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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8-022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
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并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在资产负债
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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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
项目。
    2、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
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
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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