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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11-1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烨智能
股票代码:3006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大明路109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大明路109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5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烨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烨智能拥有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2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大烨智能、上市公司、
                       指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大明路 109 号

法定代表人            陈杰

注册资本              1194.7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 年 9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4679010626P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陈杰       男     中国       南京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否

 陈玉俐      女     中国       南京                监事                 否

   注:陈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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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系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股东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2-07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38,409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2.00%;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676,819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0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所以除本报告披露的
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
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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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情况                 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              占目前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23,112,995   7.2930
 南京明昭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90,000   12.3056        -          -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3,290,000   12.3056    23,112,995   7.2930



    二、本次权益变动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290,000 股,占
当时公司总股本(108,000,000 股)的 12.3056%。经过权益分派、被动稀释、历
次减持等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3,112,995 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316,920,479 股)的 7.2930%,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度权益分派
    2018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94,4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12.3056%未发生变化,持股数量由 13,290,000 股增加至
23,922,000 股。
    2、2018 年度权益分派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 194,4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91,6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12.3056%未发生变化,持股数量由 23,922,000 股增加至
35,883,000 股。
    3、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大烨智能


                                      7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吴国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 246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24,290,479 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315,890,47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4、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142.00 万份股票期权。截至第一个行权期结束,
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3.00 万份,公司总股本由 315,890,479 股增加至
316,920,47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5、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0 年至今减持情况
    2020 年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 12,770,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316,920,479 股)的 4.03%,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名册                                                            本比例
 南京明
          集中竞价           2020.8.3-2022.11.9   12,070,005     3.81%
 昭投资
 管理有
          大宗交易               2021.9.28         700,000       0.22%
 限公司
                      合计                        12,770,005     4.0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23,112,995股公司股份,均
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变动比例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22.9.13-2022.11.9   1,250,000    0.39%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
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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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大烨智能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林忠杰
3、联系电话:025-87163306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5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5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223 号
股票简称         大烨智能                         股票代码     300670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大明路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务人联系地
人名称                                                         109 号
                                                  址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3,290,000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12.3056%
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变动比例:     5.0126%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       23,112,995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7.293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不适用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14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15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5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