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3-02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经营发展需
要,2023年度需与公司关联方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芯盛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2023年度公司(含分、子
公司)将向江苏芯盛及其子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服务,预计金额为2,300万元;销
售原材料及货物,预计金额为22,000万元;预计总金额24,300万元。预计将接受
江苏芯盛及其子公司技术开发/测试服务,预计金额为7,000万元;采购原材料及
货物,预计金额2,000万元;预计总金额为9,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崇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定 2023 年度预 截至审议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价原则 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江苏芯盛及其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技术开发服务 市场价 2,300 万元 0 万元
子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 江苏芯盛及其 销售原材料及
市场价 22,000 万元 1,172.81 万元
料及货物 子公司 货物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江苏芯盛及其 技术开发/测试
市场价 7,000 万元 54.20 万元
劳务 子公司 服务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 江苏芯盛及其 采购原材料及
市场价 2,000 万元 11.54 万元
料及货物 子公司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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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占同类交易 获批的交易 是否超过获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金额的比例 额度(万元) 批额度
(万元)
江苏芯盛及其子 销售商品/提供 集成电路研发及
4,162.84 100.00% 5,900 否
公司 劳务 设计服务
江苏芯盛及其子 销售商品/提供
销售商品 7,153.94 29.26% 7,600 否
公司 劳务
江苏芯盛及其子 采购商品/接受 集成电路技术开
1,425.24 3.07% 4,200 否
公司 劳务 发及测试服务
江苏芯盛及其子 采购商品/接受
采购商品 116.13 0.05% 400 否
公司 劳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芯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翼
注册资本:50,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WYDG51U
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 18 号 528 室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子产品
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苏芯盛总资产 43,930.20 万元,净资
产-10,910.17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7,611.74 万元,净利润-20,804.54 万元。
2、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周崇远先生同时担任江苏芯盛的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条规定,江苏芯盛为公司
的关联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芯盛依法存续经营,资金充足,不存在无法正常履
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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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以上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
2、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价格按以下方式确认:
(1)提供劳务的价格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基于
同一报价机制收费。
(2)销售商品的价格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商品的价格,基于
同一报价机制收费。
(3)各项商品采购、劳务采购定价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的服
务或商品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3、各方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
定。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申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
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正常需要,且各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
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各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正
常经营活动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
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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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前认可。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
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
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此
事项提交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
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
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国科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报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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