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22-06-2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就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向公司了
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此外,我们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关联交易
的相关规定的学习,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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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平 林明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