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2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将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
审核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的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 2019 至 2021 年度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
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
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荆继武 郑鹏程 何红渠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