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29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将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
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平先生,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向平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湖南国科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与向平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该
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饶育蕾 金湘亮 刘爱明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