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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关于朗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1-10-15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3083         债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15.40 元/股)
的 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朗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
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朗新转债”投资风险。


    一、“朗新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1182 号”文核准,朗新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开发行了 800.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0〕1275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朗新转债”,债券代码“12308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朗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6 月 15 日)起至可转债到
期日(2026 年 12 月 8 日)止。
    根据《募集说明书》,“朗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15.57 元/股。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朗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调整为 15.45 元/股。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因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期权行权及可转债转股等,公司总股本增加需调
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朗新转债”转股价格为 15.4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归属上市日)起生效。
    二、“朗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不低于“朗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40 元/股)的 130%(含 130%)。若在
未来触发“朗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 日 中 至 少 有 十 五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价 格 不 低 于 当 期 转 股 价 格的 130% ( 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朗新
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
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朗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
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