采购单位,同时,公司逐步 开拓了上海、浙江、福建等地区电力公司及下辖设备采购单位。优质的客户资源 优势将给苏州国宇未来拓展业务和稳定盈利起到推动作用。苏州国宇与电力行业 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伴随上述客户所在行业的快速发展的同时,分享其 带来的联动成长。 综上所述,苏州国宇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具备可持续性,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点符合行业惯例。因此,苏州国宇业绩稳定的可持续性不存 在重大不确定风险。 4、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 30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国宇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主要包括内部经营管理水平、技术研发能力和 客户维护和开拓等。首先,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是企业盈利能力的基本驱动要素, 苏州国宇管理团队长期保持稳定并在多年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近 年来苏州国宇在经营管理团队的带领下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其次,公司技术研发 能力是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驱动要素,苏州国宇拥有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多年 来不断根据客户需求提高产品性能,进而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最后,下游客户的 维护和开拓也是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驱动要素,苏州国宇拥有优秀的销售团队和 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通过为新老客户提供优质定制产品,不断提供公司盈利能 力。 5、利润表项目变化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63,903,949.23 99.95% 140,132,819.77 96.26% 122,792,048.05 94.53% 其他业务成本 33,629.06 0.05% 5,450,054.00 3.74% 7,102,460.00 5.47% 合计 63,937,578.29 100.00% 145,582,873.77 100.00% 129,894,508.05 100.00%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销售材 料的材料成本。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成本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59,431,250.94 93.00% 129,440,685.62 92.37% 113,953,824.71 92.80% 直接人工 1,254,547.75 1.96% 2,802,656.40 2.00% 2,036,273.25 1.66% 制造费用 3,218,150.54 5.04% 7,889,477.75 5.63% 6,801,950.09 5.54% 合计 63,903,949.23 100.00% 140,132,819.77 100.00% 122,792,048.05 100.00% 30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期间费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6,004,491.94 6.59% 15,602,060.67 7.69% 17,956,803.27 9.62% 管理费用 2,228,457.86 2.45% 3,681,931.35 1.82% 4,074,934.64 2.18% 研发费用 2,377,169.26 2.61% 6,230,064.52 3.07% 7,939,886.23 4.25% 财务费用 1,586,893.01 1.74% 3,014,738.61 1.49% 3,295,292.20 1.77% 期间费用合计 12,197,012.07 13.39% 28,528,795.15 14.06% 33,266,916.34 17.83% 营业收入 91,079,515.58 202,855,360.23 186,619,543.24 2016 年 度 、 2017 年 度 和 2018 年 1-5 月 , 苏 州 国 宇 期 间 费 用 分 别 为 33,266,916.34元、28,528,795.15元和12,197,012.07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17.83%、14.06%和13.39%。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对费用加强管控,各项期间 费用总额呈逐步下降趋势。 ①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运输费用 4,186,095.12 11,309,256.00 12,426,864.36 职工薪酬 547,916.43 555,857.72 424,055.08 业务招待费 477,379.21 1,450,700.72 1,846,682.00 差旅费 376,154.85 1,107,870.86 1,443,305.04 招投标费用 363,662.84 882,231.29 1,705,290.79 其他 53,283.49 296,144.08 110,606.00 合计 6,004,491.94 15,602,060.67 17,956,803.27 苏州国宇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销售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构 成。报告期内,随着对业务招待费用、差旅费用等各项费用的管控力度加大,销 售费用总额呈现下降趋势。 30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根据苏州国宇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运输费用通常由苏州国宇承担。报 告期内,苏州国宇运输费用和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米、台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运输费用 418.61 1,130.93 1,242.69 电缆保护管销量 161.24 353.70 446.65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5,836 47,428 139,646 报告期内,电缆保护管体积较大,运输成本较高,电缆保护管销量变化是 运输费用变化的主要原因,运输费用波动趋势受主要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的影响, 与销售数量不完全成正相关关系。 报告期,苏州国宇主要产品销售量占比结构如下: I 电缆保护管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MPP 电缆保护管 69.33 43.00% 143.81 40.66% 83.01 18.59% CPVC 电缆保护管 91.91 57.00% 209.89 59.34% 363.64 81.41% 小计 161.24 100.00% 353.70 100.00% 446.65 100.00% II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低压开关柜 73 1.25% 269 0.57% 519 0.37% JP 柜 1,567 26.85% 4,172 8.80% 1,074 0.77% 金属电能计量箱 1,536 26.32% 8,496 17.91% 12,335 8.83% 非金属电能计量箱 2,296 39.34% 34,182 72.07% 125,718 90.03% 电缆分支箱 364 6.24% 309 0.65% - - 小计 5,836 100.00% 47,428 100.00% 139,646 100.00% ②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31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职工薪酬 1,117,139.57 1,142,471.83 1,160,723.64 折旧费用 373,606.15 799,696.72 726,936.02 无形资产摊销 97,813.80 234,753.14 234,753.12 长期待摊费用 81,666.65 195,999.96 147,000.00 办公费用 69,438.71 162,479.82 289,194.19 业务招待费 32,983.00 194,572.90 304,801.40 中介机构费用 - 348,984.91 70,000.00 服务费 133,161.65 342,336.57 419,582.41 税费 - - 326,991.12 其他 322,648.33 260,635.50 394,952.74 合计 2,228,457.86 3,681,931.35 4,074,934.64 苏州国宇管理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管理人员工资、折旧摊销费用等构成。 为了不断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性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的研发 费用投入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公司运营不断规范,对业务招待费用、办公 费用等其他各项费用管控力度加大,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总额呈下降趋势。 ③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研发费用 2,377,169.26 6,230,064.52 7,939,886.23 合计 2,377,169.26 6,230,064.52 7,939,886.23 ④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支出 1,572,255.03 3,171,748.82 3,237,940.32 减:利息收入 2,524.46 205,492.37 26,885.36 手续费 17,162.44 48,482.16 84,237.24 31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合计 1,586,893.01 3,014,738.61 3,295,292.20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 (3)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的资产减值损失均为坏账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坏账准备 579,097.81 1,548,797.21 -686,524.20 (4)营业外收支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政府补助 80,000.00 50,000.00 - 其他营业外收入 26,704.93 - - 营业外收入合计 106,704.93 50,000.00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46,953.45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 61,072.40 营业外支出合计 346,953.45 - 61,072.40 6、毛利率分析 (1)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90,890,106.31 197,246,896.57 179,218,801.45 主营业务成本 63,903,949.23 140,132,819.77 122,792,048.05 主营业务毛利率 29.69% 28.96% 31.48%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未发生较大变动。 (2)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分产品毛利和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31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电缆保护管 22,040,008.11 31.41% 44,139,918.16 31.80% 48,652,570.76 35.18%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4,946,148.97 23.87% 12,974,158.64 22.20% 7,774,182.64 18.99% 合计 26,986,157.08 29.69% 57,114,076.80 28.96% 56,426,753.40 31.48% 苏州国宇盈利能力较强,综合毛利率较为稳定,主要产品电缆保护管毛利率 2017年和2018年1-5月相比2016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竞标导致的产品价格有所降 低。同时,石油价格波动导致化工原材料价格有所上涨所导致。 (3)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产品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列示如下: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MPP 电缆保护管 50.70% 24.66% 43.90% 24.08% 35.73% 28.18% CPVC 电缆保护管 25.05% 46.38% 27.55% 42.01% 41.44% 41.23% JP 柜 12.62% 20.54% 15.81% 20.97% 5.63% 17.49% 低压开关柜 2.06% 16.37% 4.19% 24.70% 7.99% 17.84% 其他产品 9.57% 27.59% 8.55% 28.79% 9.21% 20.83% 合计 100.00% 29.69% 100.00% 28.96% 100.00% 31.48% 报告期内,MPP电缆保护管和CPVC电缆保护管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较为稳 定,维持在70%左右。其中,MPP电缆保护管收入占比持续增高,而CPVC电缆 保护管收入占比略有下降。报告期内,2017年度和2018年1-5月总体毛利率较 2016年略有下降,主要系MPP电缆保护管收入占比持续提高,其毛利率较CPVC 电缆保护管低。 (4)对比分析苏州国宇各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差异情况,并 结合行业环境、产品价格、成本等说明苏州国宇各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具体原因 ①苏州国宇各产品的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分产品毛利和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1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销售金额 毛利率 销售金额 毛利率 销售金额 毛利率 电缆保护管 2,204.00 31.41% 4,413.99 31.80% 4,865.26 35.18%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494.61 23.87% 1,297.42 22.20% 777.42 18.99% 合计 2,698.62 29.69% 5,711.41 28.96% 5,642.68 31.48% 苏州国宇盈利能力较强,综合毛利率较为稳定,主要产品电缆保护管毛利 率 2017 年和 2018 年 1-5 月相比 2016 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竞标导致的产品价格 有所降低。同时,石油价格波动导致化工原材料价格有所上涨所导致。 ②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比较 I 电缆保护管 公司简称(证券代码)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元枫管道(837671) 28.18% 27.38% 21.40% 管通实业(838439) 28.34% 24.82% 22.93% 融汇管通(833104) 18.90% 23.17% 27.54% 兴华股份(832452) 32.28% 38.57% 38.22% 平均值 26.93% 28.49% 27.52% 苏州国宇 31.41% 31.80% 35.18%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 根据上表,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的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是因为 苏州国宇电缆保护管与元枫管道、管通实业、融汇管通的主要产品及主要用途 有一定的差异,上述公司的主要产品及主要用途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 主要产品 主要用途 市政建筑类 PVC 管材、民用 元枫管道 建筑类 PVC 管材、民用建筑 建筑领域 类 PVC 型材三类产品 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含塑料 管通实业 管材及其他塑料制品)与提 适用于多项工程施工 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服务 大口径远距离水源水管、市 满足农业、工业、市政等多场景管道 融汇管通 政管网给排水管材、海绵城 需求(排水、保温、穿线) 市系统 31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公司 主要产品 主要用途 聚氯乙烯、聚乙烯、改性聚 兴华股份 丙烯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系 主要应用于市政、电力、通信等领域 列管道等 氯化聚氯乙烯及硬聚氯乙烯 苏州国宇 塑料电缆导管、非开挖用改 主要应用于电力领域 性聚丙烯塑料电缆导管 根据上表,苏州国宇与元枫管道、管通实业、融汇管通等公司的主要产品 存在一定的差异,应用领域不尽相同,产品工艺及技术水平上也存在差异,毛 利率与上述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苏州国宇与兴华股份主要产品及主要用 途相近,2016 年度、2018 年度毛利率相近,2017 年度苏州国宇由于毛利率较低 的 MPP 占电缆保护管销售数量比重由 46.30%上升为 63.63%,造成电缆保护管综 合毛利率下降为 31.80%。 