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1-002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
起正式生效。
2、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作用。
3、风险提示:
(1)项目建成后,采购人(长沙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十家分局)采用租赁形式使用
供应商(公司)所提供的系统,合同款项分阶段、按比例、根据相关考核达标情况向
公司支付,存在回款周期较长或不能足额收取的风险;
(2)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受市场、政策、经济等
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科微”)于2020年1月22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中
标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确定公司为长沙市“天网工程”改造升级项目(天
网四期)中标人,中标价格52,528万元。
根据《长沙市“天网工程”改造升级项目(天网四期)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CSCG-201912100178)、《中标通知书》以及公司中标的《长沙市“天网工程”改造升
级项目(天网四期)投标文件》,公司于近日完成与长沙市公安局及其下属芙蓉分局、
天心分局、岳麓分局、开福分局、雨花分局、高新区分局、望城分局、长沙县公安局、
浏阳市公安局、宁乡市公安局等十家下属机构采购合同的签署,合同总价52,528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单位名称:长沙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十家分局
长沙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十家分局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
交易。
在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手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过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本次交易对手方为长沙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十家分局,属于政府机
构,合同所涉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
方面的风险较低。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采购人:长沙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十家分局(甲方)
供应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1、合同签署时间:2020年2月-2021年2月
2、合同标的
本项目围绕打造视频AI+警务模式,按照“1533”来架构整个系统,即:构建一
个多维前端感知体系,打造网络承载能力、视频云服务能力、视频解析能力、视频大
数据能力和视频联网共享能力等5大技术能力,全面支撑视频专网建设视频应用平台、
移动警务网建设移动警务APP和公安信息网建设视频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等面向三大
网络的三大类视频应用,建设标准规范、运维管理、安全防护等三大保障体系,以满
足城市治理、公安业务、社会管理和民众服务过程中不断扩大和深化的视频图像应用
需求。
3、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软硬件设备、线路、系统集成均由乙方负责。项目建成后,
甲方采用租赁形式使用乙方所提供的系统,租赁期限为5年,系统租赁期内,乙方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的运行和维护服务,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运行维护考核标准
对乙方的运行维护进行年度考核并支付当年的租赁及服务费用。
4、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总价即五年租赁及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52,528万元,包括芙蓉区、天
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长沙
市公安局五年租赁及服务费用。
5、支付方式
2
甲方在本项目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额的20%,本项目剩
余80%的合同总价款分五年支付。
6、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
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
行上述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上述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公司的市场地位与行业影响力有望
得到进一步提升,并为公司下阶段的发展奠定市场基础。
五、风险提示
1、项目建成后,采购人(长沙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十家分局)采用租赁形式使用供
应商(公司)所提供的系统,合同款项分阶段、按比例、根据相关考核达标情况向公
司支付,存在回款周期较长或不能足额收取的风险;
2、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受市场、政策、经济等不
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
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
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
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况。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合同无
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长沙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十家分局签订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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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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