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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国栋)2019-04-01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国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

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每次

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股东大会。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18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发生。本年度,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 年 1 月 1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3 月 2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3 月 2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2018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18 年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更换公司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4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发

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7 月 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1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8 月 2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于 2018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9 月 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 9 月 2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

了独立意见。
    12、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以及邦道科技有限公司 50%的股权的所有相关文件

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8 年 11 月 1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朗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8 年 12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7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18 年 12 月 2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相关文件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18

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委员会相关会议,严格履行主

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9 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盈

利能力,更好地树立规范、诚信的上市形象,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好

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