II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公司简称(证券代码)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鲁亿通(300423.SZ) 34.83% 31.93% 31.30% 森源电气(002358.SZ) 30.09% 24.58% 24.39% 双杰电气(300444.SZ) 28.51% 28.25% 30.39% 平均值 31.14% 28.25% 28.69% 苏州国宇 23.87% 22.20% 18.99% 根据上表,苏州国宇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 上升变动趋势一致。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各年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 为,上述同行业公司为上市公司,在行业有较高影响力,产品附加值较高。苏 州国宇自 2016 年下半年才开始规模生产销售电气产品,与上述同行业公司在技 术力量、产品结构及客户上存在一定差距。同时,苏州国宇与同行业公司主要 产品及主要用途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 主要产品 主要用途 各种型号的高低压成套设备 鲁亿通 及智能化预装式变电站、绝 供电、建筑配电、市政建设等行业 缘母线槽、电缆桥架等 森源电气 生产智能型高、中压发、输、 新能源、供电、建筑配电等行业 31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配电装置以及变压器及其元 器件 包括环网柜、箱式变电站、 适用于电力、铁路、地铁、市政建设、 双杰电气 柱上开关、高低压成套开关 电动汽车等多领域 柜其他配电自动化设备 苏州国宇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 主要应用于电力领域 ③各产品毛利率波动原因分析 I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产品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列示如下: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MPP 电缆保护管 50.70% 24.66% 43.90% 24.08% 35.73% 28.18% CPVC 电缆保护管 25.05% 46.38% 27.55% 42.01% 41.44% 41.23% JP 柜 12.62% 20.54% 15.81% 20.97% 5.63% 17.49% 低压开关柜 2.06% 16.37% 4.19% 24.70% 7.99% 17.84% 其他产品 9.57% 27.59% 8.55% 28.79% 9.21% 20.83% 合计 100.00% 29.69% 100.00% 28.96% 100.00% 31.48%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69%、28.96%和 31.48%,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5 月总体毛利率较 2016 年略有下降,主要系 MPP 电缆保 护管收入占比持续提高,其毛利率较 CPVC 电缆保护管低。 II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变动情况如下: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幅度 毛利率 变动幅度 毛利率 MPP 电缆保护管 24.66% 0.58% 24.08% -4.10% 28.18% CPVC 电缆保护管 46.38% 4.37% 42.01% 0.78% 41.23% JP 柜 20.54% -0.43% 20.97% 3.48% 17.49% 低压开关柜 16.37% -8.33% 24.70% 6.86% 17.84% 以下结合苏州国宇主要产品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等因素分析毛利率的 变动情况: iMPP电缆保护管 31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量(万米) 69.33 143.81 83.01 平均单价 66.47 60.22 76.97 平均单价变动率 10.38% -21.77% - 平均单位成本 50.08 45.72 55.28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率 9.54% -17.30% - 苏州国宇 MPP 电缆保护管 2018 年 1-5 月、2017 年度、2016 年度的毛利率 分别为 24.66%、24.08%和 28.18%。 2017 年度与 2016 年度相比,MPP 电缆保护管的平均单价较上年下降 21.77%, 主要原因是 MPP 电缆保护管中标价格下降,且中标产品的管材口径规格变化, 导致平均单价下跌。产品管材口径规格变化,造成产品平均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同时,MPP 电缆保护管投入材料单一,其主要原材料聚丙烯 2017 年度先跌后涨, 导致 MPP 电缆保护管全年平均单位成本下降,较 2016 年度下降 17.30%,最终导 致该产品的毛利率下降 4.10%。 2018 年 1-5 月与 2017 年度相比,MPP 电缆保护管的平均单价较上年上升 10.38%,主要是苏州国宇中标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减少了 材料上升的影响,最终导致该产品的毛利率上升 0.58%。 iiCPVC电缆保护管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量(万米) 91.91 209.89 363.64 平均单价 24.92 23.77 19.28 平均单价变动率 4.86% 23.26% - 平均单位成本 13.36 13.78 11.33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率 -3.04% 21.63% - 苏州国宇 CPVC 电缆保护管 2018 年 1-5 月、2017 年度、2016 年度的毛利率 分别为 46.38%、42.01%和 41.23%。 2017 年度与 2016 年度相比,CPVC 电缆保护管的平均单价较上年上升 23.26%, 主要是 CPVC 电缆保护管销售规格产生变化,小规格型号产品大幅减少,“32*2.5” 31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等规格产品不再生产销售,整体销售数量下降,导致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 分别上升 23.26%、21.63%。由于 CPVC 电缆保护管投入材料品种不像 MPP 电缆保 护管单一,受原材料变动影响分散,主要原材料碳酸钙 2017 年度价格波动较小, 导致该产品 2017 年度较 2016 年波动较小,毛利率上升 0.78%。 2018 年 1-5 月与 2017 年度相比,CPVC 电缆保护管的平均单价较上升 1.15 元/万米,上升幅度为 4.86%,主要是 CPVC 电缆保护管销售中标价格上升,导致 平均单价上升;CPVC 电缆保护管的平均成本价较上年下降 0.42 元/万米,下降 幅度为 3.04%,原因为原材料 2018 年 1-5 月价格基本与 2017 年持平,同时苏州 国宇生产与存货内部管理有所加强,产品废品率有所降低,最终导致该产品的 毛利率上升 4.37%。 iiiJP柜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量(台) 1,567.00 4,172.00 1,074.00 平均单价 7,319.46 7,474.21 9,397.09 平均单价变动率 -2.07% -20.46% - 平均单位成本 5,816.05 5,906.87 7,753.68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率 -1.54% -23.82% - 苏州国宇 JP 柜 2018 年 1-5 月、2017 年度、2016 年度的毛利率分别为 20.54%、 20.97%和 17.49%; 2017 年度与 2016 年度相比,JP 柜平均单价下降 20.46%,主要是苏州国宇 2016 年度中标 JP 柜主要为 400KVA 型号,2017 年度中标 JP 柜规格型号多样化, 产品销售结构变化造成平均单价下降;同理,平均单位成本相应下降。2016 年 度才开始规模生产销售电气产品,工艺及生产管理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2017 年度 JP 柜销售额上升,平均销售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平均单价,最终导致该产品 的毛利率上升 3.48%。 2018 年 1-5 月与 2017 年度相比,JP 柜平均单价下降 2.07%;平均单位成本 下降 1.54%,主要原因为 JP 柜销售平均价格有所下降,同时,按照客户的要求, JP 柜产品投料及工艺结构有所变化,生产投料减少了熔断器的使用,平均单位 31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成本有所降低,最终导致该产品的毛利率下降 0.43%。 iv低压开关柜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量(台) 73.00 269.00 519.00 平均单价 25,628.77 30,698.51 27,598.52 平均单价变动率 -16.51% 11.23% - 平均单位成本 21,433.34 23,115.98 22,674.20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率 -7.28% 1.95% - 苏州国宇低压开关柜 2018 年 1-5 月、2017 年度、2016 年度的毛利率分别 为 16.37%、24.70%和 17.84%; 2017 年度与 2016 年度相比,低压开关柜平均单价上升 11.23%,主要原因 是苏州国宇 2016 年下半年才开始规模生产销售电气产品,低压开关柜平均单位 成本 2017 年较 2016 年度波动较小,2017 年度销售无锡广盈实业有限公司 103 台低压开关柜平均单价较高,最终导致该产品的毛利率上升 6.86%。 2018 年 1-5 月与 2017 年度相比,低压开关柜平均单价下降 16.51%,平均 单位成本下降 7.28%;主要原因为 2018 年 1-5 月低压开关柜销售额有一定的下 降;同时,销售产品规格型号变动,低压开关柜的平均售价较低,最终导致该 产品的毛利率下降 8.33%。 7、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46,953.4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10,000.00 26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26,704.93 - -61,072.40 外收入和支出 小计 -210,248.52 260,000.00 -61,072.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537.28 39,000.00 -9,160.86 31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78,711.24 221,000.00 -51,911.54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78,711.24元、221,000.00 元及-51,911.54元,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由 于金额较少,对报告期内净利润的稳定性无重大影响。 8、结合收入确认时点及其依据、营业成本构成和结转方法、期间费用构成 等说明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1)收入确认时点及其依据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收入确认政策、成本结转方法保持一致,未发生变更。 公司主要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为: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货物送达客户指定 地点,主要风险及报酬已经发生转移,在取得客户的验收凭证后确认销售收入。 (2)营业成本构成和结转方法 公司属于制造行业,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人工成本、制造费用。营 业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并按实际销售数量结转当月营业成本。 (3)期间费用构成 期间费用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①销售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运输费用 4,186,095.12 11,309,256.00 12,426,864.36 职工薪酬 547,916.43 555,857.72 424,055.08 业务招待费 477,379.21 1,450,700.72 1,846,682.00 差旅费 376,154.85 1,107,870.86 1,443,305.04 招投标费用 363,662.84 882,231.29 1,705,290.79 其他 53,283.49 296,144.08 110,606.00 合计 6,004,491.94 15,602,060.67 17,956,803.27 苏州国宇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销售人员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构 32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成。报告期内,苏州国宇逐步加强了对运输费的配载管理,同时,对业务招待费 用、差旅费用等各项费用的管控力度也有所加强,销售费用总额呈现下降趋势。 ②管理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职工薪酬 1,117,139.57 1,142,471.83 1,160,723.64 折旧费用 373,606.15 799,696.72 726,936.02 无形资产摊销 97,813.80 234,753.14 234,753.12 长期待摊费用 81,666.65 195,999.96 147,000.00 办公费用 69,438.71 162,479.82 289,194.19 业务招待费 32,983.00 194,572.90 304,801.40 中介机构费用 - 348,984.91 70,000.00 服务费 133,161.65 342,336.57 419,582.41 税费 - - 326,991.12 其他 322,648.33 260,635.50 394,952.74 合计 2,228,457.86 3,681,931.35 4,074,934.64 苏州国宇管理费用主要由管理人员工资、折旧摊销费用等构成。随着公司运 营不断规范,对业务招待费用、办公费用等其他各项费用管控力度加大,报告期 内管理费用总额呈下降趋势。 ③研发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研发费用 2,377,169.26 6,230,064.52 7,939,886.23 合计 2,377,169.26 6,230,064.52 7,939,886.23 为了不断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性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的 研发费用投入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④财务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2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支出 1,572,255.03 3,171,748.82 3,237,940.32 减:利息收入 2,524.46 205,492.37 26,885.36 手续费 17,162.44 48,482.16 84,237.24 合计 1,586,893.01 3,014,738.61 3,295,292.20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 (4)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 苏州国宇客户主要集中在各级电力公司及其指定的设备采购单位。两大电网 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省级电力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均按年度安排,建设项目从项目申 报与审批、招投标组织到项目施工、设备供货等在年度内依序展开。一般来说, 从一季度开始,各批次物资招投标陆续展开;项目施工一般会避开寒冷冬季和春 节假期,设备采购和供货主要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因此,行业内企业的销售 实现一般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下半年的销售收入明显高于上半年。综合以上因素, 苏州国宇经营的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46,334,773.16 50.98% 37,102,437.90 18.81% 16,773,980.83 9.36% 第二季度 44,555,333.15 49.02% 42,056,877.16 21.32% 51,079,974.01 28.50% 第三季度 - - 49,330,235.81 25.01% 49,609,838.56 27.68% 第四季度 - - 68,757,345.70 34.86% 61,755,008.05 34.46% 合计 90,890,106.31 100.00% 197,246,896.57 100.00% 179,218,801.45 100.00% 苏州国宇产品MPP、CPVC塑料电缆保护管、低压开关柜、JP柜、电能计量箱、 电缆分支箱等产品的下游行业主要为电力行业,行业内企业的销售实现一般主要 集中在下半年,下半年的销售收入明显高于上半年,苏州国宇销售收入的季节性 特征较为明显。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各季度营业收入与产品季节波动情况相符。 32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苏州国宇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保证收入及成本确认的准确性、完整性。苏州 国宇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跨期转结成本、费用的情形。 (五)其他信息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交易标的的经营 状况。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 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多年来主要从事智能配电网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 内领先的智能配电网设备制造企业。