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5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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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 1801 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长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
际出席董事 10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单元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 2017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对 332 名激励对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 2,347,260 股。
副董事长张明平先生、董事彭知平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
避表决。
《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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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出具
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723 号),审验了 2018 年 11 月 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
及实收资本情况,公司本次增资后总股本为人民币 429,220,300.00 元,代表每
股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 429,220,300 股。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事项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16,736,3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429,220,300.00 元。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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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8 年 12 月 14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3 名激励对象 2,500,562 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彭知平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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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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