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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毕暨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6-15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毕
               暨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5%以上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明昭”)前次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减持前南京明昭持有公司股份 32,25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5,890,479)比例的 10.21%,减持后南京明昭持有公司股份 30,744,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9.73%;
    2、南京明昭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18,953,4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00%。其中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6,317,80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2,635,61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00%。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南京明昭减持股份的计划,其计划在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2,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明昭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南京明昭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1,51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786%,其减
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方式
                    2021 年 3 月 3 日         7.819        340,000          0.1076

                    2021 年 3 月 4 日         7.740        60,000           0.0190

南京明              2021 年 3 月 10 日        7.296        158,300          0.0501
昭投资     集中
                    2021 年 3 月 16 日        8.045        100,000          0.0317
管理有     竞价
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        8.176        250,000          0.0791

                    2021 年 6 月 11 日        7.006        181,500          0.0575

                    2021 年 6 月 15 日        7.113        422,200          0.1337

   注: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前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          本比例        股数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32,256,900       10.21      30,744,900         9.73
南京明昭
           其中:无限售条件
投资管理                    32,256,900            10.21      30,744,900         9.73
           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南京明昭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的情形。
    2、南京明昭前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上述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
减持股份数量。
    3、南京明昭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减持期间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
布于证监会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南京明昭减持事项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联性。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具体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明昭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南京明昭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12,635,61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
京明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744,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73%,均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南京明昭部分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953,4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00%。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6,317,80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2,635,61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 4.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
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6、价格区间:具体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南京明昭在首发上市时所作如下承诺:
    “自大烨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
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大烨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任何大烨智能的股份,也不由大烨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南京明昭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
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南京明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南京明昭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2、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