上市公司确立了成为智能配电网系统解决方 案和设备的提供商这一战略目标,以智能中压开关设备、配电自动化终端、变电 站自动化系统、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为代表的智能配电网设备作为公司产品主要发 展方向。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MPP、CPVC电缆保护管,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是标的公司的核心产品,与上市公 司的智能配电网设备均应用于电力领域,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下 属各省电力公司的服务能力。此外,标的公司业务拓展方向也符合上市公司战略 发展需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扩充产品线、拓展优质客户,增强研发 能力,更有效的控制采购成本。 (1)扩充上市公司产品线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智能配电网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而标的公 司主要产品则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 和标的公司均生产电气成套设备,在原材料构成、制造工艺等方面存在较多共同 点。上市公司产品与标的公司产品均应用于电力领域。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 将扩充产品线,丰富业务结构,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提高上市公 32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拓展上市公司优质客户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各级电力公司及其指定的设备采购单 位,客户渠道互相补充,拥有良好的协同效应。通过本次收购,上市公司将迅速 获得标的公司的优质客户资源,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市场知名度和市场拓展能 力。 (3)增强上市公司研发能力 上市公司的智能配电网设备和标的公司的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产品在原理、结 构、原材料构成、制造工艺等方面拥有较多共同点。双方研发团队将相互交流、 相互借鉴,核心技术可以方便共享,取长补短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研 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 (4)控制上市公司采购成本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包括电子元器件、金属材 料、钣金件以及线缆等辅材,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通过本次 交易,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共享优质供应商资源,提升采购环节的话语权,控 制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智能配电网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而标的公 司主要产品则为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 和标的公司均生产电气成套设备,在原材料构成、制造工艺等方面存在较多共同 点。上市公司产品与标的公司产品均应用于电力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新增MPP、CPVC电缆保护管业务,使得主要产品类型得到丰富,下游领域 得到拓宽,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提高。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标的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独立自主 性,保留原有管理团队与经营模式,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对其严格 要求,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及人员等方面进行整合,促进双方协同、健康 32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发展。具体整合计划详见本章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 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之“(二)本次交 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之“1、整合计划及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 的影响”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大烨智能作为上市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客户储备、资产规模及融 资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将得到 进一步加强,产品种类将得到有效丰富,优质客户将得到迅速拓展,资产规模也 将得到提高,形成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 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需相应提升。同时,上市公司与 苏州国宇双方研发技术、产品市场与客户资源能否有效整合,管理团队、企业文 化、组织机构能否有效融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财务安全性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资产负债率 水平如下: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流动资产/资产合计 84.85% 64.39% 86.45% 65.33% 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 15.15% 35.61% 13.55% 34.67% 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96.31% 96.73% 95.91% 96.70% 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3.69% 3.27% 4.09% 3.30% 资产负债率 23.80% 26.95% 22.09% 27.07% 流动比率 3.70 2.47 4.08 2.50 速动比率 3.46 2.28 3.92 2.35 本次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有下降,主 要原因是资产增加幅度超过负债增加幅度,且标的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 比例较高。然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流动比率和 32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速动比率也处于合理水平,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仍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整合计划及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将保持其经营 实体存续并由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为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务、机构及人员等方面制定了整合计划,具体如下: (1)业务整合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扩充产品线,丰富业务结构,有助于增强上市公 司综合竞争能力。为最大程度发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在业务层面的协同效应, 在保持标的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独立自主性以及保留原有管理团队与经营模 式的前提下,双方将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融合,发 挥双方各自优势,共享双方优质资源,实现整体及各方平衡、有序、健康的发展。 (2)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按上市公司的管理标准,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 计划,合理预测和控制营运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的金额,合理组织和筹措 资金,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转的同时,加速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提高经济效 益。 (3)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财务核算体系。上市公司将按照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运作,统筹标的公司的资金使 用和外部融资,防范标的公司的运营、财务风险,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 效率,实现内部资源的统一管理及优化。 (4)机构和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以独立法人的主体形式运营,维持主要机构、 人员的独立与完整。上市公司在保证标的公司核心团队和管理层稳定的同时,有 32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权提名标的公司部分董事,优化标的公司日常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建立 符合上市公司整体经营需求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人员的任免、培训、 激励制度,提升标的公司整体营运效率与管理水平。 2、交易当年和未来三年上市公司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交易当年和未来三年,上市公司将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及人员等方面 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双方协调、健康发展。在双方顺 利整合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拟执行下列发展计划: (1)提升公司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成长性依赖于不断提高的技术水平。持续创新能 力是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坚持 以科技创新为导向,在现有研发能力的基础上,通过长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和研发 激励机制,进一步壮大研发队伍;积极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 的产学研结合体,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行业内的技术交流 与合作,不断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投入力度,提高公司产品的科 技附加值,提高公司技术创新水平。 (2)强化与主要客户深度合作关系 公司将立足于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依托于较强的研发创新 实力,不断提高现有产品的品质,进一步壮大技术服务团队,同时加快新产品的 更新换代速度,使公司可以更及时、有效地满足下游客户的生产、加工需要,在 推动客户提升制造工艺、优化产品性能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公司将在与主 要客户建立相互协作、互利共惠的良性合作关系的同时,着力培育一批生产规模 较大、综合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优质客户,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提升公司人才优势 为保障公司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公司将在人才引进、员工培养、薪酬激励 等多个方面加强人力资源建设。首先,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聘请行业内的 优秀人才,充实公司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管理等部门,从而满足公司未来高速 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实施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公司实施业务 32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发展计划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进一步完善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和薪酬激励机制, 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潜能,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 发展。 (4)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技术、产品创新速度的不断加快对公司的生产工艺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在未来发展中,公司将坚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为新产品创新提 供配套的技术支持,建立包括产品研发、生产、加工、产品应用在内的一体化创 新体系。通过不断完善的精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流程有效提升产品质量, 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技术优势、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 (5)加强公司管理和优化组织结构 公司将逐步完善以制度管理和企业文化为基础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实施科学 化管理,以适应快速发展过程对公司带来的管理需求。公司将在现有管理模式的 基础上,建立专业化的岗位职责体系、合理的目标管理体系、科学的考评体系及 考评结果应用体系,以“精、准、细、严”为基本原则,通过提升改造员工素质,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强化协作管理,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此外,公司将以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为经营宗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率。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 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水 平如下: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销售毛利率(%) 24.64 27.15 30.11 29.38 销售净利率(%) 8.47 10.50 16.16 14.10 每股收益(元/每股) 0.05 0.09 0.32 0.37 32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及因筹划和实施本次交易所 可能发生的差旅费等支出。上市公司及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 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32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048,897.08 12,558,073.03 8,075,182.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24,867,568.46 116,595,313.37 60,449,957.46 预付款项 2,280,303.86 3,784,345.12 7,100,340.73 其他应收款 3,771,783.49 5,026,699.39 8,563,981.16 存货 14,395,420.32 18,054,728.05 38,089,992.1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36,245.04 212,5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154,300,218.25 156,231,658.96 122,279,453.8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9,175,939.09 50,284,387.75 51,774,907.96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879,192.42 9,977,006.22 10,211,759.36 开发支出 33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55,333.39 637,000.04 833,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5,066.01 558,201.34 325,881.