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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10-30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9-075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因其中5名
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该5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其已获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19,922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额将由
179,994,462股减少至179,974,540股,注册资本由179,994,462元减少至179,974,540元。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则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将公司章程原第八十一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修改为“股东大会就选举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制”;将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的股利分配
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修改为“利润分配的形
式:公司的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并优先
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此次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999.4462 万元。                          17,997.454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7,999.4462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7,997.454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普通股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普通股
17,999.4462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17,997.4540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东大会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会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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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如下:                                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的股利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的股利分配
  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    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
  股票相结合三种。                      票相结合三种,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分配股利。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    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    重大现金支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
  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 20%;公司上市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
  后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分配利润)的 20%;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
  利润不少于上市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
  可供分配利润的 60%。                  市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三)上一款所指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60%。
  金支出指一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   (三)上一款所指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    金支出指一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
  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    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   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2、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且   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超过 5000 万元。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且超过 5000 万
(四)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    元。
  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或在    (四)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
  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    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或在利
  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2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对
  的 2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    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的
  进行利润分配。                        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    配。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政策: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到 80%;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到 4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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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到 20%;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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