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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15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会议所涉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继续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追认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25 日至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未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追认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穆钢、谢德仁、梅生伟、赵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