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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烨智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
                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
                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号
                            审议通过:
                            1、关于拟对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议案;
                            2、关于同意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公司持有的江苏海湾电气科技有限
                            公司 10%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关于调整后的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有关条件的议案;
                            5、关于调整后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
                            7、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    事会第十   2022.1.23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三次会议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
                           定的议案;
                           15、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备考审阅报告、模拟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7、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8、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20、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备考审阅报告、模拟审计报告加期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第三届监
                           议案;
2   事会第十   2022.3.1
                           3、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四次会议
                           4、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三届监
                           1、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
3   事会第十   2022.3.17
                           要的议案;
    五次会议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   事会第十   2022.4.22   7、关于苏州国宇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六次会议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对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14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监
                           审议通过:
5   事会第十   2022.6.16
                           1、关于 2021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
                           审议通过:
6   事会第十   2022.6.27
                           1、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               审议通过:
7              2022.8.26
    事会第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九次会议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
                            审议通过:
8   事会第二   2022.9.13
                            1、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                审议通过:
9              2022.10.27
    十一次会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事务工作情况等方面
               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决策执行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
               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
               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廉
               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022
               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和检查,认真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
               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规定。
    (四)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报告
期内发生的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了决策程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严谨公正地履行《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
的各项权利,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监督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
建设,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