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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1-0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的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 2020 年度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信永
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荆继武   郑鹏程    何红渠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