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商誉形成情况
2019 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吴国栋、蔡兴隆、王骏
持有的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宇”)70.00%股权,上
述股权已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苏州国宇 70.00%股权,
苏州国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形成商誉的账面价
值为 15,475.87 万元。
2、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
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每年均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
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动等因素影响,苏州国宇经营业绩未
达预期,商誉出现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价值,公司
聘请了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华辰”)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收购苏州国宇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评估后,需计提相应
的商誉减值准备。
3、评估结论
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3)第 0109 号),
苏州国宇商誉资产组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为 10,976.00 万元。
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
年度公司需计提苏州国宇商誉减值准备 10,936.39 万元。
4、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元
包含商誉的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
资产组 整体商誉减值准 本年度商誉减值
组或资产组组合 可收回金额 东的商誉减值准
名称 备 损失
账面价值 备
苏州国
宇商誉 265,994,204.20 109,760,000.00 156,234,204.20 109,363,942.94 109,363,942.94
资产组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评估结论,苏州国宇商誉资产组可回收价值的评估值为 10,976.00 万元,
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0,936.39 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损
益,相应减少了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936.39
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
定,依据充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
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