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255,530.91 61,456,595.35 63,145,549.08 资产总计 214,555,749.16 217,688,254.31 185,425,002.97 (续上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5,500,000.00 55,500,000.00 47,5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9,245,387.41 34,065,880.39 37,801,805.28 预收款项 16,600.00 178,800.00 166,800.00 应付职工薪酬 565,632.00 509,373.66 454,273.35 应交税费 1,018,181.60 11,414,306.03 5,470,799.06 其他应付款 675,789.97 86,793.05 92,332.1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7,021,590.98 101,755,153.13 91,486,009.8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33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负债合计 87,021,590.98 101,755,153.13 91,486,009.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593,310.12 4,593,310.12 2,393,899.31 未分配利润 52,940,848.06 41,339,791.06 21,545,093.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534,158.18 115,933,101.18 93,938,993.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4,555,749.16 217,688,254.31 185,425,002.97 (二)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1,079,515.58 202,855,360.23 186,619,543.24 减:营业成本 63,937,578.29 145,582,873.77 129,894,508.05 税金及附加 659,808.72 1,914,945.53 611,702.70 销售费用 6,004,491.94 15,602,060.67 17,956,803.27 管理费用 2,228,457.86 3,681,931.35 4,074,934.64 研发费用 2,377,169.26 6,230,064.52 7,939,886.23 财务费用 1,586,893.01 3,014,738.61 3,295,292.20 其中:利息费用 1,572,255.03 3,171,748.82 3,237,940.32 利息收入 2,524.46 205,492.37 26,885.36 资产减值损失 579,097.81 1,548,797.21 -686,524.20 加:其他收益 30,000.00 210,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736,018.69 25,489,948.57 23,532,940.35 33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加:营业外收入 106,704.93 5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346,953.45 - 61,072.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3,495,770.17 25,539,948.57 23,471,867.9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94,713.17 3,545,840.48 3,119,124.4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601,057.00 21,994,108.09 20,352,743.5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1,601,057.00 21,994,108.09 20,352,743.54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601,057.00 21,994,108.09 20,352,743.54 (三)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5,077,993.66 160,184,872.12 189,434,744.2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99,229.39 33,377,825.50 137,891,411.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977,223.05 193,562,697.62 327,326,155.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8,531,510.54 130,127,834.29 170,315,887.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77,118.18 4,304,544.05 3,340,312.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885,897.33 9,978,171.65 5,923,010.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02,607.90 47,753,902.38 140,668,740.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197,133.95 192,164,452.37 320,247,950.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910.90 1,398,245.25 7,078,205.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3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300,935.45 1,156,180.43 1,734,188.72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00,935.45 1,156,180.43 1,734,188.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00,935.45 -1,156,180.43 -1,734,188.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 63,500,000.00 47,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0 63,500,000.00 47,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 55,500,000.00 47,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044,449.41 3,389,787.96 3,237,940.32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44,449.41 58,889,787.96 50,737,940.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4,449.41 4,610,212.04 -3,237,940.3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65,295.76 4,852,276.86 2,106,076.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50,146.81 3,997,869.95 1,891,793.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84,851.05 8,850,146.81 3,997,869.95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上市公司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2017年1月1日已经完成,苏州国 宇以2017年1月1日起即已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衡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编 33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制的2017年度、2018年1-5月备考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衡专 字【2018】00959号”《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经审阅的2017 年度及2018年1-5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0,845,201.99 61,298,522.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59,148,458.67 312,158,154.00 预付款项 4,908,612.64 6,089,910.0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126,954.75 13,746,409.5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4,883,357.52 41,551,657.4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85,236,245.04 355,212,5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77,148,830.61 790,057,153.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0,166,364.67 131,843,177.27 在建工程 3,575,162.48 871,00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0,077,059.58 50,629,707.74 33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开发支出 商誉 232,695,708.64 232,695,708.64 长期待摊费用 2,360,263.94 790,363.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80,713.07 1,816,267.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8,873,033.08 57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9,828,305.46 419,216,230.35 资产总计 1,206,977,136.07 1,209,273,383.84 (续上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5.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5,500,000.00 55,5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64,686,462.72 175,611,781.30 预收款项 22,946.15 180,300.00 应付职工薪酬 2,039,246.43 3,321,600.65 应交税费 6,839,435.08 17,319,886.43 其他应付款 85,508,408.44 64,583,766.3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14,596,498.82 316,517,334.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355,841.75 6,508,197.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88,025.04 4,308,790.39 33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643,866.79 10,816,987.61 负债合计 325,240,365.61 327,334,322.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36,384,953.21 840,067,561.34 少数股东权益 45,351,817.25 41,871,500.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1,736,770.46 881,939,061.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06,977,136.07 1,209,273,383.84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03,806,359.11 539,046,218.09 其中:营业收入 203,806,359.11 539,046,218.0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80,308,332.61 454,801,689.33 其中:营业成本 148,472,012.03 380,660,887.0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989,601.13 4,517,045.67 销售费用 13,847,335.20 31,391,054.00 管理费用 10,094,544.18 19,262,459.96 研发费用 7,200,734.89 16,772,805.60 财务费用 -3,477,448.37 -1,672,276.27 其中:利息费用 1,572,255.03 3,171,748.82 利息收入 5,095,598.38 4,992,811.67 资产减值损失 2,181,553.55 3,869,713.34 33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加:其他收益 783,155.47 1,125,022.8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10,441.73 2,690,931.0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891,623.70 88,060,482.67 加:营业外收入 194,195.11 549,093.31 减:营业外支出 396,694.03 59,657.2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689,124.78 88,549,918.75 减:所得税费用 3,291,415.81 12,549,368.7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397,708.97 76,000,550.0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397,708.97 76,000,550.0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3,480,317.10 6,598,232.43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917,391.87 69,402,317.5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税 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33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397,708.97 76,000,550.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917,391.87 69,402,317.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480,317.10 6,598,232.43 33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本次交易后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苏州国宇成 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和苏州国宇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了避免本次重组后产生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杰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 诺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上 市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 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不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 业务活动,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停止经营该等业务,或将该等业务纳入上市公司,或者 将该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如本人 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 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本人违反上述 34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 损失。 4、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 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5、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同时,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出具的书面承诺,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交易对方在标的公司的服务期限及竞业禁 止方面存在如下安排: 1、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吴 国栋、王骏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不得从标的公司离职,同时将确保标的公司董事、 监事及现有高管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并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 确保标的公司业务平稳过渡。 