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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0-08-28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科微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福祥                             联系电话:025-83387711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元                               联系电话:025-8338768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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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0,计划下半年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向平、傅军、刘红旺、陈志贤、任华明、余疆、徐建廷、湖南国科控股有限
公司1、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是               不适用
公司、永新县亿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湖南芙蓉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国科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包括直接



1
    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沙湘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永新县亿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新疆亿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持有国科微股份,通过芯途投资、微湖投资间接持有国科微股份)对国科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做出了锁定承诺。
2、关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向平、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国              是         不适用
科微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特定情况下延长锁定期做出了承诺。
3、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持有国科微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向平、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国家集成
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新县亿盾              是         不适用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其所持有的国科微股票锁定期满后的减
持意向做出了说明和承诺。
4、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向平、傅军、刘红旺、陈志贤、任华明、余疆、徐建廷、湖南国科控股有限
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              是         不适用
司、湖南芙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国科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国科微自身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做出了承诺。
5、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国科微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              是         不适用
章程》,其中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约定。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国科微实际控制人向平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对招股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和重大遗漏的承诺:
国科微、向平、国科微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国科微首次公开发
                                                                                是         不适用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做出了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20 年 5 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宋健、高元
                                                         先生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其保荐工作,
                                                         现因宋健调离本公司,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的保荐工作,经通知发行人并与其协商,决定更
                                                         换该保荐代表人,由本公司保荐代表人蔡福祥接
                                                         替宋健担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
                                                         导期保荐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无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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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福祥                    高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