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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412022-04-0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23083                债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2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三)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人数为:3 人

   3、解除限售股数: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500,33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43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0,33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股的

0.0287%。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2、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份总额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彭知平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0         6.6652%             0.2230%

               董事会秘书、副
   王慎勇                         1,000,000         6.6652%             0.2230%
                   总经理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
                                      500,562             3.3363%             0.1166%
           (1 人)
         合计(3 人)                2,500,562            16.6667%            0.58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份总
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的限售/等待期和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
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本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①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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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①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②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解除限售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
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解除限售处理方式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P≥100%
                                         限售的股票份额全部解除限售
   达标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70%≤P<100%          限售的股票份额×S”,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
                                         司回购注销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
                以下条件满足任一条:
  不达标                                  限售的股票份额不能解除限售,未解除限售
            1、P<70%;2、未满足风控目标;
                                          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P”指各业务单元当期实际业绩完成率,S 为当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份额比例,
业务单元实际业绩完成为 70%≤P<100%时,(1)当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的个
人绩效评价为良好或优秀时,当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份额比例为 85%;(2)当该
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为卓越时,依据其个人具体绩效评分,当期
解除限售的股票份额比例为 94%-96%。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完成业绩目标 70%及以上的,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解除
限售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当期不能
解除限售的限制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完成业绩目标 70%
以下的,公司将对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计划解除限售
份额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业务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 业务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
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③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
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
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业务单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可解除
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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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标准        S           A            B          C            D

  对应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符合预期      有待改进

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
差异的说明
    1、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
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4、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并上市,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关于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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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3 人,实
际授予数量为 2,500,562 股。
    5、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人数为 3 人,解除限售股数为
500,112 股。
    6、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680,468,89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
(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5 股。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预留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00,450 股调整为 3,000,675 股。
    7、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人数为 3 人,解除限售股数为
1,500,337 股。
    8、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人数为 3 人,解除限售股数为
1,500,338 股。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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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
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届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 励 对象 未发 生 左述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2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低于 60%。                                           66,953.35 万元,增长
  3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率为 504.79%,公司业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     绩考核达标。
        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激 励 对象 所在 业 务单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解除限售期,按年度设定业
  4                                                        元 实 际业 绩完 成 率均
        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
                                                           达到 100%。
        定。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2020 年度,3 名激励对
  5     核达标。                                             象 个 人绩 效考 核 结果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     均为“良好”及以上。
        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比例:
          评价
                     S      A         B         C         D
          标准
          对应                                 符合      有待
                   卓越    优秀     良好
          等级                                 预期      改进
          解除
          限售     100%    100%     100%       60%       0%
          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18 年度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2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三)
    2、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500,33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434%;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0,33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股的
0.028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    可上市流通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的限制性股票         售的限制性股      股票数量
                             (股)          数量(股)         票数量(股)      (股)

              董事、副总
   彭知平                   600,000            600,000               0              0
              经理
              副总经理、
   王慎勇                   600,000            600,000               0              0
              董事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1 人)      300,338            300,338               0           300,338


            合计            1,500,338       1,500,338                0           300,338

   注:

   (1)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2)彭知平先生持有股份1,920,000股,其中流通股480,000股,2022年可转让额

度为480,000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0股。

    (3)王慎勇先生持有股份1,926,650股,其中流通股481,663股,2022年可转让额

度为481,663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0股。

   以上流通股、年度可转让额度及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以中登数据为准。

    四、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股份性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
条件流     307,382,908       29.39%   1,200,000   1,500,338     307,082,570      29.36%
通股
高管锁
            3,967,974        0.38%    1,200,000         0        5,167,974       0.49%
定股
首发后
           301,459,596       28.82%      0              0       301,459,596      28.82%
限售股
股权激
励限售      1,955,338        0.19%       0        1,500,338       455,000        0.04%
股
二、无限
售条件     738,657,972       70.61%   300,338           0       738,958,310      70.64%
流通股
三、总股                                                        1,046,040,88     100.00
           1,046,040,880    100.00%   1,500,338   1,500,338
本                                                                   0             %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