2、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吴国栋、王骏承诺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 年内,交易对方蔡兴隆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 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 以他人名义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届时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 系的经营活动,也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标 的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不得在同上市公 司、标的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不以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以外的名义为标的公司现有客户提供服务。如其附属企 业仍存在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业务或拥有该等业务资 产,应向上市公司如实披露该等同类营业的经营状况、经营收益或业务资产的资 产状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的决定,按照如下方式分别处理: (1)如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决定收购该等企业股权或业务资产的,交易对 方应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以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的方式将该等同类营业或资产 34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转移至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 (2)如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不予收购的,业绩承诺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清 理、注销该等同类营业或将资产转给其他非关联方,并将转让所得全部上缴至上 市公司。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中的吴国栋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成 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苏州国宇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苏州国宇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关联自然人 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国栋为苏州国宇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苏州 国宇65.71%股权。 ②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国栋外,蔡兴隆、王骏分 别持有苏州国宇20.00%、14.29%股权。 ③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关联自然人外,标的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如下: 34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吴法男,标的公司监事,其基本情况详见“第三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之“(九)标的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安 排”。 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标的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标的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关联法人 ①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国栋控制或控股的 企业及其他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二节 交易各方情况”之“二、交易对 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另外,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有从事个体经 营情形,其控制的个体工商户亦为标的公司关联方。 ②除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关联自然 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其他 企业,请参见“第二节 交易各方情况”之“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2、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2042号”《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 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苏州国宇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5月的关联 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4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苏州百事通通信网络安装工程 材料采购 74,116.24 423,567.52 37,606.84 有限公司 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 - 2,013,675.21 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 - - 572,649.57 苏州华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电费分割 630,633.45 686,265.38 - 苏州华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叉车 - 44,444.44 合计 704,749.69 1,154,277.34 2,623,931.62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5月,苏州国宇关联采购金额分别占当期营业总 成本的2.02%、0.79%及1.10%,所占比例较小。 其中,2016年度,苏州国宇与龙兴线缆之间发生的设备采购为电缆保护管生 产线,材料采购为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生产所需的电线电缆;报告期内,苏州国宇 与苏州百事通通信网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采购钼铬 红、碳酸钙(重质)等CPVC电缆保护管原材料。关联方采购价格依据当地市场 公开报价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用电量需求增加,因此,自2017年起,公 司用电缺口临时由华能高分子的电房供电,华能高分子每月末按苏州国宇实际用 电量开票,公司取得华能高分子发票后,支付电费款项。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 3,315,092.67 - 苏州利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25,982.91 - - 苏州华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 - 7,102,460.00 合计 - 525,982.91 3,315,092.67 7,102,460.00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5月,苏州国宇关联销售金额分别占当期营业总 收入的3.81%、1.63%及0.58%,占比较小且呈下降趋势。其中,2017年度,苏 州国宇与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材料销售为电缆线生产所需铜丝、铜 34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材料,因苏州国宇生产的低压电器成套设备更新换代,故将不再使用的部分铜丝 与铜材料销售给苏州龙兴线缆有限公司;2018年1-5月,苏州国宇与苏州利佰电 力物资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向其销售MPP电缆保护管。关联方 销售价格依据当地市场公开报价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3)关联担保 截至2018年5月31日,吴法男、吴国栋为苏州国宇在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80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4)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标的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存在无偿资金拆借,明细如下: ①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方 拆入金额 偿还金额 拆入金额 偿还金额 拆入金额 偿还金额 吴法男 - - - - 996,950.00 8,096,950.00 苏州华能高分子 - - - - 51,158,550.00 32,288,398.61 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 - - - - 52,155,500.00 40,385,348.61 2016年,吴法男向苏州国宇拆入资金用于其生产经营所需,且未向苏州国宇 收取利息。 ②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方 拆出金额 收回金额 拆出金额 收回金额 拆出金额 收回金额 吴国栋 5,000,000.00 5,000,000.00 13,049,263.79 20,504,263.79 7,275,000.00 120,000.00 吴法男 3,600,000.00 3,600,000.00 1,800,000.00 1,800,000.00 - - 王静 - - 549,231.12 549,231.12 - - 苏州龙兴线 - - 3,500,000.00 3,500,000.00 65,991,900.00 82,628,865.76 缆有限公司 合计 8,600,000.00 8,600,000.00 18,898,494.91 26,353,494.91 73,266,900.00 82,748,865.76 34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报告期内,苏州国宇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情形。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第一条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 拟购买资产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前述有关各方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受理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前,解决对拟购 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苏州国宇已对历史上存在的非经营性占款进 行了全面清理,均已偿还或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8年5月末,苏州国宇不存在 关联方占用资金未偿还情形。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应收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关联方 坏账准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备 苏州利佰电力物 615,400.00 18,462.00 - - 999,030.00 29,970.90 资有限公司 苏州华能高分子 - - - - 8,309,878.20 249,296.35 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 615,400.00 18,462.00 - - 9,308,908.20 279,267.25 ②其他应收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吴国栋 - - - - 7,455,000.00 223,650.00 2016年末,苏州国宇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国栋向苏州国宇拆借资金未及 时偿还,根据规范化经营的要求,吴国栋已对历史上占用苏州国宇资金进行了清 偿。 ③应付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4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关联方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苏州百事通通信网络安装工程有 542,290.00 455,574.00 - 限公司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系采购原材料款项未支付完毕所致。 ④其他应付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2018.5.31 2017.12.31 2016.12.31 吴法男 115,000.00 - -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其他应付款余额系费用报销款项未支付所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上市公司不会因此新增关联交易。 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 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大烨智能按市场价格向苏州国宇销售部分低压开关柜、JP 柜、 柱上断路器等产品,具体销售内容、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低压开关柜 - 4,449,396.09 JP 柜 3,561,538.46 柱上开关 723,931.62 2,895,726.50 - 合计 723,931.62 2,895,726.50 8,010,934.56 上述销售的应收账款结算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34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期初余额 3,388,000.00 4,167,000.00 - 应收账款增加 847,000.00 3,388,000.00 9,372,793.43 本期结算金额 - 4,167,000.00 5,205,793.43 期末余额 4,235,000.00 3,388,000.00 4,167,000.00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尚未结算的款项金额为 4,235,000.00 元,尚未结算 的款项在正常信用期内,不存在逾期或无法收回的情形。 (四)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杰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 容如下: “1、本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本次交易 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 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 当的利益,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损失的,本 人同意赔偿全部损失。” 同时,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亦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承诺内容如下: 34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 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 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在 任何情况下,不会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 34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 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及苏州国宇股东 会审议通过,尚需履行的批准或核准程序包括: 1、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 提,未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 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审批 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 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 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累计涨跌幅为21.61%。