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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
下: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
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
的资金需求,公司在原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授信机构、担
保额度、担保期限进行了调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6人,代表股份
142,174,5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8613%。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42,172,47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44.860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07%。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
88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监事因工作原因
视频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
律师事务所委派徐荣荣律师、杨书庆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2,17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28%;反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2,17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28%;反对 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2,17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8%;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2,17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8%;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2,17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8%;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2,17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8%;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2,17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8%;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担保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2,17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8%;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42,17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8%;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
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