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关于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2018年度-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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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的说明
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21CSAA1014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微公司”)编
制的《关于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
试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国科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关于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业绩承诺
与补偿协议》的规定编制《关于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说明》以满足监管要求,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国科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华电
通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发表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
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国科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国科微公司编制的《关于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20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已经按照相关承诺及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
值测试结论。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国科微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