同期创业板综指(399102.SZ)、证监会行业电气设备指 数(882210.WI)累计涨跌幅分别为2.30%、0.00%。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 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公司股票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达 到19.30%、21.6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 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5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条件; 此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 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或修改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 或修改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 (三)交易标的评估作价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第0743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苏州国宇在评估基准日 的全部股东权益12,753.42万元,评估价值45,251.29万元,评估增值32,497.87 万元,增值率254.82%。综合考虑本次交易为大烨智能带来的产业协同效应,经 交易各方协商,苏州国宇70.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31,500.00万元,较苏州国宇 70.0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31,675.90万元溢价-0.56%。交易标的评估情况详见本 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 前景较好,综合竞争力强,预计未来业绩增长明显。评估机构主要使用基于未来 盈利预测而进行估值的收益法,导致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相较于对应的 净资产增值较高。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 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 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不到 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 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评估增 值较大及溢价交易的风险。 (四)商誉减值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 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 35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的商誉为 232,695,708.64元,如果出现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行情恶化,客户需求变化,行 业竞争加剧,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经 营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那么购买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存在减值风险,从 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和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 度以及2021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3,500.00万元、 4,200.00万元、4,800.00万元和5,500.00万元。同时,在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上 市公司应当在每年的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标的公司的净利润实现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与上述相应年度所承 诺的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在业绩承诺 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方需根据实际净 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比例,向上市公司作出业绩承诺补偿。 上述业绩承诺是交易对方根据标的公司经营所积累的竞争优势以及对行业 未来发展前景预测基础上所作出的。交易对方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 业绩承诺实现。但是,盈利预测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可能 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上市公司提 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六)业绩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 易对方补偿金额以其在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 份),且交易对方之间对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当补偿义务发生时,交易对方 以其通过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方式不足补偿的部分 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由于现金补偿的可执行性较股份补偿低,在出 现交易对方需以现金进行业绩承诺补偿时,上市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对方自有资金 不足以履行相关补偿义务而导致的违约风险。 35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虽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较好,但是仍然不能排除出现未来标的公司 实现经营业绩与承诺情况差距较大从而导致交易对方不能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 可能,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予以 关注。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在原有 主营业务基础上增加了电缆保护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丰富了上市公司的产品 组合。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实现优势互补, 双方将在业务、客户、研发、采购、管理等方面实现协同,互利合作。然而,上 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还需在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群体 协同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实现协同效应。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 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整合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表现。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依赖电力行业投资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电力系统建设投资规模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国民经济的发展 对供电可靠性的依赖大大增强,我国仍需加大对配电网的建设力度。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专业从事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其生产的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主要销往国内电力系统的 客户,主营业务的增长高度依赖国内电力行业发展。如果国家宏观政策变化或电 力体制变革导致电力系统建设投资规模减少,标的公司未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 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家逐步加大电网投资和智能电网建设,我国智能配电网建设正迈入大 规模发展阶段。电缆保护管与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是智能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其行业发展势必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该领域将吸引更多的 35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竞争对手进入,从业企业的数量预计将增加,加剧市场竞争。如果标的公司不能 迅速壮大自身综合实力,大力开拓全国市场,抢占更多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自 身业务规模,同时积极进行技术升级、产品创新,巩固和提升其技术领先地位, 则标的公司的产品价格和盈利水平有可能下降,导致其毛利率水平降低。因此, 标的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是保证自身发展壮大,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利 润增长的重要保障。目前,标的公司共拥有47项专利技术及多项非专利技术,这 些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多数已直接用于标的公司的主营产品。如果这些 知识产权受到非法侵害,将对标的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各级电力公司及电力公司下辖设备采购单 位。目前,标的公司业务市场的拓展主要集中于江苏、山东等区域市场,客户群 体相对集中。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5月,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实现的 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17%、79.61%和65.99%,其中标的公司对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70%、 25.96%和18.1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积极布局上海、浙江、福建等区域市场, 客户结构改善明显,但集中度依然较高。 若未来江苏、山东等客户群体集中省份的电网投资力度降低,或者标的公司 产品的性能或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标的公司与上述区域的客户群体之 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则有可能会受到冲击,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 利影响。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采 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PP、PVC等化工原料,以及电器元件、电子元器件、金属 材料、钣金件以及线缆等辅材。 PP、PVC等化工原料与金属材料价格因受大宗商品价格变化传导,价格波 35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动较大,其它原材料同样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化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 波动直接造成标的公司采购成本的波动,从而引起标的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动。因 此,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变动,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一定的影 响。 (六)产品质量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营产品为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上述产品主要应用 于电力行业,产品质量关系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 造成电力系统的严重事故,甚至对电网造成损害。因此,电力系统客户非常注重 相关产品的质量,通常会将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作为考核供应商的关 键指标之一。 标的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加以严格执行,且主营产品 通过了GB/T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能够按照《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等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及各项电气产品的国 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从事电缆保护管及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在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及成品质量控制等方面实施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 程序,未曾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 政府部门的处罚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而承担过重大赔偿或损失。 但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产品数量将大幅增加,如果标的公司 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一旦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 仅会给客户带来损失,也将对其产品声誉及市场开拓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 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 (七)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2042号”《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 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5月末,苏州国宇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2,357,637.10元、114,641,740.60元和119,231,905.33 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60%、51.04%和53.64%。苏州国宇客户 主要为资信情况较好的国网各省级电力公司及为国网供货的其他行业内公司,最 35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终收入来源以各国网省级电力公司。客户信誉较好,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并且公 司已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较为充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但随着公司生产经营 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总额将逐步增加,若催收不力或控制不当,则可能 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八)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公司于2016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有 效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率15%优惠政策。 评估机构在对标的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时假设其未来将持续享受上述优 惠税率。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标的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其经营业绩以及标的公司的估值将受到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 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导致经营业绩以及估值下降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相互依存。