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3083 债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8 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6318; 期权简称:朗新 JLC1。 2、公司 2018 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 13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033,040 份,行权价格为 10.726 元/股。 3、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分为 3 个行权期,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止。 4、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数量(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167,603 100.0000% 1.0000% (440 人) 合计(440 人) 4,167,603 100.0000% 1.0000%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份总 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的限售/等待期和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 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期权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期权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期权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 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 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①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二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个行权期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 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行权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 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行权处理方式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 P≥100% 的股票份额全部行权 达标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 70%≤P<100% 的股票份额×S”,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 以下条件满足任一条: 不达标 的股票份额不能行权,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 1、P<70%;2、未满足风控目标; 销 “P”指各业务单元当期实际业绩完成率,S 为当期行权的股票份额比例,业务 单元实际业绩完成为 70%≤P<100%时,(1)当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的个人 绩效评价为良好或优秀时,当期行权的股票份额比例为 85%;(2)当该业务单 元内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为卓越时,依据其个人具体绩效评分,当期行权的 股票份额比例为 94%-96%。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完成业绩目标 70%及以上的,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行权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 期权由公司注销;完成业绩目标 70% 以下的,公司将对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 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进行注销。 业务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 业务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③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 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 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业务单元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可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标准 S A B C D 对应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符合预期 有待改进 行权比例 100%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 差异的说明 1、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 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 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89 人调整为 327 人,股票期权授 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40 人调整为 164 人,授予权益总量不变。 6、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在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 股票期权 30.9603 万份,因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 160 人,实际 授予数量为 385.80 万份。 7、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份总数 431,720,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1 元。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6.36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调整。 8、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独 立意见。鉴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原 13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 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1,000 股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第一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4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72.14 万份。 9、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680,468,89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 (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5 股。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369 元/股调整为 10.846 元/股;第 二批次、第三批次已授予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2,885,600 股调整为 4,328,400 股。 10、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 6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辞职,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6,4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由公 司注销;15 名激励对象因所属业务单元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 100%,15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96,400 份股票期权中的 22,230 份不可行权,由公司 回购注销,本次实际可行权数量 125,970 份;7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良好”以下导致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部分不得行权,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 151,200 份股票期权中的 33,840 份不可行权,由公司回购注销,实 际可行权数量 41,760 份。当期不得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合计注销 172,470 股 股票期权。公司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41 名,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共计 2,049,930 份。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1,013,220,296 股 为分配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2021 年 4 月 28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0.846 元/股调整为 10.72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职,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1,8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2 名激励对象所属业务单元业绩完成率没有达到 100%,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 12,000 份股票期权中的 1,800 份不可行权,由公司回购注销,实际可 行权数量 10,200 份;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下,2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3,400 份股票期权中的 9,360 份不可行权,由公司回购 注销,实际可行权数量 14,040 份。公司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3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033,040 份。 除上述差异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根据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 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 的40%。2018年10月26日,股票期权登记完成,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于2021 年10月25日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形,满足行权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0 年净利润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0 年净利润增长 为 66,953.35 万元,增长 率不低于 60%。 率为 504.79%,公司业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绩考核达标。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 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 响。 4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除离职员工外,2 名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行权期,按年度设定业 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 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 实际业绩完成率没有达 度决定。 到 100%,其余激励对象 各业务单元实际业绩完 成率均为 100%。 5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020 年度,除 4 名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考核达标。 职,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 效考核结果为“良好”以 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 下,其余激励对象个人考 比例: 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 评价 上。 S A B C D 标准 对应 符合 有待 卓越 优秀 良好 等级 预期 改进 行权 100% 100% 100% 60% 0% 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满后按照《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 事宜。 四、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安排 1、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代码:036318; 期权简称:朗新 JLC1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行权期限 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共分为 3 个 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 止。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3、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3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033,040 份,行权价格为 10.726 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 可行权的股票 剩余未行权的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 权数量(份) 权总数的比例 (份) (份)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44,200 2,033,040 99.45% 0 (137 人) 合计(137 人) 2,044,200 2,033,040 99.45% 0 4、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五、公司就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激励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影响变化情况作 出说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 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 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 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 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的,相关 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短线交易,即 行权后 6 个月不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 6 个月内 不行权。 八、其他说明 1、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 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 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 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