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1,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6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4号《关于核准江苏大
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江苏大烨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为每股10.93元,共募集资金29,51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92.1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118.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7)00095号《验资报
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资金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总需求(万元) (万元)
配电网自动化产品扩
1 27,491.49 22,967.10
产项目
2 微电网控制系统生产 4,151.79 4,151.79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0
合 计 39,643.28 27,118.89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87.72万元置换
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756.83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2,356.1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
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或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9.15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
募集资金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6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
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2018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
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相关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
营业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