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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1-08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大烨 JLC2
    股票期权代码:036466
    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21 年 6 月 18 日
    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100.00 万份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1 人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26 元/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大
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止。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 年 8 月 13 日,监
事会对《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并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7.49 元/份调整为 7.43 元/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大烨 JLC2
       2、期权代码:036466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7 月 6 日
       4、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21 年 6 月 18 日
       5、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26 元/股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
者:
       (1)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为 7.26 元/股;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为 7.25 元/股。
       6、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 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拟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时股本总
       姓名          职务                        授予股票期权数
                                  数量(万份)                          额比例
                                                   量的比例

   张文胜        核心业务骨干      100.00           20.00%            0.32%

              合计                 100.00           20.00%            0.32%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8、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
权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
       9、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
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具体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注: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 7,000.00 万元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为 7,50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后续激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发生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融资或发生重

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则计算考核条件时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年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年可行权份额。
    11、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2、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三、本次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前次在网站披露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与公司 2021 年 6 月 21 日发布于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1-074)的信息一致,未有调整。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和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
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