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2022-01-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朗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朗新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朗新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2 号),朗新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 转 债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800,000,000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不 含 税 金 额
11,658,490.57 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8,341,509.43 元。2020 年 12 月
16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
验资,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0887 号《验资报告》。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50,984.93 31,328.50
2 朗新云研发项目 31,707.20 25,707.20
3 补充流动资金 22,964.30 22,964.30
合计 105,656.43 8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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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分别同意了以下事项:
1、同意将募投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主
体由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无锡朗易软件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将不超过 2 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朗易软件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和“朗新云研发项目”
的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6 年。
2、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95,360,402.5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9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专户账号:8110501013101656776),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
行重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户账号:8110501011501772946)。本次变更未改变资
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31,328.50 10,816.10
2 朗新云研发项目 25,707.20 9,869.55
3 补充流动资金 21,798.45 21,798.45
合计 78,834.15 42,484.10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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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28 日,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挂牌方式以人民币 1,219
元/每平米出让编号为 XDG-2021-77 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与净
慧东道交叉口东南侧,宗地面积为 33,522.5 平米。
因原有规划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朗新云研发
项目”的需求,为更好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锡朗易拟使用募集资金通过竞
买方式以 1,219 元/每平米(最终价格以摘牌价格为准)的价格购买上述地块,用
于建设“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朗新云研发项目”。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拟变更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谨慎决定,并根据实际需要同步调整项目投资结构。
(二)调整的具体情况
无锡朗易取得上述土地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朗新云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及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与
净慧东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本次获取用地的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本次
变更情况如下:
(1)能源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1)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 口东北侧地块
实施地点
东北侧地块 (2)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与净慧东道交叉
口东南侧地块
房屋建设 10,110.00 房屋建设 15,610.00
- - 购置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 2,310.00
投资结构 设备购置及安装 21,218.50 设备购置及安装 13,408.50
开发成本(不含房屋设备) - 开发成本(不含房屋设备) -
基本预备费 - 基本预备费 -
合计 31,328.50 合计 31,328.50
(2)朗新云研发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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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口东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与吴都路交叉 北侧地块
实施地点
口东北侧地块 (2)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与净慧东道交叉口东
南侧地块
研发场所建设 6,250.00 房屋建设 10,750.00
购置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 1,890.00
数据中心建设 7,810.00 数据中心建设 6,248.00
投资结构 软硬件购置及安装 11,647.20 软硬件购置及安装 6,819.20
研发人员工资 - 研发人员工资 -
项目研发实施费用 - 项目研发实施费用 -
合计 25,707.20 合计 25,707.20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现有生产场地布局已无法满足公
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决定扩大募投项目实施场地。同时公司结合业务发
展现状并兼顾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在目前仍需投入土地和设施的建设的现状上,公
司对募投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了安排与调整,该调整有利于公司加速募投项目建设、
降低资金成本。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调整后的用于设备购置等的募集资金安排存
在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是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风险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
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未能成功竞拍,公司将重新审议变更本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事项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
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相关审批和备案能否完成、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六、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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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
结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同意朗新科技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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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纪若楠
彭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