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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0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科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国科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0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关注函》中
所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并按照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表独立意见,具体
如下: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科
学、合理的原则制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本次激励计划
业绩指标的设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考虑行业发展状况,有利于促进公
司竞争力的提升,能够发挥长期激励效果,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不存在向相关人员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饶育蕾    金湘亮   刘爱明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