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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关于2018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1-28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或“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
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 年 12 月 14 日;
    3、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为:8.46 元/股;
    4、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3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00,562 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份总额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彭知平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0           6.6652%              0.2230%
                 董事会秘书、副
   王慎勇                             1,000,000           6.6652%              0.2230%
                     总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
                                       500,562            3.3363%              0.1166%
           (1 人)
         合计(3 人)                 2,500,562           16.6667%             0.58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份总
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6、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解除限售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
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解除限售处理方式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P≥100%
                                          限售的股票份额全部解除限售
   达标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70%≤P<100%        限售的股票份额×S”,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
                                          司回购注销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以下条件满足任一条:
  不达标                                  限售的股票份额不能解除限售,未解除限售
            1、P<70%;2、未满足风控目标;
                                          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P”指各业务单元当期实际业绩完成率,S 为当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份额比例,
计算方法由公司决定。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完成业绩目标 70%及以上的,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解除
限售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当期不能
解除限售的限制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完成业绩目标 70%
以下的,公司将对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计划解除限售
份额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业务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 业务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
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三)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
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业务单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可解除
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S           A            B           C           D

  对应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符合预期    有待改进

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出具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 0008 号),审验了公
司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止,贵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实际授予
激励对象 3 人,从相关激励对象收到本次募集股款人民币 21,154,754.52 元,其
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500,562.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8,654,192.52 元。
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止,连同原经普华永道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出具
的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验 字 (2018) 第 0723 号 验 资 报 告 所 验 证 的 股 本 人 民 币
429,220,300.00 元,贵公司本次增资后总股本为人民币 431,720,862.00 元,代
表 每 股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 431,720,862 股,其中包括有限售条件股份
267,508,242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4,212,620 股。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限制性股票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265,007,680       61.74%      2,500,562     267,508,242      61.96%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     164,212,620       38.26%          0         164,212,620      38.04%
股份
三、股份总
             429,220,300       100.00%     2,500,562     431,720,862     100.00%
数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429,220,300 股增加
至 431,720,862 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新标、徐长军占授予登
记完成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8.1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实际
控制人郑新标、徐长军持股比例变化至 27.96%。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431,720,862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0.3223 元/股。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