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2018-12-15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朗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
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
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00,562 股限制性股票。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