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普华永道中 天”)接受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 “朗新科技”)的委托, 对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视腾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易视腾科 技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止 9 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执行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 2716 号的标 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易视腾科技财务报表是易视腾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易视腾科技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085 号)》提出的问题 (以 下简称“190085 号二次反馈意见” ),我们以上述我们对易视腾科技财务报表所 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贵公司就 190085 号二次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与财务资 料相关问题所作的答复,提出我们的意见,详见附件。 本说明仅供朗新科技重大资产重组核准过程中回复 190085 号二次反馈意见使 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附件:普华永道中天就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085 号)》的回复的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 4 月 1 日 3-4-1-1 附件:普华永道中天就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 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085号)》的回复的专 项意见 问题:《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085 号)》中的问题 6 6.申请文件显示,1)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易视腾科技应 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0,492.08 万元、64,812.26 万元和 77,760.25 万元,应收账款周 转率分别为 2.0 次、2.35 次和 2.24 次、应收账款增速较快。2)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9 月,易视腾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593.15 万元、 -3,752.22 万元和-11,038.52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358.58 万元、6,253.61 万元和 14,029.32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水平差异较大。3)截至 2016 年末、 2017 年末、2018 年 9 月末,易视腾科技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64.28 万元、10,359.34 万 元和 27,459.95 万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63.09 次、19.86 次和 6.53 次,存货增速高于 收入增速,请你公司结合易视腾科技业务模式、相关科目核查情况等。补充披露:易视 腾科技应收账款快速增长的合理性、存货增长与收入增长匹配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 利润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朗新科技情况说明及核查 (一)应收账款快速增长的合理性 (1)应收账款的增长与收入增长的趋势一致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占营业收入总额 97%以上的 收入对应的应收终端销售款项及应收用户服务收入款项,随业务规模扩大及销售 收入的增加逐年增加,其中,应收销售终端款项的增长率分别为 62.86%和 6.36%, 应收用户服务款项的增长率分别为 112.30%和 62.52%。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项目 度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92,680.8 19.60 103,323. 67,721.6 终端销售收入 52.57% 2 % 86 4 49,646.7 46,678.8 28,662.2 应收终端销售款项 6.36% 62.86% 2 9 0 24,861.3 79.49 18,468.1 10,765.5 用户服务收入 71.55% 1 % 7 5 27,103.2 62.52 16,677.3 112.30 应收用户服务款项 7,855.38 9 % 4 % 3-4-1-2 30.05 -18.41 技术服务收入 1,783.66 1,828.65 2,241.26 % % -23.95 -73.62 应收技术服务款项 788.93 1,037.41 3,932.31 % % 49.05 440.37 增值业务收入 352.83 315.63 58.41 % % -47.13 892.13 应收增值服务款项 221.30 418.62 42.19 % % 119,678. 28.75 123,936. 80,786.8 营业收入总额 53.41% 62 % 31 6 应收账款余额(扣除坏账准 77,760.2 19.98 64,812.2 40,492.0 60.06% 备) 5 % 6 8 注:2018 年 1 至 9 月的增长率已做年化处理 (2) 应收账款按业务类型的构成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占比 97%以上的应收账款主 要为应收销售终端款项及应收用户服务款项。其中应收销售终端款项逐年下降, 回款情况良好;应收用户服务款项占该项收入比较高,应收账款的增长一方面来 源于应收用户服务款项的增长, 另一方面,受与未来电视结算信用政策的影响, 即未来电视按照与电信运营商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结算,未来电视在收到电信运 营商支付的结算款项后 45 个工作日与易视腾科技进行结算。由于电信运营商与 未来电视的结算周期通常约定为 3 至 6 个月,在实务中双方完成对账,结算和付 款的周期为 6 至 9 个月。