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19-01-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对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进行了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赵亮、彭捷
(三)督导专员:范鹏飞
(四)培训时间:2018 年 12 月 26 日
(五)培训方式:现场授课方式
(六)培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北辰时代大厦 18 层第一会议
室
(七)培训人员:刘芮辰、范鹏飞
(八)培训对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
(九)培训内容: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介绍信息披露的原则性规定、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的相关披露规范,就目前公司信息管理制度中尚需完善的部分进行提示;
2、募集资金管理问题:介绍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理财、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所需履行的内部程序相关披露程序;
3、杜绝内幕交易问题:介绍内幕交易的范围、处罚和内幕人员的认定等,
提示公司严格杜绝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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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交易问题:介绍关联方的认定范围,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及定
价公允性等要素以及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程序和披露事项等,提示公司严格遵守
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
5、上市后买卖股票相关要求:介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
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保荐工作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进
行了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要求有了更好的领会,对公司
财务等方面内容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同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内幕交易的杜绝有了进一步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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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 亮 彭 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