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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01-2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智能”或“公司”)拟通
过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新能源”)或其指
定的其他主体主要以支付现金的方式从原承租方天津铧景零壹船舶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铧景零壹”)、天津铧景零贰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
景零贰”)承接铧景01(编号为CMHI181-1,HUA JING 01)、铧景02(编号为
CMHI181-2,HUA JING 02)两条船舶相关的融资租赁权益,待租赁期限届满时,
公司将取得铧景01、铧景02所有权。
    交易各方以海龙十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十号”)、海
龙十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十一号”)与海湾科技、铧景
零壹、铧景零贰等签署的《CMHI181-1船舶买卖合同》《CMHI181-2船舶买卖合
同》《铧景01船舶租赁合同》等合同价款为参考,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总金额
为13,398.56万美元(85,425.17万元人民币;按2021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下同),
扣除原承租方铧景零壹、铧景零贰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支付的融资租赁成本
29,200.00万元人民币(4,579.89万美元)后,大烨新能源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后
续应付融资租赁本金8,105.91万美元(人民币51,680.82万元),应付融资租赁利
息712.76万美元(人民币4,544.35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过渡期损益的归属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资产的
减值测试与补偿。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海上风电安装平台铧景 01(编号为 CMHI181-1,
HUA JING 01)、铧景 02(编号为 CMHI181-2,HUA JING 02)相关的融资租
赁权益,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的已履行及尚需履行审批事项公司已在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重大风险提
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海上风电安装平台铧景 01 和铧景 02 相关的融资
租赁权益,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标的资产的出售方已经合法拥
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成为公司资产,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
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四条的规定。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