易视腾科技按照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单价和激活用户 数量,与未来电视进行对账结算后确认用户服务收入,对于未获得结算单确认的 部分暂估确认收入。由于激活用户数的增加,及实际结算付款时点与收入确认时 点的时间差,导致易视腾科技对未来电视的应收账款回收期间较长,应收账款占 比逐年上升,增速较快。 2018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9 月 应收终端销售款项占终端销售收入比 40% 45% 42% 应收用户服务款项占用户服务收入比 82% 90% 73% 应收账款余额(扣除坏账准备)占营业收入比 49% 52% 50% 注:2018 年 1 至 9 月的应收款项占对应收入比已做年化处理 (3)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3-4-1-3 截止本回复出具日,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回款状况良好。2018 年 9 月 30 日 的应收账款已回款 81.55%。 单位:万元 期间 2018年9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原值总额 80,659.57 66,017.27 42,549.97 期后回款金额 65,774.13 62,504.23 41,489.20 回款比例 81.55% 94.68% 97.51% 综上,易视腾科技应收账款增长与业务规模及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应收 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具备合理性。 (二)存货增长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1)采购模式变化增加导致存货增长 收购深圳云之尚之前,易视腾科技在收到订单之后,向供应商采购终端整机, 并直接发货给客户,此时,易视腾科技由于收到订单之后才进行采购,故保持无 终端库存的高流转方式。 而 2017 年 6 月收购深圳云之尚之后,采购模式从终端整机采购调整为自行 采购原材料加工生产的模式,此种模式下,易视腾科技收到订单后,需要采购主 控芯片、存储芯片及 WIFI 模组后发送给外协厂商,并由外协厂商加工成 OTT 终端后,发货给最终客户。由于不同原材料采购周期从 2 周到 6 周不等,而产品 生产周期为 1 周到 3 周,由于以上采购和生产周期问题,易视腾科技自此账面存 在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物资。 同时,随着易视腾科技终端销售收入的增长,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 月 30 日末存货余额相应增长。 单位:万元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终端销售收入 92,680.82 19.60% 103,323.86 52.57% 67,721.64 技术服务收入 1,783.66 30.05% 1,828.65 -18.41% 2,241.26 合计 94,464.48 19.78% 105,152.51 50.30% 69,962.90 3-4-1-4 存货 27,459.95 165.07% 10,359.34 2131.27% 464.28 (2)存货的构成 易视腾科技的业务模式为在接到需求订单后,根据订单要求,通过云之尚对 外采购芯片、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不同原材料的采购周期从 2 周至 6 周不等, 从而形成原材料库存;同时,易视腾科技向外协厂商发出采购订单,外协厂商根 据此采购订单向云之尚采购原材料生产终端产品,生产完成后将终端产品出售给 易视腾科技,生产周期约为 1-3 周。在集团合并层面,原材料从云之尚出库至加 工完成后由外协厂商卖给易视腾科技,对应形成的云之尚的营业收入与易视腾的 营业务成本作为集团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已予以抵销,由于采购周期、生 产周期的原因及各期末未生产完成结存在外协厂商的未完工产品,体现为账面上 委托加工物资。 报告期内,易视腾科技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名称 账面余 账面余 账面余 占比 占比 占比 额 额 额 14,313.9 委托加工物资 52.13% 4,989.59 48.17% - 0.00% 9 12,456.9 原材料 45.36% 4,106.04 39.64% 162.56 35.01% 2 库存商品 524.38 1.91% 946.76 9.14% 23.30 5.02% 系统集成成本 117.07 0.43% - 0.00% - 0.00% 发出商品及其 47.59 0.17% 316.95 3.06% 278.42 59.97% 他 27,459.9 100.00 10,359.3 100.00 100.00 合计 464.28 5 % 4 % % (3)采购模式变化提高销售毛利率 采购模式变化虽然给易视腾科技带来存货的增长,同时也逐年提升了易视腾 科技的终端销售毛利。2018 年 1-9 月易视腾科技终端销售毛利率为 12.11%,2018 年第四季度毛利率持续提高,达到 13.1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3-4-1-5 2018 年 10-12 月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未经审计) 终端销售收入 37,595.78 92,680.82 103,323.86 67,721.64 终端销售成本 32,641.18 81,457.68 92,528.81 68,803.10 终端销售毛利 13.18% 12.11% 10.45% -1.60% (4)期后销售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 2018 年 10 月至 12 月易视腾科技终端销售收入为 37,595.78 万元,对应的终 端销售成本为 32,641.18 万元,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存货结存已经在期后全部实 现销售。 综上,易视腾科技采购模式的改变导致了存货增长,同时给易视腾科技带来 稳健的毛利率增长,存货增长与收入增长具有匹配性。 (三)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合理性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未 2018 年 1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审计) 至9月 净利润/(亏损) 18,761.78 14,029.32 6,253.61 -7,358.5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9.87 1,694.32 -1,114.51 577.56 固定资产折旧 1,229.91 913.42 1,067.92 931.80 无形资产摊销 10.69 8.02 853.03 32.0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86.59 139.94 212.06 78.6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7.56 7.53 0.62 0.79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股份支付 67.58 67.58 1,071.58 6,560.9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6.59 - - - 财务费用 2,032.24 1,385.42 1,268.53 806.84 投资收益 -377.65 -427.06 -2,159.62 -1,636.7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 981.20 543.80 1,089.04 -59.51 加) 存货的(增加)/减少 -19,536.07 -17,100.61 -2,550.39 671.78 递延收益的(减少)/增加 -53.19 -91.98 -15.65 20.7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681.42 -17,853.01 17,058.76 -37,723.54 减少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 163.60 5,644.80 -26,787.19 3,504.11 增加 3-4-1-6 2018 年度(未 2018 年 1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审计) 至9月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1,939.28 -11,038.52 -3,752.22 -33,593.15 净额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3,593.15 万元、-3,752.22 万元和-11,038.52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358.58 万元、6,253.61 万元和 14,029.32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水平 差异较大。主要由于报告期各期末,与终端销售相关的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 与用户服务及增值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且信用期较长,导致现金流 量流入较慢,与此同时,业务模式的转变导致,采购原材料多为预付款及信用期 内付款的应付账款,导致现金流量流出较快,较慢现金流量流入与较快的现金流 量流出的错配导致了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因此,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具有合理性。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易视腾的净利润 18,761.78 万元,经营活动 现金流净额为 1,939.28 万元,趋势向好。 (四)会计师的核查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的核查情况 (1)对应收账款执行的核查程序: ①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对易视腾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工商信息查询 及实地访谈。通过访谈了解易视腾科技与客户开展业务合作的时间、开展业务合 作的背景,报告期交易金额及内容,确认是否存在股权投资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 确认合同履行是否发生过纠纷以及了解是否存在其他形式的利益输送等。经访谈 了解,易视腾科技客户交易背景真实、业务往来真实合理。 ②核查销售付款人与客户名称的一致,获取易视腾科技采购与付款循环、销 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访谈相关负责人,了解易视腾科技采购和付款流 程、销售与收款流程、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合同签订情况、款项收付款情况;对易 视腾科技进行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循环测试,获取主要供应商、客户的合同 审批单、合同、发票、结算单、收付款审批单、收付款凭证等资料;获取易视腾 科技所有银行对账单,核对其银行对账单的大额资金流入流出情况,核查对主要 供应商及客户的采购付款、销售收款业务相关的资金流是否与业务匹配,检查是 3-4-1-7 否存在未识别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查询易视腾科技主要供应商和客户的工商资 料,确认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与和易视腾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易视腾科技主 要供应商和客户进行访谈,确认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与易视腾科技是否存在特殊利 益安排。 ③销售回款和资金流向真实性,会计师获取易视腾科技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 部控制制度并访谈相关负责人,销售与收款流程、款项收付款情况;对易视腾科 技进行销售与收款循环测试,获取主要客户的合同审批单、合同、发票、结算单、 收款凭证等资料;获取易视腾科技所有银行对账单,核对其银行对账单的大额资 金流入流出情况,核查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款业务相关的资金流是否与业务匹 配,检查是否存在未识别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确认易视腾科技的资金流向是否存 在回流的情形。 ④执行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 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回函率较高,针对未回函的客户,获取其全 部结算单及发票进行核查;核对结算单计算逻辑与合同条款的一致性;核对期后 收款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是否存在差异。通过对应收账款的函证,会计师认为易 视腾科技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不存在重大不合理之处。 (2)营业收入执行的核查程序: ①对收入流程、收入确认原则和收款情况进行了解。 对易视腾科技的管理层和财务部相关员工进行了访谈,了解了易视腾科技的 销售流程、收款流程、收入确认原则等关键信息。 ②对销售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获取报告期内易视腾科技与客户签 订的协议合同,抽样核查其重要条款如合同标的、服务内容、风险转移的时点、 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检查终端销售的签收单及用户服务的结算单,以核对收 入确认按照合同执行并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③对客户进行访谈和函证,确认易视腾科技报告期内各期末营业收入的真实 性准确性 3-4-1-8 通过对客户的访谈和函证,易视腾科技的营业收入函证回函率较高。针对未 回函的客户,获取其全部结算单及发票进行核查;核对结算单计算逻辑与合同条 款的一致性;核对期后收款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是否存在差异。通过对营业收入 的函证,会计师认为易视腾科技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账面余额不存在重大不合理之 处。 ④对前五大经销商客户对应收入进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收入确认的原始凭 证 会计师抽查了前五大经销商客户在各期销售流程中的相关证据,包括订单记 录、签收单或结算单(暂结算邮件)、发票、收款记录等,确保收入确认真实准 确。 ⑤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对易视腾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工商信息查询 及实地访谈。通过访谈了解易视腾科技与客户开展业务合作的时间、开展业务合 作的背景,报告期交易金额及内容,确认是否存在股权投资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 确认合同履行是否发生过纠纷以及了解是否存在其他形式的利益输送等。经访谈 了解,易视腾科技客户交易背景真实、业务往来真实合理。 ⑥收入分析性复核程序,根据结算单中的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对收入确认进 行重新计算,根据未来电视与易视腾科技约定的结算单价,按照用户数量对收入 确认进行重新计算,对收入的计量准确性进行验证,并结合成本以及毛利率、前 五大客户等关键指标分析结合报告期各月收入确认金额以及对比各年/期与上一 年度/上期收入确认金额,分析变动趋势是否存在异常。 ⑦收入的截止性测试 对易视腾科技报告期内期后销售情况检查,检查易视腾科技销售商品相关的 验收单据,重点关注发货时间是否与收入确认时间一致,收入确认是否存在跨期 及调节情况。 经核查,易视腾科技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不存在重大不合理之处,营 业收入真实可靠。 2、存货的核查程序 3-4-1-9 (1)供应商及委托加工商真实性核查 会计师通过实际走访及电话访谈方式,对易视腾科技主要供应商包括深圳市 信利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深圳市路迪斯达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北达飞伟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通过访谈,核实了主要 供应商及委托加工商的真实存在性,并核实了其与易视腾往来业务的真实性,此 外,亦对发送的函证的情况进行了核实。 (2)委托加工物资的函证情况 会计师对期末结存在委托加工商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数量进行了函证,并根据 系统单价计算期末账面余额,通过对委托加工物资的函证,会计师认为易视腾科 技报告期末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不存在重大不合理之处。 (3)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盘点情况 会计师对深圳云之尚本地芯片库、材料库及易视腾科技本部的深圳本地库的 库存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执行了实地监盘,观察盘点人员执行盘点计划记录存货的 数量和状况的全过程,并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在检查已盘点的存货时,从存货盘 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 录,具体抽盘了芯片、电容、电阻、内存条及各型号的终端产品,以测试盘点记 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检查盘点日至报告期末存货出入库单,将盘点结果倒推 至报告期末,验证各期末存货数量无误。 通过监盘及抽盘程序,会计师认为易视腾科技报告期末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账 面余额不存在重大不合理之处。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会计师审阅了易视腾科技报告期末存货库龄,并结合实际监盘情况,并比较 存货账面价值和可变现净值,认为易视腾科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不存在重大 不合理之处。 (5)复核采购合同及订单 3-4-1-10 会计师获取了易视腾科技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及订单,检查其 重要条款如采购单价、采购数量、结算方式等内容,审查入库单及验收单的日期、 品种、数量、单价等是否与采购合同或订单、发票、记账凭证等一致,以确认其 执行情况。同时针对大额交易,检查供应商付款流水的真实性。经核查,易视腾 科技与供应商交易情况与合同约定情况一致,相关合同真实有效,执行情况正常。 3、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核查 会计师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勾稽存在异常;同时,结合对存货、应收账款 和收入的核查程序,以及易视腾科技业务模式的转变等,对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核查其合理性。 普华永道中天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基于我们对易视腾科技 2018 年 1 至 9 月、2017 年及 2016 年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和上述核查工作,上述关于易视腾科技应收账款快速 增长的合理性、存货增长与收入增长匹配性及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合理性 的说明,与我们在对易视腾科技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和核查工作中取得的会计 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3-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