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2018-10-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委托,担任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或“上市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
部审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
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
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3、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查,内部审查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6、独立财务顾问及经办人员与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各方均无利益关系,独
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特此承诺!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
的承诺》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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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亮 栾承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