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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05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作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放弃苏州威发增资的优先认缴权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苏州威发增资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放弃苏州威发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拟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也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同投资所构成的关联交
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次关
联交易而受到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我们的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饶育蕾   金湘亮    刘爱明




                                                         2018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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