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8-08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
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修订;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对公司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计提方法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
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自主变更会计估计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
况,公司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产品类型及目标市场均发生了较大
的变化。产品类型由原来的单一广播电视系列芯片,发展成为汇集广播电视系
列芯片、智能视频监控系列芯片、固态存储系列芯片及物联网系列芯片产品的
四大类产品系列;目标市场也由原来单一的招标市场,发展成为面向招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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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消费级市场、党政市场、行业级市场及特殊市场的全市场类型覆盖。为了
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上述变化对财务及经营情况的影响,公司本着谨慎经营、
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力求财务核算准确的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
时参考同类上市公司的会计估计情况,对公司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2、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时间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
(2)自主变更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如下表所示: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3 个月以内 0.00%
3-12 个月 5.00%
1-2 年 20.00%
2-3 年 50.00%
3 年以上 100.00%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
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利息”、“应付股利”“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清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
程”“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的
列示进行调整,并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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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2)自主变更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如下表所示: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0.00%
6-12 个月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4 年 80.00%
4 年以上 100.00%
二、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
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
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入“其他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投
资”;
(6)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7)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
他应付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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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9)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
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10)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
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自主变更会计估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
法,因此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
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影响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增加 342.10 万
元。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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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变更之前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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