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6-2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烨智能
股票代码:3006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国栋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路559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3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烨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烨智能拥有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2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大烨智能、上市公司、公
                         指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国栋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吴国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路 55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
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以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减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超 过 6,317,809 股 , 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315,890,479)比例的2.0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所以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962,315 股,持
股比例为 5.05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260,315 股,持
股比例为 4.1978%。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8,694         1.5159     2,086,694     0.6606
吴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73,621        3.5372     11,173,621    3.5372
 栋
         合计持有股份     15,962,315        5.0531     13,260,315    4.197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021年6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702,000股公司股
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55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4.197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13,260,315股公司股份,其
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86,694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1,173,621股。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6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声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大烨智能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林忠杰
3、联系电话:025-87163306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国栋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3日




                                 11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国栋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3日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223 号
股票简称         大烨智能                            股票代码     300670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
                 吴国栋                              务人联系地
人名称                                                            进路 559 号
                                                     址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5,962,315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5.0531%
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2,702,000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0.8554%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       13,260,315

                 变动后持股比例:     4.1978%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13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1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国栋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3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