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2022-06-1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
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2)01206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
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2)01206 号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智能”)管
理层编制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
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大烨智能购买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业绩承诺补偿期
限届满时,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使用。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减值测试报告,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大烨智能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大烨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发表意
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减值测试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
试报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在 2021 年末价值
减值测试的结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6 月 16 日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大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 本报告编制依据
本报告主要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与与吴国栋、蔡兴隆、
王骏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约定等。
二、 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 30,940.00 万元的对价收购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
宇”)7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由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支付,其中,交易价格
的 80.00%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 10.19 元/股,共计发行 24,290,479 股;
交易价格的 20.00%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标的公司 拟出售标的 对应标的资 发行股份方式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价格 支付现金方式
的出资额 公司出资额 产权益比例 发行股份数(股) 股份支付金额
1 吴国栋 4,600.00 3,220.00 46.00% 20,332.00 15,962,315 16,265.60 4,066.40
2 蔡兴隆 1,400.00 980.00 14.00% 6,188.00 4,858,096 4,950.40 1,237.60
3 王骏 1,000.00 700.00 10.00% 4,420.00 3,470,068 3,536.00 884.00
合 计 7,000.00 4,900.00 70.00% 30,940.00 24,290,479 24,752.00 6,188.00
三、 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与吴国栋、蔡兴隆、王骏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及 2019 年 4 月 18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对方承诺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不
低于 4,200.00 万元、4,800.00 万元和 5,500.00 万元。
如果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
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须按该协议约定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
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如业绩承诺方当期需支付补偿,
先以业绩承诺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补偿。
四、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孰低原则,苏州国宇 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4,200.61 万元,完成盈利预测总额的 100.01%;2019-2020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
9,305.13 万元,完成盈利预测总额的 103.39%;2019-2021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
14,655.83 万元,完成盈利预测总额的 101.07%。
五、 减值测试过程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置入资产对应的承诺期已满,
本公司对该部分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一)本公司聘请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华辰”)对苏州国
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2)
第 0143 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拟进行减值测试涉
及的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计算出苏州国宇
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55,127.00 万元。
(二)置入资产减值金额的计算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收购时点公允价值持续
32,102.84
计算的苏州国宇净资产
含少数股东商誉的价值 22,108.38
合 计 54,211.22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55,127.00
股东全部权益减值金额 -
六、 减值测试结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55,127.00 万元,大于包含商誉的按收购时点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54,211.22 万元,
本公司置入资产未发生减值。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