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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提前实施完毕的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1-080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提前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吴国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披露了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吴国栋先生减持股份的计划,其计划在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317,809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国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吴国栋先
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4,788,694 股,占吴国栋先生所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的 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159%,其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
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方式
                   2021 年 6 月 22 日        7.35       2,702,000         0.8554
           大宗
吴国栋
           交易
                   2021 年 6 月 28 日        7.20       2,086,694         0.6606

   注:1、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2 、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 在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吴国栋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国栋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86,694 股,累计减持比例 0.6606%。

      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系公司 2019 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吴国栋先生、蔡兴隆先生、王骏先生持有的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70.00%
股权时向其发行的股份。鉴于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已实现 2019 年度、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分别为吴国栋先生、蔡兴隆先生、王骏先生办理了解
除限售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2021 年 6 月 10 日发布于证
监会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2021-06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东
           股份性质
 名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                    股数
 称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962,315    5.0531    11,173,621      3.5372
 吴
 国    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8,694    1.5159         0             0
 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73,621    3.5372    11,173,621      3.537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吴国栋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的情形。
      2、吴国栋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上述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
      3、吴国栋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减持期间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
布于证监会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吴国栋先生减持事项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1、吴国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