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7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15.1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10,971.99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468.15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
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
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
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
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
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
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
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该方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