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 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 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由于以上多种不确 定因素的存在,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存在脱离其本身价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 者带来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 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35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标 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 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苏州国宇70.00%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 大烨智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天衡专字 【2018】00959号”《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 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018.5.31 2018.5.31 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流动负债 168,953,183.46 96.31% 314,596,498.82 96.73% 非流动负债 6,472,355.14 3.69% 10,643,866.79 3.27% 35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负债合计 175,425,538.60 100.00% 325,240,365.61 100.00% 资产负债率 23.80% 26.95% 截至2018年5月末,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3.80%;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上升至26.95%。 截至2018年5月末,本次交易标的的资产负债率为40.56%,其中流动负债占 总负债的比例为100.00%,主要构成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均为标 的公司正常经营性负债。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理,偿债能力较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本次交易不会对 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四、关于本次交易选聘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性的说明 南京证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法》规定的利害关系情形,南京证券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能够 满足独立性要求。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以及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也不存在 最近36个月内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资产交易 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资产交易行为。 35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其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 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东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 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 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超越 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 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确保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 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性,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 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 35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内部机构 均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 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制度,优化董事会的运作,进一 步确保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人数、人员构成、产生程序、责任和权力等 合法、规范;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了解上市公司运作情况; 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的决策,尤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 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决策科学性方面的积极作用。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上市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 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 监事,从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和 监事监督机制,保证监事履行监督职能。上市公司将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 要的协助,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性和上市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5、关于专门委员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出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36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 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颁布的有关信息 披露的相关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主动、及 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 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注重加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主动信息披露意识。 7、关联交易决策规则与程序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决 策权限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 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要求,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及关联方回避,及时信息披露,保障上市公司及 其股东的利益。 8、关于相关利益者 上市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 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坚持可持续发 展战略,重视本公司的社会责任。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上市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 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 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产权明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产权完整、清晰,不存 在权属争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继续保持良好的独立性及完整 36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性。 2、人员独立 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本次交易不涉及企业职工安排 问题,即标的公司不会因本次重组事宜与原有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仍将得到有效保障。 3、财务独立 上市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继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独立性 4、机构独立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机构独立。 5、业务独立 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其业务的独立性。 八、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准则第26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 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8日因重大事项停牌后,立即进行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 本次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六个月至本次重 组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8月15日),内幕信息知 情人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关 36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联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机 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 直系亲属。 根据自查结果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 录,在本次自查期间,各自查主体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其他相关证券的 情形。 九、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市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8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 对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8 年5月17日)收盘价为35.57元/股,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18年4月17日)收 盘价为29.25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8年 4月18日至2018年5月17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21.61%;同期 创业板综指(399102.SZ)、证监会行业电气设备指数(882210.WI)累计涨幅 分别为2.30%、0.00%。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 公司股票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达到19.31%、21.61%。 关于上述股价异动情况,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特此风险提示如下: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能将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 因此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 (二)因本次重组股票停牌后,上市公司已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相关要求,针对停牌前6 个月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机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及其他内幕信息知 36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情人有无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展开自查工作。经自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 及的相关机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停牌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行为,亦不存在泄露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三)鉴于上述情况,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上市公司将继续推 进重组进程。 (四)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号),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重组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中止。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中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 对上市公司股东给予回报: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要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的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 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符合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的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 36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与股票相结合三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 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 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公司上市后 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市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供分配利润的30%。 3、上一款所指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4、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 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36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对利润分配 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 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其关心的问题。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通过多种 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 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以及留存 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 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确实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不符的, 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说明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 发表独立意见。 36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5、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 过半数通过。