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0-03-31
关于国科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微”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对国科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6 月首次
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7,941,1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36,941,096.1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27,569,895.12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9,371,201.0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华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验 证 , 并 出 具 安 永 华 明 ( 2017 ) 验 字 第
61025855_B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建设期
新一代广播电视系列芯片
1 12,553.04 6,281.00 36 个月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
关于国科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建设期
智能视频监控芯片研发及
2 14,938.29 4,187.00 36 个月
产业化项目
高性能存储芯片研发及产
3 19,900.04 10,469.12 36 个月
业化项
合计 47,391.37 20,937.1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9 年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度(%)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使用状态日期
(2) (3)=(2)/(1)
新一代广播电视系
列芯片研发及产业 6,281.00 6,281.00 6,228.25 99.1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化项目
智能视频监控芯片
4,187.00 4,187.00 3,783.27 90.3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高性能存储芯片研
10,469.12 10,469.12 10,419.24 99.52%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及产业化项
合计 20,937.12 20,937.12 20,430.76 97.58%
注:上表中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
行延期: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日期 状态日期
新一代广播电视系列芯片研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及产业化项目
智能视频监控芯片研发及产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化项目
高性能存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项
2
关于国科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新一代广播电视系列芯片、智能视频监控芯片、高性能存储芯片研发复杂
度高,与供应链合作伙伴的工艺技术成熟度紧密相关;且公司对产品可靠性、性
能、成本的要求持续提高,在项目推进时提高了基础技术的研发及验证环节的标
准。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受到上游制造商排产等因素的影响。综合上述
因素,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稍有延长。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
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
规划。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等因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
因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3
关于国科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审阅,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
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是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
的影响。
3、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4
关于国科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健 高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