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科微 股票代码:3006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北区三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国科微股份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11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 ................................................................................................................................ 15 二、备查地点 ................................................................................................................................ 15 附表 ....................................................................................................................................................... 16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国科微、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集成电路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 9.6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北区三层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2014-9-26 至 2024-9-25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7%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 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 主要股东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06%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6%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5.06% 其余股东 4.79% 通讯方式 010-68576699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楼宇光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唐雪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严剑秋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杨鲁闽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程驰光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范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王文莉 女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林桂凤 女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否 5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李洪影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阳华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高洪旺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宋颖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倩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张春生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黄登山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韦俊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集成电路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中芯国际(HK) 港交所 7.56% 华虹半导体 港交所 13.68% 国微控股 港交所 9.36% 士兰微 上交所 5.82% 芯朋微 上交所 6.63% 安路科技-U 上交所 9.78% 万业企业 上交所 5.07% 中微公司 上交所 15.15% 长电科技 上交所 13.31% 安集科技 上交所 7.87% 国芯科技 上交所 6.47% 拓荆科技-U 上交所 19.86% 沪硅产业-U 上交所 20.76% 德邦科技 上交所 18.65% 芯原股份-U 上交所 6.98% 三安光电 上交所 5.81% 6 公司简称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北斗星通 深交所 8.56% 赛微电子 深交所 12.05% 景嘉微 深交所 8.09% 长川科技 深交所 6.76% 通富微电 深交所 13.29% 雅克科技 深交所 5.00% 华大九天 深交所 8.88% 江波龙 深交所 6.23% 以上上市公司中,中芯国际(HK)、华虹半导体、国微控股为大基金通过鑫 芯 (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中微公司为大基金通过巽鑫 (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 以及按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017 年 7 月 12 日首发上市时的 15.79%下降至 9.66%,持股比例减少 6.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国 科微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明确的增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股份 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2017 年 7 月 12 日,国科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后国科微总 股本为 111,764,668 股,其中集成电路基金直接持有公司 17,647,026 股,持股比 例为 15.7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总股本增加至 112,935,668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集成电 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下降至 15.63%。 2、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12,935,66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937787 股, 总股本增至 179,994,462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增加至 28,125,45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 15.63%。 3、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922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总股本减少至 179,974,54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集成电路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 15.63%。 4、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完成授予登记工作,总股本增加至 180,423,14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完成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 下降至 15.59%。 5、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799,866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减少至 26,325,588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14.59%。 6、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5,498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9 总股本减少至 180,317,642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集成电路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上升至 14.60%。 7、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0,541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总股本减少至 180,107,101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集成电路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上升至 14.62%。 8、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3,602,044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的公司股 份数量减少至 22,723,54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12.62%。 9、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总股本增加至 182,121,301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集成 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下降至 12.48%。 10、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1,723,194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减少至 21,000,35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11.53%。 11、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4,007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总股本减少至 182,057,294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上升至 11.54%。 1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0 号),湖南 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258,918 股,总 股本增加至 217,316,212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下降至 9.66%。 10 二、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首发上 占新增股份上 股数 股数 市时总股本比 市后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647,026 15.79% 21,000,350 9.66% 集成电路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7,647,026 15.79% - - 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21,000,350 9.66%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科微股份数为 21,000,35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情形。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国科微股票 的情形。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楼宇光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及相关声明。 二、备查地点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 9 号 股票简称 国科微 股票代码 30067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产业投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名称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务人住所 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的数量及比例的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7,647,026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5.79%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21,000,350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9.66% 比例 16 变动比例:6.13% 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减持、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 有权益的股份变 登记及回购注销、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动的时间及方式 导致的数量及比例的变动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不适用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7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楼宇光 签署日期:2022 年12月14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