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现 金分红政策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 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十一、保护股东权益的措施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128号)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 表决和披露。上市公司及时向交易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上市 公司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本报告书披露后,上 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 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 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 决。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除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36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吴国栋、蔡兴隆、王骏对苏州国宇2018年度、2019年 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盈利情况进行承诺,业绩承诺期内,若苏州国宇的 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业绩承诺水平,将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六)股份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对从本次交易中取得股份的锁定期进行了承诺。本次交易的股份锁 定安排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3、股份限售安排”。 (七)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上市公司聘请的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确认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资产定价 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1、本次交易预计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1-5月财务报表和天衡会 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天衡专字【2018】00959号”《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2018 年 1-5 月 2017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9 0.32 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9 0.32 0.37 本次交易完成后,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有所增加,本次交易预计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本年度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本次交易实施后,苏州国宇将成为大烨智能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总股本 规模将扩大,同时苏州国宇的净资产及经营业绩将计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6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战略布局,提高上市公司中 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防范摊薄风险的保障措施 虽然根据上述预计,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 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生 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可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 此不排除公司及标的公司未来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情况。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本次交易对公司即期回报的不 利影响,公司拟采取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等措 施。 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九)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上市公司已聘请具 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 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 36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十三节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本人作为大烨智能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参与 投票表决,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并基于其独立判断,现就本次交易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 书》及其摘要、公司与相关主体签订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重组相关文件,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同意后即可实施。 (三)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 关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 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 司之间没有现时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该等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的假设前 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 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 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 合理。标的资产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取收益法估 值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的评估方法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37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 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具有相关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股份的相关情况,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要求,符 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同意。 综上,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安排,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南京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法》、《公 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南京证券通 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出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 序,进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4、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 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37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 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 价格的公平性;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 益的问题;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 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7、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 8、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过程中,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9、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数不足业绩承诺数情况的补偿 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10、本次交易前,不存在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1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12、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相关措施切实、可行。 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 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三、法律顾问意见 37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世纪同仁出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 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书》,发表明确意见:“本次交易各方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履 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应当履行的批准或授权程序,本次交易具备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重组管理 办法》、《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对 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的法律障碍及法律风险。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大烨智能股东 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7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住 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9号 联系电话:025-58519307 传 真:025-58519334 项目主办人:孔玉飞、胡传宝 项目协办人:包涵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王凡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2-2号金蝶科技园D栋5楼 联系电话:025-83301275 传 真:025-83329335 经办律师:林亚青、徐荣荣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合伙人:余瑞玉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0楼 联系电话:025-84711188 传 真:025-84724882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捷、罗顺华、吴霆、葛启海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7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法定代表人:孙建民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3层 联系电话:025-84711605 传 真:025-84714748 经办资产评估师:陈小兵、史晓宁 37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十五节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三、法律顾问声明 四、审计机构声明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以上声明均附后。 37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为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 杰 曾治 谢建平 施 平 黄学良 全体监事签字: 张文胜 余冠中 田承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曾 治 杨晓渝 陈锦松 任长根 王跃进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大烨 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步国旬 项目主办人: 孔玉飞 胡传宝 项目协办人: 包 涵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三、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大烨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 经办律师审阅,确认《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王凡 经办律师: 林亚青 徐荣荣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7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大 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 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 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余瑞玉 经办注册会计师: 林捷 罗顺华 吴霆 葛启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8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五、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江 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的相关内容,且所 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孙建民 经办资产评估师: 史晓宁 陈小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8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大烨智能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二)大烨智能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大烨智能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四)大烨智能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五)大烨智能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六)南京证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世纪同仁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八)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九)天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上市公司的《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 报告》; (十)天健兴业出具的关于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方式 (一)查阅地点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 联系电话:025-69931288 传 真:025-69931289 联 系 人:王跃进 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9号 联系电话:025- 58519307 传 真:025- 58519334 联 系 人:孔玉飞、胡传宝 38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查阅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 38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签章页)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