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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
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
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
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11)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认购方式                                                      √

2.07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2.08      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10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2.11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4.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5.00                                                                  √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6.00                                                                  √
        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9.00                                                                  √
        以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关于设立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
10.00                                                                 √
        账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11.00                                                                 √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同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其中提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需逐项表决。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进行登记;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
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
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
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
取传真方式(025-87163326)登记(须在2023年3 月13日16:00前传真至公
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忠杰
   联系电话:025-87163306
   联系传真:025-87163326
   联系邮箱:tzzgx@dayedq.com
   联系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510室)
   邮政编码:211106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
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670”,投票简称为“大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苏大烨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委托书有效期至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之日止。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票数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同   反   弃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1.00                                                          √
         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2.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的议案》
                                                                  数:(11)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认购方式                                             √

2.07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2.08     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2.09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10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2.11     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3.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4.00                                                          √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5.00                                                                      √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6.00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
        案》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7.00                                                                      √
        案》
        《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2023-
8.00                                                                      √
        2025)的议案》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
9.00                                                                      √
        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关于设立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0.0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11.00                                                                     √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方签名或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方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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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