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收购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和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50%的 股权,上述交易涉及的交易标的资产净额累计数占比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 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朗新科技对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六个月至本自查报告出具日(即 2018 年 4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交易对方及中介机构以及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以下简称“内幕信息 知情人”)交易朗新科技股票的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相关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述主体外,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朗新科技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1、自查期间,朗新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职,公司回购注销了其持有的 24,000 股朗新科技股票; 2、自查期间,除部分人员被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外, 其所持有朗新科技的股票情况未发生变化。 3、殷萍为上市公司员工丁祖忠的配偶,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 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操作 数量 2018-05-02 买入 2,600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8-05-03 买入 1,000 殷萍 丁祖忠配偶 2018-06-04 卖出 1,000 2018-06-06 卖出 5,000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操作 数量 2018-07-11 买入 2,000 2018-07-16 买入 4,000 2018-07-17 买入 1,000 2018-07-23 买入 3,000 2018-07-25 买入 3,000 2018-07-27 买入 2,000 2018-07-30 买入 2,000 2018-08-02 买入 500 2018-08-06 买入 1,000 2018-08-20 买入 500 2018-09-06 买入 1,000 2018-09-10 买入 500 2018-09-12 买入 500 2018-09-13 买入 2,000 2018-09-14 买入 3,200 2018-09-21 买入 3,700 2018-09-25 买入 4,100 2018-09-26 买入 4,000 2018-09-27 买入 1,500 2018-10-08 买入 500 2018-10-11 买入 1,000 2018-10-17 买入 1,000 2018-10-30 买入 10,000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或持有朗新科技朗新科技股票的行为,自然人殷 萍已出具书面《关于买卖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函》,声明及承诺如 下“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配偶丁祖忠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 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 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 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同时,丁祖忠就其配偶殷萍买卖朗新科技股票的事宜出具了《关于买卖朗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函》,声明及承诺如下“进行上述交易的股票账 户系本人配偶殷萍以个人名义开立;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已公开披露的信 息外,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并未向殷萍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殷萍作出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配偶殷萍据证券市 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 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 的动机。” (二)交易对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1、刘静为无锡易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其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操作 数量 2018-07-23 买入 5,000 2018-07-24 卖出 5,000 2018-08-08 买入 2,000 2018-08-09 卖出 2,000 2018-08-14 买入 2,000 2018-08-15 买入 2,000 2018-08-16 买入 2,000 2018-08-20 卖出 2,000 2018-08-20 买入 2,500 2018-08-21 卖出 2,000 无锡易杰投资合伙企业 刘静 2018-08-31 卖出 4,000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2018-08-31 买入 2,000 2018-09-03 买入 4,000 2018-09-03 卖出 2,500 2018-09-05 卖出 2,000 2018-09-10 买入 2,000 2018-09-13 卖出 2,000 2018-10-11 买入 2,000 2018-10-22 卖出 2,000 2018-10-25 买入 2,000 2018-11-21 卖出 4,000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或持有朗新科技股票的行为,自然人刘静已出具 书面《关于买卖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函》,声明及承诺如下“股票 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立;本人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有限合伙人在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决策或公开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但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 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2、余开木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员工余璐婷之父亲,其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操作 数量 2018-05-02 买入 200 2018-05-04 买入 200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 余开木 2018-05-04 卖出 200 公司员工余璐婷之父亲 2018-05-28 卖出 500 2018-05-29 卖出 500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或持有朗新科技股票的行为,自然人余开木已出 具书面《关于买卖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函》,声明及承诺如下“除 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子女余璐婷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 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 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同时,余璐婷就其父亲余开木买卖朗新科技股票的事宜出具了《关于买卖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函》,声明及承诺如下“进行上述交易的股票 账户系本人父亲余开木以个人名义开立;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已公开披露 的信息外,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 义务,并未向余开木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余开 木作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父亲余 开木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 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侯丽波为无锡金瑞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其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操作 数量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操作 数量 2018-07-26 买入 10,000 2018-07-27 买入 4,000 2018-07-30 买入 3,000 2018-08-02 买入 3,000 无锡金瑞海投资合伙企 侯丽波 2018-08-06 买入 7,200 业(有限合伙)员工 2018-08-20 买入 10,100 2018-10-12 卖出 12,400 2018-10-15 卖出 4,900 2018-10-22 买入 5,800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或持有朗新科技股票的行为,自然人侯丽波已出 具书面《关于买卖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函》,声明及承诺如下“除 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 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 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 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投资的动机。” 4、徐姝为无锡金瑞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徐坦之姐妹,其在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操作 数量 无锡金瑞海投资合伙企业(有 2018-10-30 买入 1,000 徐姝 限合伙)员工徐坦之姐妹 2018-12-26 卖出 300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或持有朗新科技股票的行为,自然人徐姝已出具 书面《关于买卖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函》,声明及承诺如下“除证 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姐妹徐坦或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 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 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 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徐坦就其姐妹徐姝买卖朗新科技股票的事宜出具了《关于买卖朗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函》,声明及承诺如下“进行上述交易的股票账户 徐姝系本人姐姐以个人名义开立;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外,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并未向徐姝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徐姝作出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指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姐姐徐姝根据证券 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 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 资的动机。” 5、孟宪民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操作 数量 2018-11-27 买入 50,000 2018-12-13 卖出 17,700 孟宪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民 2018-12-13 买入 17,700 2018-12-21 买入 30,000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或持有朗新科技股票的行为,自然人孟宪民已出 具书面《关于买卖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函》,声明及承诺如下“除 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 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 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 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投资的动机。” (三)中介机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存 在买卖朗新科技股票的情形外,本次重组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和相关内部 消息知情人以及上述人员的亲属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朗新科技股票的情形。 经核查,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除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账户存在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朗新科技股票的情形外,参与朗新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项目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不存在自查期间买卖朗新科技股票的行为。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 营)账户买卖朗新科技股票的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交易时间 操作 数量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5/14 买入 21,3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5/21 买入 42,4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5/21 买入 68,125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5/24 卖出 88,4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5/25 卖出 42,4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5/25 卖出 1,0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7/18 买入 208,0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7/25 卖出 84,4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7/26 买入 168,3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7/27 卖出 8,1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7/31 卖出 75,8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7/31 卖出 144,54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2 卖出 5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2 买入 5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6 卖出 25,6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7 卖出 21,1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7 买入 6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8 买入 119,0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8 卖出 3,9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9 卖出 36,8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10 卖出 29,4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13 卖出 6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13 买入 6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14 卖出 39,0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14 买入 15,0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15 卖出 13,7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15 卖出 28,485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16 卖出 1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29 买入 4,8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30 买入 18,6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30 买入 55,9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8/31 卖出 25,2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9/3 卖出 29,6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9/4 卖出 9,0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9/4 买入 3,3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9/5 卖出 14,400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交易时间 操作 数量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9/5 买入 11,1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9/6 卖出 15,5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0/9 买入 2,8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0/10 卖出 1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0/11 买入 1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0/12 买入 1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0/15 卖出 2,9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0/26 买入 2,7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0/29 卖出 2,7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1-21 买入 7,5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1-22 买入 6,4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1-22 卖出 7,5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1-26 卖出 6,4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14 买入 11,1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17 买入 4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18 买入 3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18 买入 4,3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19 买入 2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19 买入 4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20 买入 1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20 买入 2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21 卖出 12,1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21 卖出 4,5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24 卖出 300 中信证券一交易单元(自营) 2018-12-25 卖出 100 中信证券承诺,上述自营业务账户买卖朗新科技股票行为与本次朗新科技 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 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