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21-04-3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20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
告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审计,该
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陈杰、吴法男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具
体情况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5所述,截止审计报告日,关联方己全额清偿以
前年度及本年度占用资金的本金和利息。本段内容不影响己发表的审计意见。”
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衡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
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本公司 2020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
强化执行力度,有效化解风险,提高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意识,切实维护上市
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2020年度带强调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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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带强
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林明耀 施 平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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